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果 刘静
[摘要]当今信息技术领域的考试评价模式可以分为由厂商、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主导的考试,三类考试评价模式各有弊端。对这些弊端及其成因进行分析,论述建立一套多方合作的人才评价模式的必要性。建议由高校和培训机构专业教师组成的教育培训专家团队和由相关领域行业协会会员机构(通常包含研究机构、产品开发企业、产品应用企业、标准化机构)组成的一线技术专家团队,分级细化参与考纲制定、命题,以及题目的评审和更新,以此建立一套更加可信的信息技术领域从业者考试评价模式。
[关键词]信息技术领域;能力考试;评价模式
[中图分类号]G424.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654(2023)06—035—009
基金项目220604723172708面向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提升的网络安全实训系统(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人才培养对包含工程技术领域在内的各行业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过去数十年里,各中等职业院校、高校向社会输送了大量信息技术类专业的合格毕业生,其中很大一部分毕业生在毕业后从事信息技术行业的相关工作。不过,考虑到信息技术行业的自身特点,即使正在从事某一细分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其工作所需的技能受众面较窄且疏于对知识体系进行更新,该从业者会在几年内迅速丧失执业能力。反之,此前缺少同类行业从业经历的非信息技术专业毕业生,如果能够恰逢技术更新换代的时间节点率先掌握一项前沿技能,则完全有能力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对口职位发挥关键作用[1]。
鉴于上述情形,信息技术行业从业者的执业能力难以单纯根据其教育经历判断。因此一项测评信度高、能够有效考核应试者实践能力,且内容符合当今技术发展的考试评价模式,可以成为度量从业者执业能力的标尺,为企、事业单位选拔、聘用信息技术从业者提供教育经历、面试表现之外的可靠依据,让具备更高技能的人才在各个机构中担任更加重要的角色,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此外,一项能够被企、事业单位广泛接受作为人才选拔、聘用手段的考试评价系统也可以发挥指挥棒的作用——考试主办机构可以通过不断更新考试内容来引导信息技术行业从业者更新知识和技能,从而在劳动力市场占据更有优势的位置,不断推动信息技术行业向前发展。
信息技术行业的考试、认证体系林林总总,却都存在各自的问题,使得这些考试或者在信度上缺乏可靠性,或者在内容上无法紧跟行业发展潮流,或者在形式上欠缺对操作技能的考查,无法有效评价应试者的技能。结合国外经验和国内现状,对当前信息技术领域各类考试评价体系进行分析,思考建立一套更能为社会认可并且有效服务信息技术行业的考试模式,使之同时发挥标尺和指挥棒的职能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内信息技术领域测评现状与不足
当前,国内用于测试信息技术从业者技术能力的手段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包括由信息技术领域的产品厂商主导的考试,由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主导的考试,以及由政府部门主导的考试。其中,厂商主导考试不仅存在技术排他性,而且信度缺乏保障;由行业协会主导的考试缺乏对操作技能的考查;由政府机构主导的考试则欠缺深度和时效性,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均无法准确地度量受试者的实际水平。下面分别详细分析这三类考试存在的问题及其主要成因。
(一)由厂商主导的考试
在一部分信息技术的细分领域中,拥有相当可观市场占比的厂商会推出自己的认证考试项目,如亚马逊公司(Amazon.com,Inc.)的AWS系列认证、思科公司(Cisco Systems,Inc)的系列认证、甲骨文公司(Oracle Corporation)的系列认证、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oration)的系列认证等。鉴于这些厂商在细分市场中的重要地位,他们可以让愿意雇佣足够数量持有其认证证书者的下游企业在经营中获得某种竞争优势,从而鼓励各个企业雇佣持有其认证证书的从业人员,进而鼓励更多从业人员学习该厂商技术并考取证书。在从业者备考证书的过程中,他们也就需要不断学习该厂商的产品、技术和流程。当一家厂商的产品、技术和流程成为很多从业者的核心技能,他们就有更强烈的意愿去推广这家厂商的产品。于是,厂商就可以通过认证考试项目建立自己的人才库,巩固自己在行业中的地位。
由厂商主导的考试往往要求考生以机考的形式完成考试,高级认证也可能要求应试者去厂商公司完成考试。这类考试往往采用题库制,即命题人员通过大量命题建立题库。系统在考试时,从题库中抽取部分试题要求考生作答。因为是题库制考试,所以考试时间十分灵活,考生可以选择在大多数工作日应考。同时,考虑到厂商推出认证考试计划的初衷,这类考试必然是三类考试中最强调实践技能的一类,越高级别的考生需要应对的题目就越贴近实际工作的场景。由厂商主导的考试在测试的内容和形式上最贴近实际应用,厂商也有动力保持自身认证计划对从业者的价值,但这类考试仍然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
