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改革探析

2019-06-11 08:16董照星袁潇
教育与职业(下) 2019年2期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董照星 袁潇

[摘要]对口招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经历了统考统招、包分配(1985—1987年),省级统考、高职院校自主实施(1997—2010年)和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招模式(2011年至今)三个阶段。对口招生实施过程中存在中职生升学比例低,生源质量差;笔试内容多,技能操作比重低;缺乏行业企业的参与监督等问题。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要扩大中职生的招生比例,提升生源质量;调整文化课考试内容并扩大职业技能考试的分值比例;行业企业以多角色参与考试招生。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 高等职业教育 考试招生制度 对口招生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04-0013-07

对口招生是招收中职学生的一种考试招生方式,有招生自主权的高职院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这一模式进行考试招生,在促进中高职衔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构建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考试招生制度,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高职院校实行多样化的考试招生办法,增加单独招生、对口单招、中高职贯通培养、综合评价等分类考招形式。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招模式。作为我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40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经历了几次改革,取得了不错的成就。在我国从人口红利到人才红利转变的大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对口招生选拔人才的意义不言而喻。

一、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的发展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是由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发展而来的。20世纪80年代之后,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依附高考進行,主要从中职院校吸纳生源,为中职学生提供升学机会。恢复高考后,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为核心组织对口招生,并在不断探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基础上,于2011年开始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至此,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分开执行,开创了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的新局面。

1.统考统招,包分配(1985—1987年)。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①。这一文件的发布为中职毕业生提供了升学渠道,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收中职学生初具雏形。1987年出台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要求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并为其培养师资,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当年中职院校毕业生的1%。此文件的发布为解决中等职业学校的师资问题迈出重要一步,不仅为中职学生提供了更高一级的学历教育,而且使得中职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分配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任教。

2.省级统考,高职院校自主实施(1997—2010年)。199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将上海、北京和河北等十个省及直辖市作为试点区域,招收中职学生举办高等教育。1999年1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发布了《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实施意见》,指出“在不影响中专办学层次的稳定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提下经省(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允许极少数中等专业学校就近实质性并入举办高职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资源”②。1999年6月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职业院校招收中职学生和普通高中生,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至此,我国分类考试招生进入探索阶段。2002年8月颁布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要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升学的比例,尤其是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高等职业院校通过对口招生考试,可优先招收中职学校的优秀毕业生。这一文件的发布使得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有章可循,为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生提供政策指导。2007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批准了一批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但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试点院校的招生范围除了省域内的普通高中生,也将中职毕业生纳入招生范围。这一试点工作的实施使中职毕业生升学有了新方法、赋予高职院校招收中职生一定的权力。

3.“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招模式(2011年至今)。2011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广“知识+技能”的考招模式,逐步完善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的直接升学和继续学习制度,探索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这一政策的发布开始将职业技能考试直接纳入高职人才选拔的必考环节,进一步提升了中高职衔接质量。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要加强对口招生专业技能考核办法,完善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的招生办法。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招模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需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此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高职院校选拔人才有了自成体系的方式,逐渐脱离高考进行考试招生。

改革开放40年来,对口招生的发展是一个由统一到多元、由僵化到灵活、由闭塞到开放的演变过程。对口招生经历了三大转变:组织形式从依附高考转变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形式从单一的文化课考试转变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模式;管理体制从国家统一管理转变为省级教育部门主管。改革后的对口招生更加有利于高职院校从中职学校选拔优质生源,大大推动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的发展。

二、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的发展困境

对口招生实施以来,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取得了不错成效,中高职衔接愈发紧密,有利于我国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但从实践来看,对口招生在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中职生升学比例低,生源质量差。对口招生的对象主要是中职学生,他们是高职院校生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纵向发展情况来看,中职学生无疑成为我国构建“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专业硕士”这一升学渠道的重要生源。遗憾的是,中职学生的升学欲望并不高,每年升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学生占高职院校总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太高。以陕西省2014—2016年中职毕业生的毕业去向为例,中职毕业生毕业之后马上就业的人数较多,进入事业单位的人数占了一半左右,升入高一年级继续深造的学生分别占了15.39%(2014年)、15%(2015年)和27.49%(2016年),如右上表1所示。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陕西省中职学生进入高职院校甚至是本科院就读的学生并不多,升学比例远远低于普通高中生的升学比例。③

