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梅
◆摘 要:美术活动的开展,不仅可以培养幼儿的思维发散能力,而且还可以提高幼儿的审美能力,对于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生活,属于幼儿较为熟悉的“内容”,而生活化美术材料的使用,能够从根本上激发幼儿美术创作的兴趣和主动性,有助于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本文基于生活化材料在幼儿园美术活动中应用的意义,提出了几点利用方法和策略。
◆关键词:生活材料;幼儿园;美术活动;开发利用;实践策略
幼儿由于自己对于世界和生活的认知过于浅薄,对于深入的美术内容,无法做到正确认识和理解。而生活化材料的利用,能够让幼儿用最为直观的形式,了解到“美术”的存在和意义。通过对幼儿美术能力的培养,可以锻炼幼儿的创新、创作能力,为幼儿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生活化材料在幼儿园美术活动中运用的意义和作用
1.发掘幼儿潜能
在幼儿园中,开展幼儿美术教育课程,能够发掘出幼儿多方面的潜在能力。通过对幼儿这些潜在能力的培养,完善幼儿思想品质、呵护幼儿心理,使幼儿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让幼儿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更加轻松,敢于面对困难,战胜挫折。
2.健全幼儿身心
幼儿的发展,是每个家庭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从早期增加幼儿的技能附加培养方法,到如今更加重视幼儿身心的发展,家长的思想也发生了转变。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幼儿也将面临众多诱惑,从而给幼儿身心的发展产生了众多阻力。而通过美术教育,让幼儿利用生活化的材料进行创造,能够大大减少来自社会、家庭等多方面的影响,让幼儿通过绘画,释放心情,愉悦身心,使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3.培养幼儿能力
幼儿的培养相对较为简单,幼儿思想就像一只白纸,各个方面的能力都需要教师的引导和培养。例如,幼儿的语言能力、创作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在美术教育中,能够让幼儿的创作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得到极大的培养,在绘画交流中,能够锻炼幼儿的表达能力;通过绘画,可以锻炼幼儿的想象能力和创作能力,在经过正规、系统的训练后,能够让幼儿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提高幼儿自信心。
二、生活化材料在幼儿园美术活动中开发利用的策略
1.开展生活化美术材料搜集活动
生活化美术活动的开展,必然少不了对生活中材料的收集。上文,提到幼儿的思想认识尚处于薄弱的状态中,对于“美术”的认识存在不完全的现象。因此,在开展生活化材料美术活动的时候,教师要根据不同班级幼儿的特定,将“美术”的定义概念,告诉幼儿,让幼儿明白“美术”是什么。之后,教师可以通过用生活化材料的“绘画”一些美术画作,让幼儿理解“生活化材料美术创造”的内容或是概念,降低幼儿在搜集生活化材料的失误,提高材料搜集的效率。
例如,教师可以将废弃的纸箱,剪成小花的样子,然后用彩笔上色,这样一幅“小花”就创作完成了。之后,教师可以列举出常用的生活化美术材料有有哪些,划定美术创作材料选用的范畴,如易拉罐、纸箱、落叶等生活物品。
2.开展美术生活化材料教学活动
根据新课标的内容,以及《儿童成长和发育指南》中的内容要求,在开展幼儿教育的过程中,应当坚持“生本教学”“能力培养”“生活化教学”等观念。所以,教师在培养幼兒美术方面的天赋和才能的时候,同样要结合幼儿的发展特点及规律,围绕幼儿展开一系列的锻炼方法或是策略。尤其要重视生活化元素,在教学中的融入,让幼儿随时随地能够接触到“生活”,从而达到培养和提高幼儿能力的目的,促进幼儿全面健康的发展。
通过举办生活化材料美术活动,可以增加幼儿对生活、对环境的观察力,在利用现有的生活化材料进行美术创作时,还可以锻炼幼儿的创造能力、动手能力,让幼儿更好的理解生活以及生活的内容,提高幼儿的审美、发现美、创作美的能力,促进幼儿个性发展,有助于激发幼儿的想象力和空间创造力。
3.开展“变废为宝”亲子美术活动
幼儿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同时幼儿对于生活、环境的认识大部分也都源自于父母方面。所以,教师在开展生活化材料美术活动的时候,可以让幼儿父母一同参与其中,既可以拉近亲子关系,也可以更好的培养幼儿的能力。在幼儿教育中,教师不仅要培养幼儿各个面的能力,而且还要从小树立幼儿的环保意识,因此,在进行生活化材料美术创造的时候,应道鼓励幼儿及父母采用一些废弃物,当中美术创作的材料,实现“变废为宝”。通过亲子活动中温暖、舒适的氛围,可以最大程度的激发幼儿的思考能力、观察能力和学习能力,从而提升幼儿艺术创作的天赋。
三、结语
生活化材料美术活动的开展,不仅仅是一次单纯的教学活动。在活动中还贯穿了现代化教学的理念和内容,围绕幼儿能力的开发和引导而展开的,让幼儿通过视觉、触觉学习到美术以外的知识和技能,满足幼儿的情感体验,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韦家艳.生活化材料在幼儿园美术活动中开发与利用的实践研究[J].山海经:教育前沿,2019(10):365-365.
[2]李新英[1].浅谈生活化材料在幼儿园美术活动中的运用[J].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2019(07):284-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