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名词前修饰语语序的认知分析

2010-12-28 00:52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0年4期
关键词:限定词修饰语中心词

白 烨

(大连外国语学院 英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44)

●语言学研究

英语中名词前修饰语语序的认知分析

白 烨

(大连外国语学院 英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44)

将起修饰作用的限定词及其他被语法化了的特殊修饰语补充到英语名前修饰语语序的研究当中,再将认知域的概念语义描写法与象似性理论对句法结构的解释性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以多维、全面地理解英语名前修饰语的语序排列,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认知象似性原则与语义分析相结合,真实、全面、系统地验证英语名前修饰语语序是有理可据的。

象似性;修饰语语序;认知域;距离象似性原则

一、引言

在英语的名词词组中,名前修饰语的排列顺序一直是英语学习者的难点。因此,本文以所有英语名前修饰语的语序作为语言研究对象,用认知域的概念语义与象似性理论结合起来对修饰语及中心语进行句法、语义分析,坚实有力地解释并证明修饰语与中心语之间的距离象似于它们所表达的概念之间的距离,从而加深人们对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关系的了解,使人们对名前修饰语语序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二、文献综述

Quirk et al(1985)、章振邦(1997)等语言学家根据英语前置修饰语的语义类型进行划分研究,而同一个修饰语却可以出现在不同的位置,表示不同的语义类型和功能,因此这样的语义分类有一定的随意性,无法将所有的语义类型包括在内。还有一些语言学家根据英语前置修饰语与中心词的关系及其功能进行研究,如 Bache(1997)、Halliday(2000)。中国的语言学家如朱德熙(1982)、陆丙甫(1988)、刘月华(1989)也对名前修饰语进行了长期的深入探索。但这些方法着笔于语言现象表面,游离于句法之外,无法充分揭示语言的深层动因,更不能解释语言现象,容易走向形式语义学的极端。

在认知科学的影响下,语言研究逐步走向理论解释语言现象的方向,其中象似性理论(Iconicity)被语言学界广为推崇,帮助人们揭示了如if条件句、双宾语等大量语言事实背后的规律。在名前修饰语问题上,Ungerer&Schmid(1996)采用象似性理论中的距离象似原则(distance principle)分析大量的实例得出结论,修饰语与其中心语之间的距离象似于它们所表达的概念距离。但Ungerer&Schmid(1996)对英语名前修饰语的研究单从句法层面上揭示语言现象象似认知方式的规律,未能解释名前修饰语语序的深层动因。句法是以语义为基础的,语义是句法结构的中心,句法结构研究不应离开语义研究,而需要语义研究的补充。所以语言现象研究应该走句法与语义相结合的道路,即英语名前修饰语语序的象似研究如果再辅以语义研究,理论框架会更加完整。Langacker(1987)认知语法中的认知域概念,正是从人们认识和体验世界的角度出发对词语进行语义的描写。因此本文将Langacker的认知的概念语义描写补充到象似性理论对名词前修饰语语序的解释上,全面深入地探讨修饰语语序排列的深层动因。

三、认知域和距离象似性

Langacker在认知语法中采用认知域来描写词语意义。Langacker(1987)将认知域(cognitive do-main)定义为“与描绘语义结构特征相关的一个连续性的概念结构”(P488)。认知域所涉及的语义是概念或意向的形成过程,是思维的,认知的,它可以是一个简单的感知,也可以是一个复杂的知识系统。一个词语有若干个约定俗成的意义,这些不同意义构成一个有层次的语义结构或网络,意义之间有具体和抽象的关系。Langacker(1987)认为目前至少存在时间域、空间域、颜色域、情感域等基本的认知域。语义形成可能需要一个认知域,也可能需要多个认知域,而且各种概念构成一个层次结构,高层次的概念可以用低层次的概念来描写。一个概念的建立要靠几个认知域的综合作用,例如,“鸡蛋”要靠空间、颜色、味觉等认知域来确定,认知语言学强调认知域是最基本的心理构造,词义是认知域的产物,代表人类最基本的经验,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工具。

Givón(1985)把象似性原则定义为“语义和功能上越是接近的两个概念,在语言形式上越是容易放在一起”(P202)。概念距离相近,同属于一个义群或语义场,或欲述性一致性较高的信息,在思维时就容易将它们放在一起思考,它们共现的可能性就较大,在表达时语符间距离也往往靠得近。语符距离近,则其所表达的概念的距离也就越近。于是,距离象似性可以简洁地描述为:语符距离象似于概念距离。英语中名词前修饰语语序由处理相关属性所需的认知努力决定,相关属性越容易被迅速激活,所需认知努力越少,名前修饰语与中心词之间的联系就越紧密,其位置越靠近名词。为了获得认知处理效率,说话者倾向于把心理上邻近的概念表现为接近的语言项目,这样可便于语言接受者理解。

