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举措探讨

2022-11-10 05:39刘家康
山西农经 2022年16期
关键词:清查三资集体

□刘家康

(盖山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福建 福州 350026)

农村集体三资作为村集体的共有资源,既影响着每位村民的切身利益,同时又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并且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制约了农村集体三资的经营效率和效益,未能显著发挥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文章对这些问题的内在成因和应对措施开展深入的研究,可有效改善当前的管理现状,并探索出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切实为农村发展服务。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内容及其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1.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内容

农村集体三资涵盖了农村地区的集体资源、集体资产以及集体组织的资金。集体资源的覆盖范围最为广泛,村集体拥有的物资、人力以及资金等都属于这一范畴。农村集体资金是全体村民的财富,既包括银行中的存款,也包括现实货币。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的集体经济资源,其所有权属于全体村民,并且通过适当的运营可产生额外的收益,资产通常可用作租赁或者其他类型的交易,可用货币来衡量价值。集体三资不同于农村居民的个人财富和资产,关系到村集体中每位村民的切身利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内容众多,但核心内容涵盖了5 个层面。第一,明晰产权。农村集体三资虽然为村集体共有,但是在集体内部依然存在产权和占比上的差异,不可采用“一刀切”或者“均分制”,而是要清晰地划分产权关系。第二,明确权责。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地区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在日常管理中要由专人负责运营,防止资源的浪费和流失,因而在这一过程中要明确相关运营管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第三,经营效益。农村集体三资在经营过程中可产生一定的收益,进而为村集体中的每名成员带来经济上的分红,经营效益的高低决定了村民的收益,因而在集体三资管理中要尽可能提高经营效率,扩大经营效益。第四,管理民主。由于农村集体三资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因而每位村民的地位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集体三资的管理、运营和监督,在选择集体代理人时应该秉承民主原则。第五,监督到位。作为村集体的公共资产、资金和资源,农村集体三资的使用、运营、分红等要受到村集体的监督,防止个别人员以权谋私。

1.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改革开放至今已超过40 年,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地区的经济面貌远远优于农村地区。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也不断涌入城市,寻找更加优质的就业机会,或者在城市定居。农村地区出现了劳动力大量外流、留守儿童与老人、“空心化”、土地闲置等一系列问题,并且过去的农村地区在发展过程中未能形成绿色、环保的理念,乡村污染问题、垃圾问题也非常突出。新农村建设提出了5 个基本标准,分别为生产发展、管理民主、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以及乡风文明。这5 个标准既包括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又包括农村地区的管理方式、资源利用和资源保护。

2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不足

2.1 清查不彻底

农村集体三资涵盖内容广泛,例如在农村集体资源方面包括了集体耕地、林地、人力资源、宅基地、村委会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等内容,有些乡村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组建了农村集体合作社,开办了集体企业,这些企业中的资产、设备等也属于三资的范围,并且农村集体三资在经营的过程中会出现增长或者亏损,长期处于一种动态变化的过程。这些客观情况增加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的难度,有些乡村的村委会并未建立完善的三资清查制度,同时也未配置专门的集体三资统计管理人员,导致相关工作精细度不足,并且没有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的集体三资清查制度,现有的统计资料难以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的实际情况,时效性较差。

2.2 监督体制不健全

第一,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较差,缺乏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的意识。农村集体三资的集体属性决定了每位村民都拥有主人翁的身份,因而每位村民都应该参与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中,这是确保其自身利益不受损的有效途径,但是村民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民主管理概念,不清楚农村集体三资与自身的实际关系,由此导致其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第二,监督机制缺失或者不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的实际代理人应该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而这种监督活动需要特定的渠道、方式和违规处理制度,相关制度由村集体商议制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相关工作因缺乏制度和依据而无法开展,有些村集体虽然制定了一些制度,但覆盖面不广,存在很大的监督漏洞。第三,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差,难以发挥监督作用。有些村集体虽然设置了监督机制,但村民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却遭遇众多困难,无法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同时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无法理解相关资料的内容,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

2.3 监督制度执行不彻底

在制定监督制度的同时要制定出对应的惩处机制,否则无法纠正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并且违规操作的人员也不能引起重视。农村集体三资在管理和运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违规操作,甚至还会出现违法行为。例如,将集体资产租赁或者出售给第三方,但获取的收益并未分发给每位村民。

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监督制度缺乏惩处措施,或者虽然设置了惩处措施,但是在具体执行层面并不彻底,村民缺乏监督管理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这种不良现象,有些村干部利用村民缺乏专业知识、信息不对称的弱点,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违规操作,为其个人谋得利益。村民即使发现了相关问题,也不知如何处理,缺乏检举的意识和能力。监督制度难以执行到位,已经成为困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成效的一大因素。

