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刚
红柯:在“丝路”上寻找火焰的人
1993年文坛刮起一阵“陕军东征”的旋风,这是继1991年以来陕西文学界相继失去杜鹏程、路遥和邹志安三位优秀作家而创作一度陷入低潮之后,在短暂的时间里,一批达到相当高艺术水平的长篇小说,以其鲜明的陕西地域特征引发了文坛的一波热潮。但刚过30岁的红柯并不在其列,他的出名要到三年以后。1995年底,红柯告别了工作十年的伊犁,返回故里宝鸡。之后,他以《奔马》《美丽奴羊》等带有西域风情的小说崭露头角。与稳重厚实的“陕味”作品相比,红柯的横空出世仿佛是“陕军”队伍里的一个“异数”。
一
“在没有一个人的高原上,有一位砍柴少年,他坐在天高地远、长风旷野里,如饥似渴地读着一本书。他的身旁还放着一把镰刀,或者是一把斧头,还有砍柴的绳索。从晨曦到日暮,少年完全投入书中,太阳快要落山了,少年才意识到得马上回家了,他这才以极快的速度砍好一捆柴。他拿起书本,恋恋不舍地离开。”(韩春萍《丝路骑手:红柯评传》)这位读书的砍柴少年正是日后成为作家的红柯。
红柯,1962年出生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传说中的凤鸣岐山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据《岐山县志》记载,岐山是炎黄二帝生息活动过的地方,是医圣岐伯的故乡、中国礼仪文化之乡、甲骨文之乡……也是古代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以岐山为核心的周原地区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周文化兴起和繁盛之地。
红柯在《岐山臊子面》一文中描述:“陕西地界,吃面必吃臊子面,省城西安以及各县镇到处都是岐山面馆,原产地岐山就有了民俗村,大多都在周公庙附近。那个伟大的周王朝肯定与吃喝有点关系,周武王挥师东进、逐鹿中原,除政治口号以外,臊子面、锅盔、面皮具有极大的号召力。……那年我12岁,我一口气吃了35碗。外婆用鸡肉做的臊子。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吞吃面条的嘘嘘声。”在红柯看来,“一个人吃不成饭,谁都瞧不起你”。
从小学开始红柯就是家里的强劳力。他在《我的第一篇作品》中写道:“节假日干农活,我总是快收工时才突击完工,大半时间在野地里看小说。西北农村不但缺粮食,也缺柴火,冬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在高原的深沟大塞砍柴火,我总是带上书,在沟里点一堆火,带上馍馍,看书到下午,再突击砍柴,速度极快。这种野外读书的习惯,一直保持到大学,每到周末,我就带上馒头加咸菜和一瓶水,到郊外草地上从早晨到黄昏,好像校园就读不成书。”(红柯《龙脉:红柯散文随笔自选集》)多年以后,当红柯读完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孙少平读中学时,将粗粮比喻为非洲,细粮比喻为欧洲,红柯感慨良多,“那时大多农民大学生也都是在学校白白净净一书生,收假时满手老茧黑黝黝——非洲人”。(红柯《第一笔工资》)可见,一边务农,一边抽空阅读是当时红柯生活中最快乐的一大享受。
中学时代,同学中间传阅的很多经典美文让人惊叹、手痒。于是,红柯就熬通宵,把这些经典美文从头到尾抄在本子上,以示不忘。莫泊桑的《项链》,契诃夫的《宝贝》《淘气鬼》,普希金的诗,吴伯箫的《菜园小记》,冯牧的《澜沧江边的蝴蝶会》,等等,他都一一抄写过。俄罗斯当代著名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称,把一个人在童年时代所接受的文化影响当作一种“最可贵的馈赠”,他在代表作《金蔷薇》中写道:“诗意地理解生活,理解我们周围的一切——是我们从童年时代得到的最可贵的礼物。要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后的漫长的冷静的岁月中,没有丢失这件礼物,那么他就是个诗人或者是个作家。说到底,诗人与作家之间的差别是不大的。若能感觉到生活时时刻刻都在更新,那么这种感觉便是肥沃的土壤,艺术会在这种土壤上开花结实。”
红柯最初的文学创作是从大学时期开始的,创作的体裁是诗歌而不是小说,当时一天甚至可以写二三十首小诗出来。大学毕业前,他已在《延河》《青年诗人》《当代诗歌》等刊物发表近三十首诗歌。1985年大学毕业时,红柯在毕业留言册的第一页贴上自己的毕业照,写下一行小字:“苦涩而快乐的四年。”大学四年是红柯的青春疯狂期,他疯狂地读书,常常读通宵,一个人在教室里开长明灯,一夜一部长篇,黎明时回宿舍眯一会儿,跟贼似的轻手轻脚,但钥匙开门声还是惊醒有失眠症的舍友;几乎没有午睡;星期天,带几本书,几个馒头夹咸菜,跑到长寿山幽静的山沟里,躺在草坡上,随夜幕而归。除了通宵读书,红柯还疯狂地买书,20世纪80年代好书多啊,一个清贫的农村大学生不可能从家里获得多大资助,每月的生活费压缩到临界点,挤出的菜票卖给同学,假期的生活费可以买一捆书,大学毕业时,红柯购书已达千册十五箱。红柯曾给学生谈到他人生的第一笔工资:“第一笔工资52元,给父母寄了38元,给自己留了14元的生活费,从生活费中挤出4元。当时书店里进了一批好书,我已经盯了很久了,终于可以买1元以上的书了。”
红柯曾坦言,上海一位朋友问他文学入门书是哪一本,他告诉她是《金蔷薇》。此书他购于1980年,也就是自己上高考补习班的时候。红柯在很多文章中反复说到俄罗斯作家帕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是他走上文学之路的启蒙书:“我很感谢这本书,在我进入大学前它告诉我真正的写作是什么,我把它称为我的防毒面具,它使我避免了中文专业枯燥的干扰。帕乌斯托夫斯基笔下的普里什文,放弃农艺师的职业带着背囊和书到辽阔而僻静的北方去了。”可以说,红柯在阅读中逐渐发现了自我生命观,他不迷信课本,而相信自己。当年,高考的志愿填的都是黑龙江、辽宁、山东等很遥远的地方。这种辽阔意识注定让红柯从毕业留校一年后告别故乡西上天山。红柯曾多次公开表达过他对学生很宽松,因为他认为自由宽松的环境可以让人的天赋和才能自然脱颖,超常发挥。
多年以后,作家红柯依然清楚地记得,1986年7月28日,在毕业留校一年后,因为怀着诗歌的梦想,离开故乡关中西上天山。从宝鸡上车,三天两夜后到乌鲁木齐,两天后从乌鲁木齐碾子沟长途汽车站乘车去遥远的伊犁。途中夜宿呼图壁,又经过两天以后最后才到达伊犁。“在天山脚下用1000年的目光遥望我的故乡陕西关中渭河北岸那个叫岐山的小城,那也是历史上周王朝的龙兴之地,所谓凤鸣岐山,岑仲勉先生考证周人来自塔里木盆地,周人的原始农业与塔里木盆地的绿洲农业有这种遥远的‘血缘’。这大概就是文学的根。”(红柯《绚烂与宁静》)
新疆的十年,对红柯影响最大的,还是西域风情的浸润和异域文化的陶冶。在这十年里,红柯创作量不大,七八部中篇、五六个短篇和一些散文,大都是对故乡陕西的描绘。另外,还完成了《西去的骑手》与《百鸟朝凤》的初稿。而真正倾注他强烈生命意识的作品几乎全部都是从新疆返回陕西之后所写,包括成名作《西去的骑手》,这部作品发表前曾三易其稿。评论家白烨对红柯的感受就是:“元气淋漓,王气十足。”
二
来新疆的两年后,红柯的儿子杨扬诞生了。26岁的红柯异常兴奋,“这是个新疆娃娃,意味着我在中亚腹地的大漠上有根了”。(红柯《龙脉:红柯散文随笔自选集》)当了父亲的红柯,黑茬茬的胡子长起来了,头发开始曲卷,他常常被误认为哈萨克人,嗓音沙哑,新疆男子都是这种大漠喉音。照片上的红柯是剪了胡子的,出门前,他的妻子一定要他收拾一下,收拾之后,红柯觉得自己的模样还是半胡半汉。
红柯的祖父曾是一位抗战老兵,在内蒙古跟随傅作义将军抗战多年,他的父亲曾是二野一名老兵,在青藏高原服役五六年。红柯自己用了十年在天山大漠生活,“中国西部草原游牧民族全部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红柯《绚烂与宁静》)西部少数民族文化给他提供了精神支持和创作灵感。关中与西域血脉相通,他反复在作品中提到西安在唐以前具有游牧文化的基因。西域十年,十年后他重返故乡周原,在父母年迈时尽人子之情。1995年底,红柯回到陕西老家宝鸡文理学院执教。从1996年9月《奔马》开始,红柯进入了强烈生命意识的西域书写。正如文学地理学理论家曾大兴所说:“一个文学家迁徙流动到一个新的地方,自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新的地理环境的影响,自然会对新的所见、所闻、所感,作出自己的理解、判断或者反应,并把这一切表现在自己的作品当中。”