1.厂商主导的考试在初衷上即包含排他性
由于厂商推出认证计划的目标之一就是捆绑从业者和自己的产品,因此几乎没有厂商会要求应试者掌握自己竞争厂商的产品和技术。考虑到近年来,信息技术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就是细分领域之间的相互融合,以及各领域、各厂商、各产品之间的相互集成,从业者熟练掌握任何一家厂商推出的技术和产品都不意味着他有能力解决实践环境中的基本问题。于是,强调实践技能的厂商认证考试越来越没有能力鉴别应试者在工作场合能够发挥出的实践能力。
2.厂商自身缺乏保障考试信度的动机
考生参加厂商认证的动力来自厂商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廠商为持证者提供的政策扶持,所以考试本身主要不是依靠试题信度来予以维持。对于厂商来说,它们有一定的意愿按照自己的需求来控制持有高级认证的从业者数量,也有意愿在考试内容中包含自己在前沿领域推出的技术和产品,因此厂商认证考试会以一定频率替换题库中的题目,让按照此前考生回忆的真题来备考的从业者无法按计划通过考试,并且让题目能够体现出较新的技术发展。但是,厂商缺乏强烈的动机来保证题库中的题目拥有合理的难度和区分度。
(二)由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主导的考试
在信息技术领域,有一些考试是由行业协会或者非营利组织主导的,如由国际信息系统安全认证联盟(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 Security Certification Consortium)组织的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专家(CISSP,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Professional)考试,由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联盟(ISACA,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 and Control Association)组织的认证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or)、认证信息安全管理员(CISM,Certified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r)等[2]。组织考试的非营利机构往往是行业中的标准化组织,它们组织考试的初衷是为了在细分行业进行技术或者标准的推广。
行业协会和标准化组织等非营利机构组织的考试,几乎都会要求考生在考试中心以机考的形式完成考试。这类考试在形式上均与由厂商主导的考试类似,即多采用题库制、考试时间灵活、考生可以选择在大多数工作日应考。
考虑到非营利机构组织考试的目的,它们通常有强烈的动机保障试题的信度[3]。然而,这类考试也存在三方面的缺陷。首先,这类考试在内容上与由厂商主导的考试基本相反:鉴于考试组织方自身的属性,它们不便在考试中包含带有厂商和产品的元素。因此,在三类考试中,由非营利机构组织的考试最强调对于行业标准、执业伦理和技术理论的考查,对于实际操作能力或者完全不予考查,或者仅考查基本的操作流程。这也就构成了这类考试最大的弊端。其次,部分国外行业协会的考试题目涉及的知识与国内行业现状有很多不同之处,例如CISSP和CISA考试中,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国内考生也无法理解标准答案中的要点;另外,尽管信息技术行业在标准化方面比其他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更加快捷,但启动标准化的进程通常仍然会晚于厂商推出成功产品的进程,更晚于技术的发展趋势。同时,无论标准化组织还是行业协会往往皆对新技术的发展观点相对保守,这些因素决定了这类考试在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方面,往往落后于厂商主导的考试,也不完全符合我国的行业需求。综上所述,由非营利组织主导的考试只能测试出考生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流程的程度和执业伦理。凭借这些考试的成绩,考生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设计能力、创新能力和面对意外故障和需求变更的应变能力。
(三)由政府部门主导的考试
政府部门主导的信息技术领域考试主要包括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National Computer Rank Examination)和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政府部门通常不会建立一个庞大的题库,在考试中从题库中抽取测试题目。考试通常是命题人员针对每次考试重新进行命题。这种命题方式决定了考试每年只能在选定时间举办为数不多的几次统一考试。考生在时间上的选择空间很小。
