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将高职教师划分为四种类型,各类型的定位、任职资格和教学任务各不相同。高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在新评估方案指导下,在整体优化与分类建设相结合、个体教师“双师型”与整体教学团队“双师型”相结合的基础上,把握好教师聘用标准,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走内涵发展道路奠定基础。
关键词:新评估方案;高职;师资队伍;“双师型”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加快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大背景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把发展重心从扩张规模转移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为此,教育部力图通过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新评估方案),开展新一轮评估来引导高职院校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鉴于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上水平、上效益的根本保证,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新评估方案加大了师资队伍建设在整个评估中的地位,引导高职院校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新评估方案中高职院校教师类型的划分
新评估方案将高职院校教师分为四种类型: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虽然每类教师定位、任职资格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承担的任务不同,但他们都是师资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工作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校内专任教师校内专任教师主要是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从事教学工作的全职教师,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高等职业教育的性质和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高职专业课教师要成为既具备专业实践能力,又具备相关专业执教能力的“双师型”教师。新评估方案引导和鼓励高职院校加大聘任和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力度,提高“双师型”教师在校内专任教师和兼课教师队伍中的比重。校内专任教师作为教师队伍的主体,是教师队伍中最稳定的部分,在教学过程中主要承担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主讲任务。
校内兼课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是指满足高校教师条件和教学要求,承担教学任务的在编、正式签订了聘用合同的非专职任教人员和退休返聘教师。学校提倡和鼓励具有教师资格的行政人员适当兼任课程教学,为他们深入课堂,了解教学一线实际提供良好的机会,不仅可以促进他们专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也可以弥补学校师资的不足。
校外兼职教师校外兼职教师专指聘请来校兼课的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聘请校外兼职教师主要是为了弥补校内教师在讲授应用性课程方面的不足,有利于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扩充教学内容,加强课程的针对性、实践性,使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对接。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校外兼职教师主要承担应用性课程或实践教学方面的任务。
校外兼课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指聘请来校兼课的教师,可以是校外专职或退休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来校兼课首先要满足高校教师条件和教学要求,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并能承担一定学时的教学任务。高职院校聘请校外兼课教师具有节约教学成本,增加师资队伍灵活性和加强校际交流等优点。但由于校外兼课教师流动性大,超过一定数量将不利于师资队伍的稳定,因此,学校在聘请校外兼课教师时要适度。一方面,对于一些课时量较少的选修课,可以通过聘请校外兼课教师节约师资成本,值得提倡;另一方面,聘请一些专业紧缺教师,虽然可以实现校际间的资源共享,但非长久之计。因此,对于聘请来的兼课教师,要充分发挥其在教学过程中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本校教师的成长。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结构
新评估方案对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状况考察较为全面和深入,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填报和分析,既可以全面把握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结构状态,包括四类教师队伍的人员数量、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位结构、“双师”素质比例等),又可以预测师资队伍发展态势,真正起到“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作用。
对师资队伍的建设不能离开数量谈质量,保证一定的师资队伍规模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之一。新方案通过规定生师比的方式限定教师数量的最低标准,规定高职院校的生师比不高于23∶1,其中,体育、艺术类院校不高于17∶1。在专、兼职教师比例方面无限制,只规定兼职、兼课教师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这样,既能通过生师比的规定保障师资队伍的最低数量标准,又给不同类型院校根据学院及专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构建师资队伍留有充足空间。
新评估方案对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启示
师资队伍建设要在统筹协调、整体优化的基础上分类进行由于每类教师定位、任职资格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承担的任务不同,对他们培养的侧重点也应该有所不同。如,基础课专任教师要注重学历、职称的提高;专业课专任教师强调技能水平的提高,通过“顶岗、挂职、兼职”等多种手段增加他们在企业一线工作的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对兼职教师要逐渐通过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其实践课程授课比例。
高职师资队伍建设要实现个体教师“双师型”与整体教学团队“双师型”的有机结合将校内教师培养成为“双师型”教师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目前我国职教教师数量不仅少,而且他们的专业知识、实践教学能力比较弱,加之新岗位不断涌现和岗位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等原因,当前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仍存在较大难度,还不能适应教学的需要。而这一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双师型”教学团队来解决,即要实现教学团队内专、兼职教师合理搭配,使人才培养不是由单个的既懂理论又懂实际的个体“双师型”教师完成,而是由一个“双师型”教学团队整体来完成。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关键是要把握好教师聘用的标准新评估方案注重教师的学历、职称等资格,但更注重考察教师的专业能力。各高职院校在聘用教师时应将注意力从重学历转变到重能力上来,特别要采取“不为所有,但求所用”的方针,不拘一格,积极从社会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行业的一线聘请大量兼职教师,实现“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功在规范,成在落实新评估方案强调“评软不评硬,评动不评静”,强调规范管理、“以评促建,重在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的建设需要一个由弱到强逐渐完善的过程,在建设过程中要达到“硬指标”,更要进行“软件”建设,用一系列制度和政策(如教师聘用制度、教师工作规范、教师考核和管理制度、教师培养制度、教师奖惩制度和向教师倾斜政策等)的制定和落实作保障,把师资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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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德明.从两个《评估方案》看高职高专并题的不科学性[J].教育与职业,2005,(2).
作者简介:
刘瑞芹(1979—),女,硕士,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职院校管理。
(本栏责任编辑:谢良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