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坤和
摘 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新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合作成为必然。然而,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却严重制约了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就目前校企合作现有模式中企业动力不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 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企业激励 措施
在2010年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指出:职业教育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一个根本点在于校企合作。可见,校企合作既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的一个方向,更是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学校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积极探索和改革实践,中职校企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中职校企合作现有模式
1.企业配合合作模式。
这种合作模式中,学校承担大部分培育任务,企业处于“配合”的配角地位,只是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条件或协助完成部分(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培养任务,例如企业技术专家兼任学校教师,设立奖学金、奖教金等。早在2008年,我校就与“恒安(国际)集团”联合办学,创办了晋江市首个企业冠名班——“恒安班”,实行订单培养,实现学校与企业“零距离”对接成功。近年来,不少企业加快了发展的步伐,人才缺口也日益加大,受此影响,相关的合作热潮愈演愈烈。
2.企业在职员工再教育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把学校办到了企业中,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有针对性地对在职员工进行更高层次的职业培训,从而提升专业素质。如我校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借助学校的师资等资源深入到企业创办了“恒安学历班”——主修财经管理与运用专业,为企业培养了从事会计事务与经营管理工作的实用型人才,也为企业减少了员工培训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培训效益。
3.引企入校模式。
我校引入“弘扬光电科技公司”(主营广告设计、三面翻广告支架、LED照明灯具)入驻学校,填充了校园内没有企业实体的空白,创新了校企合作模式。在生产车间的基础上建设了学生实训车间和实验室,为广告装潢设计、机械制造技术、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等专业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训、实习场所。
4.校园创“企”模式。
为提高学生职业意识,以仿真实训理念,模拟公司化运营管理,依托美容美妆专业创办了校园美容美妆服务室,模拟美容院经营模式,让学生学有所用,有更多的实训实践机会,尽早熟悉美容服务行业,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学校还以艺术组为依托,创办了“红创广告工作室”。一方面,让广告装潢专业、工艺美术等专业学生有更多实习、实训机会,提升了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学校通过工作室自己印制宣传横幅等宣传用品,面向社会承接各类广告业务,不仅为学校宣传工作节约成本,而且扩大学校影响,提升了学校的知名度。
二、校企合作面临的困境
1.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宏观上,目前国家层面上虽有许多指导性政策文件,但具体到地方政府,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政策性实施文件。校企合作仍然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指引,企业和学校双方的责、权、利都没有明确规定,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也无法得到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校企合作在很多细节上无法可依,致使合作随意应付,从而阻碍了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2.校企“一次性合作”现象突出。
在功利性目标驱动下,校企双方的初次合作往往比较仓促,学校极易将“劣单”企业引入学校,而企业也不会真正开展学校所需要的合作项目,因而学校往往得到经验教训后就不再合作了。再以企业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为例,企业通过校企业合作培养了需要的人才,却不得不面对普遍存在的跳槽现象,即使企业“冠名班”的学生也屡屡爽约,最终能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学生很少。花大力气培养出来的学生却是为别人做嫁衣,极大挫伤了企业的积极性,学生就业的不确定性带来的人才风险导致企业失去参与校企合作的信心和热情。
3.学校与企业在合作中同时存在管理文化的冲突。
职业学校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具有公益性,价值取向为履行社会责任,这与企业以营利为根本目的的经营方式、市场逐利性价值取向相冲突。由于学校没有与企业保持紧密的联系,往往签完协议后,企业就离开了校园,而学校依然按照原有的课程和方式培养学生,没有强化技能训练,学生也对企业岗位不熟悉,导致最后不少学生走上岗位后一时不能适应。企业和学校之间的这种冲突归根到底是工业文化的缺失,即学校与企业的工业文化融合不足。
三、校企合作中行业企业激励的可行措施
1.提高政府在推动校企合作方面的战略意识。
不得不承认,政府在推动校企合作领域确实发挥着重要作用。校企合作只有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筹备下,企业与学校才有可能建立真正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好比是桥梁,如何确保这架桥梁的畅通,固然需要学校和企业的良好合作和各自管理,但从本质上看,他们都是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很难顾全大局。而政府此时的作用,就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平衡双方的需求,找到最佳的契合点,用行政手段规范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使教育与就业实现充分对接。
2.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企业学校及学生的利益。
健全的法律法规为校企合作办学的规范、有效运行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制度保障,综观发达国家在发展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均在不断建立、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避免了盲目无序性。借鉴发达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经验,我国政府要制定出台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从法侓法规层面确保企业、学校与学生没有后顾之忧。
同时将企业不履行职业教育义务的惩罚性政策法规化,并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对于未能履行职业教育义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从法律上形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约束力。指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教育制度,形成一套具有现代企业特色的职前、职后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学习型企业,并将此作为对企业家和企业的考量标准之一。
3.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激发企业参与热情。
首先,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利益补偿机制,开征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税,规定达到某一经营规模的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责任。对于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企业按一定比例减免职业教育与培训税,或税收返还企业专款用于企业职业教育,让企业切实感到参与职业教育既是履行一种社会责任,又是从事一项对本企业经济效益有明显促进作用的事业,激发其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
其次,制定并出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税收减免政策的相关实施细则,落实2005年国务院颁发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关于“企业和个人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的政策;同时,在教育捐赠免税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允许把企业的教育捐赠款的50%或300%用于抵扣企业所得税,以提高企业向职业教育捐赠的积极性。
第三,凡规模以上企业,每年要为职业学校学生提供专业对口实习实训岗位,为教师提供适合的实践锻炼岗位和条件,其接纳人数一般不少于企业技术岗位的10%。对接受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并支付报酬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性补助或税费减免,并允许企业付给学生的工次低于法定工资标准,以提高企业接纳实习学生的积极性。
第四,对单独举办的服务类校办企业,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59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举办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企业,地方税收部门征收的部分应当全额返还;对与企业联合举办的主要用于学生实习实训的校办产业,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部分应至少返还50%甚至更高比例。
第五,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所产生的一系列成本如:为学生支付的培训报酬;法定的社会保险;企业开发内部课程所产生的无形成本;学生的工作服和其他防护工具费用,等等,政府应该明确规定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可以从收入中抵扣费用的合理范围,甚至通过给予补贴或将以上支出计入成本等方式抵扣营业收入,或减少企业所得税等方式补偿企业,发挥正向的激励作用。
第六,国家每年有一定数量的补贴用于职业学校建设和完善实训基地,但是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来奖励或补贴企业建设实训基地。而事实上,很多企业都是职业教育的实践基地,但是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因此,我国应该考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并且监督企业将奖励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基地建设。目前在国家层面奖励和补偿办法缺失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或补偿办法。
最后,各级政府要制定职业教育奖励政策:对积极参与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表彰,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良好的支持职业教育的环境;对在校企合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同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并授予“支持职业教育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4.重视企业社会效益,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企业作为一种人格化的组织,它能够而且必须对其所处的社会系统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回应,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应有的义务。职业教育服务的对象是学生,而最终受益的却是企业。现代企业的经营实践表明,企业只有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努力平衡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追求合作共赢的和谐商道,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职业教育的发展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政府应当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制定并完善校企业合作中企业参与的激励措施,促进校企合作顺利开展,实现合作双方“共赢”,职业教育事业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志强.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04).
[2]李慧,林永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探析.职业技术教育,2011(25).
[3]罗勇.政府激励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策略体系研究.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10).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3年立项课题《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的优惠政策研究》成果,作者为课题组副组长,主要方向为职业教育与后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