不同政府部门组织的考试,其通过证书的作用也有所不同。例如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证书就可以用于职称评定,因此参加该考试的考生多为事业单位、机关和国有企业的在职技术从业者[4]。由教育部主导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则多由在校生应考,其证书不仅对于求职可以起到辅助作用,而且可以用于公务员考试的部分职位,以及在北京、上海等超大型城市落户的加分[5]。
政府部门组织的考试不强调试题的厂商属性,题目多为在理论试题的基础上添加一些对简单操作技能的考查。考查操作技能的部分,以计算机网络为例,在NCRE三级网络技术和四级计算机网络试题中,会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思科公司(Cisco Systems,Inc)产品IOS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力;而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网络工程师考试中,考查的则是考生是否掌握华为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 Co.,Ltd)产品VRP系统的基本操作命令。
尽管从表面上看,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考试会兼顾对技术理论、操作能力和设计能力的考查,但是考虑到这类考试的考生人数众多,其中大多数考生本身不是技术专家,也不寻求在信息行业就业,只是以拿到证书为目的临时学习备考一门课程,因此这两项考试在理论、操作和设计的任何一个维度上,其深度都很有限。此外,统一考试的形式也注定无法针对实际操作部分进行考查,即题目无法要求考生进行现场操作,因为这样会显著增加包括组织阅卷工作在内的组考难度。因此,针对实际操作部分,这类考试考查的形式多为用单项选择或者多项选择题让考生选择达到某个目的应该输入的正确指令。其结果是,考生即使拿到证书也很难证明自己具备基本的执业能力,考试本身更是难以区分应试者的水平。
二、国外信息技术领域测评情况
国外信息技术领域测评起步较早,很多发达国家具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和统一的认证标准,提高了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
德国《职业培训法》规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由联邦政府、州政府、相关行业协会分别或共同管理。实际上德国行业协会在职业资格证书认证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行业协会制定命题、考核和评价程序,并且安排权威考评小组监督考试过程和考核结果,保证职业资格认证的质量[6-7]。法国技术教育、职业教育、职业资格证书等都是政府干预下的产物[8]。法国职业证书的主管部门是法国国家职业证书认证委员会(CNCP)。政府在立法、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美国没有统一的计算机类考试,职业培训认证包括上文提到的行业协会认证和厂商认证。行业协会认证是由中立的相关行业协会推出的认证培训,此类认证培训内容全面,普适性强,但不强调考查操作能力。这些原本即发源于美国、如今又根植于美国的行业协会在命题上显然更加贴合美国的实际情况,这类考试包括前文中提到的PMP、CISSP等。其中美國计算机行业协会(CompTIA-Computing Technology Industry Association)是在全球ICT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最大的、全球领先的行业协会,自1982年成立后,建立了对供应商中立的相关技术、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员工发展等认证标准。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大约有60万人已获得CompTIA认证。厂商认证是有影响力的厂商针对其产品推出的偏重于具体操作实践的职业培训认证,例如Oracle、Microsoft认证等。
国外大都进行了长期的实践和深入的探索,例如德国职业资格认证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因此形成了适合自己国情的认证法律体系、管理机制、统一的认证标准[9]。在上文提到的三个国家中,每个国家的做法都有可以借鉴之处。例如,德国由政府牵头、行业协会主导的考试组织机构构建方式相当具有合理性,可以作为考试组织机构的框架,但考试命题、考核的主导方还应纳入其他的参与方;法国通过立法对认证考试加以质量管理和监督保障的方式同样值得借鉴,同时也应考虑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加以调整;在美国信息技术认证考试的主办方中占据半壁江山的信息技术产品厂商则应该作为重要成员,纳入政府牵头的考试组织机构框架中,与行业协会共同参与考试大纲制定、命题和题目的评审工作。
三、多方联合考试评价模式及其合理性分析
