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

  • 网约车司机的危险的通知义务思考
    ,应根据我国《保险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联系危险程度的重要性、持续性以及不可预见性判断标准,综合考虑机动车的车辆用途、营运频率、行驶路线、保险合同的约定内容及被保险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全面进行判定。关键词:保险法;网约车;危险增加通知义务;被保险人的主观过错中图分类号:D9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15.0591 基本案情原告为其所有的小客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和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15期2023-08-21

  • 保险法》中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探讨
    解除权,我国《保险法》规定了不可抗辩条款,该不可抗辩条款主要表述的是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如果保险人未发现投保人有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则当两年期间结束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来要求主张合同是无效的或者拒绝赔偿。换句话说,在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后的两年内,保险人有义务主动去查证投保人是否有隐瞒、欺骗或其他的不真实告知情况,如若两年时间里,保险人未查证出这类行为,则当两年的时限到期后,保险人不可以再用投保人在签订合同

    法制博览 2022年21期2022-11-22

  • 保险法》如实告知义务的现实困境与纾解策略
    选择难题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了投保人告知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情况的义务,将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限制在投保人而不包括被保险人。《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继续采用主体限缩论,但将投保人如实告知的范围细化至“与被保险人有关的情况”。由此可见,我国立法未采用学界通说认为的被保险人亦属于告知义务主体。笔者认为,立法采用“主体限缩论”原因有二:一是基于经济学中效率论的考量。将被保险人纳入义务主体,会导致达成交易的成本升高。在实务中,倘若采用“主体扩张论”,投保人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2期2022-05-12

  • 浅析保险近因原则
    完善。关键词:保险法;近因原则;适用问题;案例分析一、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保险市场飞速发展,我国保险对国际保险市场的优秀经验也进行了学习借鉴。就几百年保险实践经验所形成的近因原则而言,保险理赔案件与因果关系相关联,可将近因原则应用。综合现有文献,学界对该问题研究主要集中在单一影响因素和多重影响因素的适用上,但实际中仍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此相关研究尚少,而现有研究也多缺乏具体案例的佐证。本文基于文献研究及结合案例来分析近因原则的适用情况,结合案例进行了分析

    科学与财富 2021年7期2021-07-04

  • 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与完善
    知义务作为我国保险法中判定保险理赔的重要内容,目前在法理及实务中仍存在一些争议,只有厘清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才能让如实告知义务真正的服务于保险行业,本文的对此做进一步研究。关键词:保险法;如实告知;范围;争议;完善一、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 (一)以保险人询问为限。目前我国对于询问事项并没有规定固定的形式,在实践中通常基于不同的保险产品呈现不同的特点,例如健康告知、投保声明、投保须知等形式。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保险越来越多,由于互联网保险客

    客联 2021年12期2021-02-25

  • 网约顺风车的保险责任思考 ——以《保险法》第52 条为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2 条规定属于责任免除范畴,予以拒赔,由此引发争议。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熊某搭载乘客的行为已经超越了私家车出行的自用目的和顺路搭载他人的范畴,不符合网约车的典型特征,性质上更接近营运车辆所提供的有偿载客服务,客观上明显增加了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同时原告也未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保险公司,因而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有理由不承担赔偿责任,以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为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赔偿①参见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2020-12-09

  • 人工智能背景下保险法律研究
    发展对我国现行保险法律体系造成冲击,也产生一些亟待解决的保险法律问题。首先,作为人工智能技术标志之一的自动驾驶技术的兴起将对我国现行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法律体系产生巨大冲击,促使“交强险”制度发生变革。其次,保险企业基于“利润最大化”考量,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过度筛选被保险人,产生了“被保险人歧视”现象,违背保险的本质,不利于保险行业长远发展,需要现行保险法律体系及时作出回应。关键词: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技术;保险法;保险歧视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22期2020-11-16