2.4 会计人才匮乏

无论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还是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运营,实施这些措施都是要创造更大的经济收益。实际上这些工作中都需要专业会计人员的参与,尤其在资产清查工作中。但是农村地区的会计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制约性因素,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会计队伍不稳定。城市地区的会计从业人员掌握了非常实用的财务管理技能,企业能够发挥更大的价值,而农村地区因工作环境、薪资待遇等都无法和城市地区达到同一水平,这些客观存在的差距导致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队伍非常不稳定,很多财务管理者多为兼职工作。第二,会计人才专业性不强。会计工作对相关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农村集体三资的清查和管理存在较大的难度,其中涉及产权问题、有形资产的估值问题,相比于企业中的资产管理,农村地区的资产管理更复杂,涵盖内容差异性极大。

2.5 公开、透明不充分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要落实民主制的基本原则,这一点也符合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民主管理的前提是制定村民监督管理制度,具有获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数据的渠道,只有明确制度和相关数据,才能对集体代理人开展监督。然而实际情况是有些村集体在三资管理中存在权力集中、数据不公开、村务不透明的情况,导致村民们无法对相关代理人的工作开展监督。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如下:第一,村务公开的制度不健全。在乡村治理中通常都建立了专门的村务公开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存在不彻底的问题,如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完整、时间不及时,导致其他村民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第二,村干部权力集中,破坏了民主监督机制。有些农村的民主制受到了破坏,因为村干部权力集中,违反了民主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忽视其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3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举措

3.1 建立动态化、系统化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制度

统计清查农村集体三资的实际情况是首要的管理工作,只有全面掌握农村集体三资,才能在这一基础上开展权责划分、产权认定、资产运营、效益分红以及纪律监督等一系列工作。传统的管理模式下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未能配备专业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才,进而导致三资清查工作存在较大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统计不全面、数据更新不及时。鉴于此,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应建立完善的清查制度,形成系统化、全面化的清查科目,要形成系统且全面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科目,必须由工作人员按照相关科目系统地梳理,进而做到全面统计。农村集体三资始终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有些资源在增加,有些资源因为消耗而减少,这就要求统计清查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化,并且要定期开展系统性的审查,全面提高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的质量。

3.2 设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存在两个方面的基础功能。第一,形成监管方面的联席会议管理制度。农村治理工作是各级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也涵盖其中,分管农村工作的政府部门应发挥牵头管理的职能,凡是与农村三资监管相关的部门,都要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牵头下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例如,审计部门、公安部门、信访部门等都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密切相关,联席会议制度是将以上各个政府部门集中起来共同完成监督职能的重要制度形式,使其对农村集体三资发挥监管作用。第二,在镇、村、街道建立专门的三资管理部门。镇、村、街道是基层部门执行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这一级别的管理机构可称为“三资办”,承担监督以及承接民众的信访工作,直接由上级政府部门领导。

3.3 强化财务管理,组建稳定的人才队伍

第一,建立健全以及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工作中涉及财务支出和收入,因而财务管理工作应朝着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相关制度需更加科学、健全。例如,在财务支出方面可采用预决算制度,具体分为预算和决算两个部分,预算体现事前控制,决算体现事后审核,所有的财务支出和收入都要经过完善的审批流程。第二,规范农村集体账户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典型特征是相关资金、资产和资源的集体性,有些村集体在管理农村集体资金时以个人名义开户,混淆了集体资金和个人资金之间的关系,与之类似的其他不规范情况比比皆是,鉴于此,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应规范集体账户。第三,加强会计队伍建设。专业的会计人才队伍在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运营、管理和监督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农村地区受限于工作环境、薪资待遇等因素,难以建立稳定且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改善会计工作者的待遇,借此来留住人才。

3.4 推进村务公开,形成民主监督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要接受全体村民的长期监督,这是新农村建设民主治理的集中体现,而村民要参与相关的监督工作,必须先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数据以及不同阶段的具体事项。如果村务不能及时公开,或者在内容上有所隐瞒,必然会制约村民参与监督的效果。

3.5 抓好涉及三资的信访工作

第一,对村民在三资监督中的检举给予高度重视,并且由上级部门全力接待群众的上访。村民具有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权利,如果基层部门不能有效解决村民提出的异议,相关人员可通过信访举报的方式来完成监督。镇(街道)纪检部门在接收到相关的信访举报后,应组织精兵强将,积极接待,并且落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第二,突出重点。人民群众反映的情况有大有小,根据信访内容判断事态的严重性,尤其要关注违法乱纪行为,镇(街道)纪委部门在处理信访工作时应做到突出重点,对于紧急事情可提高优先级,加快处理速度。第三,提高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对于群众反映的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违法乱纪情况,一经查实,处理结束之后要向社会公开,尤其应向村民传达处理结果,使人民群众放心和满意。

3.6 强化问责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关系到每位村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实际情况,有些村干部、会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对于违法行为,自然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由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等行使执法和司法权利,将相关人员绳之以法。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建立和启动相应的问责机制。有些行为虽然未能达到违法的程度,但是却存在渎职的情况,村干部没有形成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甚至剥夺了村民行使监督权的机会。对于这种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处,必须启动问责机制,必要时开除党籍。

4 结束语

在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过程中,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专业人才匮乏、相关工作透明度不高、三资清查不彻底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显著的制约性因素,导致农村集体三资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其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为了改善这一局面,应建立动态化、系统化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制度,形成完善的监督及问责机制,实行三资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并且在政府部门牵头下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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