考虑到各方在利益、权责、能力方面的限制,由信息技术领域的任何机构单独命题、组织考试、阅卷,测评效果都会在某些角度呈现出比较明显的片面性。最佳的命题、考试组织和阅卷工作应该由权力机关牵头,成立一个包含行业内各种类型机构(如公权力机构、标准化机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技术培训机构、产品制造商、应用产品的项目施工机构等)作为成员的考试组织机构完成。同时,针对不同类型成员机构的特点,考试组织机构应该细分为由不同类型机构组成的、分别负责执行具体工作的委员会。结合国外,特别是德国的经验,这种多方联合组建考试组织机构的方式也可以达到兼顾考试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目的。
(一)考试组织机构的构成
考试组织机构可以不隶属于任何一个部级单位,而与所有部级单位平行,或可以直接由教育部联合其他部委进行组织。該机构可吸收原各部委考试中心富有考试组织、管理经验的人才,协调各部资源为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提供保障,也通过自己的考试为各部级单位提供独立、可靠的人才评估报告。同时该机构可以针对各个不同行业的特点,分别组织具备不同专业能力、执业经历和行业背景的专业人士来参与考试的命题、阅卷和组织。
针对信息技术行业,考试组织机构应该至少包含命题委员会、资格认证委员会和开发中心三个职能机构,如图1所示。其中,命题委员会既负责考试命题,也负责出版、发布与考试相关的材料。资格认证委员会既负责颁发和取消考试中心与阅卷人的资质,也负责对考生的复议申请进行审核。开发中心则负责开发、部署考试所需的软件、平台与环境,开发中心的工作既包括配合命题委员会针对题目需求来开发自动化阅卷程序,也包括配合资格认证委员会开发检验某计算机系统是否满足成为考试中心计算机或阅卷计算机的条件,并在该计算机系统运行相应环境的软件客户端。
下面,从最初的命题阶段入手,介绍命题委员会的构成,以及委员会可以采取的命题流程并尝试论证该思路的合理性。
(二)命题的组织与题目的构成
信息技术行业的一大发展方向就是细分领域之间的相互融合,以及各领域、各厂商、各产品之间的相互集成。这种趋势对于从业者带来的影响,是各个细分行业的从业者不能再根据其所在细分行业将其所需的技能简单地划分为软件、硬件、网络、系统、移动等领域。例如,十余年前,从事计算机网络工作的技术人员只需要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原理,以及一种到几种主流网络设备厂商(主要为思科系统,也包括瞻博网络、北电网络等厂商)操作系统的使用方法,就可以胜任高级网络工程师的职位。如今,网络工程师要想适应比较复杂的工作场景,不仅需要具备熟练操作各大网络设备厂商主流产品的能力,还需要在服务器系统、存储网络、云计算、容器、编程等领域具备一定的技能。其他信息科技行业的细分行业也面临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这方面的技能虽不能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从业者的考试中作为重点技术进行考查,也应该在题目中有所体现。
1.命题阶段设计
在命题阶段,供职于产品制造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仅熟悉该制造商产品在各场景的应用,而且往往也熟悉竞争对手产品的应用,同时熟悉各产品、技术之间的融合与集成,也对技术的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但是这类人员的厂商倾向无法排除。在标准化机构任职的人员深谙行业的技术、流程和伦理,理论上也不应有厂商倾向,但是很多人缺乏运用这些技能的实践经验。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的一线技术人员理论上也没有厂商倾向,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具备信息技术的理论功底和应用技能,但他们往往只熟悉这些技术在个别应用场景中的运用,而且对于技术的发展趋势有时并不敏感。高校和技术培训机构中的专业教师具备比较全面的理论功底和实践技能,有动机紧跟技术的发展趋势,同时理论上没有厂商倾向,因此最适合从事命题工作,但高校出于升学率考虑、培训机构出于盈利目的,可能对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具有一定威胁,不适合作为命题的最后一个阶段。因此,命题的最后一个环节由一线技术人员担当似乎更加合理。
2.命题委员会的组成
命题委员会至少应该由两部分组成,如图2所示,一是由高校和培训机构专业教师组成的教育培训专家团队,二是由细分领域行业协会会员机构(通常包含研究机构、产品开发企业、产品应用企业、标准化机构)组成的一线技术专家团队,两方共同商定细分领域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和题库均应划分为理论类题目和实践类题目。
在命题过程中,可以由教育培训专家团队按照考试大纲共同命制一定数量的样题,并且提供命题思路解析,再由一线技术专家团队参照样题进行命题。一线技术专家团队应按照固定频率不断命制新的题目,命题委员会则应该以不超过半年的周期组织委员会集体开会对大纲、样题和样题解析进行更新。大纲、样题、解法和样题解析在每次更新后都可以面向社会出版,这样不仅可以供考生参考学习,而且可以引导信息技术从业者及时学习更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技术。为了方便题目更新,样题和正式题目中的任何一道题目均应对应大纲的具体分项,以便此后大纲删减知识点时删除对应的题目。
3.评审阶段设计