  • 保险解除权与合同撤销权竞合的冲突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赋予被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合法权利。此外,保单持有人订立欺诈性保险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终止合同权利的基本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在终止保险权的主观和客观期限均已到期且终止合同权已被撤销之后,保险人是否有可能要求终止合同的权利? 解决此问题,在理论上一直存在“排除模式”与“选择模式”的争议。关键词 保险法 保险解除权 合同撤销权 欺诈性投保1 引言保险人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博鳌观察 2020年3期2020-10-21

  • 《2015年英国保险法》第一案的弃权规则及其启示
    2015年英国保险法》第一案”。在该案中,法院对《2015年英国保险法》下合理陈述义务中的保险人弃权规则进行了详细论证,进一步发展了英国保险法中的保险人弃权规则。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之际,建议参考相关英国法规则在被保险人告知义务中明确保险人弃权的标准,确立更加完善的保险人弃权规则。关键词:保险法;告知义务;弃权规则中图分类号:D922.2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28X(2020)03-0025-10The doctrine of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0年3期2020-10-12

  • 我国保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
    9 年修订的《保险法》将保证保险纳入财产保险这一类别之中,但未作出相关具体规定。然而,学界和实务界对保证保险的定性仍有争议,最高院对此的观点也有反复。本文结合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采纳“保险说”观点。从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的角度进行串联,重点保障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知情权;保护投保人的自主选择权;保障被保险人的预期利益。结合保证保险法律关系中的种种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现实乱象:部分保险公司收取过高保费,使得借款人的融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0年7期2020-09-10

  • 保险法》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研究
    系。我国现行《保险法》第52条明确规定了被保险人在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的通知义务及相关法律后果,与原有法律进行比较,现行的第52条确实已经有所完善,但在保险实务中对于危险增加之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具体适用范围等表述不够清晰。对该制度应如何进行反思和完善尤为重要。关键词: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法律效果一、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概念及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52条规定,危险增加告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

    西部论丛 2020年10期2020-08-31

  • 保险法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 保险法 如实告知义务 完善路径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了投保人的这一义务,但结构相对复杂,法律适用上矛盾也比较集中,因此在司法和保险实践上无法避免地出现了许多纠纷。究其原因,一是当事人对该法条理解不同,二是法条本身不详实,本文欲从该制度的内涵入手,通过全面掌握该制度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归纳该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措施,以期减少实践中该制度所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一、如实告知义务的内涵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在保险法中投保人的这一义务就是该原

    大经贸 2020年5期2020-07-23

  • 保险法实践教学方式研究
    刘谱摘 要:保险法是高职院校投资与理财专业核心课之一,它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应用学科。本文首先对我国高职院校保险法开展实践教学遵循的原则进行了分析,接着分析了高职院校保险法实践教学方式,最后提出了保险法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关键词:高职院校;保险法;实践教学方式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保险法教学目标是让高职生具有对实际保险案例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它以保险基础理论与实务课程的学习为基础,是进一步学习人身保险实务、财产保险实务课程的基础。实践教学要

    发明与创新·职业教育 2020年5期2020-06-19

  • 基于损失补偿原则重复保险通知义务再研究
    见。【关键词】保险法;重复保险;通知义务;损失补偿原则一、重复保险及其通知义务(一)重复保险起源重复保险也称为复保险,是相对于单保险提出的概念。该概念最早出现于1758年的英国。英国在1906年颁布的《海上保险法》规定:“当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就同一冒险和利益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订立了两份以上的保险单,且保险金超过本法所允许的赔偿金额时,被保险人即被视为因重复保险而超额保险”。(二)我国重复保险概念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明确提出: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

    商情 2020年16期2020-05-19

  • 论我国保险公司破产原因立法之妥适性 ——兼论我国《保险法》第90条、第149条之规定*
    004)我国《保险法》第90条和第149条(1)《保险法》第90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第149条:被整顿、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时代法学 2020年1期2020-04-16

