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技术层面的实践运作

2014-04-29 00:44阳沐乎韧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

阳沐乎韧

摘 要:协商民主是契合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民主形式。在实践层面,应把协商民主的重点放在微观操作技术的探索上,从确定协商议题、设计协商流程、选取协商形式、选择协商策略等实质性环节去突破。

关键词:协商民主;操作技术;实践运作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4.01.009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4)01-0041-04

发展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运作中的重大政治命题,其微观操作技术方法,更是当前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其实践之要,是重点突出理性、有序和共识这三要素。基于此,本文避开“重宏观研究轻微观探索”的做法,把着力点放在实践的操作技术上。

协商民主运作的诸多因素中,至少有四个关键性的技术操作环节:确定协商议题、设计协商流程、选取协商形式、选择协商策略。其操作技术应从这些实质性环节去突破。

一、审慎确定协商议题

议题是协商的核心和出发点,要审慎确定,要考虑协商主体对议题是否有协商兴趣,协商的内容是否关乎国家大事和民生问题。议题要合乎民心、关乎民生、顺乎民意。

协商议题的确定是定调阶段。调子定得准确与否,决定着协商质量之高低和效果之优劣。因此,议题的确定必须考虑“三性”。第一,方向性。协商形成的共识影响着决策执行后事态的发展,议题要符合经济发展的主流和社会前进的正方向。第二,针对性。议题必须围绕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而确定,避免随意性,防止盲目性。第三,聚合性。在符合政府决策方向的前提下,议题应该是协商主体各方共同关注的内容,议题价值不能偏离“公共利益”的方向。依此原则确定协商议题的操作技术如下。

(一)“消除偏好”术

人是复杂的动物,偏好每人都有。偏好(合理和极端的)会直接影响协商的质量和共识的形成。议题中极端的偏好会使协商中产生偏激的观点,致使协商效果不佳。要避免极端偏好对正当性意见的干扰,就要在议题中消除极端偏好的影响,从源头上消除协商中的歧见。做法是议题的确定也要采取“协商”方式,由利益关涉群体各方选代表协商选题,不能由党委或政府单方“定题”,更不能让利益集团强硬“点题”,防止强势力量主导协商方向和利益集团对议题的绑架。对争议性内容,应通过协商采取各方妥协、各让一步的办法进行整合或由做事公正的利益关涉者以外的专家定夺。

(二)“整合民意”术

积极有效的民意是民众诉求强烈、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安排、水电煤油气等价格的调整、重要领导人事的变动等)的民众意向。这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民意聚合点。含积极有效民意的议题,要突出公益性价值,彰显公平性意义。

整合积极有效的民意,就是把分散和分歧不大的意见加以整理综合,把合理的偏好通过综合各方利益加以编组,使之符合主流民意。做法是由怀抱公心者主导审核议题的过程,参与者既要尊重歧见又要化解分歧引起偏执的利益纷争。

(三)“优化内容”术

议题内容“优”和“精”决定着协商共识的“质”和“效”。“优化内容”指激活议题中的协商因子,把议题变成优良精细。一是“精化”议题内容,把重大民生问题列为协商的重点议题,对协商内容的取舍要考虑民意取向,议题要不断吸纳饱含智慧的思维成果,使之蕴藏巨大的“协商”资源,饱含丰富的“民主”能量。二是“细化”议题内容,把一个大的议题细化为若干个具体的便于商讨操作的小问题,然后以问题的形式进入协商过程,提供思考讨论。

二、精密设计协商流程

事物的发展客观地存在一个流程,协商民主亦然。流程是为了实现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逻辑相关活动的有序集合,是一条不间断运行的链条。科学流程可以带来积极效应。协商是一种面对面的交流形式。如果要追求有序高效的协商质量,则有必要对之精密设计。

协商流程有若干系统要素,它必须回答“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的问题。

有人把协商民主定义为在公共理性价值理念指引下,通过公民在参与中以公开对话、讨论、商谈、妥协、沟通和审议等方式形成共识或决议的一种政治形式。“对话、讨论、商谈、妥协、沟通和审议”以及“形成共识或决议”等概念,回答了“做什么”的问题,也基本包含了“怎么做”的答案。依此要义并根据“和合”文化中的宽容、友善、兼容、互惠思想,我们认为,协商流程设计的主要技术方法如下。

