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枝头上的累累果实*
——也谈名著复译

2016-03-16 16:38章国军
外语与翻译 2016年4期
关键词:样例译作译本

章国军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一个枝头上的累累果实*
——也谈名著复译

章国军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复译对打破时空界限、延续文学名著在异域文化中的生命至关重要。从原作、译者、译作或读者的角度来看,名著复译均有其必要性与必然性。名著复译本质上是后译对前译的误读,其目的在于通过阐释创新来反抗和突破前译的影响,实现对前译的超越,为后译赢得翻译史上的一席之地。

名著复译,必要性,本质,误读

1.引语

从本质上讲,一部人类翻译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史的缩影。翻译之所以能够发生,在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哲学基础。心同理同之处是人类的真实本性和文化创造的真正源泉,而同心同理之处亦为人类可能相通、翻译之处,即可用无限多的语言去发挥、表达之处(贺 麟1991:19)。由于翻译的存在,不同民族、不同年代的经典名著得以跨越时空的鸿沟,为不同的文明所分享和传承。这种功用发挥最大的当首推复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作者死了”,阐释无限,解构无限(彭利元 2016:455),不同时代的读者对同一经典名著的需求也会无限,同一部经典名著因而会在时空之旅中衍生出多个译本。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及八九十年代,我国译界曾对复译现象展开过两次论争。随着十七届六中全会文化强国战略的提出,名著复译再次成为译界关注的一个焦点。不同的是,之前两次论争主要关注的是国外名著的译入,当前的论争则主要关注的是国内名著的译出。本文仅就与复译相关的一些问题提出个人看法,以就正于专家。

2.复译的界定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提出“范式”这一概念,以超越认识论,从社会学、心理学的角度对科学发展历程进行解释。库恩指出:“所谓的范式通常是指那些公认的科学成就,它们在一段时间里为实践共同体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2003:40)。从中可以看出,要从学科范式角度推进学术积累和进步,就必须明确界定特定学科在特定时期内的研究对象。本文论及的复译,属于译学研究语言学范式时期与文化学范式时期的一个研究交集,要探讨与其相关的一些翻译现象和翻译问题,其概念应首先加以界定。

复译与初译相对应,通常是指同一部作品被再次或多次翻译的行为和结果(宋志平、胡庚申 2016:108)。虽然我国译界对复译现象的关注由来已久,但在复译概念的界定上众说纷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看法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相异之处。有人(方梦之 2004:132-133)将复译等同于重译,认为“在现代的用法上,复译即重译……重译有两层意思:1.译者自己对旧译在较大程度上的润色修订;2.指非直接译自原著语言的翻译,即以第三国语言(特别是英语)为中介的翻译”,还有人(许渊冲 1996:56)认为复译是重译的一种,“'重译'有两个意思:一是自己译过的作品,重新再译一次;二是别人译过的作品,自己重复再译一遍,也可叫'复译'……”。《英汉大词典》的编撰者将“复译”的英语对应词retranslate释义为“再译,重译;(把……)译回成原文;转译”(陆谷孙 1993:1574),使复译的含义变得更为宽泛。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均过于含混,不但泛化了复译的意义,而且将复译与转译、重译混为一谈,不利于描述和解释相关的各种翻译现象。现以海外流传甚广、译本众多的《孙子兵法》为例区别转译、重译和复译的同时,对复译作明晰的界定。事实上,转译、重译和复译是三种不同的翻译类别,含义各不相同:“转译指以一种外语(媒介语)的译本为底本,将之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方梦之 2004:132),例如,卡尔斯罗普(E.F.Calthrop)于1905年推出的《孙子兵法》英译本系从日文本翻译而来,属于转译的范畴;“重译专指译者本人对旧译的修正润色,觉今是而昨非,所以要重译”(林煌天 1997:1327),如卡尔斯罗普于1908年出版的《孙子兵法》英译本系对其1905年译本的“修正润色”,属于重译的范畴;“复译专指已有译本之后,不同译者复出的译本”(方梦之 2004:132),如贾尔斯(Lionel Giles)于1910年出版的《孙子兵法》英译本是继卡尔斯罗普两个译本之后推出的译本,属于复译的范畴。