  • 关于《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的思考
    009年我国《保险法》在修订时加入了不可抗辩条款来限制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但该条款在实施过程中却遇到诸多问题。笔者以两则案例做引子,根据不可抗辩条款的内涵,重点分析了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中存在的带病投保以及故意拖延理赔时间至合同成立二年后的情况,提出了建议在司法解释中明确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范围以及明确恶意欺诈属于不可抗辩条款的除外情况的建议。关键词:不可抗辩条款;如实告知;保险欺诈一、引入案例(一)案例一2012年8月25日,陈建平向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为其配偶

    科学与财富 2020年2期2020-04-01

  • 从“柠檬市场”理论看《保险法》第17条的待完善之处
    关键词 保险法 “柠檬市场”理论 说明义务 信息不对称作者简介:赵俊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本科,研究方向:保险法、民法。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254一、問题的提出(一)保险实践中投保人抗辩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实

    法制与社会 2020年6期2020-03-25

  • 保险法》中不可抗辩规则的法律适用*
    其具体规定于《保险法》第16条。①《保险法》第16条第3、4、5款,第3款:“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4、5款:“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2020-03-18

  • 保险法中告知义务的相关问题研究
    其是现阶段我国保险法中与婚内财产相关的条款较少,这就导致了一部分人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利用保单转移婚内财产,从而产生保单糾纷。本文主要针对夫妻离婚就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婚内共同财产购买保险情况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课题研究。【关键词】 告知义务 保险法 婚姻关系 退保一、我国保险纠纷及问题(一)我国保险纠纷现状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知可以发现我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2018年共接收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88454件,其中保险合

    大经贸 2019年10期2019-12-09

  • 浅析保险法的告知义务
    【摘 要】 以保险法告知义务的法理基础为前提,根据保险行业及合同的性质,笔者更赞同最大诚信说,通过阐述我国保险法告知义务的发展及相关的规定,将其与他国保险法的告知义务内容进行对比,进一步分析我国保险法告知义务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并对如何完善该不合理之处提出意见。【关键词】 告知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法一、保险法告知义务告知义务要求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向保险人说明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使得保险人能够准确评估该危险的客观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

    大经贸 2019年7期2019-09-12

  • 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
    如何正确处理《保险法》相关规定和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相关条款的法律关系,一直是出口信用保险司法实践的难题。《批复》规定可以参照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规定直接适用《保险法》相关规定。因此,关于是优先适用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相关约定,亦或适用《保险法》相关规定,《批复》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险合同约定的先行诉讼仲裁条款是否当然无效,目前尚无定论,需要法官在个案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裁量。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险法;法律适用2013年5月2日,针对广东省高级

    锦绣·中旬刊 2019年5期2019-09-10

  • 试论保险法中的合理期待原则
    。本文主要围绕保险法中的合理期待原则展开分析和论述,首先介绍合理期待原则的起源,然后分析合理期待原则的概念和内涵,最后提出合理期待原则的相关争议。关键词:保险法;合理期待原则;发展内涵;有效途径在保险法中规定了合理期待的这一原则,能够确定保险合同双方的一些权利义务关系,并且能够明确相关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出现缺失的现象,同时合理期待原则已经被许多的国家和地区所认可,并且成为了一种全新的保险合同解释原则,从而推进了和保险行业的自我革命,因此应该充分的了解合理期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5期2019-08-18

  • 论我国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
    抗辯条款是我国保险法中一个比较重要的条款。这一条款适用于所有的保险合同,是一个一般性的条款。这一条款于2009年被引入我国保险法中,引入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一些保险人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投保人的利益,以达到其二者权益的相互平衡。但是这一条款在我国适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分析解读这一条款,并结合我国保险行业中的一些实际应用情况,对这一条款提出一些完善建议。关键词 保险法 不可抗辩条款 人身保险作者简介:罗娜,西北政法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5期2019-06-17

  • 台湾临终病房破获“死亡赌局”的司法判决研究
    《银行法》、《保险法》和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都是从台湾法学界视角加以分析。虽说本案是发生在医院的奇闻案例,但对大陆法律和医疗界也可以提供一场社会现象的行为反思,尤其是在医闹泛滥的今日,合法掩护非法并提供医护人员涉嫌违法的机会,看完文章分析后,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有所预警并提早防患于未然。关键词:保险法;银行法;社会组织;医院;临终据台湾媒体报导,在医院的临终病房内,一些貌似慈善组织的不法分子把临终病人所剩不多的时间当成下赌投注的对象,平均每一位临终病人身