1997年大学开始收费,当时学校本来穷学生就多,再加上收费,贫困家庭的学生其境况可想而知。2004年底,红柯调入陕西师范大学,学校条件好,学生食堂有大锅免费菜汤,“孙少平”们可以用馒头、米饭以此下饭。红柯想到自己当年两分钱咸菜吃一天。他在给本科生开的文学与人生、文学与体验的课堂上叮咛那些贫穷大学生:“宁肯穿不好也要吃好一点,一年少买一件衣服,每天就可以吃一个鸡蛋,营养跟不上学习就没精神,大脑需要营养。”红柯言传身教,又将帕乌斯托夫斯基“最可贵的馈赠”给了他的学生们。
2000年,红柯参加中国青年出版社组织的“走黄河”活动,他专门负责考察黄河中上游各民族民间文化,从青藏高原到黄土高原再到内蒙古大草原。红柯说:“迁徙对我是极大的长进,是一种生命不断体验变化的过程。生命最忌讳封闭呆滞。”“周秦汉唐,穆天子西游天山,汉张骞通西域,唐玄奘西天取经,文人们壮游天下。小说本是动态的,是对陌生地域的冒险。”(舒晋瑜《红柯:从关中到天山,从诗歌到小说》)2004年11月26日,他从出生地老家宝鸡迁居西安,定居西安后的红柯在多元文化中得到了进一步交融。离开新疆回到陕西,新疆的记忆成为红柯文学作品的源头和动力。他尝试将天山与关中连接,他想在作品中把这座千年古都与西域打通,生命的迁徙,让他一次次回望故乡、回望天山,在对比中寻找生命的味道。在《一个陕西人看西域》中,他说:“我更乐意称西安为古长安,这才符合我想象中的周秦汉唐。有一种说法,作家最好是用30年时间漫游天下;后30年安居下来潜心创作。我40岁前,基本上处于漫游状态,居小城奎屯10年,居小城宝鸡10年,2004年底迁入西安,也是南郊大雁塔下。雁塔广场的玄奘塑像让我流连忘返。”对红柯而言,他始终在丝绸之路的文化通道上游走。2005年,红柯开始在陕西师范大学招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开三门课,专业必修课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专业选修课中国少数民族经典导读与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与哲学。红柯认真培养少数民族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写作上坚守内心,坚持不写论文,依然忙里偷闲埋头创作,耕耘他的小说。在同事张宗涛眼中,红柯会给人这样一种印象:“手提两大袋书籍资料踽踽行,满脸思虑,眼里装满很多心事似的。”
在西安生活以来,红柯一直居住在明德路鑫泰园小区。小区所处位置是唐长安城的明德门,此门属于唐长安城的正南门。“明德”二字出于《诗经·皇矣》:“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说的是一个心中有道义的人应该是气定神闲的。此意与红柯一贯的状态非常契合——“文学从来都是宁静的”。而《诗经》中的《生民》《皇矣》《棉》则被红柯认为是“周人的民族史诗”。红柯明德门家里最多的就是书,客厅有四组三门大书柜均已塞满书,书柜周围的地板上也堆满了书,书房里除了书桌和一把椅子之外,别的地方也都是书。这些书里包含了大量的文学、历史、地理、民族、艺术、哲学等类别的书目。当年,从新疆回宝鸡五千册以及几百盘各民族民间歌手歌带,迁西安时藏书近万册。好多书中还有大漠沙尘,为此,他曾专门写了一篇《移动的书房尘土飞扬》。
熟悉红柯的人知道他是一个热爱世俗生活的普通人。上午,在没有课的时候陪爱人蔡玲娟在明德门附近的早市上买菜,下午则在小区的广场上戴着耳机快走。他对自己一天的工作与创作有着严苛的时间规定:每天下午7点上床睡觉,晚11时起床写作,凌晨4点后在书房打坐两小时,早晨6点开始洗漱、吃早餐,然后乘坐公交去学校给学生们上课。所在吴家坟的陕西师范大学老校区是唐代的曲江胜地,长安新校区则是汉代上林苑的所在地。除了上课,周末他也会去兴善寺西街或大雁塔南北广场的旧书摊淘书。红柯曾直言:“我对西安印象非常好,这里是丝绸之路的起点。”2005年的一天,当红柯登上西安东南的天然屏障白鹿原时,他第一个强烈的感觉就是这是一个军事要塞,几乎脱口而出,“掌控白鹿原就等于掌控了整个西安,即古长安”。在红柯的视野里,“古长安的大街小巷以及周边的村寨寺庙包括终南山,全都是周秦汉唐古典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关键词。碑林里的《大秦景教碑》和化觉巷清真大寺、大学习巷、顺城巷广仁寺,让人想到盛唐时基督教、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情形,大雁塔与玄奘就更不用说了”。(舒晋瑜《红柯:从关中到天山,从诗歌到小说》)可以说,自2004年定居西安后,他在新疆十年生活的全部积累被调动起来了。
比起只有出生地没有迁徙地的作家,红柯是幸运的。他出生在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周原大地,这种丰富厚实的传统文化一度使他倍感自豪。但红柯在经历迁徙地的生活与文化洗礼之后,他受到了多种文化的熏陶,具有了多重文化身份。多种文化身份的忧患意识使他开始重新审视儒家文化。正是有了这种意识,红柯将对儒家文化的反思,投射到其小说中,对其文学创作产生了转折式的影响,使其作品呈现出了多样性。小说《乌尔禾》中刘大壮本来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汉族陕西人,后来被分配到新疆,与当地的蒙古族一起喝酒吃肉、看护牧场畜牧……在这些人物身上也映射出红柯的一部分自我转变,他想通过异域文化中的血性豪迈来唤醒传统文化的生机。《少女萨吾尔登》中描写了叔叔周志杰的失败还乡,回归故乡给他带来的不是温暖反而是满满的伤害,因此他萌生了重回新疆的念头。红柯自己也承认:“所有写新疆的小说背后,全是陕西的影子。”值得注意的是红柯在写有关新疆各色人物和事件的时候,即使作品是新疆底色,但写作中却带有陕西的经验与目光。这一切缘于1986年西上天山之后三十多年间在“天山——祁连山——秦岭”这条丝绸古道奔波的结果。红柯曾说:“我感恩新疆,感恩故乡关中。”在新疆与陕西两地对观中,红柯在贯穿两地写作中使得陕西与新疆二者作为独立的个体互动互补,也就是说,陕西与新疆的生命意识、文化色彩、价值观念以及思维模式都得到了相互渗透与融合,他搭建起两地在文化上的对话,构建了属于作家红柯自己的“文学丝路”,书写着两地文化的贯通与互融。
从2007年出版长篇小说《乌尔禾》开始,在之后十年的时间里,红柯先后出版了长篇小说《生命树》《喀拉布风暴》《少女萨吾尔登》《太阳深处的火焰》等,连续四次入围茅盾文学奖前十名,遗憾的是每次都是擦肩而过。2018年2月24日凌晨,红柯因突发心脏病,在西安去世,时年56岁。在《红柯评传》的作者韩春萍看来:“红柯2月24日的心脏病突发去世其实是在《太阳深处的火焰》中显现出了预兆的,那个‘永远的少年’被生活挤了出去,取而代之的是中年油腻男徐济云,最让人痛心的是‘灵性的女子’吴丽梅的爱情再也无力拯救他,只有以生命去殉道去燃烧才能唤醒他的良知。”(韩春萍《红柯:丝绸之路上的骑手》)红柯曾说:“我们跑到戈壁滩、大沙漠里,有两种植物我印象太深了,一个是胡杨,一个是红柳。”风景在他的作品中不是背景,是万物与我同一的主体。骑手的肉体可以在坚实的大地上陨落,但灵魂是不灭的,他的文学成果和精神,必将成为丝绸之路上久远的生命风景!正如批评家李敬泽在《红柯评传·代序》中所言:“他向往着无边的群山、大漠和草原,他如奔马跑在了他的时代的前面,现在的人、未来的人会发现,红柯原来是新的,他提前为未来的文学设定了新的主题、指出了广阔的疆域。”
三
红柯曾说:“四十岁前我没有流过眼泪,四十岁以后我经常潸然泪下。”韩春萍认为:“红柯勤奋写作800万字丝绸之路文学,其实不仅仅是为了写出好作品,对红柯来说,小说是他想要让社会变得更美好的一种方式。……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红柯的作品在当下没有起到他所期望的治愈人心的效果,我想这多少给红柯带来了焦虑。”(韩春萍《红柯:丝绸之路上的骑手》)在接受《中华读书报》采访时,红柯曾有过这样的表达:“我在哪个地方都无法建立中国式的关系网,没有团队,没有可以利用的人脉关系资源。好听点我像个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难听点就是一个流浪汉,家人受累。”(舒晋瑜《红柯:从关中到天山,从诗歌到小说》)
李敬泽是红柯的伯乐,1996年他在《人民文学》上重点推出了红柯的小说《奔马》,1997年又写下《飞翔的红柯》一文,从此开启了评论界对红柯创作的持续关注。1999年7月2日,在西安召开的红柯作品研讨会上,评论家李星认为:“我觉得我们培养文学新人,就是要培养这种以文学为生命的青年作家,他创作不为名不为利,文学也不是敲门砖,也不是为当官,而是自己以文学为生命的。”李星说这个“他”,正是作家红柯,时年37岁。
红柯去世以后,学者肖云儒在接受《华商报》记者罗媛媛采访时说道:“红柯是横跨中西部的一个作家,他生活在宝鸡农业文明区,然后到新疆游牧文化区体验生活,他把对中国西部的亲身的体验和了解,用西部浪漫的、诗性的手法写出来,构成陕西乃至于中国文学一个非常新颖独特的现象。调到大学之后,他又有相当深入的西部文化理论的储备,是中国西部文学的领军人物。”(《太阳深处的火焰“熄灭”了》)
