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剧中平行对照修辞及其汉译研究

2015-08-15 00:44谢世坚
宜春学院学报 2015年10期
关键词:辞格对偶哈姆雷特

谢世坚,郭 帆

(广西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莎士比亚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戏剧创作天才,而且是一位卓越的语言艺术大师。他尤其擅长使用各种修辞,被世人喻为“修辞大师”。据不完全统计,他在作品中运用了两百多种修辞手段[1]。以《哈姆雷特》为例,该剧共有3832行,却有4073处使用了修辞格,有时一行中甚至同时使用几种修辞手段[2]。莎翁能根据人物个性、剧情发展的需要而使用恰当的修辞手段,使语言表达准确,鲜明、生动而有力。

关于莎剧修辞的研究,学者们大多把焦点集中在比喻、拟人、双关等辞格,对莎剧中平行对照修辞 (Antithesis)的研究却并不多,仅有的一些研究主要是从莎剧中平行对照辞格的结构和修辞效应以及与其它辞格的对比来研究的。本文考察《哈姆雷特》和《李尔王》两个剧本中的平行对照修辞,探究该辞格在莎剧中的修辞功能;在此基础上,对比不同译本对平行对照修辞的处理,探讨该修辞的翻译策略。

一、平行对照 (Antithesis)辞格

(一)定义

Antithesis,从本质上看,其实是一种具有均衡美和意义美的修辞。《牛津英语词典》(OED)的定义为: “An opposition or contrast of ideas,expressed by using as the corresponding members of two contiguous sentences or clauses,words which are the opposites of,or strongly contrasted with,each other.”即意义的对立或对照,通过两个彼此对立或强烈对照的连续的句子、从句或单词来表达。徐鹏[3]认为,Antithesis是把结构相同或相似,意义相反或相衬的语言单位并列,以求得一种匀称的形式美和强烈的对比感的修辞手段。Robinson[4]认为平行对照意味着对比,是将意义相反的句子排列在相似或者并列结构里,以求得一种平衡美的文体修辞(Antithesis means contrast.As a stylistic device,it refers to those sentence patterns which balance opposing thoughts by placing them in similar or parallel structures or position)。

可见,Antithesis既讲究形式又注重意义,它具有两个特性,一是结构上的平行,即句子结构必须相同或类似;二是意义上相反相对,有对比之意[5]。同时符合两个特性才能算是平行对照。

(二)与汉语类似辞格的对比

Antithesis跟汉语辞格对偶、对照和排比有很多相似之处,不少人直接将其译为“对偶”、“对照”或“排比”,事实上,Antithesis不能直接等同于这三种汉语辞格,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以下我们逐一对比分析。

1.Antithesis与对偶。汉语辞格对偶是指“凡是用字数相等,句法相似的两句,成双作对排列成功的,都叫做对偶辞。”[6]李亚丹和李定坤[7](P318)也认为“对偶是将字数相同、结构相同或相似,意义相关或相反的两个句子或词组对称地排列在一起,互相映衬,互相补充的一种修辞方式。”何善芬[8]指出,“汉语中的‘对偶’是指将结构相同或者基本相同、字数相等、意义上密切相关的两个短语或句子进行对称排列的修辞格。从内容上讲,对偶分为正对、反对和串对。”例如:

正对: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反对: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串对: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由此可见,英语辞格 Antithesis与汉语辞格“对偶”相比,都讲究结构相同或相似,但是Antithesis的范围较窄,它要求句子意义相反相对,相当于对偶中的“反对”。此外,Antithesis对于字数和形式对称的要求远不如汉语辞格对偶,它讲求句子的平行或者类似,平行对照能以词、短语或从句的形式存在,而对偶往往以句子为单位,对偶在字数、句子结构上要求更为严格,这也是由于英汉语言特点决定的。李国南 (1999:416)[9]指出,“其实,即使‘Antithesis’与‘反对’之间,也只是前后语义关系相似,即互为反似,至于形式方面,则常常表现出差异”。因此,有人将英语辞格Antithesis译为“对偶”,这是不妥的。