(一)“要素组合”术

协商要素是协商有机体的构件,它们科学组合能产生整体效应。协商流程包含协商议题、协商主体、协商形式、协商原则、协商策略和协商单元等要素,各要素互相联系可以产生整体效应。相反,如果它们各自为政,则会因互不关联而产生能量耗损致使协商效率降低或为零。

系统论要求人们要特别重视系统内部各要素排列、组合的顺序和层次,使其有合理的安排,以充分发挥系统的功能。据此原理,设计流程要有机组合各要素,使之产生相互协同作用,其中的协商单元还要合乎逻辑排序,最终形成协商合力。

首先,协商主体必须是议题内容的利益相关者。主体间的关系要以理性为主导。其次,协商原则要体现有序和理性特点,策略选择要为达成共识服务。再次,各协商单元内部排序要体现联系性,与外部要素的关系要体现开放性,使之形成系统有序结构的作用力。具体而言,协商主体的产生要有代表性并兼顾各方利益,主体间体现平等、信任关系,摒除官僚主义文化,避免某一方因私利而影响其他各方的利益。

(二)“流向主导”术

流程是生命线。流向是流程发展的方向,其正确与否反映流程之科学程度。因此,流程设计要考虑正确的导向,正确主导其沿科学健康方向发展,一是往“理性”方向发展,二是沿“有序”轨道行进,三是向“共识”目标前进。为此要制定应对可能发生问题的预案。

纠正情绪化参与的“理性”预案:主要用于解决协商过程中各方为了自身利益而感情用事地表达诉求而造成非理性问题。

控制无序状态的“有序”预案:主要用于处理协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操纵、强迫和欺骗等现象,使协商做到依法循章而动,科学合理而为;使行为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规范,流程合乎逻辑。

转化偏好的“求共识”预案:主要用于协商过程中修正偏激的利益表达,引导参与者建设性交流、批判性思考并不断磨合,从而达成在公共利益基础上参与者都能接受的共识。

(三)“关系处理”术

协商民主在运作中可能会产生各种矛盾。因此,设计流程就要考虑处理以下几对关系。

协商过程与协商结果的关系。既不能因刻意追求协商的良好成果而不顾程序的合理性,又要考虑通过合理的程序去实现参与成果的最大化;既要考虑制度的良性运转,又不能忽略成果质量。总之,要正确地处理科学有序的参与过程与提高参与效果的辩证关系。

参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协商中既要有讨论、争辩、说服的方法又要进行理性反思,既兼顾各方利益又不以牺牲“有序”、“理性”和“共识”为代价。尽可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使尊重多数和保护少数相统一。

(四)“过程优化”术

过程是流程行进的经过。在设计流程时要充分考虑如何优化协商过程,准备好优化的思路和方案。

1. 提供良好的民主生态环境。环境是客观因素,良好的民主生态环境有利于协商的健康发展和科学运作。要为协商提供这样的环境,即和谐融洽的协商氛围、充分交换意见的公平机会、协商主体间平等的地位关系、协商过程的有效监督、体现公正的条件支持、不偏激和无人身攻击的伦理秩序等。

2. 推促基本共识的合理形成。形成共识是为决策服务。仅从过程来说,达成共识是终极目标。为了实现目标,在设计流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协商运作中人们的讨论交流会偏离共识目标形成的方向,准备好引导和推促共识形成的方案或办法,对偏离平衡路径的讨论要通过公正的主持人施加理性限制,对突然出现的不利于共识形成的变数和对偏离共识的讨论细节要用恰当的理性行为加以控制,对有利于共识形成的因素要由公正代表(参与者中要设有利益相关者以外的代表)通过利益协调机制加以诱导,为协商格局寻找整合偏好的平衡点。

三、合理选取协商形式

形式与内容是事物的表现方式。协商形式是人们就某事进行共同商量时所采用的方式。任何形式的选用都要根据内容而定,为内容服务。

我国的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选择必须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因素。协商要体现广泛性和包容性,符合“共济共进共荣”的传统历史背景,遵循合理的原则:“适合性”原则,即形式要灵活得体,要根据协商的内容和主体的规模而选用,创造性使用;“公平性”原则,即公正公开合理,不能是协商一方事先对参与者有所暗示和威胁;“有效性”原则,即能有效实现目标,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求;“合序性”原则,即在法律允许范围和制度框架内使用,排除街头政治和闹事等非法行为。

