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茜
(保险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114)
产教融合是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均提出要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国家政策主导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工作不断推进,课程改革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应运而生,并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学者们对产教融合型课程的内涵进行了探讨,但目前观点尚未统一[1-3]。崔玉艳[4]、曾宪桃[5]、张慧贤[6]、杨岩[7]等学者从建设思路、存在的问题、改革实践等方面对产教融合型课程进行了研究,为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参考。截至2023年9月,以“产教融合”为关键词在CNKI 数据库查询,结果显示近10 年相关论文有16 011篇,其中与课程建设相关的成果仅40 篇,可见有关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研究并不多。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离不开产教融合型课程的建设。“保险人伤理赔实务”是笔者基于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人伤理赔专业人才需要而开发的一门全新的课程,实践性强,课程内容与保险企业人伤理赔岗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梳理其建设过程,可为高等职业院校的课程建设提供思路。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对人伤理赔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要求均有所差异。梳理人保、平安、国寿财等多家保险公司网络招聘人伤理赔岗位的要求,归纳发现,保险行业人伤理赔岗位职责主要是负责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保险涉及的人身损害案件的查勘、调查、跟踪、审核、未决跟踪和清理等相关工作。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人伤理赔岗位任职人员的学历要求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保险、法律、医学专业背景,熟悉保险理赔流程和风险管控。结合各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岗位职责以及任职要求,不难发现,胜任人伤理赔岗位的人员需要以医学为核心,融合保险、法律等多学科知识与技能。可见,人伤理赔岗位的专业人才培养具有特殊性,与人伤理赔岗位工作内容有机衔接的课程建设必须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以保险人伤事故的理赔为主线,将保险、法律、医学等多学科知识与技能交叉融合,并引入保险新业态、新环境、新技术等,遵循认知规律,按照应用逻辑重新设计。“保险人伤理赔实务”课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得以开发和建设的。
产教融合型课程的核心是把人才培养融入产业生产过程,把产业教育性资源引入教学过程,实现能力导向的教学改革[8]。因此,要实现教学内容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需要构建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团队。围绕人伤案件理赔所需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实务技能,“保险人伤理赔实务”课程的建设首先是构建由学校专任教师和企业实务专家组成的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多专业背景融合的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为临床医学硕士,从事高职教育多年,拥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丰富的课程建设经验,熟悉人伤案件理赔流程及实务操作,能准确把握人伤理赔形势、未来发展趋势及行业人才需求。专任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人伤案件理赔相关岗位任职与职业技能要求,拥有人伤理赔专业课程教研能力。企业实务专家有多年人伤案件理赔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实战经验丰富。为促进课程内容与保险实务的紧密对接,专任教师利用寒暑假深入企业实践,与企业实务专家保持良性互动。此外,校企双元师资围绕职业教育要求、企业人才培养需求及人伤理赔实务新环境等方面展开深层次的交流,以保障课程实施与行业无缝对接。
职业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许多学者主张高等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应遵循“知识够用,技能过硬”的原则。人伤案件理赔涉及保险、法律、医学等多学科知识和技能,专业性强,难度大。知识是技能的基础,没有多学科知识的融合创新与应用,难以达成“技能过硬”,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更是无从谈起。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招聘人伤理赔专业人才时,多数要求应聘人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医学专业),这对只有专科学历的高职院校保险实务专业学生而言,无疑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就业门槛。这就要求职业院校必须严把课程标准关,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育教学效果。作为产教融合型课程,“保险人伤理赔实务”课程标准的制定不但要符合国家关于大学课程的基本标准要求,还要注重教学内容与行业发展紧密对接,结合人伤理赔实务要求,侧重培养学生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交叉融合,使其能够基于真实情境分析、解决专业问题,并在主动寻求解决方案中构建创造性思维。
1.设计“难度递进、能力递增”的项目教学
