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级中学,江苏 南京 210044)
文献[1]指出“会而不对”现象是指拿到题目后,感觉会做,也能下笔求解,却做不出正确答案的现象.其实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何有效地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成为教师与学生共同关注的问题.根据笔者的教学实践和调查发现:中等生出现这种现象尤为明显,特别是在考试状态下.笔者收集中等生考试状态下“会而不对”现象的典型案例,探究其原因,并给出减少这种现象的策略.
基于2018年6月底江苏省南京市高一数学统测及网上阅卷情况,笔者对南京市的3所高中(两所四星高中、一所三星高中)的1 208名学生的解答情况进行得分统计,通过错解收集分析以及个别学生和教师的访谈,发现中等生考试状态下产生“会而不对”现象的原因,寻求减少这种现象的有效方法和教学策略.
题目已知{an}是公差不为0的等差数列,{bn}是等比数列,且a2=b2=1,a3-1=b3,a4-1=b4.
1)求数列{an},{bn}的通项公式;
2)记cn=anbn,求数列{cn}的前n项和Sn;
(江苏省南京市2017学年第二学期高一数学期末统考第20题)
说明整卷满分160分,平均分108.76,难度系数为0.68.
表1 第20题的得分情况
由表1可以看出,第2)小题难度系数为0.44,属于中档题,区分度为0.93,具有较高的区分度.第20题的3个小题中,第2)小题更能反映出中等生的解题状况,下面仅对第2)小题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表2 第2)小题的得分情况
续表2
由表2可以看出,第1)小题正确、第2)小题有解答但未得分及得分不全的学生数为615人,占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50.91%,不妨称这部分学生为中等生.
由第1)小题知an=2n-3,bn=2n-2,本文的案例仅针对第1)小题正确但第2)小题错误的学生.
图1中的第4行出错,生1把第3行的“2n-3”看成了“2(n-3)”,导致后续全部出错.展现出生1的运算素养较弱,数学运算总是在明晰运算对象的基础上进行的,但该生把运算对象看错了,实际上是短时记忆的准确性不够.
图1
图2中的第3行出错,生2在等式两边乘以公比2时,最后一项“(2n-5)2n-2”与“ (2n-3) 2n-1”顺序颠倒, 导致该生在相减时最后一项出错.
图2
图3中两边乘以公比2是正确的,但在第3行相减时出错,等式右边括号内的最后一项“2n-1”错了,应该是“-(2n-3)·2n-2”,错误出现在相减后的最后一项.相减出错与乘公比出错类似,主要发生在最后一项,其主要原因是作差时最后一项与前面不同,运算路径发生了变化.而当运算路径发生变化时,中等生的出错率就会提高.
图3
图4
相减求和正确,等式两边除以系数时出现的错误也较为常见.图5展现出来的过程都是对的,但是本题的解题目标是求“Sn”,这位学生只是求出了“Sn-2Sn”,即“-Sn”,忘记了除以系数“-1”导致出错,未能得到这一小题的满分“5分”,显现出解题过程中自我监控和目标意识的缺失.这种错误的原因是目标意识不足,“解题回顾”环节缺失.
图5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要引导学生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世界[2].数学表达的目的之一是方便交流,这就需要有相对统一的格式要求,虽然教材上没有对错位相减法求和的结果给出统一规范要求,但如果借鉴等比数列的求和公式,笔者认为错位相减法求得的结果最好保留一项或两项,即A+(Bn+C)qn-1型,其中A,B,C为常数,q为等比数列的公比,这样更方便交流.
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笔者与部分学生和教师进行访谈.
考试答题纸返回到学生手中、公布各小题得分明细后的第二天,笔者对自己所在学校的一个普通班10名学生(这部分学生在第20题第2)小题中的得分为2~4分)进行了访谈,A代表笔者,S代表学生.
A:你认为你会做第20题的第2)小题吗?如果会,用什么方法做?
S1:会的,这是等差乘以等比数列的求和问题,应该用错位相减法.
(10名学生全都认为自己会做这种类型的题目.)
A:现在,你知道错在哪一步吗?
S2:现在我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10名学生中有7名这样回答.)
A:考试时做完第2)小题后,你能判断出自己的答案正确吗?
S3:我没有去判断,就接着写下一个小题了,但是下一道题目,也没有写出来.
(有8名学生这样回答.)
考试后的一周,笔者利用学期结束前最后一次组内教研活动的时间,对高一数学组的部分教师进行访谈,其中T代表接受访谈的教师.
A:关于数列求和中的错位相减法教学,请各位老师谈谈自己的体会和看法.
T1:见到等差乘以等比数列的求和问题,就应该想到可采用错位相减法求和,但有的学生还说是用裂项相消法,真是让我犯晕,这种学生怎么教?
T2:错位相减后,一定是对n-1项的等比数列求和,关于这一点,我强调了很多遍,学生还是出错.
T3:采用错位相减法求和,由于求得的结果各异,批卷费事,高考卷中一般不会出现这类题,因此不应过多复习,复习了也没有什么用.
当解题路径变化“点”较多时,中等生更容易出现“会而不对”现象,这是“会而不对”现象产生的外在原因.错位相减法看似程序固定,容易操作,事实上,使用这种方法对数列求和时变化“点”较多:比如相减时的最后一项,与前面的项不同;相减后求和时,等比数列的项数问题;最后还需要除以系数,化简等等.这就要控制好解题过程中快与慢的“时段”,中等生在变化“点”处需谨慎而又缓慢前行.交通安全中常有提示:“事故多发于弯道、路口”“十个事故,九个快”,这两句警语对中等生解题也应有所借鉴.
