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美玉 卢飞跃
【摘 要】高职教育要完成好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任务,必须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改革发展之路。然而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存在校企合作能力缺陷,导致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水平只处于低层次发展阶段。本文在对广东珠三角地区校企合作现状研究的基础上,对校企合作三方主体:学校、企业以及政府将面临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广东珠三角地区
一、广东珠三角地区高职教育现状
珠江三角洲面积为41596平方公里,这个地区的人口和土地面积只占全省的31.2%和23.4%,但它的国内生产总值占了全省的70.2%。2005年,广东省委省政府规划在广深珠三地建立高校园区,实现资源优化。期间还准备新建一批高职院校,经过5到10年,把广州、珠江三角洲建成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高等教育中心。目前广州大学城已启用,广东省高校总量的70%以上集中在珠三角地区,高校数量在全国名列第二。
近年来,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得到稳步推进,发展势头良好,从1998年到2005年,高等学校数量从43所(其中高职高专17所)增加到101所(其中高职高专65所),招生录取人数从6.1万(其中高职高专3万)增加到35万(其中高职高专22万),毛入学率从8.16%提高到2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翻了一番以上,录取学生达到了1998年的5倍以上。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普通本科专业195个,比2003年增长59%,备案高职高专教育专业323个,比2003年增长46%,受理全省高校备案或审批高职高专教育专科专业申请376个。2005年全省共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科院校36所(含两所民办高校――广东白云学院和广东培正学院),高职高专院校65所,招收高职教育学生的成人高校26所。
二、广东珠三角高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由此可见,校企合作办学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我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呈现多样化,按照学校和企业合作的紧密程度和层次,可分为实习基地模式、订单培养模式、企业办校模式、政府主导模式、职教集团模式、校办企业模式。尽管目前广东高职的校企合作在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探索,在实践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功,但是,我们的校企合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制度环境不良,政府保障乏力
从地区分布来看,校企合作成熟度与地区发达程度成正比。广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经验大多数出自珠三角地区,珠三角校企合作的理念与实践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但是,从合作的程度来看,珠三角校企合作虽然“百舸争流”,亮点突出,不少模式在全国具有借鉴意义,但多限于个案运作,尚未形成机制和制度。就目前我国的校企合作来说,主要还是依靠自发的或基于人际关系基础之上的情感机制维系。因此,健全有关政策与法规,寻求资金投入的保障,并得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这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必须依靠政府部门制定及实施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为校企合作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有利的发展环境,统筹规划,协调各方利益,才能保障校企合作的深入持久开展,才能使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与使用上实现双赢。
2.主体地位缺失,企业无自主合作意识
校企合作要充分利用企业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必须有企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然而市场化背景下,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存在着以下问题。其一,机制不完善,企业主体地位缺失;其二,无利益驱动,企业缺乏自主合作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其与学校在经营理念上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给校企合作设置了一道障碍。企业运作的根本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考虑经济效益,而在校企合作中,企业对与职业院校的合作没多少兴趣,主要在于没有利益“诱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自然不高。政府作为主导,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约束和鼓励机制,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恢复其主体地位。
3.合作理念肤浅,高职院校“一头热”
虽说是“校企合作”,实际上只是我国高职教育“一头热”,从现有的合作模式来看,本质上是一种“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是由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不长,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还不高,因此,很多高职院校仍然将校企合作定位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结果上,也就是在就业阶段的合作,这说明一部分高职院校还存在着校企合作理念上的问题。其次,一些高职院校的领导决策层认识肤浅,只是从表面上认识到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技能型人才,而实际上并没有真正领会到其中的深意,办学思路、专业定位等还不清晰,导致不能从行为决策上去做决断,没有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专业,学生没有真正特长,因而没有足够的竞争力,社会认可程度不高,影响到校企深度合作的质量。很显然,从目前的形势来看,高职教育应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办学,积极主动地配合企业的需求,使专业设置与当地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以服务求支持,以服务求发展。
三、完善高职校企合作的对策建议
1.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进行职能转变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缺乏与企业进行深入合作的能力,导致企业缺乏利益驱动,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但是,由于政府管理的权、责不同,也由于学校与企业的属性不同,政府部门对学校所能施加影响的程度远高于对企业的干预程度。因此,在我国的校企合作中,政府的合理选择是:首先,为高职院校提供教育管理、教育融资、教育信息等方面服务,如下放权利,提升高职教育自主权;加强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管等等。其次,针对企业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及实施保障机制。基于企业的属性,政府不能通过行政手段对其进行管理,以免打击其积极性。因此,各级政府应通过政策导向,在财政、税收、奖励政策等方面引导和激励校企合作,有效调动企业资源为学校教学服务,将校企合作纳入国家法律保障体系之内,强化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2.改变观念,企业寻求有效的盈利模式
目前,企业正面临全球性的产业与经济结构大调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技术密集型、创新型的企业必定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创新必定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企业需要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找到恰当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方向,寻求有效的盈利模式,就要真正意识到,参与职业教育不是给企业增加负担,而是使企业摆脱困境的重要手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与企业产品及服务发展相关的学校进行校企合作,不能紧盯着当前的所付出的几个小钱,而忽视它的成长性。企业领导要将校企合作当作一种长期投资,用心经营,支持学校提高其人才培养质量及科研水平,借助高职院校的知识、技术、人才、科研成果提高生产效益,转而为企业服务。
3.以社会需要为导向,高校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高职院校普遍地缺乏与企业进行深入合作的能力,这是制约我国校企合作利益机制建立的瓶颈,也是我国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化的根本原因所在。要改变这种缺陷,高职院校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分析学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及优劣势,从以下方面确定自己的市场化对策:(1)以市场为导向,设置适应企业人才需求的专业和课程;(2)提高专兼职教师水平,建立市场化教学质量评估体系;(3)引入市场机制进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4)建立市场品牌,大力推广招生就业;(5)提供职业资格培训等社会服务,拓宽市场领域。
伴随着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职业变迁,现今高职院校迫切需要打破传统的垄断供给模式,在进行校企合作时,必须注重根据市场变化和社会需求不断进行自我调节,提高学校对社会供给的质量和能力以及办学的效率与效益,在政府的宏观政策调控下,创新校企合作的实践模式,实现高职教育从数量增长型、规模发展型向质量提高型和内涵发展型的转变。
【参考文献】
[1] 王土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模式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7,6.
[2] 陈启强.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D].四川师范大学,2008,4.
[3] 刘建龙.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之现状分析[J].经济师,2008,(09).
[4] 蒋大平.从公共服务市场化看我国高职教育市场化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职业教育研究,2007,(12).
[5] 周丽华,李守福.企业自主与国家调控——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社会文化及制度基础解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