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霜
摘 要:律动教学是音乐教学的一个部分,是对幼儿节奏感、感受力和表现力提高的有效手段。一线教师对幼儿园音乐教学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律动以及律动教学进行定义,并将律动教学唤醒幼儿从“体验—表达”音乐的能力进行了阐释。
关键词:律动教学;节奏感;感受力;表现力
音乐是一种有组织的声音,当一个人开始选择和组织声音用来表达自己特定的心情、兴趣和情感时,那他就是在创作音乐。同时喜爱音乐的人只需要任何一点发自内心的自然反应,便可享受到她们表现音乐和感受音乐的快乐。幼儿以自己身体各部位的动态来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对其自身的音乐素养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实际的音乐教学中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了律动能给予幼儿更充分的对美的感受与体验。
一、幼儿园音乐教学的现状
在幼儿园的音乐教学活动中,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当幼儿演唱或进行简单的打击乐表演时,有时节奏看似统一但它们无力从内心去很好地跟随伴奏的韵律,更不用说细致地去体验表现乐句中的呼吸、音乐所要表达的某种情感。而且更多一线的幼儿园教师也只是停留在幼儿对一首歌曲的大略把握而非精确表达的层面。她们放过了一些细节,忽略了对幼儿在情感流露与幼儿行为表现方面的融合性引导。我认为其实这是一种音樂的缺陷,是教师本身对音乐感知能力的缺陷。它带来的结果就是我们现在的音乐教学活动通常都不会去考虑音乐欣赏或是音乐演奏是不是首先感动了聆听它的人。其实这种感动如果能沁入人心则将会转化为幼儿的一种主观意识。就像许多专业的演奏者或者舞者,在表演新作品时,她们会首先聆听感受前人对这一作品的诠释。我想被音乐本身感动才是先决条件,而表演的目的只是为了形成所谓表达的意义,产生更高层次的音乐感知能力,而不是将这种感知视为技巧纯熟的副产品。
二、概念诠释
瑞士音乐家、教育家达尔克罗兹认为曾经说:“人类的情感是音乐来源,而情感通常是由人的身体动作表现出来的,在人的身体中包括发展感受和分析音乐与情感的各种能力。因此,音乐学习的起点不是钢琴、长笛等乐器,而是人的体态活动。”
“律动”两字是希腊语RrhmlDs发展而来,在《辞海》中“律”解释为古代校正乐音高低的标准,即音律。“动”指移动原来的位置,改变原来的状态,即动作。作为一种行为方式也是一种语言,在日常生活中它能最直接流露人的情绪、情感或意思。因此在音乐学习和体验的过程中仅仅依靠听觉感官是不够的、唤醒和调动人类最原本的行为方式,将音乐的听觉感受转化为一种视觉效果,使幼儿能表达沉浸在其中的快乐才是音乐体验的真正价值。这两个概念的结合与渗透才是“律动”的真正涵义。而律动教学:就是将这种“体验—表达”式的律动活动上升为一种教育活动,从而达到提高幼儿学习音乐的兴趣和进行音乐素质教育的培养目的。
三、律动教学唤醒幼儿从“体验—表达”音乐
1.在律动中培养幼儿的节奏感
动作这种方式是幼儿之间最本能的表达。我们不难发现往往肢体动作是先于语言表达的。因而幼儿将自己感受到的信息通过动作来表达是最为直接的一种方式了。在音乐学习中,节奏是音乐的基本要素,它也存在于自然生活中。以节奏作为音乐体验的核心和突破口,将动作上升为用律动将体验到的音乐内涵外化,让幼儿能在最自然放松的状态下完全地投入诠释音乐,是最有效的途径。因此,让孩子听到音乐就动起来,我认为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教学中,我强调,每当听到音乐响起,孩子们身体的某一个部位一定要动起来,或者是头、或者是手、或者是脚、或者是腰、或者是小屁股,哪怕是一个小指头也行。能随着音乐动起来,就说明你真正听到了音乐;然后才能逐渐去理解音乐、表现音乐。
2.在律动中提高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力
音乐感受力是幼儿学习音乐,发展音乐才能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能力。其中对于音乐各要素的感知:分清音的高低,音的长短,引得强弱,简单的乐句乐段,曲式结构等等是幼儿园音乐知识和技能教学的一项基本任务。律动教学以听为主线,在此基础上,教师用简洁、准确、生动并具有启发性的、情境性的语言、图片、电子教具去启发幼儿的想象力,帮助他们认知和了解音乐。在幼儿熟悉音乐的过程中,逐步引导幼儿去做拍手、点头、跺脚、捻指等动作,或者还可以启发他们做简单的即兴表演,这样,既是帮助他们掌握音乐的节奏、韵律,更是启蒙她们对音乐的感受能力。
3.在律动中充分发挥幼儿的音乐表现力
律动教学的特点是把音乐的感受和身体的运动密切结合起来,产生更好的教学效果。所以,律动和音乐的语言同是情感的语言。律动的设计是在分析教材内容和音乐情绪的基础上,根据教材的特点设计的。柔美的抒情曲,动作要突出抒情,活泼的舞曲,动作要干脆利落,民族的音乐就要根据各民族的习俗和风格,借助民间的舞蹈语言使律动渗透民族特点。
幼儿对音乐的感受是在“动”中产生,又在“动”中体验,用“动”来表示的。所以,在音乐教学中,鼓励幼儿除了运用耳朵外,还要运用身体的其他部分,他们对音乐的反应就会变得充满无穷无尽的生命力,进步就会变得惊人的快。因此,在音乐教学中教师不仅不能忽视律动教学,而且还要不断地探索、创新,不断地完善、钻研、发掘,让幼儿能在洋溢着丰富情感的艺术天地里自由自在地翱翔!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07.
[2]陈蓉.音乐教学法教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3.
(作者单位 江苏省武进高新区李公朴幼儿园)
编辑 段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