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的翻译研究中,学者们大多习惯于将重译视为复译的一种,认为“复译是在原作已有初译本或其他译本的情况下重新翻译原作的行为或这一行为的结果”(谭晓丽 2010:152)。从这个角度上讲,在《孙子兵法》英译史上,卡尔斯罗普的1908年译本既可视作其本人1905年译本(即初译)的重译,又可视作其1905年译本的复译,而贾尔斯的1910年译本则是卡尔斯罗普两个译本的复译。在笔者看来,这种观点自有其合理之处:虽然重译与复译不尽相同,但它们均发生于前译之后,只不过重译是针对同一位译者的前译而言,而复译则是针对不同译者的前译而言——前译是一相对概念,其中最早的前译就是初译。事实上,“复译”之类的“部分术语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大”的现象,恰恰“记载着译学发展的足迹”(方梦之 2011:101)。

3.名著复译的必要性

尽管名著复译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但对于这类翻译活动是否必要,国内部分学者一度持否定观点。有人(邹韬奋 1920)认为复译白白浪费了人力财力,进而指出“复译不太经济,应该翻译那些有价值的未曾译过的书”。还有人(罗新璋 1998:141)以后世难以超越钱稻孙译《情死天网岛》、傅雷译《高老头》、朱生豪译《哈姆雷特》、杨必译《名利场》为例,指出“文学翻译中存在着定本”,间接表达了对名著复译的否定态度。笔者认为,名著复译非但十分必要,更有其必然性。

首先,从原作的角度来看,自问世之日起,文学名著便已脱离了作者意图所厘定的范围而独立存在,其文本形式呈现为一套开放的符号系统,包含着许多具有强烈召唤性的“意义未定性”和“意义空白”,邀约不同时代的译者对其进行多元解读和阐释。功能结构主义美学家费·沃季奇卡认为:“作品只有被解读才能得到审美的现实化,也只有通过解读,它才会在人们的意识中转化为审美对象……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文学作品的价值并非某一固定不变的量”(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世界文论》编辑委员会 1995:57)。当代符号学家安伯托·艾柯(同上)也曾指出:“任何艺术作品,即使是已经完成、结构上无懈可击、完美地'划上句号'的作品,依然处于‘开放’状态,至少人们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诠释它而不至于损害它的独特性”,“那种认为一次完成即可尽概全貌的观点是极不科学的”(秦文华 2003:48)。因此,要不断挖掘原作深意,就有必要不断地进行复译。

其次,从译者的角度来看,文学作品生命力的延存,在于它的后继者,在于它的阅读者,更在于它的解释者,其中当然包括它的翻译者。译者在历史的无限发展中,基于自身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审美情趣、人生经验、价值取向等一系列综合因素,以新的、特有的方式和视角去解读和阐释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文学名著,从而打破时间与空间的界线,打破能指与所指的关系,赋予作品新的创造与生命。从一定程度上讲,文学翻译必定是一种再创造,这种创新不仅体现在形式上,而且还体现在内容上,有待于通过译者与作者间的对话与交流加以实现。翻译活动不是独白,而是译者借助文本与作者进行的对话与交流。译者的翻译活动“总是一种创造性的叛逆”(罗伯特·埃斯卡皮 1987:137),这种创造性叛逆使文学作品的意义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鉴于译者所处时代与解读方法的不同,复译现象因而得以产生和存在。

再次,从译作的角度来看,只有不朽的原作,没有不朽的译作。任何译作,无论出自哪位翻译名家之手,都只能是对原作的一种理解、一种阐释,都只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产生影响,不可能成为永久垄断性的翻译权威。也就是说,译作的生命力是有限的。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曾旗帜鲜明地指出,由于时代、文化和语言的变化,任何译作都不可能拥有永久的生命力,一部译作,不管它多么接近原作,多么成功,其寿命一般只有“五十年”(罗新璋 1998:136)。这充分说明,“翻译不可能有定本”(许钧 1998:138),严格意义上讲,甚至也不可能存在“理想的范本”(方平 1995:132)。因此,文学作品尤其是文学名著经常会被不同时代的译者复译,而同一名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译本出现。每个复译本均具有其独立的价值,多个复译本的存在,其实是对单一译本局限性的有益补充。在西方社会文化生活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的《圣经》,就先后出现了《钦定本圣经》、《美国标准译本》、《耶路撒冷圣经》、《新英文圣经》、《当代圣经》、《福音圣经》等多个有着深远影响的英译本,这恰恰印证了经典名著复译的必要性与必然性。

