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林小青(1968-),女, 梅州职业技术学校讲师。研究方向:法律政治。
摘 要:中职学校的法律教学是培养中职生社会文明的一项历史使命。在当今的网络信息时代,遵循教学规律,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才能提高法律课教学之实效。
关键词:中职生;法律教学;实效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422(2014)03-0077-02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课教学的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笔者深切体会到法律课难上好。究其原因:一是法律课理论性强,对中职生而言较为抽象;二是有大部分中职生错误地认为法律课不是专业课,可学可不学,学习的内在动力不足。但是,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单纯靠道德信念是不可能取得长足发展的,而法律才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有力武器。中职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接班人的一分子,教育好他们,让他们成为合格的接班人,是中职教师责无旁贷的义务。
一、中职法律课堂教学实效性低下的原因分析
1.教务管理制度不合理
在中职学校的日常教务管理中,经常会出现“教师应当……,不应当……”的义务性条款,把教师的教学严格地限制在既定的模式中,同时,学校还将教师是否按照日程、教材教学,是否板书规范或运用多媒体,是否教会了课本知识来作为考核检查教师教学的重要标准,很多教师因怕受到批评而不敢创新教学方法,影响了教师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创造性教育模式的进行。
2.教师办公室分配不合理
许多中职学校分配教师办公室是按专业科组进行办公室分配,这是为了方便学校对专业对教师的统一管理。在中职学校,法律课是被界定为公共课的,公共课教师是被分散分配到各专业科组里,因而法律课教师没有独立的办公室,法律教师与法律教师之间不能及时沟通、咨询、解决教学问题。
3.学校进修政策的限制
学校的进修学习政策规定:“专业教师优先,文科教师在后。”这样,即使有进修机会,一般也是专业教师而不是法律教师,法律教师被限制了进修学习的机会,使得法律知识更新迟延滞后。
4.社会不利因素的影响
我国虽然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法治化管理,但法治制度还很不健全,造成在社会中出现了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等现象,使得法治实践与课堂理论脱节,这些都让中职学生产生了学校的课堂教育没有实际作用的心理,影响了学生课堂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二、提高中职法律课堂教学实效的路径
1.夯实教学实效的基本点——整合教材内容
教材是教师教,学生学的依据。由于教材本身所具有的滞后性,使得教师不能唯教材是从,不能完全照搬照讲教材。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学生的学情以及学生未来的职业需求,即在把握目标——中心——立足点的前提下,整合教学内容,确定教学内容的主次,避免面面俱到,满足够学够用。具体来讲,目标——中心——立足点是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目标,以学生的兴趣、需要、认知能力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思想为立足点,合理整合教学内容。以此为依据,在教学中,笔者根据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将《民法》、《刑法》和《经济法》确定为全书的重点,每章有每章的取舍。例如,《民法》部分突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刑法》突出“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经济法》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展开,为学生走向社会做好法律储备。同时,又根据不同专业学生关注不同领域的法律知识进行专题讲座。例如,会计专业的学生更关注经济领域的法律知识,而营销专业学生则更关注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范。这样,结合中职学生的实际,有所取舍,有所侧重,既满足学生的不同知识需求,又能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并实现优异的教学效果。
2.寻找教学实效的着力点——优化教学方法
现实社会中发生的法律事件,往往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中职生思维活跃,接受信息快,当下发生的“热点”法律事件往往是他们最感兴趣的话题。抓住这些“热点”话题,就能抓住学生的注意力,把学生吸引到教学上。例如,2013年年初,我校有四名学生由于上网玩游戏缺钱,而在校外偷窃,后被司法机关问了罪。此事在校内震动极大,当时笔者正在上2012级会计班的法律课,笔者将此事作为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先分析犯罪构成要件?犯什么罪?应如何处罚?然后再结合社会上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心理因素分析这四名中职生犯罪的原因,以此来教育学生自觉地遵纪守法。这一教学方法,打破了原有的纯理论知识的教学方式,使教学变成了师生互相交流,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教学手段上,笔者还利用多媒体作为演示工具,将这一发生在身边的法律事件,以鲜明的图像,生动的声音创设教学情境,使枯燥的法律知识学习变得轻松愉快,学生也就自然而然地理解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教学教法·如何提高法律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3.捕捉教学实效的成长点——催成课堂生成资源
课堂教学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教师所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主体,他们有着不同的知识、经验、思想,从而使课堂呈现出多变性、丰富性和复杂性,也使得教师对教学过程难以预料,常常会出现一些麻烦。为此,教师要善于发现“麻烦”,变“麻烦”为资源。例如,在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发言出乎预设的思路,但又合乎整个教学的流程时,教师可以打破原有的常规,用学生的所想重新组织教学,这样学生的积极性会更高,更易于实现教学目标。如果遇到学生的发言打乱了教师的设想,打乱教学程序时,教师可借机调整方向,重新设计和组织学生进行教学活动。教师还要善于制造“麻烦”,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例如,教师设置典型对话,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捕捉课堂生成资源,或通过各种活动的组合,如开展辩论赛、模拟法庭、成果汇报会等活动搭建平台,给学生展现自己的“闪光点”。
4.平整教学实效的巩固点——创新教学评价方式
在教学中,教师要有一双“锐利”的眼睛,紧紧盯住学生的优点、长处。这要求教师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懂得中职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应该更多地看到中职生的可取之处,而不是挑剔、刻薄地要求中职生尽善尽美。在课堂上,教师要特别善于发现中职学生优点,充分肯定中职学生的发言。在课堂上,教师对每一位学生的发言都要立刻表态,给予一个评价,以鼓励为主,能够达到激发、强化学习动机的效果,增强中职学生进一步达到学习目标的愿望。
5.力争教学实效的飞跃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是实施课程改革方案的重要保证。教师队伍建设要坚持建设、管理、培养、培训并重。要建立起一支素质较高、比较稳定、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专职教师队伍,增强教师驾驭法律课建设的能力,使教师队伍建设向“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方向发展。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道德与法律素养,还要有宽广的知识面和灵活组织实施教学的能力。教师在课堂中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同时加强对教学对象的研究,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及其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总之,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是指通过课堂教学活动,学生在学业上有收获,有提高,有进步。具体表现是:学生在认知上,从不懂到懂,从少知到多知,从不会到会;在情感上,从不喜欢到喜欢,从不热爱到热爱,从不感兴趣到感兴趣。因此,教师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依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优化教学方式并创新教学评价,才能培养出更多合格的中职生。
参考文献:
[1]刘湘潭.中职政治课堂教师对学生评价的思考[J].教育界,2012(7).
[2]田犇.浅论高职院校《法律基础》教学改革与创新[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
[3]申艳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9(8).
[4]张在龙.把握生成资源 亮出课堂精彩[J].现代阅读(教育版),2011(2).
[5]胡菊华.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中的“强化”与“弱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2(4).
责任编辑 何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