董学勤
摘 要: 《浮生六记》自问世以来备受学界的关注,沈陈二人的婚姻关系尤为世人关注的焦点,本文把二人的关系概述为前后两个阶段,并据此从两个阶段分析了沈陈婚姻生活中的欢乐与痛苦、幸福与坎坷,目的是引起公众的关注,并从沈陈的婚姻生活引出对当代婚姻关系的思考。
关键词: 沈复 陈芸 婚姻 生活
沈复,苏州人,生于1763年,字三白,妻亡后,自号梅逸。以习幕为业,亦短暂经商,无馆时卖画度日。于1775年,与舅陈心余之女名芸字淑珍者缔姻。
陈寅恪先生在《元白诗笺证稿》中指出:“吾国文学,自来以礼法顾忌,诗文不敢多言男女关系,至于正式男女关系如夫妇者,尤少涉及。盖闺房燕妮之情意,家庭米盐之琐屑,大抵不列于篇章,惟以笼统之词,概括言之而已。此后来沈三白《浮生六记》之《闺房记乐》所以为例外创作。”①《浮生六记》是清朝文人沈复的自传体散文,沈复将一生及家庭生活的欢乐与痛苦、幸福与坎坷,分“六记”真实地记叙下来。此书自问世以来备受文人志士的青睐,而沈复与陈芸的夫妻关系尤为世人所称羡。本文着重把沈复与陈芸的婚姻生活介绍给读者,以期引起读者的关注。
沈陈的婚姻生活可分两个阶段:闲居于苏州沧浪亭畔和萧爽楼中为第一阶段。其间沈复与妻子芸娘过着自由自在的闲适生活。他们吟诗作画,品月赏花,会客聚友,饮酒娱乐,“不啻烟火神仙”,“如梁上之燕,自去自来”。这在《闺房记乐》和《闲情记趣》中有具体记述。家庭变故后为第二阶段,其时则是“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受恼恨、忧愁、疾病、贫苦的不断困扰。这主要在《坎坷记愁》中多有表露。
一、“烟火神仙”阶段
古人云: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正是因知己的难求,才显出知己的可贵。沈复与陈芸正是一对难得的知己,他们的这种知己之情超越了男女双方外在条件如容貌、财产、门第等的吸引,而是双方心灵的高度契合。沈复和陈芸自小青梅竹马,在沈复的眼中,芸虽非艳丽过人,却自是别有一番韵味,“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②。芸,生而颖慧,复十三岁时就钟情于芸的“才思隽秀,兰心蕙质”,即对母表示:“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婚后,芸既是贤惠可人的妻子,又是作者的闺中良友。二人,“终日课书论古,品月评花”,“其癖好与余同,且能察眼意,懂眉语,一举一动,示之以色,无不头头是道”。夫妻二人情投意合,耳鬓相磨,亲同形影,爱恋之情有不可以言语形容者。七月十五鬼节夜晚,夫妻开樽对饮,觅句联吟,芸娘高兴时“笑倒余怀”;郁闷时“余乃挽之入怀,抚慰之”。七夕之夜夫妻“同拜天孙于我取轩中”,并镌“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二方。诸如此类的描述,均可看出他们夫妇心心相印,情感日笃。
沈陈婚姻之乐来源于他们对人生幸福的追求是相通的,他们相与游山玩水、煮酒烹茶、赋诗作画,顺应生命的欲求,享受生命的鲜活,追求精神的愉悦与感官的满足。在沈复夫妇看来,将毕生的精力投置在谋取钱财的道路上,一定是太辛苦而不划算的。是否有钱不重要,有空闲、有心情、有朋友就会有快乐。虽然也知道“处家人情,非钱不行”,但终究不肯委屈自己,宁可清苦,也不弃拥有自我时光的自由。他们认为,有闲情才能有雅趣,人过于功利,就会失去很多乐趣。为了保证心灵不被世俗左右,他们和那些志趣相投的朋友一起聚会时,忌谈官宦升迁、公廨时事,忌做八股文章,忌打牌赌博。但是每个人又可以自由地发挥个性,可以慷慨豪爽、放旷不羁,可以风流蕴藉、沉静缄默,可以坐地大嚼、陶然放歌,可以如梁上燕子自来自去。这四忌四取,全面地表现了沈复夫妇的精神品性,这与贾宝玉最讨厌别人说“仕途经济”的“混账话”、“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返等事”和与杜少卿痛骂在他面前说官说钱的人为“匪类”完全是一脉相承的。
沈复从不追求功名利禄,他“多情重诺,爽直不羁”,看不惯“热闹场中卑鄙之状”,而“易儒为贾”,还南下广东销售江南特产。难得的是芸对夫君并没有科举仕途的诸多要求,她爱夫君是一种心灵的契合,与他的身份、地位无关。蜜月刚过,沈复到馆就学,二人都饱尝了相思的煎熬,芸为了不影响夫君的学习,竭力掩饰自己,而复仅三月就因忍受不了相思之苦而肄业回家,芸虽希望夫君能学业有成,但并没有半句正统的话来责备他,而是“握手未通片语,两人魂魄恍恍然化烟成雾,觉耳中惺然一响,不知更有其身矣”。传统的妇德,从乐羊子妻断布的故事到薛宝钗灌输贾宝玉“谈讲谈讲那些仕途经济”的话,甚至现代许多女子也以地位的高低、财富的多寡作为自己的择偶标准,要嫁“有房、有车、有存款的绩优股男子”,“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相比之下,陈芸的淡泊功名更显可贵。
在沈父尚未对他们的生活作毁灭性的干扰时,他们度过了一段恬淡自适、与世无争的幸福生活。在这段生活中,陈芸展现了可爱美好的个性与聪慧过人的才情。陈芸天性浪漫、旷达、优雅,与夫君有共同的爱好和志趣。无论沧浪亭的课书论古、品月赏花,还是金母桥东的植蔬垂钓、持螯对菊,无不流溢着舒缓、雅淡、平和的情怀。哪怕一块腐乳,一片卤瓜,都能引出一段机智幽默的会心对答。由此,我们看到沈陈夫妇的相知相赏,绝不限于感情的缠绵浪漫,两人在性情、兴趣和价值观念方面都非常契合一致。