短时记忆能力较弱是中等生的典型特征之一.记忆力弱更容易产生“会而不对”现象,这是“会而不对”现象形成的心理原因.从学生的视角上看,导致“会而不对”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审题、计算和转化.如看错题目、误解题目、看错数字或符号等等,这些都与短时记忆的广度和准确性有密切的关系,也表现为学生的数学运算、逻辑推理、数学建模素养有缺失.错位相减法求和时,数字与字母混合,加、减、乘、除、乘方这5种运算混合,对短时记忆的准确性和广度要求较高,稍不留意就会导致错误.化“隐”为“显”,心算内容可视化,加密运算步骤可以有效减少“会而不对”现象.比如在写出Sn的展开式时,要求前3项和后2项具体,不可省略,教学实践表明这样做可以有效减少“错位相减”后最后一项出错的几率,也有利于“对相减后产生的等比数列”正确求和.同时对于常规问题,保证一定的训练次数,形成熟练度也是有必要的.
良好的解题习惯是提高解题效率和准确性的重要保障.波利亚提出解题的4个步骤:理解题意、拟定计划、执行计划、解决回顾[3].中等生面对一道感觉会做的题目,他们当然会完成前3个步骤,但是最后一个步骤“解题回顾”,被不少学生遗忘(访谈中10名学生有8名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在考试状态下,更是如此.事实上,只要对最后的结果,取n=1,2,算出Sn,就可以立刻检查出错误.解一道题目切莫忘了“蓦然回首”这一步,即使在考试状态下也应如此.这比整张试卷做完后再回头检查效果要好得多.
减少中等生考试状态下“会而不对”现象,教师可以有所作为.结合教学实践、数据分析及教师访谈的结果,笔者提出以下4个教学策略,以减少中等生考试状态下的“会而不对”现象:
章建跃博士反复强调数学理解的重要性[4].准确而又深刻地理解数学内容是教好数学最重要的基础,与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教学相比,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如果教师对数学本身理解不深入,就无法准确地指导学生学习数学,与学生交流时也会捉襟见肘,不利于学生减少“会而不对”现象.对于等差乘以等比型的数列问题,从教师的访谈来看,还需要理解得更深刻一些,错位相减法并不是求解此类问题的唯一方法,裂项相消法也可以求解此类问题.访谈中T1提到“有的学生还说是用裂项相消法,真是让我犯晕,这种学生怎么教”,说明他可能不太了解“用裂项相消法也可以求解差比型数列的前n项和”.在数学解题研究中,加强对一类问题的多解研究是一线教师的必修课,也是深刻理解数学的一种手段.T2提到“错位相减后,一定是对n-1项的等比数列求和”,事实上错位相减后,可能是对n-1项的等比数列求和,也可能是对n项的等比数列求和,当等差数列的首项与公差相等时就会产生后一种情况.若教师对“差比型”数列进行一般性研究,即求出数列{(kn+b)qn}的前n项和,就会发现这一结论,同时也会发现结果相对统一的形式(一项或两项).对数学问题的一般化研究有利于更加全面地理解数学,进而更有效地与学生交流,帮助中等生减少“会而不对”现象.
张景中院士特别强调:既要“数学教育”,又要“教育数学”[5].改造数学使之更适宜于教学和学习,是教育数学的任务.张奠宙教授指出:教师的任务是把知识的学术形态转化为教育形态[6].不管是“改造数学”还是“把知识的学术形态转化为教育形态”,都需要教师创造性的劳动.怎样教,学生才更容易学会、做对、错误率小一些,中等生的“会而不对”现象少一些.这需要教师改造出更容易操作的数学.对于使用错位相减法求数列的和,一些教师作了有效的尝试,比如笔者所在学校的C教师要求学生:写出“Sn”的展开式时,要“前三后二(前面保留三项,后面保留二项)”;乘公比错位时,要“向后错位,补0对齐再相减”等,这样可以有效提高相减时的准确性,减少“会而不对”现象的发生.通过数据比较,我们发现:C教师所教班级在此题的得分上显著高于同层次其他班级.改造数学,使之容易操作,提前预防错误发生,让学生有序地展开运算,就是培养学生数学运算素养的过程.
教师要加强高考试题研究,通过研究高考试题明确考试方向,指导教学.访谈中T3提到“采用错位相减法求和,由于求得的结果各异,批卷费事,因此高考卷中一般不会出现这类题”,表明T3缺少对高考题的了解和研究.事实上,近5年的高考试题中每年均有“差比”型数列求和(一般使用错位相减法)的考题.比如2014年全国新课标卷Ⅰ文科第17题、2015年湖北省数学高考理科第18题、2016年山东省数学高考理科第18题、2017年天津市数学高考文科第18题、2018年浙江省数学高考第20题等.此外,关于错位相减法求得的结果,只要教师对学生稍加指导,保留A+(Bn+C)qn-1型,求得的结果也不会形态各异.这样的指导让学生的书写更易得分,同时也方便了交流.
《新课标》强调:提倡独立思考、自主学习、合作交流等多种学习方式[2],需要注意“独立思考”是摆在第一位的,这也是数学学科自身的特征之一.没有经过“独立思考”的合作交流(小组讨论),虽然有时候看起来学生的参与度很高,但是通常是肤浅的,也是低效的.在错位相减法教学时,除了教师的启发、讲解外,还需要给予学生自主练习、独立体悟的时间,让学生悟出“错位相减法”的解题流程和注意点.“悟”首先是学生个人独立的思考.有问题就立刻组织学生展开讨论,事实上剥夺了学生自主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学生拥有足够的“悟”的时间,就更容易发现适合自己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形成自己的解题模块,可以有效地减少“会而不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