最后,从读者的角度来看,翻译是为一定的读者服务的,一部译作只具有潜在的审美价值,在读者的阅读、感受、体会和理解的过程中才体现出实际的审美价值。如果只有文本,没有阅读,那么作者的写作使命就谈不上最终完成。也就是说,读者通过阅读参与了作品意义的建构。由于在生活阅历、文化背景、道德规范、审美素养、审美角度、审美标准、审美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不同的读者会在同一部作品中发现各不相同的内蕴。此外,随着时间、地点、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变化,尤其是随着语言文字的进化,原有的译作会显得陈旧过时,再也不能与读者的期待视野、审美经验相融合,读者对新译作的需求就显得迫切。“翻译的目的是向读者介绍原作,是要人家懂而不是要人家不懂,所以不能不现代化,而且要不断地现代化,过了一定时期又得把译过的作品重新再译”(翁显良 1983:47)。这在客观上也推动了名著复译现象的产生和发展。

我们认为,“一部文学作品要保证生命的延伸和扩展,势必要通过翻译这一中介。如果说初译(首次翻译)可以拓展一部文学作品流传的空间的话,那么复译则可延伸一部文学作品流传的时间”(许钧 1994:2),名著复译的必要性不言自明,勿需赘述。正如鲁迅所言,如果作品优秀,即便复译“七八次”又“何足为奇”?(林煌天 1997:1063)

4.名著复译的本质

关于名著复译的本质,学者们虽未直接论述,但有人已间接论及。刘晓丽(1999:12)认为,“复译乃是超越精神使然……体现着(后世)译者对尽善尽美的追求”,首次指出复译名著的动力在于超越前译,这已触及到了名著复译的本质所在。李双玲(2012:192)也提出了类似观点,认为名著复译中“可借鉴旧译,并在旧译基础上进行创新和超越”。

杨炳钧(2004:107)认为,如果以原型论为取向,翻译就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寻找最佳样例的活动,原语最佳样例与目的语最佳样例之间具有最大程度的对应关系。“文学翻译可视为在一定时空条件下试图穷尽原作样例与译作样例,以期达到最佳样例甚至现实原型的整合过程,这一过程必然充满着复译或重译,在新的语言基础上不断产生新的译作样例。读者或译者对原作的各种理解都是原型的样例,无数样例的整合可以形成原作原型,而各种具体的译作都是译作原型的样例,其中最佳样例接近原型。……原型样例不断增加,原型也随之扩展,故而等值难以企及……复译不可能停止”(刘孔喜、杨炳钧2010:90)。换句话说,复译实际上就是众多译作追求达到最佳样例、无限接近原作原型的过程,而要实现这一点,后译必须在前译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超越。不可否认,“翻译原型论”在解释名著复译方面确实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但鉴于整合众多样例的可操作性极低,并且判断最佳样例的标准也难以确定,该理论难免有空虚玄奥之嫌。尽管如此,“翻译原型论”在揭示名著复译的本质上仍有其独到的理论价值。

名著复译的误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其中第二个层面为名著复译的本质):

其一,对原作的误读,即对原作的多元解读。这是名著复译的前提和基础。美国文艺理论家Bloom (1975: 3)指出,文学语言的模糊性与多意性决定了文学文本的不确定性,因此一切对于文学文本固定意义的解读都只是一种幻想,阅读只能“是一种延迟的、几乎不可能的行为”,并且在本质上“是一种误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创造意义。美国后殖民理论家Said(1975: 3)也认可读者在作品意义建构方面的能动作用,认为文学作品一旦公之于众,就成为读者的阐释对象,从而赋予读者阐释的权力。由于译者首先并且必须是一名读者,因此对于脱离了作者意图所厘定的范围的文学名著而言,译者便是其意义的仲裁者,不同的译者会在同一部作品中发现各不相同的内蕴,各种见仁见智的译作便是对名著原作的误读。例如,在迄今问世的各种《孙子兵法》英译本中,Giles译本具有鲜明的文献学特色,Griffith译本具有明显的军事学特色,Wing译本呈现出日历式学习手册的文化形象,梁荣锦译本呈现出通俗连环漫画的文化形象,Gagliardi译本改写系列呈现出实用谋略指南的文化形象,这些都是译者们误读《孙子兵法》的结果。

