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从我国学前教育的实践出发,构建了科学完备的学前教育法律制度体系。鉴于学前教育的特殊性质,政府、幼儿园、家庭对学前儿童负有特殊照顾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学前教育法的落实需要多方协同推进落实。
首先,全面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履行好优化资源配置的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责任、加强监管的责任、保障公平的责任,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保驾护航。
其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幼儿园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要坚持科学的办园方向,依法依规办园。不断完善幼儿园章程、制度,将学前教育法要求落实到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杜绝一切违反儿童学习与发展规律的行为。二要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要以学前教育法和教育家精神为指引,聚焦保教过程,深入观察理解幼儿,转变师幼的互动方式,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最大限度地激发并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究兴趣。坚持研训一体,提升师资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引导教师不断增强专业自信,弘扬教育家精神。三要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引领带动作用,助力学前教育法在薄弱幼儿园落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提高办园水平。四要认真学习领会学前教育法,以幼儿园为主阵地,面向家长和社会做好法律学习宣传。
最后,学前教育法明晰了学前教育阶段家长的具体责任规约和多重角色担当。家长要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义务,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必要条件,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家长要学法、懂法、知法,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守护儿童的福祉,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
(作者单位:山丹县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