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既需要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要,还需要满足学习者的需求,以学习者的需要、兴趣、能力作为课程要素设计的基础,教学内容的架构要符合成人学习的认知规律。因此,课程教学团队遵循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导向性、前沿性、创新性、应用性、实践性”的五个原则,深入保险企业调研,明确岗位人才需求,梳理岗位职业能力,对接国家教学标准、企业标准以及“1+X”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以项目为导向的教学内容。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聚焦人伤理赔工作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构建“难度递进、能力递增”的项目式教学体系。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理赔情况,将具体学习内容与保险实务人伤理赔工作流程紧密对接,并根据保险人伤理赔实务的发展变化及时更新调整。课程设计思路及结构具体见图1。
图1 “保险人伤理赔实务”课程设计思路及结构
2.实施“理实一体、任务驱动”教学模式
产教融合型课程要求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为此,课程教学团队秉承“以成果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学而思,思而行,行必果”的教学理念,采用“理实一体,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对接产业新业态构建学生理赔服务理念,对接企业典型工作任务构建教学内容,对接岗位真实工作情境构建教学情境。例如:对接保险实务中车辆事故人身伤害的案件,提供理赔一站式的“管家式服务”,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育学生“主动、快捷、温暖”的保险理赔服务理念,努力成为客户满意的私人专属保险管家;对接人伤案件理赔工作的医院查勘任务,在课程标准中融入医院查勘这一教学任务;对接人伤跟踪过程中遇到客户咨询赔偿项目的情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设置解答客户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教学情景。鉴于人伤案件理赔工作所需知识体系庞杂,而高职保险实务专业学制只有三年,因此,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借助学习平台,利用课程网络学习资源,从“课前、课中、课后”三个环节推进项目教学,在任务难度递进过程中培养学生综合实操能力。
3.校企合作开发全新教材
教材是教学过程的支架,在教学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保险人伤理赔实务操作性强,而国内无对应教材可用。因此,课程教学团队邀请来自多家保险企业的实务专家组建教材编写团队,专家们的专业背景涉及保险、法律、医学、经济学等学科,融合了人伤案件理赔所需要的多学科专业知识。企业专家既有来自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也有来自律师事务所的,均拥有多年的人伤理赔实务工作经验,以保证教材内容与保险人伤案件理赔实务的有效对接。在教材编写过程中,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讨确定项目式教材体例,选取人伤理赔实务典型工作任务,构建机动车责任保险人伤理赔、雇主责任保险理赔、公众责任保险理赔、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等项目。每个项目均对接保险实务人伤理赔流程,并设置相应的学习任务,如报案、查勘、定损等。对接高职学生学情以及应用能力培养的需要,教材编写时设计了“拓展阅读”“案例分析”“想一想”等栏目,将理论知识有机穿插在能力培养中,以调动学生学习主体性,实现教、学、做一体化。鉴于信息化时代保险人伤理赔实务的快速变化,教材编写团队及时修订教材内容,配套开发微课,编写活页式工作手册,以促进课程资源与理赔实务的有效对接,全面推进学生的学习进程。
4.建立多元考核评价体系,有效驱动学习
对接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要求,课程教学团队将育人要求有机融入知识、技能、素质三个考核维度,引入1+X 考证、岗位技能要求,设计理论考核、实训考核、过程考核三个测试环节,由学生、教师、企业导师共同实施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考核体系,探索增值性评价,将实操技艺、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不断充实在学习内容之中。其中,实训考核内容与人伤理赔实务技能需求紧密对接,以保险实务真实案例为载体,提取现场查勘、人伤探视、人伤调查等核心技能点进行测试,从行动迅速、动作规范、要点齐全、结果准确、细节关注、应对灵活等方面来考核学生学习态度、工作作风、工匠精神、劳动精神、服务意识等,在对查勘报告、调解协议书等案例的学习实践中,考核学生逻辑思维、文字表述等综合素养,最终依据实训考核结果,判定课程目标是否达成。
《保险人伤理赔实务(第一版)》教材是国内第一套人伤理赔实务专业教材,获得众多读者的好评,也被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列入理赔部门员工指定书目。但是,经过实践检验,部分内容与实务还存在一些差异。鉴于人伤理赔政策的新变化以及第一版教材存在的问题,课程负责人再次组建校企双元团队对原有教材进行修订,并于2021年7月出版《保险人伤理赔实务(第二版)》。该版教材沿用了第一版教材的体例,进一步强化了教学内容与实务紧密对接,顺应了在校保险实务专业学生、保险公司人伤理赔从业人员、事故伤者、法律从业人员的需要,面向对象更广泛,在保险行业引起良好反响,被多家保险公司指定为理赔工具书、专业技术资格序列考试参考教材。
鉴于人伤理赔的政策性较强,且信息化时代实务工作变化较快等原因,“保险人伤理赔实务”课程教学团队利用多元化校企合作、师资融合优势,开发了配套微课、活页式工作手册等多种教学工具,并在“智慧职教”平台创建了网络视频课程,顺应了保险实务人才培养的需要,方便从教人员及时对课程标准、课件、试题、案例等资源进行优化,课程建设不断走“实”走“新”。
人伤理赔专业人才奇缺,企业有强烈的用人需求,不少高职院校、本科院校陆续与企业合作,订单培育人伤理赔专业人才。“保险人伤理赔实务”是根据人伤理赔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性而开发的一门产教融合型课程,经过多年建设,已得到其他高职院校、本科院校肯定并被其指定为专业学习教材。
