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卓雯
随着经济发展,当前我国社会转型已使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收入分配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某些不协调因素,透过劳动力市场的人才流动机制,对教师个体产生了众多影响,从而进一步渗透影响到整个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和专业化发展。近些年,学生、家长与教师冲突的新闻事件层出不穷,这背后隐藏的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双重缺席,尤其是家庭和社会在尊师教育上的双重缺席。新时期再次提振尊师重教具有新的时代内涵,教师地位待遇的提高作为新时代建设高质量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保障,实质是将教育的公共性要求和维护教师权益的尊师重教要求有机结合起来,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教育的公共性价值导向可以为教育立法和教育政策提供合法的价值立足点,也可以为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价值尺度,还可以为社会参与教育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产品提供正当性参照。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师重教的今天,破坏师道尊严的现象屡屡发生,教师的实际社会经济地位和职业人格尊严受到严峻挑战,尊师重教机制的落实需要把握教育的公共属性和教师权益保障的关系。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前置理念为“尊师重教”,落实“尊师重教”这一国家行动的政策过程就是尊师重教的回归与重构的过程。
义务教育的“公共性”要求和维护教师权益的尊师重教要求二者是有机结合的,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教师地位待遇的实现是新时代建设高质量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优化资源的方式将教师及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进行合理配置,为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教育公共服务。教师是作为具有公共性的物力和人力资源的双重属性而存在的,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也是一种公共性服务活动,其服务目标首先关注的是公共利益。一方面,从教育的公共属性上看,义务教育是政府基于最广大公众的普遍利益而举办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教育的公共性同时要求社会对于教育过程予以共同保障。只有全体社会成员做教师队伍建设乃至教育事业的推动者、支持者和维护者,共同关注、尊重、支持教师履责,才会实现教育事业的长足进步,取得更丰硕的教育成果为社会共享。另一方面,公办中小学教师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教师职业的公共性体现为教师职业所具有的促进人和社会发展的功效。与其他一般的社会从业者相比较,教师承担着特殊重要的国家使命以及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教师地位待遇的保障直接影响到教师教育权的行使。因此,教育的公共性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的公务属性需要通过落实尊师重教机制来破解关键难题。
尊师重教一直以来是教育伦理的核心价值理念。从教师本身来说,其职业道德是社会伦理道德在教育领域的特殊体现,其内涵具体包括:作为职业群体和个体的名誉、尊严、威信在内的道德人格;尊重教师的正当权益诉求,在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尽量满足教师与自己的劳动贡献相匹配的工资待遇、专业发展、职称晋升等个人物质和精神利益需求;尊重教师享有的民主管理权、监督评议权以及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规律基础上的教育理念、教学方式和内容的自由选择权等。[1]
尊师重教的实现需要通过新文化体系的构建。教书育人等修身立德素养既是教师职业特点,又是一种社会价值期待。社会转型造成的社会结构变迁继而引发社会文化的变迁,尊师重教的实现需要通过在社会文化发展阶段所设定的职业活动本身应该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内化于社会文化中,并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而变迁。为此,可通过努力缩小教师群体内部收入差距来提高教师的综合经济地位,通过进一步完善教师的法律地位,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教师教育体制,不断提高教师培训培养的质量;通过提高社会对教师群体文化地位的再认知提升教师队伍的文化地位等体系的搭建,可以助推尊师重教机制的具体落地。
尊师重教在社会形成新风尚遇到的阻力和困境主要包括以社会舆论负效应为外在表征的教师职业形象的破坏,以及以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本身的顽疾症结引发的教师获得感的缺失两方面。具体表现在:
教师通过自身道德表现和责任担当是否深受社会和民众的信任,建构良好的职业形象,是尊师传统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当前,在文化失范的网络空间里,以点击率为驱动力的负面偏好报道弱化了维持师道尊严的社会主流认知,网友网络伦理道德的缺失,都需要对网络媒介的异化进行追问。出现上述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舆论场上包含家长群体在内的社会群体数量要远高于教师群体,部分家长的吐槽容易形成群体极化效应,一方观点越来越集中,这就意味着原本少量的教师群体渐渐失声。相较于一经爆发即引爆网络的有关教师群体的负面舆情,正面热点事件在舆论空间中往往被忽视。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教师自身道德问题引发对教师群体的信任危机。网络一旦将教师个体的道德问题上升为对职业群体的批判,社会就会对教师群体产生信任危机。负面事件几度让教师群体陷入污名化危机,“拿什么来保护孩子”引发公众对教师的社会地位、学术权力、失德惩戒等问题的讨论。研究表明某些教师对师德规范缺乏必要的认知,有些教师不能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履行充分的保护义务,还有进行有偿家教等影响本职工作的兼职行为,上述个别事件的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社会对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群体职业道德水平的误解。[2]
二是社会舆论将涉及教师的任何行为问题均归因于师德问题。虽然媒体的舆论监督已成为当今社会维护正义与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在信息化快速推进与信息管控能力准备不足的背景下,一些媒体“流量至上”,抓住个别对于教师作为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人所表现出的与职业没有特定联系的负面行为进行夸大扭曲报道,往往容易破坏教师群体的职业形象。一方面,新闻媒体所引导的社会舆论并没有有效约束社会的不尊师行为,某些极端事件的报道与处理方式助长了一些家长“校闹”的风气,教师的合法权益不断被侵害,影响了师道尊严的维护。[3]另一方面,有些媒体舆论将教师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域或任何事件中的不良表现均归属为教师的师德表现。[4]上海伤医教师职称晋升遭社会公众反对是典型的师德无限泛化、与公德或法律事件混为一谈的表现。