其实,在陕西文坛,低调的红柯和其他陕西作家都不一样,是“文学陕军”中的一个异数,不大交际,作品却一本接一本问世,很少见他出来说话,也不介入任何是非。他是除了贾平凹之外,入围茅盾文学奖次数最多的作家,这样的作家全国屈指可数。但对于大多数普通读者来说,“红柯”这个名字依然是陌生的。
2018年1月12日,在去世前一个多月的《太阳深处的火焰》发布会上,红柯曾有过这样的总结:“从1983年发表第一首诗到《太阳深处的火焰》,我的创作就是一个核心,火。”《太阳深处的火焰》是红柯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这是一次天山与西安的对话,也是人与自然、宇宙之间的对话,更是理想和现实的对话。
2021年3月,也是红柯去世三周年之际,他的遗作《长命泉》问世。这是一部书写人性之殇的作品,延续了红柯一贯的写作风范,写人性鞭辟入里,回到人类起源之地,正本清源,呼唤生命的正大蓬勃,呼唤人类精神中的浩然之气。正如该书《编后记》所说:“我们想留下的是骑手心中最质朴、最初始的文学奔涌。”是的,这是《长命泉》的意义,也是红柯的意义。
叶广芩:行走在“老县城”的街道上
叶广芩在陕西作家中是比较特殊的一位。因为与大多数出身农村的陕西籍作家相比,她出生于北京一个满族之家,镶白旗,叶这个姓来自“叶赫那拉”,与慈禧太后、隆裕皇后是本家。她的祖父做过官,曾留学日本,民国年间在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教授美术。叶广芩家里14个兄弟姐妹,她排行13,是大宅门里不起眼的“垫窝”。
在“上山下乡”的年代,知青叶广芩离开北京时,妈妈卧病在床,不能到火车站送她,“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痛”。19岁的叶广芩望着窗外举着烧饼一边哭一边喊着并追赶着火车的妹妹和北京告别,一站又一站后,她来到了西安。到西安的那年正是八月秋霖之际,对于一个从小在北京长大的人来说,久下不停的秋雨怎能不让人心烦?很多个夜晚,叶广芩在想象中从西安回到了北京,“但到了后来我知道我可能永远不能回北京了,就是一种绝望”。多年以后,叶广芩也曾坦言:“当时心里是有点排斥的。可没想到,用了几十年的时间,我慢慢认识了西安这座城,熟悉了这里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文化内涵,在这样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也慢慢爱上了这座城市。”
50余年过去了,叶广芩成为赫赫有名的“格格作家”,也是公认的“老舍之后京味文学的领军人物”。她乡音未改,不经意间总带着老北京的口音,然而饮食习惯却已是地道的秦人,爱吃羊肉泡馍,吃啥都要“涨”点油泼辣子;在日本跟人说话时,还要秀几句“陕西方言”。对此,她颇为得意:“我把秦腔都唱到日本去了。”(张静《叶广芩:生活五十年爱上了这个内敛的城市》)
一
1968年,到西安后的叶广芩被分配到陕西省黄河机器制造厂(今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北路21号)。到黄河厂工作半年的叶广芩,因为“写诗的问题”被抓了辫子。为此,“我至今不写诗,一句也不写,怕的是触动那再不愿提及的伤痛”。因为出身问题,叶广芩又被下放到农村劳动——养猪、种菜。她一度在荒凉的黄河滩种地、养猪。因为学医出身,后来又到厂医院当了护士。一次,有一个病号在病床上看杂志,看得泪流满面。叶广芩拿来一看,说:“我也能写!”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叶广芩为了证明自己也能写小说,就用值夜班时间写出了第一篇小说《在同一单元里》并在《延河》发表,时任《延河》小说编辑的路遥写信问她:“叶广芩,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写作让她找到了安慰。1983年她调入《陕西工人报》当记者。那时候,叶广芩写的是陕西,不敢触碰“北京”,那是她的痛。叶广芩首部京味儿小说《本是同根生》在1994年《延河》第8期发表后,没过多久,《新华文摘》《小说月报》《小说选刊》纷纷转载,她受到莫大鼓励,之后《祖坟》《采桑子》《状元媒》《全家福》,京味儿小说写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1995年,48岁的叶广芩在作家陈忠实、贾平凹的帮助下调到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创作研究室专职从事写作,这才开启了她的职业创作生涯。
1995年元月1日是叶广芩上班的第一天,她守在单位值班,“我在办公室坐着,门哐当哐当响,窗户玻璃用报纸糊着。外边小麻雀在枯树枝上蹦着。一个上午没有一个电话。我想如果在报社,这个时候应该是正忙的时候、最热闹的时候。而在文联,一上午接不到一个电话,一个人在连暖气都没有的屋子里坐了一个上午。我告诉自己,作为作家,就要沉下心好好写自己的作品。从此以后,我的写作生涯就开始了。”此后,叶广芩慢慢触碰北京题材,她常常会想起北京的老事儿、老人儿,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种感觉更强烈。
叶广芩说:“严格说,我很认真地、很正式地写小说是在1995年。这以前也在写。在报社工作,写新闻报道、报告文学、小小说,就写这些。”到文联之后,叶广芩的写作才算真正开始。短短几年时间陆续创作了多部书写家族兴衰命运的小说,迎来了她文学创作的一个爆发期。在这些作品中,叶广芩不管是书写个体生命的酸甜苦辣,还是书写整个家族的兴衰命运,都与她所经历的时代、事件相呼应。正如她在回忆中所说:“我自己从小生活在市民社会,接触的大多是普通百姓,经历了中国社会的风云动荡,遍尝生活的苦甜酸辣。”
同样写北京,老舍写“俗”,张恨水写“雅”,邓友梅写“贫”,叶广芩写“贵”。身为皇族后裔的叶广芩,经历了没落家族的命运困窘,生活反差是巨大的。书中的金家,半虚半实地掺进叶赫那拉后人的影子。正如《采桑子》因为有“我”,“我”所讲述的是“我”的亲人们,亲亲相隐,和则乐,分则痛,欢喜和怒骂背后都是难以割舍的手足之情。而在《状元媒》里面,故事涉及从辛亥革命到当下百余年的历史,所有人都被历史风云变幻的大潮裹挟前行,辛亥革命后“镜儿胡同”里的陈旧没落、抗日战争中青雨的沦陷和反抗、“文革”中金家兄弟的反目成仇、知青上山下乡运动中“我”到陕西插队……百余年,演绎了多少故事,生化了多少情感,直到今天,当“我”回到北京、回到儿时生活的地方,“老宅子便荡然无存了,变作了一片瓦砾场,变作了一片拾掇不起来的苍凉”。作家邓友梅说:“叶广芩的作品好就好在‘够味儿’,不仅有京味共性,还有她叶赫家的个性。好比穆柯寨的‘炒疙瘩’,一样的面,她炒出来就另个味儿!”叶广芩的小说对满族礼仪、风俗、饮食、服饰、娱乐的描写,对老北京街头巷尾风情的采撷,使她的作品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正因为这种气质,她的家族小说有了京城文化所赋予的厚重与深度,散发出文学的高贵精神与人性的关怀。
比如,《采桑子》里对大格格金舜锦遗物的描写:“在金家偶然的一次腾房过程中,我从厢房拾到了一本残旧的戏本,是一出老旧的《锁麟囊》。七哥舜铨说,这是大格格的东西,烧了吧,她在那边说不定还有用。我则有些舍不得,将这个发黄的已被蠹虫侵蚀大半的戏本拿到窗前细看,发现里面不少地方都做了圈点记号,标了工尺。从那娟秀的一丝不苟的小楷可以推出这当是大格格的手迹,近60年前的手迹。”再比如《状元媒》里的东岳庙:“东岳庙供奉的是东岳大帝,东岳大帝是百鬼之帅,专门主管死生的大神,东岳泰山,是连皇上也要去封禅的重要地界。北京东岳庙气势肃穆阴森,前后六进,院落层层相套,内里有十八层地狱,有各样恐怖狰狞的塑像。”
叶广芩说过这样两句话:“我珍惜我掌握的素材,它们中有些不是谁都能得到的,我常常为我的素材所感动。这些素材不是记录在本子上,而是融化在我的心里,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很多时候,什么都不存在了,只有这感动还在。”正如叶广芩在《离家时候》中所写:“在我离家的当天下午,哥哥去了赣南。半年后,妹妹插队去了陕北。母亲去世了。”
叶广芩的大红大紫是她中年以后的事,而多少年前的背井离乡、颠沛流离,多少年间的挥毫不辍、四处奔波,多少年来的厚积薄发、大器晚成,并不为人们所尽知。在央视《百家讲坛》里,她提起往事几次泣不成声。多年前回北京,叶广芩就发现北京变了,小时候她家在东四十条西颂年胡同里的四合院拆了。不少老房子拆了,京腔京韵也正在消失。前些年,叶广芩在北京买了房,还办了一张北京暂住证,一年中会在北京待一阵。她曾坦言:“坐公共汽车可以不用花钱,能享受这个待遇很自豪,我没有北京户口,我也有这样的待遇。”她反复说北京待她不薄,“除了没有那张户口页,心里多少还是释然了”。