“保险人伤理赔实务”课程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险人伤理赔实务(第二版)》相比当前的实务变化,内容仍有所滞后;随着人伤理赔环境不断变化,理赔服务模式也在不断创新,导致现有课程资源与目前的人伤理赔实务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尚不能完全满足保险行业员工、律师、交通事故伤者等多元需要;课程的社会影响力还有待增强,覆盖面还不广,等等。梳理“保险人伤理赔实务”课程建设历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加强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还需在校企合作、教学团队、政策等方面发力。
尽管目前国内学者对产教融合型课程的内涵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产教融合型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考核评价需要与产业发展、实务操作有效对接,校企合作是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基础。但是,目前校企合作深度不够,企业参与动力不足。为此,高校需要保障企业在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获取收益,培养企业真正需要的专业人才,在数量、质量上真正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如果不能切实满足企业用人需求,校企协同育人的长效性就难以得到保障,势必影响到产教融合型课程的建设成效。高等院校需要主动、密切联系企业,精准对接企业用人新需求,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过程管控、实习管理、就业指导等方面对接企业用人需求,加强校企协同育人的质量监管,努力保障校企协同育人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对课程建设成果实行校企共享,用于企业在职员工培训,全面提升员工职业技能。
产教融合型课程是教育规律与产业规律的融合,是多学科知识、技术创造的交叉创新[9],其建设难度远超一般课程。课程教学团队是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承担者,推进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核心是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基于产教融合型课程的内涵要求,教学团队应该由在校教师和企业师资构成,不仅应具备行业或企业实践经历,还应具备课程开发、建设的热情和经验,以及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
目前,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部分来源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实务经验不足,对企业教育性资源挖掘、整合能力有待提高。企业师资虽然实务经验丰富,但是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课程实施、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存在不足,尚不能完全适应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需要。加强产教融合型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首先,校企合作双方要共同努力,形成校企师资双向交流协作机制,开展线上、线下多样化的研讨,取长补短,努力提高课程建设能力。其次,高职院校应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健全教师培养制度,强化教师产教融合理念,搭建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平台,保障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时间。最后,高职院校教师要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培训、进修、企业实践等活动,密切关注产业发展新趋势、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提高自身教学实践能力和课程建设能力。
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难度大,周期长,成效慢,在现有高职教师教学科研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亟须相关政策支持。江苏省教育厅已制定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政策,构建了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对一批产教融合型课程正式立项。不过,多数地方尚未出台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支持政策。因此,地方政府和高职院校还需立足实情,在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指标体系、奖励机制等方面出台政策,以驱动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有序开展。同时,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教师有所倾斜。
产教融合型课程的建设所需经费也往往超过职业教育的一般课程。为此,高职院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调动教师参与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的积极性,保障课程建设的资金、场地、设备等需求。
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以课程为载体,将产业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内容,从而促进人才供需的有效对接。目前,虽然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存在一些困境,但是通过课程教学团队的努力,持续加强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配以政策、经费为支撑,相信产教融合型课程的建设成果会不断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