四、名前修饰语的认知动因分析——将象似性原则中的距离原理与认知语法中的认知域相结合进行解释

本文根据不同的语法功能将名词前所有修饰语分成三大类:限定词类修饰语、形容词类修饰语、形容词性修饰语。限定词类修饰语包括冠词、指示代词、名词所有格、物主代词和数词,这些词对中心词起特指、类指、定量或不定量等限定作用;形容词类修饰语指的是形容词;形容词性修饰语指的是能用来修饰名词的名词、动名词、分词等被语法化了的成分。

(一)限定词类修饰语

限定词作名词前修饰语时,语序看上去不固定,但是有规律可循。比如,英语中冠词有三个“a;an;the”。对冠词”the”来说,为什么我们可以说“all the students”,却不能说“the all students”。接来下便以此为例,进行限定词修饰语的认知动因的分析。

例 1.(1)all the students

(2)the all students根据人的语言习惯,(2)是错误的,(1)的语序才是被人普遍接受的用法。人们一般以约定俗成或历史原因加以解释,并没有从人们认知世界的角度去做解释。修饰语与其中心语之间的距离象似于它们所表达的概念距离(Ungerer&Schmid,1996),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发现,“all”和“the”同属于限定词,但其所表达的概念与中心词有概念距离上的差别。“all”表示“全部的”“所有的”,没有指向性,在概念上和中心词的关系并不密切。“the”表示“这”,用来特指,圈定认知的范围,在这个名词词组的语义上更接近中心词“students”,所以,“the”更靠近中心词。“all”属于认知中的范围域,指明了中心词的范围大小,要比指向域“the”具体明确得多,在认知上需要占据有利的语序而使其得到高效的传达,所以,“all”置于了“the”的前列。总而言之,人们习惯于用例(1),而不是例(2),既有认知上距离象似性的原因,也有人们对不同认知域的认知表达存在不同需要的原因。

例 2.a big red apple

此例中的“a”即为泛泛地指某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指向不明确,在数量认知域上对中心词进行修饰限定,强调一个,不是有方向的所指。这“一个”的概念,并非该苹果最本质的特征,与“大”和“红”这些表征空间域和颜色域的概念相比,在概念上距离中心词更远,对中心词的修饰限定最小,反映到语序上,冠词“a”就被放到了词组语序远离中心词的位置。“a”泛指“一个”,属于认知中的数量域,是任何事物都具备的属性,而人对事物进行认知过程中,往往总是倾向先想知道该事物的数量,再论及其他,即人对数量的认知需求比对空间和颜色等认知域的需求更为急切。“a”表示数量上的“一个”,不是多个,放置在词组语序的最前列,在第一时间将人们想知道的数量概念做了表达,满足了人们对数量域的需求,之后才能继续其他认知域的表达,这符合人们的认知习惯。

指示代词、名词所有格、物主代词和数词都是放置在名词词组远离中心词的位置,这些限定词所规定的所指域、所属域和数量域,是极其宽泛的,相对于空间域、颜色域、程度域等并非所修饰名词最本质的属性,在概念上远离中心词,放在了远离中心名词的地方,说明象似性理论能够解释限定词类修饰语前置的原因。离中心语越远,限制中心语外延的功能越强,这表明一种认知倾向,即人们在谈论事物前首先确定其指称。限定词类修饰语首先对名词的所指域、所属域和数量域进行规定,明确所指、所属和数量范围这些人在认知过程中比较急切获取的属性,即前置限定词类修饰语,再在这个基础上,用形容词类修饰语和形容词性修饰语对名词进行进一步限定事物的内涵,可以获得最佳的语言效果。

(二)形容词类修饰语

一个名词被几个形容词修饰时,通常是越主要的、越本质特性的形容词,越靠近中心词,一般顺序为:主观形容词+客观形容词。因为在这两者之间,客观特性是事物或概念的本质属性,是在人的认识范畴里,最接近世界本源的认识,相对主观认识更为客观、本质,因而它就更靠近所修饰的中心词。当几个客观形容词一起使用时,越主要的、越本质的形容词,也是越靠近中心名词,这说明英语名词前的形容词语序符合距离象似性原则。例如:

例 3.the lovely fat new American friend

限定词 主观形容词 客观形容词 中心词

“American”是“friend”的固有属性,最为本质,故而其最接近中心词。而对“new”的认知,则需要借助于时间域来判别,人们有比较统一的时间认知标准。一般来说,除了刚刚认识的朋友被划分为新朋友,其余的朋友即使只是第二次见面,也都被认为是老朋友了。“new”是个体认知容易取得一致的形容词,在概念上接近,体现到语序上就靠近中心词。“fat”相对其他两个客观形容词来说,是带有主观色彩比较大的客观形容词。人对“fat”有并非统一的判断标准,“fat”的界定存在程度上的差异,其对“friend”的描述未必客观准确,其概念距离大于其他两个客观形容词,所以“fat”远离中心词置于“new”和“American”的左侧。由此可以看出,修饰语与中心语之间的距离象似于它们所表达的概念之间的距离。

对“lovely”的认知,需要借助于情感域来理解。“lovely”意为“可爱的,招人喜欢的”,只有在情感上喜欢这个朋友,才会生出如此的情感来,不像“fat”、“new”、“American”这些没有或是只有很少感情倾向的词汇。正是因为“lovely”是说话者对“friend”主观判断,讲的是说话者的个人认知体验,这在认识上并没有被广泛认可,才导致它在概念上和中心词的距离较远,故而在距离上离中心词最远。

“lovely”、“fat”、“new”和“American”分属于情感域、程度域、时间域和所属域,在表达过程中,主观性的认知域被放在了语序的最前,然后是客观性的认知域。因此本例中将情感形容词“lovely”放到语序的最前边,被首先得到认知,才能在已经被广泛认识的“fat”、“new”、“American”等客观形容词的语言表达中得到一定程度的突显。如果主观形容词放到客观形容词之后,就会出现本该加强突出的概念没有得到突显,已经被广泛认可的概念很容易就可以覆盖个体的认知,话语接收者听到的就是杂乱无章、语义不清的意思表达。因此,先主观形容词后客观形容词的顺序修饰名词,才会将人认知到的意象清晰地传达出来。

例4.the beautifulbig old red wooden house

限定词 主观形容词 客观形容词 中心词

“wooden”的意思是“木质的”,是从材质上对“house的认知,它既不是水泥钢筋建成的,也不是钢架结构的,这是房子最基本的属性,在概念上最接近中心词,因此它最靠近中心词“house”。“wooden”这一属性,则从建房后到整个房子拆毁时,它的“木头”特性不会变,“red”则不同,它是一种外在的、明显的特征,人很容易分辨,又容易改变。房子可以油漆成红色,也可以是其他颜色,也可以任由风吹雨打,而使其颜色斑驳。颜色域相比较时间域和空间域,标准明确而清晰,更容易把握,因此它也是接近本质的概念,紧随“wooden”置于靠近中心词的位置。“old”对于房子来说不是本质的,因为房子的新旧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新旧的严格界定,认识上有标准的差异,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但也不是纯粹主观的,它与某一时间标准相关,而这个标准又不确定,只能由人主观地来认定,这就必然存在判断的差异性,因此“old”要比“wooden”、“red”和“old”远离中心词。“big”表示“大的”,相比较而言,“big”要比“old”主观,因为人对空间的认知域比对时间的认知域更加模糊,也更加主观,对概念的描写也就越脱离实际,于是将其置于远离中心词的位置也就容易理解了。而“beautiful”是说话人主观的认识,属于主观形容词,语义描写更符合人对事物的认知,即在概念上离事物最远,因此它远离中心词。

“beautiful”、“big”、“old”、“red”和“wooden”分属于情感域、空间域、时间域、颜色域和材料域。不难发现,主观的认知域被首先表达,客观的认知域被放在了其后的位置,这是由人对事物由表及里,由远到近的认知顺序决定的。人对某一事物总是存在多种不同层次的认知域,即使在同一认知域中,又存在不同的认定标准。例如“beautiful”就是一个纯粹的主观的概念,因人而异的程度相当大,甲在自己的认知域内,可以认为这所房子很漂亮,乙则觉得该所房子很一般,丙觉得房子一点都不好看,房子还是一样的房子,但观者的认知标准不同,导致了对该事物产生不同的认知感受。人们总是倾向于或是急切地将自己对事物的认识首先表达,而对客观的、易于理解的认知域则放在其后表达,这既符合人理解世界的认知规律,又合乎信息传播要求高效和质量的要求。

“pepperoni”是这种比萨饼的一种香肠配料,这种比萨饼因为它的加入而显然地与其他比萨饼存在了明显的区别,故而这种属性是本质的,是最能说明该种比萨饼特性的形容词,语符距离象似于概念距离,“pepperoni”也就最接近中心词“pizza”。“Italian”表示的是中心词“pizza”的地理属性,对一种食物来说,人们往往更看重它的地方特色,总是在食物名称前附带上地名来表明它的与众不同。这是因为一种食物在不同地方的烹饪方法和火候的掌握以及配料的选取都不尽相同,用地名很容易相区别于其他食物,于是在人们的认知过程中,地理名称也就成了该种食物的本质属性了,“Italian”被置于了比较接近中心词的位置。“delicious”描述的是人们对比萨饼口味的看法,是一种主观的概念,非常不容易相统一,因人而异,属于主观形容词,在概念上距离较远,被放到了“Italian”的前面。“famous”表明了此种比萨饼的知名度,但并没有被某个权威机构或是组织认可,只是由于说话者个体对这种比萨饼的推崇,才被加以了“famous”的评价,因而主观色彩最为强烈,既不是本质又不是客观的概念,故被放到了名词词组靠前的位置,置于限定词之后。