其实,叶广芩一直想调回北京。20世纪80年代,她积极争取,但没调成。20世纪90年代,她的丈夫准备调回北京,但叶广芩的单位又不放人。2000年以后,北京作协说好可以调回叶广芩,但她又想自己已经50多岁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她爱上了这里的羊肉泡馍,这里的饺子,这里深沉的文化,这里视觉上、口味上的辛辣,还有这里知根知底的朋友、文友。至今,她依然说:“西安就是我不能离开的家,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二
2000年7月,52岁的叶广芩暂停家族文学的创作,被西安市委组织部派往周至县挂职县委副书记,去寻找新的创作灵感。有人曾说,陕西不缺写农村题材的作家,像贾平凹、陈忠实,你能写得过他们吗?叶广芩觉得,他们是农村这块土地浸泡出来的,是“背靠”;她是用城里人的眼光看农村,是“面对”,从语言到角度都不一样,也是一种挑战。
“穿旗袍,啃白薯,坐三轮”,叶广芩到周至以后很快在小小县城妇孺皆知了。夏天图凉快,她穿个自制的花布旗袍满县城跑。县委书记琢磨半天,让县文化馆馆长带话给叶广芩:“您的穿戴要注意,干部最好穿正装。”她虚心接受,但坚决不改。叶广芩打小就爱吃烤白薯,见了就非吃不可,县城里卖白薯的人没有不认得她的。县委办公室主任委婉地说:“叶副书记,您有啥需要就对我们说,我们去给您办。”叶广芩意识到影响不好,第二天买了烤白薯后,揣进怀里就往办公室飞跑。叶广芩是挂职县委副书记,配有专车,但一元钱跑遍县城的三轮车却是她最得意的交通工具。
“县委大院后院里的住宿者常常是我一个人,离西安太远,我不常回去,平时就住在办公室里。夜深时推窗而望,后院一派静谧。窗南,月光下几株藤蔓在栏杆上穿来绕去,花已谢去,果实也不见踪影,只留几片叶迎着清冷的月,组成一片婆娑。有风吹来,夹带着残菊的苦香。时光乱了,不知今夕是何年。”(叶广芩《老县城》)
周至县南依秦岭山脉,山区占76.4%,为千里秦岭最雄伟且资源丰富的一段,自然环境非常优美。走进山里,满眼都是自由生长的绿树、野花和小草。叶广芩说,置身绿海,清风鸟鸣,山泉跟随,这天、地、人合一的至臻至妙之境,让她感到心灵极致的净化。
叶广芩在周至县分管的主要工作是环境保护。从2000年起,她长期蹲点于秦岭腹地的厚畛子镇老县城村,住在大熊猫保护站里,经常和保护人员一起巡山,了解环保方面的知识。她的创作题材也由家族小说转向生态小说,更多地关注生态和动物保护。秦岭地区有大熊猫,这里的大熊猫是圆脸,而四川卧龙地区大熊猫的脸是尖的。相比之下,秦岭大熊猫更可爱。不久,中篇小说《熊猫碎货》(“碎货”在陕西方言中的意思是“小东西”),从叶广岑的笔下流淌而出。
关中农村礼节很重,村民们见了叶广芩,总是停住脚步,恭敬地叫一声“叶书记”。一开始,叶广芩以为他们找自己有事,后来才知道,这是礼貌。刚到大山里的时候,叶广芩觉得自己是个文化人,感觉很是良好。可是待一段时间后,就张不开嘴了。有时候遇见一个老农民,聊着聊着,发现他在研究甲骨文;再碰到一个老农民,是研究哲学的;还有人可以用古体诗唱和。这些让她感慨颇多。
2003年,叶广芩写出了长篇地域文化札记《老县城》,于2004年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不少人在《老县城》的指引下来到了老县城。一篇篇作品,字里行间溢出了一股草木的青气。叶广芩成了老县城的一张名片,成了周至猕猴桃的形象代言人。县里开始有诗人、作家经常举行作品朗诵会;槐树花开的时候,举行槐花文学节;猕猴桃熟了的时候,有猕猴桃文学节……这是一种生活养分,挂职下去是体验生活,是作家最好的培土施肥。
老县城也成了叶广芩的一块精神高地、一方灵魂净土,与贾平凹的商州、陈忠实的白鹿原一样,在这里,她感受着作家与老百姓的血脉相通。央视《百家讲坛》里,她否认自己是贵族作家,因为她遍邀文坛朋友去老县城时,对方总要问有没有空调、吃住条件如何、厕所有没有,而她在深山老林里一待几年,究竟谁才是“贵族”?叶广芩笑着反问。她提醒人们:“当(人们)往嘴里填塞大鱼大肉时,可曾听到手中筷子的呐喊,听到那片片森林轰然倾倒的声音?”她不无尖刻地指出,人在切黄瓜时,黄瓜在刀下会发出尖叫,但人们听不到。她对生命的敬畏正是来自她在老县城的种种体验。
叶广芩曾自言是“一个散淡的文人,混迹于豆棚瓜架之下,周旋于野老村妇之中”,与当年曾做过周至县尉的诗人白居易遥隔千年而心意相通,使她时常想起他那首《戏题新栽蔷薇》:“移根易地莫憔悴,野外庭前一种春。少府无妻春寂寞,花开将尔当夫人。”在周至时的白居易尚是单身,为了打发寂寞的后衙时光,于是他从山野挖来一丛野蔷薇,种在南墙下。这是地域的财富,是周至文化人的得天独厚。叶广芩坦言:“在文学造诣上,我无法和白居易攀比,但是在周至为官的链条上,一环环扒上去,我们会碰撞在一起,这绝对是我们的缘分。后来我和文学朋友在山野里也挖了许多野蔷薇,种在我的小院内。春天来了,满墙一片锦绣,那些花朵瀑布一样高高垂落下来,人们纷纷来照相。有人问我是什么花这样精彩,我自豪地回答:周至的白居易花。”
不论是书写故乡北京,还是深入秦岭深处书写人与自然的关系,叶广芩或以亲历者的视角审视人类在不同文化中的生存状态的作品,都是她在多地辗转行走与对话中,对不同人生经历的现实观照。正如在接受《西安晚报》记者张静采访时所说:“为什么我写出了那么多京味小说?我后来认真想了原因,一方面因为我离开了北京,拉开了距离去看北京城,所以对北京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立体的感受;另一方面我觉得是陕西西安给我的,西安这座城不是很张扬,但她的文化底蕴是浸入骨髓的,十三朝古都有着得天独厚的馈赠,她给予我文化视觉、审美观念以及文化传承。”
高建群:浪漫骑士的“大平原”蓝图
1993年上半年,北京几家期刊与出版社陆续推出了《白鹿原》《八里情仇》《最后一个匈奴》等,这些作品以其鲜明的陕西地域特征引发了一波阅读热潮。随后,在北京空军招待所召开高建群《最后一个匈奴》研讨会期间,有评论家说:“你们陕西人可真厉害,听说都在写长篇。好家伙,是不是想来个挥马东征呀?”之后,《光明日报》记者韩小蕙发表题为《陕军东征》的文章。至此,新时期文学中的“陕军东征”现象成了一个全国瞩目的文学现象。据参加《最后一个匈奴》研讨会的韩小蕙回忆,当时明确提到的有《白鹿原》和《八里情仇》,也有人模模糊糊提到《废都》,因为《废都》的书还没有出来。
1992年11月17日和1993年1月16日,陕西文坛相继失去路遥和邹志安,这年对陕西文坛来说无疑是损兵折将的低谷时期。沉静一段时间的陕西作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涌现出几部质量上乘的长篇小说作品,评论界甚至用“井喷”来形容这批作品的出现。高建群就是当年“陕军东征”主力作家之一,其作品《最后一个匈奴》与贾平凹的《废都》、陈忠实的《白鹿原》并称为“陕军东征”的“三驾马车”,他创作了不少个性鲜明的文学作品,被誉为浪漫主义文学“最后的骑士”,深受众多读者的青睐。
一
我们仔细阅读会发现,高建群的作品大多数以新疆和陕北题材为主。其实,高建群祖籍西安市临潼区,是地道的关中汉子,他的创作与他自身的经历有着密切的关联。
1954年,高建群出生在渭河平原。小学二年级时因父亲在陕北工作的缘故,高建群在延安生活学习了八年,度过了他人生中至关重要的小学时代和中学时代。正如俄罗斯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在《金蔷薇》中所写:“在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世界对我们来说,和成年时代迥然不同。童年时代的太阳要炽热得多,草要茂盛得多,雨要大得多,天空的颜色要深得多,而且觉得每个人都有趣极了。……诗意地理解生活,理解我们周围的一切——是我们从童年时代得到的最可贵的礼物。要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后的漫长的冷静的岁月中,没有丢失这件礼物,那么他就是个诗人或者是个作家。”
1972年12月14日,高建群离开渭河边的村子。在一辆一直向西的铁闷子火车上经过四天五夜之后,再乘五天的大卡车,之后抵达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额尔齐斯河北湾边防站(白房子),正式成为一名边防战士。这是他应征入伍的地方,在这里他度过了一生难忘的军旅生活。“这是生活在我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塞给我的一本书。”数年军旅生涯,给高建群留下很多难忘的印记,他曾在《白房子》中这样写过:“你将像耶稣一样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在时空漫游。不过你背上背的不是十字架,而是白房子——你的一段沉重的过去。”