2.Antithesis与对照。“对照,就是把两个对立的事物或一个事物的两个对立的方面放在一起,加以比较”。[10]如同黄伯荣和廖序东[11]所说的对比,对照亦是“把两种不同事物或者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相互比较的一种辞格”。李亚丹和李定坤[7](P331)也认为“对照,又叫对比,是把两个相差、相反、相对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相差、相反、相对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加以比照或互相映衬,使之相反相成,以便更鲜明的表现事物的特征。”

以上说法都强调对照是讲求意义上的对比,并未指出句子结构要求平行或相似。Antithesis和对照只在语义关系相反上有相似之处,结构上还是不同的。因此,把英语辞格Antithesis等同于汉语的对照辞格也是不妥的。[12](P18)

3.Antithesis与排比或平行。排比是汉语中一种十分常见的辞格,陈望道[6](P203)指出“同范围同性质的事象用了组织相似的句法逐一表出的,名叫排比”。余立三[13]认为“汉语排比是用三个或三个以上结构相似,字数大体相等的句子或句子成分,来表达相似,或相关的意思”。李亚丹和李定坤[7](P341)也认为“排比就是将三个或三个以上内容相关,结构相同或者相似,语气一致的词语、句子或者段落排列成串,形成一个整体,用以增强文章气势,加深思想感情”。由此可见,Antithesis和排比的相似之处在于都讲究结构的平行、相同或相似,但在语义上两者迥异。

综上所述,从内容上看,汉语辞格“对偶”比Antithesis范围更广,Antithesis相当于“对偶”中的“反对”;从语义来看,Antithesis像对照,讲求语义对比对立;而在语法结构方面,Antithesis却像Parallelism,强调结构类似或平行。因此,我们似乎可以列出这样一个公式:Antithesis=Contrast+Parallelism。[12](P18)Antithesis 结合了对照修辞和平行修辞的特点,因此,将 Antithesis译为“平行对照”也许更好。以下将Antithesis称为平行对照。

三、莎剧中的平行对照修辞及其翻译

在《哈姆雷特》和《李尔王》两部悲剧中,莎士比亚使用了大量平行对照修辞。根据Keller[2](P280)的报告,他统计的9个剧本①(共26596行)中共有2470例平行对照辞格, 《哈姆雷特》中出现了298例,《李尔王》中出现了284例。此外,在《李尔王》中,平行对照修辞比其他42种修辞 (除 parison和vocative外)出现的次数多;《哈姆雷特》中,平行对照修辞比其他41种修辞(parison,vocative和 ploke除外)出现的次数要多,可见,平行对照修辞在莎剧中是一种较为重要的辞格。

(一)平行对照辞格的修辞功能

平行对照讲究结构的平行,意义的相反相对,它的特性决定了该修辞不仅在结构上具有均衡美、视觉美、声色美,而且在内容上具有反身对照、对立统一的特点。下面通过实例探讨平行对照的修辞功能。

1.增强节奏感和对称美。在修辞功能方面,平行对照修辞和汉语对偶一样,具有相似的修辞效果。李亚丹和李定坤[7](P329)指出:英语是拼音文字,不像汉语那样一字一音,不像汉语那样能排列成非常整体匀称的对偶,但是如果加以妥善安排,英语Antithesis也能像汉语对偶那样做到结构相对工整匀称,内容相互补充,相互映衬,语言凝练,节奏鲜明,看起来醒目,读起来顺口,听起来悦耳。例如:

(1)Lear……and we’ll talk with them too -

Who loses and who wins,who’ s in,who’ s out.(King Lear,5.3.14 -15)②

译文③:我们也要同他们漫谈谁得胜,谁失败,谁当权,谁垮台。

此例是典型的平行对照句,结构对称,长短一致,读起来节奏鲜明,琅琅上口, “loses”和“wins”,“in”和“out”语义上相反相对,言简意赅。

2.刻画人物复杂心理。莎翁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常常使用平行对照修辞来突显人物内心矛盾和复杂情绪,这样的台词往往含有强烈的讽刺之意。