    青年与社会 2019年4期2019-03-29

  • 浅论保险合同中的“自杀”条款
    的问题。我国《保险法》(2015 年修正)第 44 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文中以下简称为“自杀条款”)。在此条款的指导下,保险赔付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有争议的案件。关键词 保险法 自杀条款 人寿保险作者简介:陈瀚宇,北京大学经

    法制与社会 2019年8期2019-03-27

  • 保险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策略
    诚实信用原则。保险法,又可以叫做保险事业法、保险事业监督法,是我国监督管理与保障保险业发展的一项法律。此文就诚信实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应用做了分析概括。关键词:诚信原则 保险法 运用一、保险业与保险法的概念及在我国的发展(一)保险业和保险法定义保险业的简单定义就是根据投保的人员所签合同和投保类型,收取相关费用并在风险发生的时候给予投保人一定额度赔偿保障的行业。保险法,即专门为国家保险业制定的法律法规。(二)两者在我国的发展首先是保险业,1949年夏季在上海召

    西部论丛 2019年1期2019-01-15

  • 浅析保险法上禁反言原则
    要 本文针对保险法上禁反言原则的研究,将从禁反言的相关概述入手,结合其概念、产生与构成要件,对保险法上的禁反言原则应用范围、应用条件做出深入分析。其次,本文将结合适用禁反言原则限制等内容,对我国保险法引入禁反言原则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议展开论述。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我国《保险法》相关立法的制度设计提供参考性建议。关键词 保险法 禁反言原则 法律 强制性 合理预期理论作者简介:张楚凡,东华理工大学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中图分类号:D92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3期2018-12-19

  • 论我国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
    被首次纳入我国保险法之中,是我国新保险法修改的一大重点。将这一条款引入保险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正当利益,平衡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利益,防止保险人利用其所处有利地位滥用合同解除权。我国保险法中的这一条款是一般性条款,它可以应用于所有的保险合同,但是其适用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在现实应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对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做出调整。本文从现实生活和法律公正性角度出发,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对完善这一条款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

    各界·下半月 2018年7期2018-10-21

  • 退货运费险相关法律分析
    合法利益,亟需保险法对此新生险种进行规范。文章主要阐述目前退货运费险中条款和目前运行现状中的法律缺陷,用保险法相关条款进行分析,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建议。【关键词】退货运费险;缺陷;保险法;建议一、退货运费险简介在网购时代,对买家和卖家而言,邮费都是网络购物中不可避免的一大成本,尤其当买家出现退货问题时,退货时所交纳的运费在经济上也着实让人略感麻烦。华泰保险推陈出新,针对网购购物首次推出专用保险产品:退货运费险。此险种顾名思义,承担退货导致的运费损

    智富时代 2018年9期2018-10-19

  • 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若干法律问题之探讨
    泽南摘 要:《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作为最大诚信原则严格适用的例外,有利于平衡保险合同的各方利益,维护投保人利益、控制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从而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在第16条规定了不可抗辩条款,这固然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是相关立法依旧较为粗疏,使得该规定在保险实务和司法实践里的适用还存在诸多问题,最具争议的莫过于不可抗辩条款是否适用于财产险以及欺诈情形的适用这两个问题。通过梳理学界对这两个问题的学说,基于不可抗辩条款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4期2018-09-01

  • 保险法告知义务比较研究
    方面对中英两国保险法中有关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进行具体比较,接着分析了我国保险法中有关告知义务的立法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如实告知义务立法上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关键词:保险法;告知义务;比较中图分类号:D92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8)01-138-02一、中英保险法中告知义务的比较(一)告知的主体投保人作为告知义务人是毋庸置疑的,包括中英两国在内的各国保险法中对此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关于被保险人的

