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俊
(韶关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广东 韶关512005)
毕业设计是“培养学生应用所学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阶段, 对于学生走出校门适应社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1]。韶关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从2016 届开始,对毕业设计进行了大规模的教学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统一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研究的内容,毕业论文的成果形式由原先的“毕业创作+毕业论文”改为“毕业设计+设计文案”,以期提升毕业设计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多年来,学院一直沿用学校的评价体系和标准,但在实践中逐步发现现有的评价办法和指标不能很好地支持改革目标的实现。“构建质量评价体系要精益求精,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制定较为严格的评价标准, 以高要求来提升学生能力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为此,课题组积极探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评价体系的改革和优化。
韶关学院毕业设计(创作)评议考核书规定,学生毕业设计(创作)得分由平时成绩、审阅成绩、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四个分数按权重折算构成,见表1。
表1 韶关学院毕业设计(创作)评分项目
其中平时成绩和审阅成绩均由指导教师评分,指导教师评出的分数权重系数总计为50%。从以往的现象看,一定程度上存在指导教师评分(平时成绩、审阅成绩)和评阅成绩、答辩成绩差距悬殊的情况,部分指导教师评分总体偏高,导致最终毕业设计分数分布较为平均。因此,从分数上不能较好地体现学生毕业设计质量的差异,这对学生的积极性有一定的打击,指导教师对此也颇有微词。
“成绩评价指标是培养目标的具体表达,是多数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指挥棒。”[3]因此,评价体系的改革与优化对保障教学改革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为了更深入地推进毕业设计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课题组对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的评价体系进行了如下改革:
1. 调整了评阅成绩对应的评价内容
原评阅成绩是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的综合评分,而作为最能体现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毕业设计(创作)作品质量却得不到充分的体现。韶关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毕业设计改革的重要目标是提高毕业设计作品质量,原有的评价体系不能很好地保障改革目标的实现。因此,课题组首先针对评阅成绩做出改革: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评分项目中, 评阅成绩评价的是学生毕业作品的质量,由毕业作品评阅组评定。
2. 建立了评阅成绩集体评分制
作品评阅的评委原则上由本专业教师组成,不得少于7 人,评委需记名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余下分数取平均值。这一改革的目的是既促使指导教师、学生对毕业作品足够重视,同时也尽量确保评阅成绩的相对合理。
3. 调整了分数构成项目及其比重
毕业设计成绩由原先的四项改为三项构成,分别是平时成绩、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取消了指导教师审阅成绩项,适当增加了平时成绩的比重,平时成绩提高至30%,评阅成绩提高至40%,答辩成绩为30%。
其中平时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 评阅成绩由作品评审组评分,答辩成绩由答辩组评分。此举的目的有二:一是进一步突出毕业作品的重要性,二是降低评分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
4. 优化了学生毕业设计评价的流程
改革后的评分流程总体按照学生提交→导师评审→作品评审→答辩实施,主要是增加了各评审环节不通过情况的处理机制,本着“以生为本”的理念,每个环节都给予了学生弥补的机会。导师评审环节不通过,直接返回学生修改;作品评审不通过,返回学生修改并延迟评阅,若仍然不通过,本门课判定不合格;延迟评阅通过后,学生只能参加二次答辩;答辩环节不通过,延迟进行二次答辩,若还不通过,本课程判定不合格,见图1。
图1 优化后的毕业设计评价流程
韶关学院毕业设计(创作)评分基本标准包含平时成绩(含学习态度、文献资料与阅读)、审阅成绩和评阅成绩(含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技术能力、创新能力与成果价值、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文字表达与撰写规范)、答辩成绩一级指标3 项,二级指标7 项,每个二级指标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 个等级。