(2)Edmund……Well,then,

Legitimate Edgar,I must have your land:

Our father's love is to the bastard Edmund

As to the legitimate:fine word,– legitimate!(King Lear,1.2.15 -18)

译文:合法的埃德加,我定要得到你的土地,

父亲爱私生的埃德蒙,一点也不差如爱你这合法的儿子呀。

大臣格罗斯特伯爵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嫡子埃德加,另一个是私生子埃德蒙。同样是儿子,埃德蒙却一直遭人歧视,身份不如嫡子埃德加,由此说出这段怨恨不已的话。“the bastard”和“the legitimate”的强烈对比,表达了埃德蒙作为私生子的满腔抑郁。

3.揭示事物本质。平行对照修辞能揭示事物的矛盾性,对照的语句往往说得巧妙机智,寓意深刻。哈姆雷特使用的平行对照语句以及《李尔王》中傻子的歌谣中此类修辞往往都极富寓意。

(3)Hamlet Not where he eats,but where’a is eaten.A

certain convocation of politic worms are e’en at him.

Your worm is your only emperor for diet.We fat all

creatures else to fat us,and we fat ourselves for

Maggots.(Hamlet,4.3.19 -4.3.23)

译文:不在他吃东西的地方,在东西吃他的地方。一大群官虫正在开会议对付他。蛆虫是会餐的皇帝。我们养肥了一切生物来养肥自己,我们养肥了自己来喂蛆虫。

哈姆雷特的这段话讽刺政客致使皇帝像蛆虫一样贪婪,“worms”影射政客,“We fat all creatures else to fat us,and we fat ourselves for maggots”这两例平行对照揭示了官场上“吃与被吃”的斗争关系本质:养肥其他生物以自肥,自肥后终究却肥了蛆虫。

(二)平行对照辞格的翻译

如上所述,英语平行对照辞格类似于汉语对偶辞格中的“反对”,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若既能考虑到该修辞相反对立之“义”,又能兼顾平行对照之“形”,将其译成汉语对偶句,这不仅能有效传达原文之意,而且能唤起汉语读者的共鸣。以下我们考察现有主要四个译本,即卞之琳[14](以下简称卞)、朱生豪[15](朱)、梁实秋[16](梁)和孙大雨[17](孙)译本对该修辞的处理。

(1)Fool:……Fathers that wear rags

Do make their children blind,

But fathers that bear bags

Shall seetheirchildren kind. (KingLear,2.2.238-241)

傻子的话浅白、滑稽,但富有深刻意味,这段通俗易懂的话却是对李尔王境遇的今昔对比和儿女们前后不一的讽刺,字里行间透露出儿女们的虚伪和拜金,傻子的话增加了全剧悲情色彩。 “wear rags”和 “bear bags”, “children blind”和 “children kind”是典型的平行对照辞格,鲜明揭示了李尔王和儿女们这层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译者们是这样处理的:

卞:做爹的穿了破衣裳,

子女就变了瞎眼睛,

做爹的背了大钱囊,

子女会显得最殷勤。

朱:老父衣百结,

儿女不相识,

老父满囊金,

儿女尽孝心。

梁:父亲穿着破衣裳,

可使儿女瞎着眼:

父亲佩着大钱囊,

将见儿女生脸,

孙:衣衫破烂的父亲们,

把女儿变成了瞎子。

背负钱袋的父亲们,

享尽女儿们的孝思。

可见,四家译文都考虑到了平行对照修辞的特点,试图传达原文的形式和意义。卞和梁的译文通俗易懂,孙的译文浅白明了,相比之下,朱译更多考虑到了英汉两种语言结构的差异以及译文读者的感受,译文摆脱了原文结构的束缚,采用了符合汉语语法结构的表达,译出了对偶句式,句式平行,对仗工整,有效的兼顾了平行对照辞格的“义”和“形”,这样的译文言简意赅,需要深厚的汉语功底才能达到,实为佳译。

在处理平行对照辞格时,把它译成汉语中的对偶句,既要传达原文之“义”又要兼顾辞格之“形”往往不易,面对两者难以兼顾的情况如何处理才能更好传达原文之意?例如:

(2)Hamlet:A little more than kin,and less than kind!(Hamlet,1.2.65)

这是哈姆雷特与国王对话时的一段旁白,哈姆雷特认为国王虽然是父亲的亲兄弟,但他对自己却并不仁慈,面对自己的杀父仇人,哈姆雷特内心十分挣扎。哈的这段旁白说的十分间接,意味深长。“More than”和“less than”对仗工整,结构紧凑。“kin”和“kind”谐音,指“亲属”和“仁慈”,短短的对白揭示了哈姆雷特与国王所谓“父子关系”本质。译句如下:

卞:亲上加亲,越亲越不相亲!

朱:超乎寻常的亲族,漠不相干的路人。

梁:比侄子是亲些,可是还算不得儿子。

孙:比亲戚过了头,要说亲人还不够。

对比四家译文,我们发现在处理平行对照辞格时,译者们几乎都首要考虑对照之义,其次把控结构之形,采取了“先义后形”的策略。四家译文都揭示了哈姆雷特和国王的关系,译出了对立矛盾之义,但各家译文在结构句式上略有差异,梁和孙的译文相对比较直白,朱的译文结构平行对称,做到了“义形兼顾”,体现了朱氏深厚的文字功底,我们同时发现,若未将平行结构译出,能将对照之义有效传达,也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如卞的译文虽然在形式上有所欠缺却能将原文意思有力传达了出来,诙谐地嘲讽了哈姆雷特与国王的关系,仔细咀嚼,卞的译文甚至会比朱的译本好。又如:

(3)KING:With mirth in funeral,and with dirge in marriage,

In equal scale weighing delight and dole,

Taken to wife.(Hamlet,1.2.12 -14)

新国王Claudius当众宣布将迎娶自己的嫂子为妻,使之成为新的王后。“auspicious and dropping”,“mirth in funeral,dirge in marriage”这些都是典型的平行对照修辞,结构对仗工整,意义相反相对,在这段台词中Claudius暴露了他虚伪的嘴脸,先王尸骨未寒,他却急着与王嫂结婚。一面急着夺得王权,另一面又要掩饰自己贪婪的野心。平行对照修辞极具讽刺效果。下面让我们来分析译文。

卞:仿佛使殡丧同喜庆歌哭相和,使悲喜成半斤八两

朱:殡葬的挽歌和结婚的笙乐同时并奏,用盛大的喜乐抵销沉重不幸

孙:丧礼中有欢乐,喜庆时又唱悼歌,使欣喜和悲苦彼此铢两相称

梁:像是殡葬时享受欢乐,也像是结婚时奏唱悼歌,真是悲喜交集,难分轻重

四个译本中,孙和梁的译文为直译,有效的传达了原文之义。卞和朱的译文并未根据原文直译,原文由 “mirth”修饰 “funeral”,“dirge”修饰“marriage”,朱则考虑到译读者的理解,改变了词序,避免了这种矛盾搭配,译文改用“dirge”和“funeral”、“mirth”和 “marriage”搭配,“同时并奏”将原有的矛盾修饰化为了整体且有效的传达出原文需要展现的悲喜交集的对立色彩,这一点卞和朱的处理相似,考虑到译读者的理解,仅“半斤八两”四字,表达出悲喜交融的矛盾情绪,语言凝练,简洁有力。译者们面对难以处理的平行对照辞格时首要考虑的是对立之“义”,译文以一种语义相反、结构相似的句式出现往往也能有效传达原文之意。

可见,在处理平行对照辞格时,译出对立之义是最重要的,其次是句式结构,“先义后形,义形兼顾”是处理该修辞的重要策略,在译出原文对立观点的基础上再考虑句式结构,能兼顾两者为佳,若译者难以兼顾“形”,在传达了“义”的基础上采取其他方式有时也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倘若译文未传“义”,这会造成莎剧原意的缺失,给读者造成困惑。例如:

(4)Fool:Marry,here's grace and a cod - piece- that's a wise

man and a fool.(King Lear,3.2.41 -42)