1975年冬天,一位老兵来高建群所在的连队视察。一场大雪的机缘,这位老兵将他的诗歌《边防线上》推荐给了《解放军文艺》,后来这组诗发表在了第二年的《解放军文艺》8月号上。这是他的处女作。高建群说,自此开始,“我就被文学绑架,一直到今天”。
1977年,高建群退役后回到少年时学习生活的延安工作,他与延安一直紧密连接,也正是在延安这片热土上,才有了后来的《最后一个匈奴》。在谈到《最后一个匈奴》的创作过程时,高建群表示,他整整用了十年去做准备工作,而写作其实只用了一年零十天。
1979年5月,中国作家协会西安分会在建国路作协大院的高桂滋公馆召开协会恢复活动后的一次创作会,延安有臧若华、张弢和高建群参加。会议期间,北京知青臧若华和高建群约好要合写一部陕北史诗的小说,她甚至提供了大量的细节,包括《最后一个匈奴》中“高粱面饸饹羊腥汤”事件,还有那个剪纸的小女孩等。回到延安后不久,臧若华移民去了香港。而这个题材一直萦回在高建群的脑海中,再也无法丢开。也正是从这次会议后,高建群利用记者的便利身份,几乎踏遍了陕北高原的山山峁峁、角角落落,陕北黄土高原斑斓的历史和神秘的文化对他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当然,这个也是《最后一个匈奴》素材搜集及准备工作的阶段。
1989年,为这部小说整整筹备了十年的高建群接到了一份长篇小说的约稿合同,他当即就签了《最后一个匈奴》的出版合同。1991年5月,高建群开始闭门创作。1992年6月13日,呈现陕北历史进程和一代又一代人的波澜壮阔的奋斗史的《最后一个匈奴》问世,而臧若华成了小说中一个名叫“丹华”的人物。
当《最后一个匈奴》画下句号的那一刻,高建群哭了,他对自己说:“你是不可战胜的!”“在那一年多里,我就像一架失控的航天器、一个植物人一样地生活着,我生怕我不能把自己的沉重思考告诉人类,就撒手长去”。高建群说,一年多一点的创作,他抽了一百多条烟,瘦了十三斤,掉了三颗牙齿。后来肉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只是牙齿永远没了。
高建群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过“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奇妙的结合,显示了这块高原文化因素的主要特征”,还说这也许就是要选定“最后一个匈奴”作为书名的缘由所在。陕北的本土文化顽强地从这块荒僻之地上生长出来,给这种文化以最重要影响的,是民族文化的融汇,而在融汇过程中,匈奴文化的影响显然是最为重要的一次。
高建群把自己的写作与思考和三条河紧紧地关联到一起——他度过了卑微和苦难的少年时代的渭河,在岗哨和马背上把青春年华抛洒的额尔齐斯河和他走向成熟、成功的延河。他说正是这三条河构成了他文学作品的主要源泉和根基。
在《万水千山走过,归来仍然少年》中,高建群这样讲述:“我已经有三十多部著作问世了。我则为我长期生活和工作的陕北高原,写出了高原史诗《最后一个匈奴》,我为我的家乡,写出了平原史诗《大平原》,我则为我从军年代的阿勒泰草原写出《大刈镰》,而今年(2019年——引者注),我又完成了《我的黑走马》。文学整个地将我的一生吞没,而它的起因,竟是由于有一场雪,一位老兵的缘故。”(高建群:《我的黑走马》)
二
如果说,高原史诗《最后一个匈奴》是高建群献给他曾经生活工作过的陕北,那么《大平原》就是献给他关中家乡的平原史诗。关中人文地貌独具一格,历来“沃野千里,人民好稼穑,殖五谷,有先王之遗风”,是中国传统文化最深厚的区域之一,深受儒家文化的浸润,对于美学追求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在陕西历史文化及人文地理的熏陶下,高建群从多层面竭力呈现这块土地所特有的地域文化风貌。
其实,高建群早在以前就曾提出过“作家地理”的概念:“这几年,我在创作中的许多思考和归纳,用现成的文学理论都不能予以指导和解释,于是脑子里陡然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地理哲学意识。比如《白房子》中那个我生活过5年的白房子;我的长篇小说《穿越绝地》中的我呆了13天的‘死亡之海’罗布泊;我的代表作《最后一个匈奴》中的陕北高原。我觉得除了赋予这些地方以理论家所解释出的文学含义外,它还是地理的,而地理的哲学意识甚至是支撑思考、支撑一本书的主要框架。……‘作家地理’是个有些奇怪的名词组合,我给它下的定义是,一本作家个人化了的地理图书。再展开来说,就是写作者独特视角中的地球一隅,写作者主观意识下的第二自然。再要打个比方,可以举出福克纳笔下的那一张邮票大的地方——井底之蛙县(实为“约克纳帕塔法”——引者注);哈代笔下的英国德比郡(实为“威塞克斯”——引者注);等等。”(李冠华《北方:高建群的“作家地理”》)
《大平原》是一部家族史,家族是中国乡土文化结构中的硬核。小说中,渭河平原上高氏家族的主要人物的原型大都是高建群自己的亲人。这部小说讲述的是渭河平原老崖畔一户高姓人家近百年来的家族变迁,呈现的是一个关中平原三代家族的时代苦难与爱恨情仇,犹如一部《百年孤独》式的家族史。
文明因河流孕育,受河流滋养,随河流流淌,与河流共存。有论者认为,“从地理的角度看,渭河无疑是黄河的支流,但是从文化的角度而言,渭河是主流,是正源,它与陕西潼关以下的黄河流淌方向一致,从西向东,直至大海,在中国的中部形成一条轴线,这条轴是中华的文化之轴,中华文明的书页是以此来翻动的”。(侯甬坚:《渭河》)小说中的高黑建是高氏家族的嫡传子孙,他是历练成熟起来的作家,对渭河平原大大小小堡子里发生的一切,都烂熟于胸。
高建群在小说《大平原》开头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将地域空间锁定在渭河及渭河平原。我们知道,作者笔下的渭河流域是中国农业发祥之地之一,也是一条历史之河,更是一条文化之河;一路奔腾,它缔造了被称为“八百里秦川”的渭河平原,是华夏文明蔚起与传承之地之一。评论家雷达在针对开篇的第一章这样评价:“文字颇有一抹长安画派的作风,如观石鲁、赵望云、刘文西们的笔墨意象,又像听大秦之腔那悲怆、高亢、响遏行云的吼叫。”
《大平原》告诉我们,绝对不能忽视渭河平原文化对高建群的影响。高建群笔下的家族隶属于乡土社会,而作为农民的儿子,家族便成为他关注的对象。正如作者在他作品中所写:“我曾经长久地爬在大地上,我经历过苦难,我看见过苦难。从此以后,我只能用农民的腔调说话,用农民的哲学来思考问题。无论从此命运把我抛到哪里,居家何方,我将永远是这村子里一个叫‘黑建’的孩子。”
小说中挂职在高新区的高参事(黑建)是以作家本人高建群为原型的。我们不妨来对比一下他们的人生轨迹:黑建的幼年在平原上度过,而作者童年也曾在出生地渭河平原生活过几年;黑建后来在肤施城(延安的古称)生活过几年,而作者曾在延安有过八年的生活学习经历;黑建在中苏边境上的“白房子”服役过五个年头,而作者曾在阿勒泰地区额尔齐斯河北湾边防站(白房子)服役过五年;黑建后来走过那么多的地方,但他依然说着一口土得掉渣的方言,熟悉高建群的人都知道他时常操着一口地道的关中方言。对于作家高建群来说,“他从新疆边陲到陕北高原,再到渭河平原;从诗歌到小说,再到散文;从作家的青年直到老年,他几乎所有的作品都是关于北方的书写。高建群以其深广的悲悯情怀、浪漫主义的文学精神,和充盈着诗意的笔调,为我们建构起一个关于中国北方的‘作家地理’。这一‘作家地理’立足于大西北的真实地理方位,但又远远超越于此,成为一种独特的美学和艺术的建构,形成一个独特的文学世界。”(李冠华:《北方:高建群的“作家地理”》)
三
2005年,高建群受陕西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的委派,前往西安市高新区挂职任管委会副主任。之后,他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企业家广交朋友,收集素材,为他的长篇小说做准备。当时的西安高新区共有九千多家企业,每一家企业都有着自己的创业经历和自己的创业故事,这些都是巨大的财富,将它们挖掘出来会给西部大开发以强大的智力支持。因此高建群说这部书会是一个类似《美国三部曲》那样一部反映经济变化发展的大书。
作家、评论家梁鸿鹰说:“正是西安市高新区出现的这一切,让高建群找到了创作《大平原》更为充分的理由。”由高村平原裂变为“高新第四街区”,正是在全球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浪潮之下,高村从地皮上被抹掉,建成了高新区,高村平原成了高新第四街区。高建群也曾说过:“有一些老故事,在我的心中已经埋藏了很多年。那是我的家族故事。那故事中有着许多的传奇和令人不可思议的斑斓色彩。它们已经成熟得快要从树上掉下来了。你不摘,它们就会掉的。”高建群如生活在黄土高原的一位说书艺人,将近百年来不同时期的历史风貌从《大平原》中娓娓道来。