一是教师地位待遇仍需理性化提高。2015 年的教师工资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积极影响,但并没有解决传统体制所面临的一些基本矛盾。不同地区之间的绩效工资差距拉大,中小学教师工资存在较为严重的中部地区凹陷、省际差异大的问题,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5],而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是工资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6]薪酬不足对教师从教意愿是具有负向影响的,教师工资待遇的比较劣势直接滋生了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不尊重行为。
二是教师职业发展前景受困。现有的职称系列虽然也有教学水平与能力的大体区分,但更多的是一种业绩的区分,职称与岗位性质相脱节。部分中小学教师评上职称后,就不再过多承担教学、班主任的工作,也不再积极参加教学相关活动,而没有评上职称的教师,往往常年承担大量教学一线工作。这种做法不利于教师专业能力的发展与提升,严重破坏了教师职业成长的生态环境与基本规律。此外,培训质量无法有效支撑专业发展。如教师培训机会不够均衡,培训课程设置不够科学、内容重复,培训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培训内容和教师工作实际差距较大等直接影响培训效果,教师培训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测等。[7]
三是教师道德义务与合理权利失衡。侵犯教师权益的事件频出,“重教不尊师”的现象将育人与教学人为地隔离开来,严重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在教育活动价值目标上,存在把教师仅仅当作实现某种教育目的的纯粹工具倾向,而忽视教师自身的发展和生活幸福的目的价值。一些不切实际的考试成绩、升学率、就业率、论文数量等要求,使教师道德尊严受到损坏。在教育行政管理上,忽视教师在教育和教学活动中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存在把教师仅仅当作服从和监督对象的倾向。仅仅把教师放在“严加管束”的地位,损害了教师的主体积极性。
虽然根据2018年全球教师地位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教师最受公众尊重,排名第一[8],然而重振师道尊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尊师重教”的落地行动深植于教师社会地位待遇、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教师专业发展等诸多复杂的问题网络中,对整个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体验有着重大的影响。
加速推进《教师法》修订,确立教师专业性及公共性双重属性的法律地位。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教师资源和人力资本的国家所有权。事实上,在现有文件定位及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教师人事、工资、社会保障已经具有公法性特征。作为专业人员,教师可以选择学校,但作为公职人员,教师专业发展的选择权必然要让位于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共职责与担当——教师需要依法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在聘期满后到不同学校任职从教。
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的建立,是落实教师公共属性、提高教师地位的重要前提条件。[9]教育平均工资的绝对标准和相对水平直接影响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并对教育教学效果产生重大而直接的影响。保证教师工资的理性增长可以持续维持教师群体的满意度,使教师工资能让教师过上体面的生活是现有社会经济条件下教师获得尊严感的重要前提保障。当前我国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水平与其实际社会贡献相比仍存在差距,有必要对进一步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正向引导社会价值取向,促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教师以何种标准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劳动,就会以相应的标准与程度投入到工作之中。[10]教育“公共性”的强调对教师自身道德建设有着更高的要求。一是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维护职业自尊。教师自我发展在本质上是教师主体性的发展,即确立教师发展的事实主体身份,使发展成为教师自身的事业。[11]教师作为一般社会个体在他人参照中存在,也在自我参照中发展,但内在追求才是教师发展的根本原因,对荣誉感和责任感的追求需要强烈内生动力。这就要求教师要以道德原则与规范为尺度,以思想认知触发道德情感,从而警示教师自身对提供公共服务所承担的道德义务。
随着教师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教师队伍质量的逐步提升,教师作为教育教学的主要实施者,其专业性将会直接影响到政策制定,有利于树立起教师职业的专业权威。一方面教师要重塑权威,将过去拥有狭窄固化的学科知识的权威转变为善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必备品格,能够引导学生确定人生目标的权威。另一方面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导向促进教师发展,教师评价应是对教师能力、资历和权责的全方位判断。当前我国的中小学教师评价,在评价目的和功能、评价方式和评价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异位和错位。只有切实根除这些顽瘴痼疾,教师评价的指挥棒功能才能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才能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
研究显示教师对专业地位的解释力度比工资福利满意度更强,说明教师们之所以愿意选择教师作为自己的职业并留在现在的岗位上,和教师在社会媒体中具有的价值形象密不可分,这种精神回报支撑力超过了物质奖励所带来的回报。[12]近年来,自媒体和主流媒体积极报道优秀教师事迹,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教师育人道德楷模”“最美乡村教师”等教师荣誉的评选和宣传工作,对提升教师队伍整体形象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但也要对媒体进行监管,用科学、理性、创新的公共主流文化引导对教师职业的再认知。
使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推进和综合治理。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尊师重教”,这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之一。要让教师有幸福感、有获得感,进而有责任感,就需要整个社会付之以尊重、爱护、理解,才能拥有更高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