    市场周刊 2018年1期2018-08-15

  • 论保险受益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佳臻【摘 要】保险法的出台使得保险法一直在不停的完善之中,保险受益人制度也在国家政策下孕育而生,但就现阶段而言,该种制度任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从而使得保险法作为国家法律无漏洞可钻,唯正义可用。【关键词】保险法;受益人;代位权人;制度中国《保险法》在1995年10月10日开始实施。并且期间经过2次修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保险制度。其中保险合同中最重要的一个之一便是保险受益人制度。本制度构成了保险合同的重中之重。但就目前而言,在该制度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智富时代 2018年5期2018-07-18

  • 由“成路58”轮船舶保赔合同纠纷案引发的两点思考
    “成路58” 保险法 格式条款作者简介:葛兴,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27船东(或经营人、租船人等,下同)对其所有(或占有、管理、经营或租用等,下同)的船舶的潜在责任风险,大多向船东互保协会(英文简称为P Club)投保,所成立的保险合同,我国习惯简称为“保赔保险合同”。 目前为止,“保赔保险”并没有一个权威、准确的定义。 目前市场经营保赔保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0期2018-05-21

  • 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在保险实务的运用中,其主要强调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如实告知和说明义务。然而在我国因违反诚信原则而引起的保险纠纷仍屡见不鲜,这与保险法对最大诚信原则的规定不明确有很大的关系。本文就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适用进行了分析,并对最大诚信原则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词:保险法 最大诚信原则 告知义务一、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起源于英国的《海上保险法》。1906年英国的《海上保险法》规定了海上保险的基础在

    科学与财富 2018年7期2018-05-21

  • IPSASB《社会福利》准则征求意见稿评述
    词:社会福利;保险法;义务事件法大部分政府部门主要目标是向社会公众提供社会福利,并且提供的社会福利占其总支出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现有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未对社会福利的核算提供要求和指南,导致对社会福利计划会计政策出现不一致,也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难以获取评价社会福利计划性质和财务影响的信息。基于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于2017年10月发布了第63号草案准则《社会福利》(以下简称准则草案),该准则草案是在2015年IPSASB发布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8年5期2018-05-14

  • 英国海上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的变化及启示
    国《2015年保险法》在《1906年海上保险法》基础上的诞生对海上保险法进行了重塑。本文通过比较英国《2015年保险法》和《1906年海上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具体内容的变化,分析我国《海商法》的完善方向,使保险法更加适用于实践,为海上贸易的发展保驾护航。【关键词】最大诚信原则 告知制度 保证制度 保险法在保险活动中,最大诚信原则最早以法律形式出现是在《1906年海上保险法》(以下简称MIA1906)第17条:“海上保险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保险合同,

    时代金融 2018年9期2018-04-28

  • 保险案件非医保费用赔偿争议的对策
    ;保险;理赔;保险法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对各方面风险的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和深入,很多涉及人身损害的事故都能通过各种保险来补偿或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其中非医保费用由谁承担的争议和纠纷还普遍存在。无论责任保险的责任人或第三者,还是对于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发生并不完全可控,他们并不能决定非医保项目及金额的多少;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一般仅按医保标准进行审核赔付;从法院的审判实践来说,往往判定保险公司部分或全部承担。各方的处理差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2期2018-02-26

  • 论《保险法》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认定问题
    年颁布的《海上保险法》第4~15条中对“Insurable Interest保险利益”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包括“Avoidance of wagering or gaming contracts赌博合同无效”、“Insurable interest defined保险利益的定义”等内容,并随后发展为世界保险四大原则之一,有了“无利益无保险”一说。一方面,保险合同是国内除购买彩票以外唯一合法的射幸合同,具有“小换大”的杠杆作用,要求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在很大程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2期2018-02-26

  • 完善我国《保险法》告知义务相关规定
    的重要制度,《保险法》对此做了诸多规定,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拟建议从增加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的主体,增加保险人核保的权利,完善对违反告知义务人的否定评价等三方面,来完善我国《保险法》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关键词:保险法;告知义务;最大诚信原则告知义务制度作为保险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相关的情况,向保险人做出的陈述或说明①,它是“最大诚信原则”实现的具体方式之一,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随着2009年新修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1期2018-01-31