“cod-piece”指的是十五、十六世纪男子短裤前面所悬的袋状物,在此指傻子。傻子的话“grace”和“cod-piece”暗指就是国王和傻子,一个聪明一个愚蠢,译本对比如下:

卞:哼,是王上和一个“吊袋儿”,一个是聪明人、一个是傻子。

梁:这里有一位顶体面的还有一个顶蠢陋的、就是一个聪明人和一个傻子。

朱:一个是陛下,一个是弄人,这两人一个聪明一个傻。

孙:妈妈的,王上和一块“遮阳”在此;咱们俩一个是聪明人,一个是傻瓜。

对比四种译文,朱译直接指出了“grace”和“cod-piece”对照的对象,“一个是陛下,一个是弄人”。译文简洁明了,“义形兼顾”了平行对照辞格,译读者能很好理解,但严格来说,这样处理似乎使文中隐喻的修辞缺失了,读者未能感受到原文的修辞意蕴。梁的译文“顶体面的”和“顶愚蠢的”似乎指代并不是很清楚,卞和孙用“吊带儿”和“遮阳”直译,保留了莎剧原文修辞的意蕴,但对于不了解十五、十六世纪弄人服装的读者会造成困惑,难以进行有效联想,若添加相应注释能消除译读者疑惑,有效传达原文之意。因此,在处理平行对照辞格时, “先义后形”是首要的原则,译读者应首先了解对照所指,才能理解原文意思,其次兼顾平行对照结构。

结语

平行对照辞格在莎剧中有着重要的修辞作用,这种修辞语言具有强烈的节奏感和均衡美。剧本中的歌谣往往运用平行对照辞格,这些歌谣从而具有节奏美和韵律美。平行对照辞格细致入微地反映了人物内心矛盾和复杂情绪,拉近了读者与角色的距离,此外,平行对照修辞的另一重要作用是揭示事物的本质。

在翻译平行对照辞格时,译者往往欲将其译成汉语对偶句,这难能可贵但实属不易,平行对照辞格对于结构的要求本身就没有汉语对偶句式严格,因此,平行对照辞格译文若能以一种语义相反、结构相似的句式出现也是难能可贵。当平行对照辞格难以把握时,译者应先考虑对立之义,在有效传达了原文意思的基础上再讲求句式结构,即“先义后形,义形兼顾”,这往往能将平行对照辞格处理得较好。大部分译者都很好的处理了平行对照修辞,首先考虑到能否有效传达原文意思,保持莎剧原貌,其次再力求做到译文语言结构的对称。

注释:

①9 个剧本如下:Titus Andronicus,Richard Ш,Love's Labour 's Lost,Twelfth Night,Hamlet,Othello,King Lear,The Winter's Tale,The Tempest。

②版本说明:本文中所用语料均出自阿登版莎士比亚(THE ARDEN SHAKESPEARE)(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例证中的平行对照辞格以下划线标出。

③本节“译文”均采用卞之琳译本。

[1] Joseph,M.(1947).Shakespeare's Use of the Arts of Language[M].London:Hafner.

[2] Keller,S.D.(2009).The Development of Shakespeare’s Rhetoric:A Study of Nine Plays[M].Tubingen:Francke.

[3]徐鹏.英语辞格[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4] Robinson,J.E.(1970).The scope of rhetoric:A handbook for composition[M].America:Soott,Foreman and Co.

[5]赵永冠,刘邵忠,赵明.对偶研究:语义类型、结构形式与语用功能[J].西安国语大学学报,2014,(1):6.

[6]陈望道(1932/1997).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2

[7]李亚丹,李定坤.汉英辞格对比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8]何善芬.英汉语言对比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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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希杰.汉语修辞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11]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12]李国南.试论英语辞格antithesis[J].上海外国语学院学报 1991,(2):17.

[13]余立三.英汉修辞比较与翻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14]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悲剧四种[M].卞之琳,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15]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集[M].朱生豪,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

[16]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集[M].梁实秋,译.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17]莎士比亚.哈姆雷特[M].孙大雨,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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