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2019-12-25 16:10
新营销 2019年12期
关键词:民办学校民办办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 洛阳 471000)

为了满足我国社会公众的教育需求,民办教育所承担的教育任务日益增多。民办义务教育办学为社会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教育机会,使义务教育覆盖面更加广泛。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对学校内部资金财产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避免学校因具体操作不规范而引起的舞弊行为的发生,进而确保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办中小学校内部控制问题分析

民办中小学内部控制可以规避一些风险的发生,预防违法违纪行为,保障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但是,民办中小学内部控制发展却不容乐观,现从其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内部环境、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风险评估、监督入手展开分析,探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环境问题

1.会计制度不统一

我国规定了民办中小学在民政部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顾名思义不属于企业的范畴,那么民办学校到底是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还是“民间非营利组织”,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利于有关部门对学校办学资质审查以及对民办学校资金使用的监管,难以了解该校的财务经营状况。

2.因人设岗、权责分配不明确

一些民办中小学实行家族式管理模式,某些岗位设置不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不能明确地界定各个部门授权范围内的职责分工,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运行效率低下,各岗位难以相互牵制。导致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与执行力度不够,出现有章不循的现象。

(二)风险评估问题

与公立学校不同,民办学校收到的政府财政补贴有限,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学校必须要有稳定、持续的收入来源,才能有充足的办学资金扩大办学规模,谋求持续健康发展。然而大部分民办学校办学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且稳定性差。其办学经费主要是学生学费收入,还有银行和企业等社会捐赠,但捐赠收入不稳定且不持续。除了学生的书费外,政府的公共财政补助非常少,导致学校陷入财务现金流风险概率增加。

(三)控制活动问题

1.缺乏内部审计机构

目前,大多数民办中小学管理层认为只要设置会计部门就可以有效保障中小学财务活动有序运行与监管,单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只会造成机构冗余,这些观念导致民办中小学内部舞弊营私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不良现象容易使得民众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产生质疑,严重影响民办学校社会声誉。

2.外部审计力量薄弱

大部分民办中小学基本上是依赖外部审计来完成有效性进行测试、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价。但是,由于校长集决策权和监督权于一身,这就会影响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对于一些已经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部门的民办中小学而言,其中部分民办学校董事长基本有权利直接管理财务,而学校内部财务人员只是负责日常业务的执行,使得财务部门形同虚设。

(四)信息与沟通问题

民办中小学各部门信息共享效率低下,财务、薪资、固定资产管理、教学任务等信息未形成一个真正的整体,部门内部与外部之间不能做到有效率地获取并归集所需信息,各部门内部之间也不能及时地通过交流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同时,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层次也逐渐增多,信息的由上而下的传达难免受到影响,存在着管理者的意图随着传递的层次增多而逐渐失真的现象。如何让管理者意图完整地贯彻到每一个基层管理者再到每一个基层员工,如何让来自基层的信息尽快尽完整地反馈给管理者,成为学校信息沟通中的难题。

(五)对控制的监督问题

民办学校大多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拥有经营权,对举办方投入的资源进行管理,形成受托责任关系,财务部门通常是直接受校长的统一领导,独立的专职监督机构缺乏,校长由学校董事会任命、监管,校长与各部门领导人负责学校的一切教育和管理职责,因此对于校长和其他管理者的监督效果会对学校的财务经营效率产生巨大的影响,不利于防范领导者的专断行为。

二、加强民办学校财务内控的建议

基于上述民办中小学内部控制问题的分析,现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以促进学校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划分

1.确保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的有效落实

由一人身兼多项不相容的职位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民办学校中的徇私舞弊和经济犯罪。民办学校应该科学划分职权,实现部门间、职员间的制约平衡,以确保贯彻落实各种决策和各项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工作,规避财务风险,保障民办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的有序性。

2.学校要重视财会人才的培养和财会人才队伍的建设

一方面,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强化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另一方面,应加强考核制度的建设,剔除不合格的财务人员,并严格执行择优录取的聘用制度,注重对高素质财会人员的引进吸收,多举措地综合强化财会队伍建设。

(二)落实内部监督责任

落实内部监督是有效实施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其中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加强内部监督的方式。

首先,要在民办学校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审计。内审机构是由校长的领导授权,有较大的权限保障审计职责的履行,追查财务活动中的违规舞弊行为,保证审计工作应有的独立性,达到内部控制的目标。其次,要规范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应做到不受制于管理层以及其他任何职能部门,完善监督体系,扩大审计范围,抓好审计过程中各阶段工作,审计前做好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审计实施程序、进行审后追责以提高民办学校内部控制水平。

(三)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OA系统,设置不同区域发布会议公告、财务公示、资产管理、教学任务等信息,确保信息的高效率传递,尽可能减少信息失真。通过OA系统在线操作的财务报销、人事入离职程序,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此外,民办中小学校还应该整合业务和财务信息,例如,财务数据、资产数据、招生、学生管理等相关信息,从而提高各部门的办公效率,降低人为错误率,真正实现产融一体化和信息共享。

(四)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对已经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对未来风险事件采取措施加以预防。根据民办学校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综合指标分析,掌握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以便于应对办学过程中的资金运行风险。

2.努力拓展筹资渠道

民办学校不能局限于传统的筹资观念,可以借鉴国外民办学校融资方式来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如采用股份制办学,发行教育彩票等。政府部门可以设立民办教育基金会,通过面向社会进行教育筹资,分散民办学校的筹资风险。

3.明确划分运行资本和投资者投入资本的界限

对举办者干预学校财产的使用权和处置权的行为进行追究,并进一步地对民办学校会计核算活动进行规范。

(五)提升监督的全面性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及营利性民办学校应根据其所登记的法人属性,按照相关的国家规定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并定期汇报实际工作情况,通过上报的工作情况对教职工进行监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质量进行判断。再者,民办学校设置会计账簿要合法合规,落实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民办学校应当将各类资产如办学资金结余、政府财政补助、社会捐赠收入、学费收入等分类归集并登记入账,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并向社会公布清查结果。

三、结语

本文分析了民办中小学内部控制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办学风险系数高、内部控制执行力不足、信息沟通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旨在加强民办中小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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