完成初步命题后,考试组织机构应该对题目进行内部评测。考试组织机构应免费组织教育培训专家团队成员对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的题目进行作答,答题过程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并按照严格的考试标准执行。然后按照标准化评判程序对教育培训专家团队成员的答题结果进行阅卷,针对作答分析题目的难度系数。对于难度系数超常的题目,考试组织机构应组织一线技术专业团队重新审视题目,判断命题是否存在技术错误、陈述是否存在歧义、是否存在未被列入正确答案的解法等。如果题目有误,则应对题目(和解法)进行修正;如果题目无误,则应对题目进行调整,以降低题目难度至合理范畴。
为避免内部评测过程中出现试题泄漏情况,不仅教育培训专家答题的过程应采取严格的考试标准,同时教育培训专家的题目不应采用随机抽题机制,而应由命题委员会中的一线技术专家团队提前统一编制,确保供职于相同机构的教育培训专家在同一次考试中不会抽取到相同的题目,同时同一位教育培训专家团队成员不会在多次内部评测中抽取到大量相同的题目。通过内部评测并且完成了必要修订或更正的题目,方可成为考试真题添加到题库当中。
在考试组织机构组织一线技术专家团队按照固定频率命制新题时,每次新增的题目皆需完成内部评测方可加入题库中,考试组织机构也应以固定频率组织内部评测。此外,命题委员会以高于补充新题的频率组织一线技术专家修改当前题库中题目的参数及其对应的答案。由一位成员修改过参数和答案的题目经另一位成员评审后,可以直接添加到真题题库中,不需要经历内部评测。
上述安排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考试题目的理论和实践部分比重合理、规避厂商和技术倾向、紧跟技术发展潮流、不聚焦特定技术应用场景,同时又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题目因为利益相关导致泄漏。
(三)合理性分析
联合行业内各种类型机构共同成立考试组织机构并非无的放矢,各类考试之所以无法准确地测评应试者的水平,问题主要在于命题难度和规模、成本、效益之间难以做到平衡。通过更加合理的方式建立考试主办机构,并且由该机构汇集行业不同领域技术专家设计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审,就有望解决下述两大问题。
1.命题难度高
当前国内的各类信息技术领域的考试是由行业内某一种类型的机构所组织的。随着细分领域的相互融合,以及各领域、各厂商、各产品之间的相互集成,鲜有既熟悉各项技能、又了解从业者普遍水准且熟悉信息科技领域人员的传统考评方法,还愿意紧跟技术发展动态,同时不以推广任何特定技术厂商产品为目的的机构参与命题。因此,题目本身难以保证信度,难以反映技术的最新发展,也难以有效测试并且区分应试者的技术水平和从业经验。多方联合考试评价模式由主流厂商技术骨干、行业一线技术骨干、研究机构技术专家和行业协会技术专家等联合命题,确保命题类型兼顾理论和实践,命题知识点兼顾深度、广度和时效性。
2.规模、成本与效率之间无法平衡
考试要想得到普及,考试的费用就不能过高。为了保证考试收支平衡,考试的经济成本必须予以控制。若组织考试成本有限,考试就无法大量动用设备进行考试,这也就决定了当考试为统考、考试规模较大时,考试本身就无法有效地测试考生的实践能力,于是考试多停留在理论、流程和伦理阶段。若考试考查实践能力,则考试成本会明显升高,考试费用也会超出很多考生的支付能力。这一点也是由行业内某一种类型的机构单独组织考试所无法解决的矛盾。多方联合模式,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企业和高校的信息化和场地资源,降低成本。
综上所述,联合信息技术行业内不同领域的机构共同参与考试组织机构的组建并成立发挥不同职责的委员会,这种做法可以有效避免当前国内信息技术领域各类考试存在的问题,建立更加可靠的人才评价模式。一旦考试在社会层面体现出卓越的公平性和权威性,成为行业广泛认可的人才评价标准,这项考试就可以在未来达到以考促学、推动技术领域向前发展的效果。
四、结语
信息技术在当今世界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项能够对从业者的真实技术实力进行有效评估的考试,不仅可以让企事业单位聘任符合自己需求的专业人才,而且可以引導从业者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技术。
当前各类旨在测评从业者的考试系统均显示出了各自的不足,无法满足有效评测应试者执业能力的要求,也无法通过其中的考试引导从业者紧跟技术发展潮流。设计合理的考试应该摒除厂商倾向又不避讳利用任何厂商的产品测试应试者的技能,应该包含对技术理论、实践操作、设计能力的综合评判,应该兼顾考试的规范、成本、信度和公平并且尽可能让考试得以普及。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考试的命题委员会可以由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讲师与各细分领域行业协会会员机构的一线专家组成,多方协作按照当前主流技术和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共同完成考试大纲的制定、考试样题的设计,以及考试的命题。通过这样的机制,一套相对于当前信息技术领域考试机制的从业者测评系统就可以建立起来,服务于企事业单位的人才评估需求,同时鼓励从业者不断学习和掌握符合技术发展趋势的新兴技能。
参考文献:
[1]李潇.多元共治理论下的校企合作分析[J].教师博览(科研版),2016,(12):17-19.
[2]国内外信息安全职业培训认证概述[J].中国信息安全,2010,(12):52-55.