高建群在《大平原》扉页上题记“献给母亲和渭河平原”,试图实现某种意义上的精神返乡。作者在后记中也写到小说《大平原》最初叫《生我之门》,“它有三个含义。狭义讲,是指我的母亲,这个平凡的卑微的如蝼蚁如草芥从河南黄河花园口逃难而来的童养媳。广义讲,是指我的村庄,或者说指天底下的村庄。再广义讲,是指门开四面风迎八方的这个大时代”。
面对时代的巨变,高村人一部分昔日的农民成为高新开发区的民营企业家,“今天一夜暴富,明天中枪倒下,后天东山再起”。高建群在他们身上找到了与古老乡村相通的气息,那是泥土的芬芳,那是一种生生不息的力量。
当然,高建群怀念村庄曾经的田园牧歌、青砖绿瓦。诸如他的“高看一眼工作室”就坐落在闹中取静、茂竹幽篁的丰庆公园北侧,在公园的对面,就是他生活的丰园小区,小区住了不少文化名人,有学者肖云儒,评论家李星及李国平等。其实,高建群对渭河及渭河平原审美镜像的营造,寄寓着他对大变革时代中被城市化消失和正在消失的古老村庄的缅怀与追忆。他并没有反对现代工业化进程,反而对由脚下故土演变出的新生事物和城市化进程中的领航者给予极大的礼赞,肯定了社会和时代的进步。在《大平原》的最后部分,写了高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建高新区、科技园,不可避免地成了城市的一部分,古老的地名也“从大地上残忍地抹去了”。为此,高建群说:“面对伟大的变革时代,不断出现的新的人物和故事,是艺术长廊里从没出现过的,作为艺术家有责任去表现他们,为时代立传,给后人留下当代备忘录。如果做不到,那是文学的缺位,是作家的失职。”
吴克敬:传奇“木匠”眼中的西安味道
20岁以前,作家吴克敬一直在扶风县的闫西村成长和劳动。扶风是西周文化的发祥地,因“扶助京师、以行风化”而得名。他在周原文化的腹地扶风自学了木匠手艺,走村串巷,东家出门来,西家进门去,在忙碌的日子里完成了一件件家具的打制。吴克敬曾坦言:“那时候的我,还很年轻,所以自学这门手艺,为的就是那一种红火。我学成后,整天背着自己的凿子、刨子、斧子、锯子、墨斗,还有鲁班尺等,走千村,踏百乡,积累了许多生活常识,还有许多生活故事,让我知道了‘凳不离三、门不离五、床不离七’的讲究,还知道了‘弯木头,直匠人’‘木匠行里,一根墨线是准绳’的生活大道理。”(《“木匠”吴克敬》)这些源于行走大地的经验都汇聚成了作家吴克敬心中的“凤栖镇”,这是一个容纳现实与想象的大社会。作为扶风县北乡一带最好的木匠,在走街串巷的煎熬日子里,吴克敬以木匠的手艺营生养活着自己,也偷偷爱恋上了文学。在物质匮乏的乡下,能够阅读的书籍并不多,身边有什么,他就读什么书,读起来津津有味,由此读书也就成了他最大的爱好。和绝大多数乡下青年一样,吴克敬靠书籍滋润理想并改变了命运。
一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文学的复苏和人的觉醒,吴克敬也吸吮着来自文学精神的滋养,特别是写作初期受到汪曾祺《受戒》的影响,为日后走上文学道路的吴克敬做了一次根本性的奠基,并为其苦苦探索的精神提供了泽光。此后,吴克敬便如同在沙漠中寻得了一汪池水,在迷路的黑夜看到了一丝光亮般,尽情吸收着《受戒》带给他的一切启发。
汪曾祺创作的短篇小说《受戒》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子之间朦胧的爱情,蕴含着对人的本性以及人与自然和谐之美的关照。吴克敬受汪曾祺的启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写作方向。中篇小说《渭河五女》作为吴克敬的成名作,发表于1985年第3期《当代》头条,随后短篇小说《井台》也发表于1985年第4期《延河》。20世纪80年代是一个一作成名的年代,吴克敬因为在《当代》发表中篇小说《渭河五女》,在文坛和读者当中激起很大的反响,可以说是一个文学新人的一鸣惊人。“那是一个中篇小说创作异军突起的年代,也是广大读者因中篇的艺术魅力而沉醉的年代。”(周燕芬语)。这一年31岁的他,以一个木匠的身份创造了一种轰动。命运也随之改变,吴克敬报名参加了西北大学作家班,太白北路上的西北大学,是吴克敬人生转折的福地。1991年,从西北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便进入了《咸阳日报》,三年后《西安日报》复刊,吴克敬又从咸阳调入西安,不久便任命为总编部兼基建办主任,之后一路干到报社副总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读书依旧是他最大的爱好。但当他再次提起笔写小说时,已经是22年之后的事情了。
2007年,吴克敬54岁,他从报社转岗到西安市文联,正式开始了自己文学事业生涯——“天命我是个写小说的人”。转岗以后,他以一种创作“喷发”之势,再次在文坛和读者当中激起新一波的反响,《五味什字》《烈士奶奶》《状元羊》《欲望的绳子》《痒》《绣花枕头》《红颜》《女人》《手铐上的蓝花花》等一系列中篇力作,重新活跃在当代文坛。特别是《手铐上的蓝花花》在《延安文学》(2007年第6期)上刊发后获得了第五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奖。如果说《渭河五女》代表了吴克敬早期的创作成就,那么归来之后的作品突破了之前较为单一的创作格局,获得了更加多元化的小说叙事自由。正如作家在创作谈《西府西子》中所言:“追寻着她们的足印,探触着她们的行程,体味着她们的温度,感知着她们的心迹,发现她们每一个的个体,都是一段令人扼腕慨叹、唏嘘不已的传奇。我颤抖的手开始叙写她们了。”
作家身在城市中,不得不面对城市问题。吴克敬在太阳庙门43号报社工作时,每天要经过一个叫五味什字的路段。这条街虽名为什字,但并非十字交叉的路口,而是东起南广济街南口,西至四府街的一条东西横街,是曾经中药店密聚、各省会馆云集的地方。这条路在明清两代至民国初年,因开设过比较著名的药店“藻露堂”,后来人们以中药之甘、辛、酸、苦、咸五味而称其名。正是缘于此因,他创作了一篇题为《五味什字》的小说。小说故事就发生在“五味什字”,何谓“五味什字”?吴克敬在小说中做了交代:“藻露堂的大名传播了二百年,又有地方贤良,集会在一起,为表彰藻露堂的功业,针对药性中苦、辣、酸、涩、甘诸味的品性,把藻露堂所在的十字,改名为五味什字了。”这种城市景观既是一种独特的文学想象,又是一种个人的感性认识,使这部小说情节显得颇为独特。来自西府贫困的农村女青年大满进城失足做了按摩女,偶遇青梅竹马的“弟弟”小满,她对小满一片痴情,用自己失足的钱供他上大学。
大满手里提了个塑料袋,见面就给了小满。小满知道塑料袋里装的是一个肉夹馍。竹笆市老樊家的肉夹馍,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外焦里嫩,小满吃了一回,就念念不忘,对大满直说好吃,好吃。小满爱吃,大满就给小满买。好在竹笆市离五味什字的路短,大满走着去,就把肉夹馍给小满买来了。(吴克敬《吴克敬获奖作品选:五味》)
在文学中,女人成了作家书写和想象的主角。在城市中,女人摆脱了农业社会的体力劳动之后,在城市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女人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来安排自己的命运,她们在霓虹灯的映衬下,妆容精致的女子显得婀娜多姿,是城市里一道最靓丽的风景线:“护城河深陷在城墙脚下,像一条浅墨色的纱带,波澜不兴,偶尔地会有一条鱼儿跃起来,在河面上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复又跌进水里,溅起一朵晶晶闪亮的小水花。越过护城河,再越过一条宽敞的大马路,即是一座连着一座的高楼,楼上的玻璃窗子,赶着时间,一户一户地亮起灯来……大满就踏着亮闪闪的灯光,到环城公园会小满来了。”
《五味什字》中一个神秘的“嫖客”却对大满产生了含混的爱与同情,不但给她钱,还把她送进了藻露堂卫校上学,并且在关键时刻解救了她和小满。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罗素看来:“爱,如果该词正确使用的话,并不是指两性间的一切关系,而是一种涉及微妙情感的关系,一种既是心理又是生理的关系。”(罗素《幸福婚姻与性》)这种爱与同情显然是不对等的。以消费和商品为表征的城市文化中,她们在城市生存中显得非常苍白无力,她只有把自己当作商品出售,才能实现自我。小说的最后,这个卫生局局长最后被双规了,“大满”和“小满”不自觉地成了作家表现城市堕落和底层的符号,从某种意义上,如小说题目一样,有一种五味杂陈难以言说的况味。而吴克敬特别在小说中用西府的特色面食中的“五味”与现实生活中的地理五味作了对比说明——“西府面讲究的是大味浓汤,酸要酸得出头,辣要辣得出头……是所谓:煎稀汪、筋薄长、酸辣香,五味俱长。但五味什字的起名,不是依西府面庄的味道起的”。大满和小满来自西府的农村,他们在农村长大,喜欢听这一口秦腔,而秦腔在城里已不太流行,只有公园的角落和护城河一带,还有零星的秦腔表演,而“这样的生活,能维持多长时间呢?”