  • 英国2015保险法对我国《海商法》第十二章修改的启示
    )英国2015保险法这次改动立足在大量的先例基础上,广泛地吸取了学者和保险专业人员的意见,与实务连接更紧密。我国海商法中,有关海上保险的条文存在于第十二章中的41个条文里。与英国海上保险法众多详细的规定比起来,我国海上保险中存在缺陷和不周全的地方是难免的,很多方面的规定不得不借助保险法的规定才能解释清楚。一、我国海商法中对告知义务的规定我国《海商法》中第222条的规定与英国1906保险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主动告知义务。同时我国《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赋予了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4期2018-01-22

  • 双月刊2017年12月20日出版保险消费者概念的法律厘定
    :保险消费者;保险法;消费者保护;生活消费作者简介:胡文韬,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保险法(中国 上海 200042)。基金项目:中图分类号:D922.28;D9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17)06-0099-12一 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紧抓时代机遇,大力推动保险创新,发展速度与发展规模均取得令人瞩目的重要成就,为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金融体制深化改革发挥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但是,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6期2018-01-15

  • 保险法》中不可抗辩规则之概述
    2009 年《保险法》中正式将不可抗辩规则引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投保人和受益人的信心,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但仍无研究证明该条款引入后对我国保险业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因此,本文试图采用比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对《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规则进行梳理,并对其作用进行分析。关键词 不可抗辩 规则 保险法 弃权作者簡介:陈轩禹,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

    法制与社会 2017年34期2017-12-22

  • 论保险代位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结合的产物,是保险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为各国立法所肯定。但其应用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与被保险人求偿权发生冲突。如何填补这一漏洞并充分发挥各方应有作用,不但可以降低保险经营风险,拉动保险利润的增长,更能体现法律的公平、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关键词]保险法;保险代位权;求偿权;优先权一、问题的提出保险人代位权源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的损失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只是在其赔付金额范围内享有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请求权。当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补偿了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

    时代经贸 2017年24期2017-12-21

  • 法律主导下的专利保险制度之构建
    疑。相较于传统保险法上的保险,专利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资产,其在运行和操作中缺乏现行法的依据。基于此,本文欲在保险法的修改中确立知识产权的保险价值,完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试图建立法律主导下的专利保险制度。但正本清源之道,则应反思市场与政府的角色定位以及重新思考法律规则的导向作用。【关键词】专利保险;保险法;风险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的背景之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显明。对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是市场竞争的利器;对国家而言,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的助推器

    资治文摘 2017年4期2017-08-07

  • 中国相互保险公司发展现状浅析
    相互保险公司;保险法;市场监管;保险市场关于相互保险公司的内涵界定,学界拥有各种不同的定义。其中,国内的典型定义有肖梅花“相互保险公司是指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并为自己提供保障的法人组织”。罗世瑞“相互保险公司是在互助共济的思想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即所有参加保险这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共同合作设立的法人组织”。加鹏“相互保险公司是在互助共济的思想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即所有参加保险者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共同合作

    商情 2017年19期2017-07-14

  • 保险法中重复投保法律问题研究
    鉴。【关键词】保险法;重复投保;法律问题从概念上来讲,重复投保是指投保人以相同的标的,利益以及相同事故分别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签订相同的保险合同的行为。它一方面关系到保险合同的损失填补原则;另一方面也与公平合理的界定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很大的关系,所以重复保险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本文通过对重复保险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分析保险制度的运作方式,对于促进我国保险立法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重复保险的概念与构成1.重复保险的概念严格来说,

    中国经贸 2017年12期2017-07-08

  • 浅谈保险法上的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
    汕尾)摘 要:保险法之如实告知义务制度对保险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应为投保人,不包括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范围应限于保险人的询问,保险人没有询问的事项,即使为重要事项,投保人亦不负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均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应根据未如实告知的重要事实对保险人风险评估的不同影响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并引入“比例罚规则”。本文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范围、履行时间及法律后果进行研究,对《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提出了修改建议。关键词:保险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4期2017-06-07