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一个热爱人生的人,对于他的一些闲逸时光,一定爱惜非常。”③在他们的家庭生活中,我们可以处处感受到陈芸是个富有生活情趣和智慧的人。她积极配合夫君,在甜蜜的诗意生活中,把日常的琐碎经营出人文的情趣。无论植菊、盆玩、焚香、插瓶,每一项都透着陈芸参与的巧慧。她并非煞费苦心,而是天生对于自然对于生活有着超出一般人的领悟力与洞察力。如果沈复的艺术人生没有陈芸的点缀和合作,就会少却许多热闹的色彩,变成孤芳自赏的吟唱。
淡漠于功名利禄,钟爱于诗书文墨,陶醉于自然闲趣,沈陈婚姻最初的美满就在于他们拥有一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的结合让两个人性格中的不羁浪漫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尤其是沈复对陈芸的宽容诱导,渐渐在日常生活中把陈芸最深层的性格完全释放了出来。
二、“百事哀”阶段
如果说沈陈婚姻的前期是“烟火神仙”阶段的话,那么他们婚姻的后期则完全是“贫贱夫妻百事哀”。谚云:处家人情,非钱不行。“余夫妇居家,偶有需用,不免典质,始则移东补西,继则左支右绌”,甚至到了“隆冬无裘,挺身而过”的地步。闲适自然的生活理想已经被迫崩溃。由于陈芸说话处事的天真单纯,以致上受屈于公婆,下受限于小叔,结果“满望努力做一好媳妇而不能得”,厄运接二连三向她袭来。翁要她代姑写家书,因家中“偶有闲言”,姑“疑其述事不当,仍不令代笔”。翁见来信非陈芸手笔,便认为是其“不屑代笔”,但她“宁受责于翁,勿失欢于姑”而未去申辩原因。此后因为翁娶妾一事及信中用词不当,陈芸再次得罪翁姑。陈芸从家乡替公公觅一姚姓女子为妾,被姑发现,先失欢于姑。后翁在扬州生病,因陈芸在信中称翁为“令堂”、“老人”引起翁大为不满;又因其替启堂弟作保向邻妇借债,其赖账不还又矢口否认,沈父盛怒,将陈芸斥逐。两年之后,沈父渐知事情始末,他们才结束了在外借居的生活。但数年之后,由于大家庭的人多口杂,家庭人际关系的复杂,公婆的不察和武断使沈复、陈芸第二次被斥逐。他们被迫让女儿做了别人的童养媳,让儿子当学徒,于腊月二十五日在贫病交加中寄宿华家。憨园为有力者夺取,使陈芸以受愚为恨致血疾大发,婢女阿双的叛逃,又犹如雪上加霜,再加上无钱医病,终使陈芸于41岁便撒手人寰,客死他乡。中年丧妻是人生的极大不幸,对沈复这样的“情痴”来说更是痛断肝肠,“当是时,孤灯一盏,举目无亲,两手空拳,寸心欲裂。绵绵此恨,曷其有极!”以致回煞之期,复仍痴心不昧,还冀魂归一见,由此可见他们的伉俪情深。
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又加上慷慨豪爽的性格,使他们的生活处于困顿之中。但是即便过着“中馈缺乏”、“三日所进,不敷一日所出”的贫苦生活,陈芸也“朱尝稍涉怨尤”,这既是因为她对三白的爱、从夫的传统思想,又是因为她有一颗懂得感恩的平常心。临终之时,她亦感慨道:“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无憾。”
沈复在开篇时就说“天之厚我可谓至矣”。其实想想他们过的那种“颠沛流离”、“焦劳困苦”的生活,依然觉得老天厚待,可见在他们心中,能够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伴侣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其他种种不幸,都是过眼云烟,不足挂怀。
其实我们可以统计一下,沈陈二人从1780年结婚到1803年芸客死他乡,他们夫妇相伴23年,除去沈复在外游幕、经商、设馆、游历的时间,他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不过八九年,而且从1796年芸因憨园事愤激致病到1803年芸撒手人寰这七年间,他们尝尽了生活的苦楚,尽管未涉怨尤,但艰难扶持也不算是乐事。他们在一起真正无忧无虑的欢乐时光分成沧浪亭和萧爽楼两段,从沈复的记述和陈芸临终前的话可知,“若布衣暖,菜饭饱,一室雍雍,优游泉石,如沧浪亭、萧爽楼之处境,真成烟灭神仙矣”。可是加在一起也不足两年,所以这段令世人钦羡不已的爱情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试问两年的神仙生活和二十年的或忧郁或穷苦比较起来,究竟有多少人愿意选择这样的人生搭配?不过目前也有人推崇“不在于天长地久,在于曾经拥有”这样的行为方式。现在笔者抛砖引玉,希望由此引出对当代夫妻关系的思考,读者尽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注释:
①陈寅恪.元白证笺诗稿[M].北京:三联书店,2001:103.
②沈复.浮生六记[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下同不再注.
③林语堂.生活的艺术[M].华艺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