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倩
(淮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25)
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2019年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要求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其中建设“新文科”要拉近传统单一学科之间的距离,拆除科际之间的壁垒,以全球化视野推进不同学科之间进行交叉与综合。
2020年教育部《关于启动部分领域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求推进“四新”建设,启动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探索基于“四新”理念的教学资源建设新路径,推动高等教育“质量革命”[1]。建设优质课程资源,首先要清楚课程定位。课程定位与资源建设有机结合为高校教育质量提升奠定了有效的思路和途径。高校中开设的一些交叉学科课程由于难以定性,为课程资源建设带来诸多困境与巨大挑战。
法律社会学是融合法学与社会学两个学科的交叉学科。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交叉学科不是将两个或多个学科进行简单组合或拼凑,而是以解决问题为指向,对知识体系进行重构合成,找到不同学科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形成新的学科领域。交叉学科的发展有利于拉近不同学科之间的距离,架起多个知识板块相互沟通、紧密合作的桥梁,能够对新兴学科的出现起到催化或培育作用。交叉学科方兴未艾,在促进知识生产和创新上具有极强的潜力,可以发展出全新的学术增长点。我国高等教育对交叉学科研究与教学则重视不足,整体实力较为薄弱。现代科学发展迫切需要交叉学科能在学科分类中占有一席之地。
法律社会学,或称法社会学,学界将其定义为法学与社会学的交叉学科或综合学科。因法律社会学自身特性的多元性,普通高校的法学专业与社会学专业都会开设这门课程。同样由于该学科性质的独特性与模糊性[2],高校法学专业与社会学专业的法律社会学课程存在着诸多问题。
法律社会学最初主要是从法学学科分化而来。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兴的社会学理论逐渐与法学结合,形成法社会学与社会法学两大研究取向。20世纪中叶后法律社会学在欧美学术推动下不断发展,形成流派众多、理论各异的学派。中国法律社会学是伴随西方著作的译介与海外留学生的归国而诞生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法律社会学初具雏形。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家政策逐渐明朗,法制革新取得新进展,再加上中国社会学与法学学科的逐渐兴盛,法律社会学学科得到进一步发展。一些高校将其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在法学或社会学专业设置法律社会学课程。普通高校法律社会学的研究与教学主要是依赖法学专业在推动。21世纪以来一批社会学者积极投身其中,最为成功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整合人口与社会学院师资建立法律社会学研究所,为高等院校社会学专业开设法律社会学课程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总的来说,众多高校社会学专业开设法律社会学课程不过十多年时间,甚至更短。
法律社会学课程教学主要由社会学背景教师教授或请法学系教师担任。与法学或社会学专业基础课程相比,法律社会学课程设置时间短,课程发展不成熟,在师生群体以及教育管理者中认同度不高。大多数高校将其列为选修课,作为社会学或法学主干课程的补充。目前有数十所高校的社会学、法学专业先后开设有法律社会学课程,看似遍地开花,但课程安排没有主线,无法形成完整体系,致使法律社会学课程设置浮于表面。
教材是专门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的总汇,系统反映学科内容,是打开学术世界大门的钥匙。目前的情况是法律社会学的参考教材数量偏少,师生的选择范围受到较大限制,此外在教材内容上存在较大分歧。
法律社会学课程教材按照编者学术背景,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法学专业学者编著,如朱景文编著《法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李瑜青编著《法律社会学教程》(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此外还有王子琳《法律社会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赵震江《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等教材;另一类为社会学领域相关学者编著,如郭星华所编《法社会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等。
按照组织形式,法律社会学教材大致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教材以法律活动与实践、法律角色为中心。该类教材将律师、法官、警察、立法、执法、司法、审判、法律文化、法律意识等作为分析框架。第二类教材是运用社会学概念体系诠释法律事件与现象,如将社会学中的社会功能、社会分层、社会控制、社会问题、社会组织、社会转型、地方性知识等作为工具对法律进行解释。如郭星华所编《法社会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苏梅凤《法律社会学》(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等。第三类教材是对前两类教材组织体系的综合,在章节安排中强调法律角色、法的执行等内容,有明显的法理学色彩;同时部分章节偏重使用社会学概念诠释。如李瑜青编著《法律社会学教程》(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陈信勇所著《法律社会学教程》(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等。