  • 保险法近因原则研究解析
    就是因果关系,保险法当中的近因原则所体现出的因果关系与其它的因果关系的意义方面完全不同,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文主要对近因原则规则的发展、适用程度以及判断出其背后涉及的价值展开研究,并提出了此制度作为因果关系体系当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拥有维护利益平衡的精神重点内容,旨在促进我国保险法近因原则未来获得更好的发展。关键词:保险法;近因原则;利益平衡中图分类号:D922.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4-0155-02作者

    法制博览 2017年5期2017-06-06

  • 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缺失的成因分析
    诚信原则是我国保险法中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保险当事人与其他关系人应该最大限度的使用诚信和善意,不能用隐瞒、欺骗等方式逃避自身的义务。作为《保险法》的首要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还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证义务;同时,保险人也应履行明确说明、弃权和禁止反言的义务。只有保险各方全面履行自身义务才能享受到更好的权力,我国保险事业才能取得进一步的发展。本文以现行《保险法》为写作支撑,就该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的内涵、地位以及缺失的原因展开了分析,以期丰富相关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3期2017-05-23

  • 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内容之研究
    要】本文从分析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内涵与法理基础出发,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保险法》第16条之规定,指出其缺陷,提出修改建议,以期对我国保险法如实告知义务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关键词】保险法;如实告知义务;不可抗辩条款一、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内涵及法理基础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最早起源于英国海上保险法制度,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将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情况告诉给保险人知道,保险人据此决定是否承保及保险费厘定。在学理上,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法理基础主要有如下

    智富时代 2017年2期2017-04-20

  • “保险消费者”概念辨析
    :保险消费者;保险法;消费者保护法;投资者;保险相对人中图分类号:DF438.4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7.02.0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将保险等金融服务纳入调整范围后《消保法》第28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

    现代法学 2017年2期2017-04-07

  • 对《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中的保险受益人的思考
    丽鑫[摘要]《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借鉴域外相关做法,规范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等事项,实现保护受益人的受益权,但笔者认为还有以下几点存在不足,并对此进行了讨论。[关键词]保险法;《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受益人[DOI]10.13939/j.cnki.zgsc.2017.02.150我国的保险受益人制度随着保险法的颁布、修改日趋完善,这次《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也借鉴域外相关做法,规范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等事项,实现保护受益人的受益权。但在此解释中,笔者对几点存在疑虑,与

    中国市场 2017年2期2017-02-28

  • 论《保险法》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认定问题
    东 深圳)论《保险法》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认定问题龙 彪(51800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保险利益是保险四大原则:保险利益、最大诚信、近因、损失补偿原则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它既是保险公司认定保险责任赔付保险金的构成要件,同时也是避免保险沦为赌博的重要理论基础。财产保险;保险利益一、保险利益的起源保险利益最早由18世纪英国海上保险提出,早期广泛应用于海上船舶险、货运险,在英国1906年颁布的《海上保险法》第4~15条中对“I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4期2017-01-27

  • 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对寿险理赔的影响研究
    观,特别是新《保险法》的全面实施,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巨大冲击。本文就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实施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对寿险理赔的影响,以促进我国保险业更快、更好发展。关键词: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寿险理赔;影响对当前保险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投保容易理赔难”是很多民众对其持有的看法,因此,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提出与执行,在促进我国保险业国际化发展上有着极大作用,对于提高寿险理赔服务质量也有着重要影响。1 新《保险

    卷宗 2016年10期2017-01-21

  • 关于保险法之最大诚信原则的探究
    证。本文讨论了保险法之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涵与重要地位,并从新法规定的不足中探讨了对其的完善策略。关键词 保险法 最大诚信原则 告知义务基金项目: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资助。作者简介:冯步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方向:德国创新政策、德国民法。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042一、概述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基本内涵最大诚信原则乃保险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4期2017-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