[3]甘洁.“依法治考”背景下国家教育考试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进路[J].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2021,40(12):4-6.
[4]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介[EB/OL].(2015-10-28).https://www. ruankao.org.cn/introduction.
[5]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022版)[EB/OL].(2022 - 3 - 1). http://ncre. neea. edu. cn / res / Home / 2203 / a516f4a92f265b060840e787b2806ac4.pdf?download=%E5%85%A8%E 5%9B% BD% E8%AE% A1%E7%AE% 97%E6%9C% BA% E7%AD% 89%E7%BA%A7%E8%80%83%E8%AF%95%E7%AE%80%E4%BB% 8B%EF%BC%882022%E5%B9%B4%E7%89%88%EF%BC%89.pdf.
[6]姚远,翟志华,赵善庆.德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成人教育,2021,41(05):87-93.
[7]陈莹.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提法之商榷[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07:66-70.
[8]朱亚娟,翟志华.法国职业资格认证镜鉴研究[J].成人教育,2020,40(07):85-93.
[9]董冠妮.德国“工匠大师资格证书”考试模式、特色与启示[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21,(06):115-120.
Establish a New Model for the Evaluation of Practitioners Ability Examinations in the Field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ian Guo1Liu Jing2
1 Beijing Dingzhi Heritage Technology Co.,Ltd,Beijing,100086
2 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Beijing,100022
Abstract:Todays examination evaluation mode in the field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an be roughly divided into examinations led by manufacturers,industry associations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and the three types of examinations have their own drawbacks. These drawbacks and their causes are analyzed,and the necessity of establishing a multi-party talent evaluation model is discussed. It is recommended that th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expert team rented by professional teachers of universities and training institutions and the front-line technical expert team composed of member institutions of industry associations in the field(usually including research institutions,product development enterprises,product application enterprises,and standardization institutions)participate in the formulation of syllabuses,propositions,and the review and update of topics,so as to establish a more credible examination evaluation model for practitioners in the field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Key words:Information Technology Field,Competency Examinations,Evaluation Mode
(責任编辑:陈畅、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