韶关学院的评分标准及其指标是面向所有毕业设计(创作)的指导性文件,具有较好的普适性,对于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而言,针对性略显不足。为了推进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的改革,课题组在韶关学院毕业设计(创作)评分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韶关学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评分标准》。评价项目模型从左到右依次是:准则层、指标层和子指标层, 三个层次依次形成了一种递阶层次结构[4],共有一级指标(准则层)3个、二级指标(指标层)7 个,三级指标(子指标层)19个。每个一级指标总分100 分,分别由不同的评委评定,最终按权重统计得出毕业设计总分。三级指标是考核的具体观测点,使用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5 级评价,目的是既保障有依据的评分又增加评分的可操作性。最后评委根据各个三级指标的评级综合评定每个一级指标的分数。
1. 平时成绩
学校评分标准中,平时成绩包含学习态度、文献资料与阅读2 个二级指标。学习态度指标主要从投入程度、计划完成度两方面评价。修订后的新标准中平时成绩也是由学习态度和文献阅读2 个二级指标构成,但是考察重点不同,见表3(加粗字体为新增观测点,下同)。
表2 平时成绩评分指标及其内涵
修订后的学习态度评分标准主要从学习状态、计划完成度和出勤率3 个三级指标考量。其中学习状态强调学生的合作精神和沟通状态,重视学生配合指导教师指导工作的开展;计划完成度强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工作计划的程度;新增出勤率指标,学院制定考勤表,规定最少出勤次数,使得指标量化,便于考核。
文献资料与阅读方面,学校的标准重点观测文献阅读量和质量、调研论证。修订后的文献阅读主要从阅读量、文献理解、调研三方面评价。阅读量主要观测学生按导师要求阅读的完成度;文献理解强调对文献的评价,目的是为了督促学生深度阅读,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创新精神;设计类专业观测、调研及撰写调研报告,通过强调调研过程和调研报告,引导学生走进市场、深入生活、了解用户,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评阅成绩
学校原审阅、评阅成绩项均由4 个指标组成,一是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二是技术能力;三是创新能力与成果价值,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四是文字表达与撰写规范。评阅成绩是反映学生毕业作品质量的关键项目,因此也是课题组修订的重点。经过广泛的调研和论证,修订后的评分标准中,审阅和评阅合并为评阅成绩,从选题质量、学生能力、设计质量等三方面11 个观测点评分,见表3。
表3 评阅成绩评分指标及其内涵
选题质量占评阅成绩的20%,包括4 个三级指标,分别是符合综合训练要求度、难易度、工作量和与实际结合程度,与学校的要求基本相同。
学生能力占评阅成绩的50%,是评阅的重点,反映了学生的基本素质以及综合能力,分为信息收集与加工能力、创新能力、表现能力、成果价值4个三级指标。其中创新能力和表现能力又是重中之重, 对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毕业设计作品而言,创意是其灵魂,表现技巧是其外衣,二者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作品。因此创新能力和表现能力分别占评阅成绩的20%,突出作品创新性和技法的成熟度,以凸显这两个观测点的重要性。信息加工能力和成果价值各占5%。
设计质量占评阅成绩的30%,由展示效果、设计文案、规范化程度三方面构成。作品展示作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特色项目之一,既是学生设计(创作)综合实力的展示,也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展示。评阅成绩的评委主要也是通过现场展示的效果对学生作品进行评分,因此在评价指标中展示效果也占评阅成绩的20%,设计文案和规范化程度各占5%。
评阅成绩中,创新能力、表现能力和展示效果三项合计占总分的60%, 通过评分指标及其权重的调整,“采用‘过程’和‘结果’并重的模式——既看重最终设计展示所呈现出来的创意能力和专业技能, 也考虑学生在整个设计过程中是否采用了正确的流程和方法。”[5]“更注重项目的审题与项目目标的达成度评价”[3],引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凸显专业特色。
3. 答辩成绩
学校原答辩成绩评价主要从阐述内容的表现和回答问题的准确度两个方面考察。
修订后的答辩成绩由汇报表现和答辩表现2个三级指标构成,但是观测重点有所不同,汇报表现主要考察作品思路的清晰度和语言表达的流畅度; 答辩表现主要考察学生回答提问的针对性、准确性,辩论的逻辑性和学术性。
答辩表现指标项目内涵,不仅考量学生回答评委提问的针对性、准确性,还鼓励学生为自己的作品辩论, 提倡学生用批评的态度审视评委的评价和提问, 通过辩论考察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强调学生发散性思维培养的重要性。因此,在分数权重上,汇报表现占30%,答辩表现占70%。
实践证明,强调毕业作品在毕业设计环节中的重要性,学生对毕业作品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作品质量也逐步提高。通过评分构成项目及其权重的改革,指导教师单独评分比重由50%降低到30%,集体评审项目的比重提高到了70%,增强了最终成绩的客观性,在师生中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认同。
通过评价指标及其内涵的优化,强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毕业作品的创新能力、表现能力、展示效果,并提高了权重,促使评价指标更具针对性和专业特色;在学校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对学生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阅读的深度及理解、批判精神的考量,以期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最终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