当前,不少地方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形式,如公共政策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政情通报会、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答复见面会、劳动部门和企业召开的工资协商会、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对话形式、电视辩论、网络论坛、手机短信、公民论坛、公共调查和公共辩论,等等。

基于“中国特色”这一要义,遵循上述原则,形式选用应该采取如下操作技术。

(一)“创造使用”术

根据协商需要创造性使用。如听证会的目的是为了知情,要使之有利于对话交流,尚需加以改造,增加互动环节。又如,民主评议是一种民主协商形式或类协商形式,但往往是采取“背对”方式,这不利于交流互动。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应该采取面对面方法,以利于对话沟通。

(二)“对应使用”术

根据议题需要对应性使用。如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实事、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等的议题,可对应性地采用民主恳谈会或公民论坛等形式。

(三)“综合使用”术

根据共识形成的难度综合性地运用。如涉及征地拆迁项目的论证,因利益分歧较大,共识难以形成,可以综合运用公民论坛、电视辩论、网络论坛和公共辩论等形式。

另外,要根据社会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提高,探索科学灵活而有效的形式。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高效的形式还可以上升为一种制度。

四、科学选择协商策略

策略是体现人的智慧的方法手段,科学地选择可以优化协商流程,有助于共识之形成,最终提升协商质量。

根据协商的多元主体和策略的多维功能以及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应该采取以下具体策略。

(一)“整合共识”术

文化多元使价值也多元,表现为信仰不同,追求多样,个人偏好,利益分歧。这影响公共问题在协商中共识的形成,导致协商失败或效果不佳。解决思路是求同存异,方法是整合共识价值,消除观念分歧。

首先,加强和谐文化建设,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挖掘中华文化的“和合”价值内涵,为协商形成共识提供“和谐”的文化能量。

其次,加强先进文化建设,整合先进性文化因素。开发先进性文化所特有的包容性价值功能,为协商制度充实文化含量,进而为协商形成共识提供“求同”的文化能量。

再次,培育宽容妥协精神,消除多元政治参与中潜藏着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激发“民主性”的价值活力,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主流价值促进文化增量,进而为协商形成共识提供“宽容”的文化能量。

(二)“消除冷漠”术

当前,国人对民主的态度表现为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和合”文化哺育着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另一方面,因参与效果不佳和社会不公平不合理的现实又掐灭人们的热情,使之产生政治冷漠感。后者是影响协商民主实施的消极因素之一。解决的思路是消除政治冷漠,解决的办法是培养参与热情。

政治冷漠是缺乏参与政治活动动力的一种心理状态。产生原因在于政治高压及文化灌输造成的“畏官”心理和政治文化、政治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政治参与成本高昂等。因此,要培养公民意识,加强政治文化建设,畅通高效的民意表达渠道。

(三)“提升素质”术

协商参与者的素质决定着协商的效果。协商是一种微观具体的操作过程和方式。协商民主要求参与主体要有一定的知识、文化和操作能力,即基本的协商知识,对协商方法和途径较为熟悉;基本的协商能力和对事物之认识、分析判断的素质;灵活、周密的思维和处理问题的对策及语言技巧。协商民主参与者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协商技术水平低下、话语表达欠佳、价值判断能力不强都会造成对协商议题解读的误差,影响着协商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要提升协商主体的素质。协商参与者,一要通过学习政策和形势使自己谙国事,懂政策;二要通过参加各种政治和社会实践来提高自身信息技术水平、能力及语言表达技能,进而提升民意质量。

综上所述,从积极的角度考察,协商各环节间的关系表述如下:

“议题”影响“流程”,决定“形式”的选择,主导“策略”的选取;“流程”有助“议题”的实现及“形式”和“策略”完善;“形式”作用于“议题”,融入“流程”才生效,与“策略”共生共进;“策略”提升“议题”质量,优化“流程”,与“形式”相辅相成。

协商民主的实践运作,其实就是把宏观的理念转化为微观的行为方法,把抽象的原理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技术。它不同于经验的条文,它是蕴含理论原理的技术方法。它没有现成的参照标系,只需合乎国情的实践。

责任编辑:金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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