“famous”、“delicious”、“Italian”和“pepperoni”从属于情感域、味觉域、地理域和材料域,对比萨饼进行了定义,依据人们对世界的认知规律,语义概念和中心词近的形容词,则被置于靠近中心词的位置。如果不遵循人们对世界的认知规律,将主观形容词“famous”放到客观形容词“pepperoni”之后,中心词“pizza”之前,就会使语义混乱,信息使用者产生茫然的感觉。

综合以上例3、例4和例5,可以看到,表达主观认知域的形容词先于表达客观认知域的形容词出现,突显了主观认知,有利于语言使用者传播个人的认知。客观的认知是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广泛接受的百科知识,不需要特别加强。所以,从认知域的角度理解名词前形容词的语序就是:限定词+主观认知域形容词+客观认知域形容词+中心词。

(三)形容词性修饰语

除形容词和限定词以外,名词、动名词、分词等被语法化了的成分,也可以放在中心词前起修饰功能,它们的排序也需要深入研究。例如:

例 6.a white automatic electric washing machine

“washing”这一动名词旗帜鲜明地对“machine”这一宽泛的概念进行了归类,指明这是一台洗衣机,用来洗衣服是这台机器的最本质属性,这要明显区别于“white”、“automatic”和“electric”这些属性,因此“washing”才被置于最接近中心词的位置。“electric”表征的是该机器的驱动能源,是电动而非人力,这个概念对于“washing”来说,与中心词的关系不如“washing”密切,于是被置于“washing”的左侧。“automatic”是在功能域上对该机器进行修饰,说明它是自动的,进一步在人的脑海中刻画了这台机器,与中心词的距离又远了一分。“white”则在颜色域上对“machine”进行限定,并不是所有机器都是白色的,现在仅仅指这台机器是白色的,表征的属性是这台机器个性的方面。“white”、“automatic”、“electric”和“washing”分属于颜色域、控制域、能源域和类别域,可以看出,本质的客观的属性,是人们的共识,可以用很简洁的语言和靠后的位置即可将概念描述得很充分,而非本质的具有主观性的修饰语却需要占据人们在认知过程中的有利位置,在语序中靠前出现。

采用距离象似性和认知域结合起来对限定词类修饰语、形容词类修饰语和形容词性修饰语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将英语名前修饰语语序进一步概括为:限定词+主观认知域修饰语+客观认知域修饰语+中心词。客观认知域修饰语描述中心词的本质、密切的属性,因此最靠近中心词,其他的修饰语依次向远离中心词的方向排列,也就是语符距离象似于概念距离。主观认知域修饰语描述中心词表面的、一般的属性,属于非本质的特征,又是人们的感官很在意的方面,因此置于客观认知域形容词的前面,可以鲜明地表明说话者的态度和取向,取得最大的语言效果。以上分析表明名前修饰语的排序可以用距离象似性和认知域相结合的方法得到充分的解释,验证了英语名前修饰语语序是有理可据的,这为英语名前修饰语语序问题的解释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五、结语

本文以象似性原理为理论框架,通过对修饰语及中心语进行概念化的句法、语义描写,加深人们对语言形式与意义关系的了解,彰显了语言结构与认知概念的紧密关系。除此之外还深入语言背后的动因机制,将认知取向、概念取向、语义取向大胆地结合起来,集中突破,对多种英语名前修饰语语序这一个语言现象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更具说服力。新发现的这一语言现象的认知规律可以用于指导教学,便于学生对复杂语言现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加深理解,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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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gnitive Analysis of the Order of the Modifiers before a Noun in English

Bai Ye

The determiners for modification and other special modifiers have been added to the modifiers before nouns in English.Combining the concept-semantic description and iconicity theory to interpret the syntactic structure,this paper interprets the order of the modifiers before English nouns,a real combination of iconicity principle and syntactic analysis. Thus it offers a comprehensive and systematic analysis of the order of modifiers.

iconicity;order of modifiers;cognitive domain;iconicity of distance

H319

A

1673-1573(2010)04-0057-05

2010-08-13

白烨(1985-),女,河北邢台人,大连外国语学院英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语言学。

孙 飞

责任校对:王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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