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芳开
(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 海口 570228)
在当今社会,高校师德失范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很大的社会争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界有必要研究高校教师师德失范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一些年轻教师不能为人师表,学术不端,为了评定高级职称,急功近利,不惜一切代价,捏造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1],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别人的学术成果,找人代写学术论文,花钱买通关系,发表顶级期刊论文[2]。甚至,某些学者没有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力,为相关不法人员发表论文或者申请科研项目提供便利,从而谋取私利。
一些年轻教师嫌工资低,迫于生计,经不起诱惑,为了经济利益,从事相关营利活动,对教育教学工作没有投入十足的精力。还有一些高校教师缺乏爱岗敬业的精神,未经高校批准,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3]。
某些教师没有道德底线,在隐秘的角落,通过补课、单独约谈等为借口,对异性学生进行性侵害和性骚扰,想尽办法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甚至以课程成绩打分、拍裸照等方式要挟学生保密;否则,将对这些学生进行打击报复。
侮辱学生是一种侵犯学生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有些教师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加以谩骂、鞭打,甚至指名道姓说某些学生是笨蛋、傻瓜,故意讽刺、挖苦学生,不公平对待学生,甚至剥夺学生考试的资格。高校教师侮辱学生情节严重,已涉嫌侮辱罪等罪名。
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打着为学生好的旗号,随便翻阅学生的私人物品和日记,打探学生的隐私,了解学生的过去。在学生宿舍中,偶有学生钱财丢失。有些教师为了查明所谓的真相,到学生宿舍里翻箱倒柜,搜查学生的身体和物品。这些教师出发点大多是好的,但是稍有不慎,就激发师生矛盾,摧残学生脆弱稚嫩的心灵。
某些教师打着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旗号,非法没收学生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甚至对学生进行罚款,胡乱收费。这些行为属于侵犯学生财产权,教师没有这类权力,法律法规更没有授权给教师行使这类权力。有些教师甚至接受学生和家长送的礼品和红包、购物卡,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触碰教育部所画的“红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规定。
在正常的教学过程中,学生难免会有一些违反课堂纪律、扰乱教学行为。这时候,有些教师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可能对学生进行罚站、罚跪、罚跑步、罚抄写、罚搞卫生、轰出教室,甚至鞭打、抽打学生。给学生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侵害学生的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权。在学生受伤严重的情况下,教师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有些学生因打架斗殴或者违反课程纪律,被某些教师关禁闭,不让学生回家,剥夺学生活动自由,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如果严重影响学生健康和人身自由的,教师将涉嫌非法拘禁罪。
1.高校教师的道德修养不够
很多高校看重教师的学术水平、学历层次、职称高低等方面,却忽视了考量教师的道德修养。一些年轻教师心智不成熟[4],没有太多的社会经验,经不起各种诱惑,容易为各种经济利益和功名利禄不择手段,谋取上位,缺乏奉献精神、责任意识。
2.高校教师的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高校教师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也很少接受相关法律知识培训。遇到棘手的问题,往往仅凭自身认识去处理,很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
3.高校教师经不起各种诱惑
一些高校教师深受“拜金主义”[5]“享受主义”“个人功利主义”等不良思想的毒害,利益面前很容易把持不住,迷失自我,急功近利,动摇理想信念;他们重视物质生活,轻视精神世界[6],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不惜伪造相关材料,虚开增值发票,套取科研项目经费,违法乱纪。
1.高校没有严格的教师准入制度和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有些学校招聘教师,只要求高学历、高水平学术成果[7]。在政审环节,很难以客观地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很容易让某些心怀不轨或者有才无德的人混进教师队伍。在高校队伍建设中,很多高校看重教师的学术水平、学历层次、职称高低等方面,却忽视考量教师的道德修养。在师德师风考核方面,高校缺乏可操作、可量化的考核规定和标准,往往只是一带而过,流于形式[8]。
2.高校缺乏行之有效的师德培训
在教师的入职培训中,很多高校只重视教师的技能培训、学术培训,忽视了对教师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缺乏具有操作性的道德培训,容易用“假大空”“高大上”的空洞教条来教育新入职教师。不言而喻,这样的培训是很难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3.高校缺乏可操作性的师德失范惩罚规定
近年来,一些师德失范的高校教师被媒体曝光之后,高校才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通常给予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在没有媒体曝光的前提下,高校很难自我纠错,很难主动去发现一些高校教师的违规行为和师德失范的行为。
4.高校的教学管理行为缺乏社会的监督
有些学校只注重学生成绩和教师学术成果,很少有强有力的校纪校规去规制师生的行为。遇到一些棘手的事情,往往采用“家丑不外扬”的方式,禁止对外宣传和封锁消息,缺乏被社会监督的勇气。与此同时,一些学校的教育观念陈旧落后,缺乏应对的策略。一旦出现教师违法事件,就手忙脚乱,不知如何处理。
5.高校的科研考核标准过于量化
有些高校为了建设“双一流”,对高校教师有明确的科研考核标准。例如,副教授或教授要发多少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才能满足规定的工作量;否则就不能拿到足额的绩效奖金。从而导致一些教师铤而走险,一些高校教师只注重科研成果产出,忽视教育教学质量。
6.高校给予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偏低
很多高校教师工资很低,生活压力大和成本高,很容易经不起诱惑,尝试通过各种不合法的途径,赚钱养家糊口,追求高品质的生活,不能专心科研和教学[9]。
学生的自我防卫意识不强。在学校里,很多学生认为教师讲得都对,这样做是对我好。一些学生没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很容易误以为这是教师的特殊关爱和关照。一些学生不能分辨是非,分辨哪些教师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就算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了,也不敢对父母讲,更没有勇气曝光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校教师师德失范惩戒委员会可以作为专门机构,加大对失德教师的惩戒力度,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和程序,负责调查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代表学校依法依规做出相应的惩戒行为[10]。通过发布各种案例,引导高校教师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呼唤高校教师立足本职,强化职业素养。与此同时,高校要建立遵守师德奖励机制,鼓励年轻教师向优秀教师看齐,培育良好的道德品质[11]。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完备的组织保障,建立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支充满正能量、德能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
在师德培训机制上,对教师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计划进行道德培训和法律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利害关系,开展德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让高校教师依法执教,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合作、开放、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与此同时,要大力宣传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最美教师的典型事迹。在师德评价机制,高校可以通过各种数据指标、学生评价和同行评议,综合评价高校教师。
推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协同育人机制。学生、家长和社会组织要对学校的教学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学校、教育部门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组织公布举报电话,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监督对错误行为加以纠正。对教师侵害学生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不放纵,不隐瞒,快速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将师德师风纳入考核标准。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采取“一票否决”,禁止这种教师从教、评职称。如果高校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要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高校要加强完善教师惩戒权的规定,赋予教师合法的惩戒权。学校不能因有舆论压力,就不让教师严格管理学生。与此同时,教师应正确区分惩戒与体罚。语言责备、书面检查、点名批评、增加作业、隔离等惩戒方式是合法可行的。如果发生师德失范行为,高校教师就要敢于承担相应责任。
逐步提高高校教师工资待遇,提升高校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奖金,不让教师为生活所迫,专心致志地工作,有尊严地教书育人。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鼓励高校教师创业、创新,创造更多的科研成果和社会财富。保护高校教师的正当权益,优化高校教师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实验设施和科研经费等条件。
学校及其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对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合法权利,什么是违法行为,遇到侵害合法权益的时候,学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学生熟悉法律条文,培养学生的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合理怀疑的精神,争当一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公民,学会用法律武器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惩恶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