这些教材为法律社会学的学科体系建设奠定了根基,同时目前发行的教材具有着不同程度的缺陷。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学科融合不足。目前法律社会学教材面对的一个共同难题是如何将社会学与法学理论有机结合。从学科发展角度分析,近代欧美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出现、构建与成熟主要围绕西方资本主义展开,与法律并没有天然的联系;以社会学领域的知识体系与概念理论分析法律,难免会陷入生硬拉扯与牵强附会的困境。将社会学与法学理论进行机械叠加或简单套用的教材组织形式对法律社会学的教学研究并未起到有益作用。法社会学的发展新趋势是,以问题意识为中心,突破学科界限,在哲学、人类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科际整合中建立动态框架与系统分析方式。在教材编写同样如此,今后的重点方向是融合学科成果。
其次,教材中关于中国法社会学研究相对薄弱。虽然各类教材借鉴了西方法社会学教材的主题与框架,但对中国的法社会学的探讨与介绍深度不足,本土实证与理论较为薄弱,教材的内容与深度还有待深化与拓展。近年来,法学界的一些学者对中国本土资源如农村法律状况、基层审判、乡村治理等做出一系列研究成果,历史人类学界如张佩国教授探讨清代时期民间意识形态的象征支配意义与社会本体论之下地方士绅的“背离”[3]。如何使用这些被学界认可的研究扩展原有教材框架是当下法律社会学在内的交叉课程所共同面临的一大课题。
法律社会学课程定位未明确,在教学实践中存在各种问题,亟待创新。该课程不是社会学或法学的附庸或可有可无的存在,在参与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当代法制社会建设方面有重大意义,有助于帮助师生摆脱单一的领域限制并保持开阔心境以及对社会的觉醒。
传统教学内容主要依赖教材等文本,形式呆板单调;在有限的空间里需要教师在维持课堂的平和圈中起主导作用[4]。线上课程资源可以补充现有交叉学科课程教材中因思路或表达局限而无法呈现的材料;“互联网+”形式正改变着高等教育的路径。多媒体、网络等形成教师—网络—学生多维层面,突破课堂空间形式,带来前所未有的开放式结构;自媒体客户端博客、微博、微信以及各类学习平台超星学习通、钉钉、智慧树、大学慕课等为师生通过多种路径获得海量的知识和信息。
各个高校的社会学与法学本科培养方案虽然有出入,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要求学生掌握科学认识、研究社会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这为法律社会学课程资源建设的确立奠定了基础。法律社会学的课程建设目的在于加深学生对法律与社会关系的理解,借助社会学知识增强对法律的理解力,用法律进一步诠释社会理论,帮助学生发展出对广阔社会现实与人生事务的热情与洞察力。
法律社会课程基本资源建设依靠教材作为平台。资源库包括与教学相关的教学案例、影音资源与图片资源;按照功用可以划分为基本资源与拓展资源。基本资源主要包括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微课视频及相关资源。法律社会学课程每章对应一段微课视频,视频时间在10至15分钟,微课以知识点为主,如法社会学的发展脉络与代表学者、国家法与民间法等。提供辅助作用的有动画资源,如新中国成立至今的社会变迁与法律发展。音频资源有知名学者对法律的社会性、法律与社会犯罪等知识点的讲解。静态资源有教案、课件、习题、作业、考试试卷、问卷、讨论话题等形式。讨论话题有法律定义、书本中法与行动中法的差距、社会变迁对法律的影响、法律在西方国家与第三世界的差异。事件问卷话题包括民间爱情悲剧、动物虐待、死刑存废、宿舍矛盾、老人赡养、校园欺凌、校园贷、消费维权、种族关系、女性权益、特殊群体等。
拓展资源主要是为支持课程教学丰富性与多样化提供的辅助资源。辅助资源包括线上与线下两种维度。线上资源有影视作品、法律文本以及相关课程等。影视资源如《秋菊打官司》《盲井》《东京审判》《无间道》《少年的你》《壹号皇庭》等优秀影视剧。法律资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相关的学校规章制制度。拓展课程资源有法学专业的相关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以及社会学专业相关课程《社会学概论》《中国社会思想史》等。线下实践项目包括:民族习惯法编演话剧、民间习俗规范大搜集等。
数字化资源的汇集以及可获取途径的便利化,使得法律社会学任课教师在内容选择上拥有更多主动权,对资源进行因地制宜的优化与整合。课堂教学从封闭走向开放,法律社会学相关知识的获取、使用共享以及创造上更为便捷与多样化。在资源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优势,使各类资源相互补充而又不重复累赘。
鉴于国内交叉学科发展的薄弱,高校相关课程的发展首先需要国家与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度规划、政策导向及保障机制上给与大力支持,其次需要高校为交叉学科课程的开设与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以普通高校《法律社会学》课程为例,将《法律社会学》课程思想重新定位为切入点,在课程性质明确的前提下,不断拓宽资源建设线路;利用现代资源将法律社会学的教学目标与学生的学习需要以及认知特点有机结合,从而使得《法律社会学》课程在内的交叉学科获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