其二,对前译的误读,即后译对前译影响的抵御与反抗。这是名著复译的内因和本质。“复译将竞争机制引入同一部书的翻译”(罗新璋 1991:29),同一文学名著的不同译者之间存在着争夺读者市场、争夺翻译史地位的竞争。这种竞争外在表现为不同译作间的相互竞争,竞争的胜负既关系到译者的翻译劳动成果能否得到承认和回报,也关系到相关出版机构能否赢利,更关系到译者本人能否在翻译史上享有持久的声誉。译者间的竞争远无公平可言,前译由于时间上的先到优势而占据了名著的阐释空间,为后译厘立了阐释标准,并且很有可能会压抑、窒息甚至毁灭后译的阐释创新力。如果后译顺从于前译厘定的阐释标准,“取前人之所有为己所用”,后译就会“由于受人恩惠而产生负债之焦虑”(Bloom 1973: 5),将被视为前译的复制品,没有什么创新之处,也将处于前译影响的阴影之下,终将难逃被读者忽视、被历史遗忘的命运。当然,后译并不甘心于沦落为前译的读者与模仿者,他们同样也想在名著翻译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为了突破前译影响,后译需要变被动为主动,通过阐释创新来凸显前译在文本解读与阐释方面的视域狭隘与拘泥守旧,凸显前译的“不足”或“不当”,从而使前译相形见绌,实现后译的“逆崇高”(Bloom 1973: 15)。例如,Giles在翻译《孙子兵法》时,充分利用自己的汉学优势,引用或参照了100多部中国传统典籍,对《孙子兵法》进行文献学解读,凸显了卡尔斯罗普在汉语文献考证方面的缺陷,也凸显了卡氏译本中缺乏注释的“不足”。实际上,这种阐释上的创新就是后译对前译的误读,即后译为回避、削弱或消解前译对其译作之影响的各种广义的修辞技巧。

后译借助误读扭转自己在时间上迟到劣势,从而颠倒按时间顺序构成的传统,为后译的诞生腾出空间,亦为后译本人赢得翻译史上的声誉。不破不立。后译对前译的误读,本质上是为了破除前译的影响,确立自己译作的生存空间,进而确立自己的翻译史地位。为此,后译必须在文本阐释方面有所创新,避免拾前人牙慧。“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谐)”意味着“不同”,这是事物发展的根本,“(相)同”则阻碍事物的发展(乐黛云2009:3)。翻译即翻“异”(胡卫平、章艳 2007:75),后译中的强力译者1唯有推出“不同”的译作,才有可能突破前译的影响,撼动强力前译“一直被模仿,无法被超越”的翻译史地位,摆脱对前译所代表的翻译传统的模仿、学习、接受和继承,摆脱只能望前译项背的宿命,最终实现对前译的超越或与其齐头并进。当然,后来未必居上,后译对前译的误读也未必总能奏效,能够取得成功的通常只是后译中少数的强力译者。历史由强者写就,一部名著复译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部强力的后译不断误读前译、推动后译不断创新进而超越前译的进化史(章国军 2013:108)。

5.结语

总之,“诗无达诂”,翻译并无专利,名著复译“不仅必要,而且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林一安 1998:156),各种译作是不同译者对同一名著原作的“意向性解释”(屠国元、李文竞 2012:99),是“一个枝头的累累果实”(袁筱一 1998:164),“是原作生命在时间上的延续和空间上的拓展”(许钧 2007:65),承载着原作在异域文化再生的努力和希望。在名著复译中,前译对后译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更多的则是对后译的压制和遮护。为了抵抗前译的影响,后译通过阐释创新来误读前译,以便反抗和消解前译的影响,为后译赢得生存空间,从而为后译赢得翻译史上的一席之地。这便是名著复译的内在动力,亦是名著复译的本质所在。

注释:

1 哈罗德·布鲁姆将英美诗坛上那些“以坚忍不拔的毅力与前代巨擘进行殊死博斗的诗坛主将”称作“强力诗人”(strong poet)(1973: 5)。本文套用“强力诗人”这个称谓,将名著复译史上那些通过阐释创新来反抗前驱影响、为自己译作赢得生存空间的后译者称为“强力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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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国军: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外语外贸学院教授,博士)

通讯地址:511483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外语外贸学院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佛禅意蕴与古典诗美——肯尼斯·雷克思罗斯诗歌汉译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号:GD15XWW18。

H059

A

2095-9648(2016)04-0022-05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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