初夜的环城公园,人来人往的,倒比白天还多,几个人在一起抖空竹,嗡儿——嗡儿——的声响,十分的好听;还有打太极拳的、舞剑的、打羽毛球、做广播体操的……稍远的一处空地上,围了一群人,在听一个自由结合的自乐班唱秦腔。
在这样的情感之下,吴克敬对人性没有失去信心,他用文学表达着当下底层“西府女子”在西安的另类生活。他试图发现并建造美好的人性,并以此赋予自己写作的意义。城市文学创作的意图是在探索城市,在西安城居住二十余年的吴克敬把笔触伸向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和阶层,不断以各种形态在小说中呈现现代城市的图景,因其不同方法和角度的进入,为以揭示城市复杂和动荡生活的社会意义为目的的洞察提供了理由和依据,因而也有了关于西安城市的另一种想象,使文学成为城市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学者理查德·利罕在《文学中的城市》建议将文学想象作为城市演进的编年史来阅读:“这种阅读关系还关系到理智的以及文化的历史:它既丰富了城市本身,也丰富了城市被文学想象所描述的方式。”
二
从2007年开始,吴克敬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勤奋与速度写出了一大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品,也迎来了自己文学事业的高峰。按照作家贾平凹的话来说,吴克敬是大器晚成的作家,在十多年的写作生涯中,吴克敬创作的小说、随笔达三百多万字,先后获得了庄重文文学奖、柳青文学奖、冰心散文奖及鲁迅文学奖等,其中《初婚》《羞涩》等四部作品被改编成了影视剧作品,并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反响。电视剧《初婚》拍完后登上了央视电视剧频道,创了陕西省历年在电视剧上收视纪录,电影《羞涩》荣获美国雪城电影节最佳影片奖。评论家李国平称之为“吴克敬现象”。
2010年,吴克敬当选西安市作协主席。当时,所在的单位西安市文联有不少文化名人,包括贾平凹、叶广芩等。这显然无论是在创作上还是在生活上都会给他带来极大的改变,先是在中篇小说方面的大力耕耘,接着开始长篇小说的跋涉,《初婚》的尝试,《乾坤道》的发力,以及《分骨》《新娘》《你说我是谁》《风流书》《姐妹》等的积累,最终还是作为给予故乡周原的开掘与表达。虚拟的“凤栖镇”是文学梦想扶摇的地方,许多作品根植在凤栖镇里,已经飞跃起来了,而更灌注了他7年有余心血的一部名为《凤凰》的长篇,和另一部名为《源头》的长篇,在2022年与大家见面。在西安这座城市里生活工作了30多年,吴克敬从最初的那个见天走地的传奇小木匠,已然成了理想中的文学骑手。除却小说创作外,吴克敬的散文集也是一本接一本,如故宫出版社连续推出的《青铜器的故事》《碑刻的故事》《书法的故事》《国画的故事》,以及百花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碑说》《知道》《知常》《知乎》《知否》等,看似琐碎精短,却无不蕴藏着常人不易觉察到的哲理。
2013年出版的随笔集《西安味道》,可说是一部吴克敬向这座生活了30多年城市的致敬之作。作者在代序中饱含深情地贴近城市内部回忆着这座城市的种种美好记忆与心灵感受。他从西府传奇小木匠到改天换命进入城市,城墙、城门、箭楼、瓮城和角楼等构成的四方城里,那种闲适与自在,那些秦腔与羊肉泡馍是如何温暖了一个人的记忆,它们是城市见证过的脉络,也给了他无数的灵感与启迪。这座城市古往今来所蕴含的古老文明与兼容并蓄精神,德福巷里永远是年轻人谈天说地和谈情说爱的聚会场地,茶馆、酒吧与咖啡厅一字排开,相比之下书院门则琳琅满目地摆放着一切与文化有关的物什,骨子里泛着怀旧的味道。这座城市的井字街道那些热气蒸腾的羊肉泡馍、臊子面、灌汤包子、锅盔馍、金线油塔、凉皮儿等丰富的小吃小喝更原汁原味地展现着市井生活,遛鸟斗嘴,舞枪弄棒,划拳喝酒,交织着百味人生与大千世界,书写着最普通民众的日常。
此外,西安这座城市还有一大批用灵魂在歌唱的摇滚歌手,许巍、郑钧和张楚等都以自己的生命激情表达着对这座城市的深爱,吴克敬曾坦言:“一次横穿城墙,殷红的夕阳挂在天边,柔和的阳光撒在护城河上,我倏忽听见许巍的《故乡》……许巍把我听哭了,一时泪流满面……我希望许巍能再写一曲西安的摇滚,一曲不使我落泪的摇滚。因为我看见,西安与许巍的《故乡》有了些新的可喜的变化。”
《西安味道》作为一本随笔,吴克敬写人情世故,写沧海桑田,写世俗欢宴,写着盛大与微小的迎送往来里的熙熙攘攘,我以为作者通过美食来展现西安城的烟火蒸腾盛景:“灌汤包子是‘贾三家’的好,凉皮儿是‘秦镇’的好,臊子面是‘岐山’的好,……酒香不怕巷子深,地道对味的名小吃,不管把招牌挂在哪里,整日里都会客满为患。生活在西安,亏得了天,亏得了地,但是一定亏不了自己的嘴,亏不了自己的胃。”但在我翻完这本书后得到了另一种答案。作者避开了世俗的吃喝趣味,将笔尖转向对人情世故的描摹与刻画。人世间欢宴与离愁别恨总让人牵肠挂肚,灞桥垂柳见证着千年来“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孤独之感。与此相适应,《西安味道》中的西安是充满强烈私人体验和感受的一座城市,他用最直言不讳的文学作品维护了这座中国历史上最重要城市之一的延续性。
从本质上来看,西安作为中国文人的精神故乡,周秦汉唐已经沦为瓦砾,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历史反反复复,今天西安城上演的觥筹交错与推杯换盏,何尝不是几千年这座城市里的记忆呢?李白、杜甫、王维等那些盛唐伟大的诗篇里有着昨日的辉煌与记忆,走在如今西安的大街小巷也随处可见文物古迹,或许酒中诉衷肠本就是一种孤独的表达,甚至在那些古典的诗篇里,我们想象的场景中那些来了又去了的身影都可以凝缩为昨日他们欢宴之后的诗句与空愁。“城墙、城门、城楼、箭楼、瓮城、角楼……还有撞入眼睛的城砖,灰色的无边无尽的城砖啊,悠闲地走在城墙上,那种君临天下的味道,除了西安城,别的地方有吗?”(吴克敬《知乎》)
今天,吴克敬笔下的人物与故事也如同他曾经的传奇一样,在大街小巷广为流传。人们记住一座城市往往是因为一首诗歌、一部小说或一篇随笔,那么在西安这座城市里走在大街上迎面而来的人群中,或许我们就会遇见一位叫吴克敬的西安作家。
方英文:幽默闲散中的西安趣味
一
“人的所有行动,都丰富了人的晚年回忆。全部往事由此而来,因而历史总是弥漫着诗意的虚构。”这是作家方英文在《后花园》题记开宗明义之理,以此幽微阐发其文之思也不为过。无论在随笔抑或小说间,他的作品中总弥漫着方氏幽默趣味,这种与生俱来传达幽默的气质,构成他笔下诗意虚构的一抹温暖。
1958年冬,方英文出生于镇安县西口镇程家川安岭村一户耕读之家,祖父是镇医院闻名四方的老中医,父亲是小学教师,母亲在家务农。父亲温润如玉,一表人才;全家礼佛,母亲更是持斋一生,吃苦耐劳,做事很有主见。父亲在几百里外教书,与母亲聚多离少,时间久了感情就淡了。三岁半时,父母离婚了。他母子与祖父祖母及叔父婶娘们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小矛盾难免,但总体上还算融洽。除了祖母,全家都是识字人;除了母亲一人种地,其余人都端公家饭碗。在他们的宠爱呵护下,幼年的方英文常听大人们讲《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及《薛仁贵征东》《大诗人李白》中的人物故事。祖父给他写了不少影格,多为欧体。母亲常教导他好好写字:“字是门楼书是屋,心正字则正。”这样的环境未必确保他以后成为作家及书法家,但是深刻影响了他以后的人生,则是无疑的。
1975年方英文高中毕业,当了一年半代课教师,终究未能转为正式民办教师,只好当农民。1979年他以镇安县文科状元的身份被西北大学中文系录取。23岁大三时,他在1981年第10期《上海文学》发表了《文论小议》,这是他的文章第一次变成铅字。1983年大学毕业,他被告知分配到某报社工作。但是隔了一夜,那指标被另外一个同学占了去。没有办法,只好在学校等待分配,一待就是四个月。那时倡导“哪来哪去”,他被分配到商洛地区群众艺术馆,任文学辅导干部,工作生活了十年之久。
1993年,方英文由商洛被邀请到西安任《收藏》杂志副主编。编辑部设在建国路上的陕西作家协会大院,他就临时住在建国路六巷省政协家属院信义巷,那是一间有点破旧的平房,大概十余平方米,倒也能遮风挡雨。方英文入住信义巷,先从旧货市场买来一张凸凹不平的双人弹簧床,及一个插电烧水杯。虽鄙陋,却接待了不少人物,诸如《白鹿原》责编刘会军,《深圳青年》来约稿的孙蕴。当时在陕西省戏曲研究院从事专业编剧的同乡好友陈彦,算是这里的常客,常来与方英文谈稿子,谈晚了索性挤睡一张床。半年后,方英文调入陕西日报社新创刊的《三秦都市报》,担任文艺编辑,信义巷的房子继续住着。新进报社者大多单身,空闲的夜晚常聚一室打麻将。方英文坦言手气从没好过,十打九回半都是输。输钱后很沮丧,回房子又睡不着,于是用写文章的稿费来弥补打麻将的损失——《种瓜得豆》一书所收文章,几乎全是这么“输”出来的。
1996年,报社印刷厂西侧的综合楼(单身楼)三楼给方英文分了一间厕所边的房子,他称“墙壁洇湿,管道缝隙耗子上下跑”。尽管这样,一家三口终于在西安团聚了。后来,报社临近安东街家属区的旧楼给他分了一套小居室房子。家从单身楼搬到南北楼,房子尽管破旧,但比单身楼宽敞多了,而且带暖气,有卫生间,真是进了天堂!在这套被方英文称为“陈旧的、摇摇欲坠的”房子里,他写出了至今畅销的长篇小说处女作《落红》。《落红》里“百陵市”的原型主要取自西安,可见他已深度融入西安。
