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3-04-29 12:38王聪
中国科技投资 2023年8期
关键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放管服

王聪

摘要:优化营商环境是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的需要,是政府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持续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放管服”改革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政府采购环节中“放管服”政策的深化需要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市场监督并促进公平竞争、推广和优化服务,改善市场环境,这些也是提高我国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本文结合实践经验,做出了与加深政府采购的“放管服”有关的实践思考。

关键词:“放管服”改革;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近几年,国际贸易市场的不断恶化导致国内经济下行的风险也在逐步上升,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秉承“简化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基本理念以尽快实现“放管服”的改革目标,促进我国经济市场和谐发展。希望笔者以下针对“放管服”改革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等内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价值性参考。

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概述

从全球局势来看,近年来世界经济增长疲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则日趋上升,不确定性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逐渐加深。尤其是最近中美之间频繁出现经济摩擦,使全球经济形势和国际贸易环境都将面临着不确定性。从国内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正面临着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如何稳定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发展,已然成为相关政府部门所需研究的重要课题。在上述国内外复杂的环境背景下,中央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并优化政府采购的营商环境,以此来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

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背景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

2019年6月,李克强总理就“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表了重要讲话, 把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经营生存环境作为促进“六稳”的关键措施。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通过推动精简行政机关下放权力向纵深方向发展,逐步释放市场活力,全面部署并实施了招投标领域的专项整治,同时清理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规范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对各地区、各部门人民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处理了政府部门采购领域中有违公平竞争的采购行为,为落实“放管服”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提升营商环境排名的现实考虑

从宏观角度来看,优化中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也是出于提高国内市场营商环境总体排名的考虑。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市场中个体的活力和社会创新能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我国的营商环境。从微观角度来看,营商采购环境就是企业在开办、营运、交易活动、纳税等方面所遵守的法律政策性规定需要消耗的时间和成本等客观条件。营商环境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品牌形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将直接影响该地区企业在开办运营和吸纳外商投资时的难易程度。由此可见, 营商环境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影响力的主要表现,更是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三、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主要发展方向

(一)增强市场化建设

首先是公开透明性。一是促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的服务功能得以完善,继而为市场主体无偿提供依法开放的政府采购信息。二是采购环节需保持持续对外开放的状态,像是开标、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控制采购单位与供应商间的单独流动等。其次是公平公正。一是采购人员需公平对待所有供应商,切忌随意设置倾向性条款,更不可滥用权利,对供应商进行限制或排斥。二是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应形成平等的交易权利。另外,采购方式中除去比较特殊的状况运用单一来源外,都需运用竞争性采购的方式,以此促使政府的采购市场化水准得以提升。

(二)增强法治化建设

一直以来,政府采购的核心都是依法采购,并且随着新时代我国依法治国相关战略思想的日渐深入,对于政府的采购法治化也提出了相对更高的要求,充分实现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之间的有效协调统一。招标投标活动逐渐纳入到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推动了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增强国际化建设

政府采购的国际化具体指的是政府政府采购制度需积极引导承包商与供应商参与进来,并且供应商与承包商可以不受国籍限制参与到其中。我国政府采购初期是不对外开放的,且采购的也都是本国产品,这主要是因为公共支出具备一定的特殊性,涉及到我国市级行政管理工作。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影响下,国际贸易组织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协议》制定工作,主要目的是为推动本国市场的开放化发展。政府的采购国际化也会持续推动本国经济发展,不仅会让厂商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还可有效节约整体的采购成本。

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中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管理模式有待改善

政府采购的实质是将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进行有机结合,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择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法》明确赋予采购人的权力。但目前采购市场上的采购代理机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若相关政府部门未能对合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有效地考察,会增加后续合作的风险。因此,把控采购代理机构的质量水平成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二)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不足

我国政府部门采购营商环境的规范化建设起步较晚,采购过程中中存在采购程序繁琐、采购周期长等弊端。政府部门通常会将管理的重点放在维持社会稳定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工作内容上,因此会出现对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导致政府部门的采购管理能力不足,采购产品质量不佳或采购成本过高等问题频繁发生,从而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管理体制不健全

推进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措施。目前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信用融资在全国各地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导,新型的融资模式在全国各省市的实施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各地区均以“边试点、边总结”的方式进行探索。相关部门应积极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所依托的管理机制,努力为政府部门采购活动创造更加和谐的营商环境。

(四)政府采购服务不到位

政府部门的采购服务不到位也是当前相关政府部门所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为此相关工作人员需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现状以及采购市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服务进行不断优化,从而为“放管服”制度改革创造更好的环境。

五、“放管服”改革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策略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惠企政策落地

完善的立法体制能够保障政府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但现有的立法体制和“放管服”政策改革并不契合,且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而导致政府在实际采购活动中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市场监督管理机制缺乏实效性,最终使得市场监管成效不佳。因此,国家应当首先强调立法,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实际采购活动的市场改革进程对其加以落实,同时不定期做出修改与调整。同时,国家立法机关还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市场物流管理的监管力度,明确购买人与销售人所应肩负的市场主体责任,并建立相对公平的奖惩措施,以促使政府各单位更好地落实市场监管工作。

其次,政府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公平竞争的审核机制。公平竞争审核制度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制度保障。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不合理和具有歧视性的市场准入条件来排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迹象,是否存在缺乏法律支撑的行政审查情况,相关审查部门是否拥有审查权限等。如果经过审核后认定没有排斥或限制竞争的违规行为,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但若具有排斥或限制竞争的行为,则相关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整改,以维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最后,强化落实政府采购的执行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部门要为供应商创造相对便捷的条件,使其能够公平地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其参与成本,从而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能够有效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开评标流程实现电子化,全面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加快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的发展是为了能够尽快让电子商务政府采购平台具备交易功能,从而更好地实现全过程电子商务采购。同时逐步建立与电子商务政府采购平台和地方财政部门、采购单位管理部门等机构的电子信息系统关联。对此,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推进并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战略计划,同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建立,从而形成更加完善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数据准则,并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为显著降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费用,积极提升采购项目的参与效果,各工作单位可以将供应商的入库程序由当场审批转化为网络审查。如供货商可直接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先录入有关信息,然后再补充填报即可进行办理,能极大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有效促进市场规范化。

(三)优化政府服务效能

在推进政府采购部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各级部门需要在掌握好一般原则和行政采购工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为兄弟单位、下级部门提供良好的服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两点:第一,积极启动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部门预算支出机制。在政府制定采购计划的过程中,各部门可以提前把组织项目的采购计划上报至上级部门,以此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效率。第二,合法合理地提供政府购买文件。在推行“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政府有必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投资的指导作用,针对中小型企业制定相应的扶持优惠政策,让中小型企业有参加投资项目建设的机会。

(四)加大监察力度

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推行“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对采购活动的有效监管,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结合当前的发展局势逐步把权力下放,以此实现政府采购规范化和有序化。对此,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力度,通过规范法律程序来实现国家权力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对采购机构的监管力度,如依法依规增加对采购代理部门的抽检次数,以提高政府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代理商实施处罚,以达到规范和优化市场采购营商环境的目的。

六、结论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中依然存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缺陷、政府采购与管理力度不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府采购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但随着“放管服”改革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推进,政府部门的采购营商环境也得到了大幅度的优化。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惠企政策落地,实现开评标的电子化,全面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优化政府服务效能,加大监察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优化采购营商环境,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孟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J].中国政府采购,2020(06):73-78.

[2]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J].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3):12-27.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J].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4):6-18.

[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J].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0(1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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