熟悉方英文的人都知道,他思维敏捷,谈吐风趣,人缘颇好。很多年以前,他就在遍地作家的西安城里获得“方老”这个雅称,尊重之余体现出一种遇事不使计,论人不苛求的宽厚,这使他在陕西文学界广有口碑。
某一次,方英文参加一文学研讨会,他似乎对研讨的问题不感兴趣,轮到发言时,一看无法推辞,便开始大放厥词,现身说法如何战胜人性的弱点,一本正经地谈起自己浏览某类网站的经历,而且连续几夜看,目的是为了看腻,永不再看它。此次活动后,以至于有人误解他风流成性,放荡不羁,却不知方英文乃性情中人,热血男儿。正如方英文在答《新华书目报》记者时回答:“至于我的写作风格,也不宜由我自己讲。我只说一句,‘作家理应个性化,能让读者觉得你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就好’。”
方英文的语言有别样的幽默、诙谐、趣味,有着非同一般的叙事智慧,给读者以强烈的阅读快感。陈忠实在《再读〈落红〉致方英文》中,以肯定的语气,预测小说主人公唐子羽“以其陌生的新鲜的面孔立于当代文学画廊人物之林”,同时赞美“方英文式的语言”的独特性,极具辨识度。
方英文在长篇小说《后花园》中通过对秦巴故乡和古都长安的温情缅怀,以其旖旎又不失厚重的精彩叙述,再现了当代人特别是当代知识分子的寻梦之旅。他在这部作品中营造了一个寓意丰富的栖居地,甚至这个“后花园”最终延伸到一个人灵魂的纵深处。由于故事引人,语言优美新颖,《后花园》因深受读者欢迎而出现盗版,因有盗版而促成再版,盗版却依旧不绝。
新世纪初,单位的旧楼要拆,却又没新房可分。即使有新房,按级别职称也轮不上方英文。“不得不自己买房”的方英文,在西安城南明德门小区看一套高层房时,两间卧室及带阳台的大书房,都能采光。“面对秦岭,满目明亮,一片朗然。顿生此处候我久矣的感叹!”只是房面积一百零六平方米,陪同朋友说“现在只有省级领导能分这么大房子”。一听此言方英文分外来劲:“那我买定了,我自己给自己省级领导待遇吧,不麻烦组织了!”于是借钱买了,并给书房以嘉名“采南台”。
明德门是盛唐长安城最繁华的南大门,风水宝地、文脉源远,因此三百米之内住了三位名作家。另两位一是散文家朱鸿,一是英年早逝的小说家红柯。
彼时,明德门周围还是庄稼地,晴天丽日一眼望到巍巍秦岭。采南台隐含着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寓意,“心远地自偏”的脱俗境界。在方英文心里,每个文人都有一个田园牧歌式的梦想,于是他笔下的小说和散文里,不时呈现出梦幻与浪漫的格调。
二
《后花园》作为方英文第二部长篇小说,虽不是典型意义上的西安城市叙事小说,但小说叙事的地理始终围绕着西安而展开,即“逃离西安——想象西安——返回西安”。主人公宋隐乔是西安未央大学的一位老师,从西安通往后花园的列车上因与陌生女子罗云衣邂逅而耽误了内急,跳车后开始了一场寻找后花园的冒险之旅。宋隐乔跳车后,进入莽莽大山,巧遇了哭坟女子胡珍子、小店老板胡葵花、神秘的老红军、聪慧的智呆和尚以及梦境里的楚春苔等。直到再次与罗云衣相遇后花园,开启了如醉如幻的爱情生活,回到西安城中他们的关系从隐秘到公开,最后因梦想破灭而再次远走西藏。
宋隐乔作为西安未央大学已有九年教龄的讲师,他玩世不恭,却风度翩翩,深受学生喜爱。宋隐乔乘火车南下的动机无法得知,但在冒险途中寻找后花园时,西安却成了他脑海与所处环境对比的重要参照物。西安城中的繁华熙攘与山里的宁静神秘成为鲜明的对比,宋隐乔也在山间冒险中不时想起西安。在离开胡珍子时想象着她进城了,幻想着“假如珍子进了西安,他想一定要好好地招待她,陪她上大雁塔、逛曲江池,夜里到环城公园听秦腔。还要带她去品尝回民小吃”。当然,在后花园苍茫大山中,西安也成为对古老文明的想象。宋隐乔携带罗云衣返回西安后,西安成了他们日常生活与故事的真实发生地,罗云衣开车围绕大雁塔转圈子,打情骂俏成了温柔乡里必备课。西安城墙、朱雀路、明德门、南郊、建国路、秦腔和泡馍等秦地、秦风、秦韵构成了故事涌动的触角与行走的轨迹。
虽然《后花园》大篇幅都在叙述宋隐乔逃离西安进入大山深处冒险之旅中的所见所闻,但西安却成了整个故事空间中时隐时现的地理坐标:“平常在西安城里,不可能见到这样的早晨,因为那鬼地方根本无风景可看……尽管西安的楼房一片接一片地拔节生长……车流是那么稠密……”
《后花园》文本里西安的篇幅略少,但重心依然在西安,因为城市与乡村必须相互映衬才成为城市与乡村,一如围棋必须黑白两色才能各显其色。
故事开头,宋隐乔从西安出发一路南下开始冒险,从逃离西安到返回西安,再到爱情破灭离开西安去西藏,西安成了整个故事叙事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作为十三朝古都,西安与南京、洛阳等城市一样弥漫着对古典文化的浪漫态度与精神向往,这种深层次的精神构造与现代城市文化融为一体,构成现代城市精神想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时,西安的时空、地理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大雁要走了/大雁向往更辽阔的天更美丽的云/大雁驮着唐朝飞走了”。即使大雁飞走空留大雁塔,也无法阻止不断有人朝向西安。法国的脑外科博士李可秀弃医而永居中国,她认为,“似乎唯有长安,就这个地方,才是我最理想的地方。是的,最理想的地方”。可见,他笔下的人物,字里行间充满着无限热情,展现出强烈的生命意识。
宋隐乔始终徘徊于西安城市内部与外部,更像古典文化意义上的文人才子,从西安古典的内部走向田园牧歌式的山间乡土,浪漫的诗意始终潜伏在叙事可能抵达的触角。在营造的语境和宋隐乔的语气中,我们知道他既不附着于西安古典性的诗意浪漫精神中,也不过度沉溺于西安现代性层面的华丽与时尚。相反,他从不同层面一直持续反思西安的现代生活。但终究在反思中还是充满无限的怜爱,毕竟西安是他精神中的传统与现代的两个重要面向。从这个意义看,宋隐乔也是撕裂的,他并不是传统的守旧者,也不是现代的倡导者。因此,在以宋隐乔和罗云衣为核心人物构造的西安故事中,隐藏着我们对西安古典文化的巨大想象,现代城市的时尚繁华与古典传统的诗意相互成就、相互碰撞,从而丰富了我们对西安历史、城市和文化的想象。
三
方英文笔下的《后花园》并不局限当下西安生活,而是庞杂涉及了社会历史的各个方面。城市与乡村、古典与现代、文人与商人、世俗与神圣等不同命题,随着场景的转换和人物的登场,整个故事逐渐展开了丰富的纵深景观,看起来更像是一部当代知识分子的生活风俗史,既有历史感与时间感,又裹挟着知识分子游走人间烟火中的自我批判与反思的心灵史。另外,小说追溯了楚家大院几十年前与古城西安所遭遇的沧桑历史,还借胡葵花之口讲述了早年一个乡下女子在西安城的际遇,等等。西安成了知识分子想象与进入古典浪漫的通道,故事结尾处飞机腾空而跃,宋隐乔脑海中的西安、长安并没有消失,他依然经受着回与不回西安的精神煎熬。如果说“后花园”隐喻女性文化,那么在宋隐乔与罗云衣结婚梦想破灭后,这个后花园对于宋隐乔来说已经不复存在。“后花园”像是巫山云雨幻境之梦,既充满神秘的质感又夹杂着惊心的跳动。作家没有明确地表示,只是提出问题,让读者去思考,而他则“欲辩已忘言”。
正如法国学者让—路易·蒂西埃(Jean-Louis Tissier)所说:“在想象与现实之间,在艺术再现与真实体验之间,有一种写作的张力……诗情画意并不提供知识、教诲,而只是打开了一片视野,为世界打上别样的一束光照……在这个诗意的新世界里,并没有太多的秘密,诗意本身也并不提供什么具体的材料,这里有一种内在亲密的源泉,帮助我们找回栖息之地……诗是真理之地,在那里,人的意识与真实的世界自在相遇。”(让—路易·蒂西埃:《谢阁兰与黄土地》)。而方英文让读者与研究者轻松获得了关于长安与“后花园”的体验,这种体验来自作家所讲述的故事,介于真实与梦幻之间。
在小说的末端处,我们可以看到,万物自由自在,适性而动,正如作品人物宋隐乔所言:“这个西安,这个曾经先后叫作镐京、长安、大兴,又恢复叫长安最后又叫西安的城市,不管他十三朝古都也好,东方的罗马也罢,对于他而言,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一个城市对于一个人的意义,就看它让这个人舒服不舒服。”在历史丰富缺少风景的西安城,与城市隔绝的“后花园”,既涉及“肉体”,更关怀“精神”。诸如对“留守孕妇”胡珍子来说,“表哥”宋隐乔只是城市男性的一个象征,当代表乡村权利的性转向城市之后,留守妇女到底该不该守贞?小说中胡珍子难免思春,差点跟宋隐乔欢愉。其实,胡珍子所经历的正是一次守贞观念的突围,这种“突围”不仅仅停留在身体越轨的层面,更是一次精神彻底的放逐。作家方英文本人也像摆脱官场束缚悠然自在的陶渊明,他在文学与人生的道路上悟出了人与自然的人生哲学,那就是人生应该回到无限清新和生机勃勃的大自然,不应该因种种“不舒服”而丢失了自己自然的天性。因此,才把自己向南的书房名为“采南台”。
方英文是多面手,是典型的才子作家,写作之余更是勤于书法,也有人说“他的书法作品甚至于要超过一些专门的书法家”,朋友圈经常看到他得心应手地写自己生活中随便想说的话。近年,方英文的第三部长篇小说《群山绝响》,就是全用毛笔写在二十多册宣纸本上的。正如他所言:“我不写唐诗宋词,我只写我自己的语句。”《群山绝响》被媒体鉴定为“1949年后唯一毛笔写成的长篇小说”。
作为渴望田园牧歌式的作家,方英文笔下的西安城既富含古典的浪漫,又兼容现代的华丽与时尚,真实与虚构往往很难清晰地分出纹理。就像作者在《后花园》结尾处写道:“我能肯定的只有一点,我灵魂深处的后花园,是与我永远如影随形的。”西安这座城市为方英文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与想象,而他倾心所写的字里行间也潜在地闪烁着多元文化下的西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