生源质量是高职院校衡量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来说,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具有办学特色的院校和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比较受学生青睐,这些高职院校不愁生源,高职院校招生通常是优中选优。相反,没有办学特色、专业千篇一律的高职院校既愁生源数量也愁生源质量,在两者都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只能牺牲生源质量以换取生源数量。从近几年高职院校的招生现状可知,在分类考试招生的背景下,对口招生乱象丛生。以重庆市部分高职院校为例,通过调研大一新生可知:“没有考试成绩也可以进入高职读书”“凡是参加考试的学生都能被录取”或“没有参加面试也可以被录取”等现象愈演愈烈。对口招生的分数低,但不代表没有分数就能入读高职,参加了职业技能考试也不代表可以免去面试。这种招生乱象的发生显然和分类考试招生的初衷背道而驰,其不但没有提升招生质量,反而带来新的问题。

2.笔试内容多,技能操作比重低。考试内容是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实施的重点和难点,其改革主要体现在命题改革上。虽然高职院校实行单独的考试招生方式,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在考核的形式、试题编制和考核内容等方面都承袭了高考模式。从本质上说,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和高考对学生文化知识方面的考查既要有“量”的区别也要有“质”的区别。

虽然从国家政策到高职院校都认识到了技能考试对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但在落实过程中总存在一定的偏差。以2017年部分省份对口招生为例(见16页表2),对口招生由笔试和实操两部分构成,其中笔试考查语文、数学和英语以及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按专业类别进行考查。这种考试招生模式符合我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要求,但从分值分布来看,实操部分只占了很小的比例甚至不到一半,其中江苏省对实操部分的考查占考试总分的30%;重庆市占考试总分的18%(本科层次)和21%(专科层次);安徽省占考试总分的50%;广东省占考试总分的43%;湖北省虽是“技能高考”的首创者(2011年),实操部分的考查也仅占考试总分的48%左右。这组数据反映了对口招生中笔试部分远远超过实操部分,这种情况未能凸显高职院校选拔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

3.缺乏行业企业的参与和监督。由于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地位界定比较模糊,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企业参与动力不足,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的协调度也难趋同。目前,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少之又少,一般在学生就业或实习阶段参与较多。例如,江苏省常州市教育部门梳理出五个层面的校企合作内容形式,即五个共同——共同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共同参与职教办学、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开展技术研发。这五个层面的合作都是基于人才培养制定的,没有涉及人才选拔的入口关。就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现状而言,高职院校是人才培养的主要场所,如果不能将企业招工的要求与学校招生的要求相结合,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很难满足企业的需求。显而易见,只在人才培养阶段进行校企合作是值得商榷的。

相比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更倾向于以工作体系为导向,这种工作体系是在行业与职业出现之后形成的,由职业、工作和技术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色。与其他教育相比,职业教育与社会、市场的联系更紧密,也意味着职业教育发展要受到社会和市场的监督。就高职院校考试而言,其在为社会选拔人才、迎合市場需求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很少受到社会和市场的监督。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教育领域内考试招生行政色彩浓厚,政府管理部门“既当管理员,又当裁判员,也当选录员和监察员”⑤。这种多角色重叠的管理模式虽然有利于兼顾效率和公平,但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显然有碍于高等教育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的改革路径

对口招生是中高职衔接的考招方式之一,其改革必然是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及社会等机构在多方参与、动态博弈的过程中逐渐推进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形成符合高职院校发展阶段、类型属性及人才培养特征的人才选拔机制。”⑥

1.扩大中职生升学比例,提升生源质量。无论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角度出发还是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看,理应将中职学生作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首要对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高职院校要从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方面,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灵活调整招生比例。在审核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之前要进行调研,收集中职在校生升学意愿、升学中遇到的困难、想要升学的目标院校等信息,通过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将每个学校的招生计划与高职院校的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将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与区域内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量相匹配。如果所调研区域内学生升学的有关信息与省招生办预估的信息存在偏差,则要有计划地调整当年的招生计划——当招生计划多于学生的需求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学生报考;当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时,尽可能地扩大招生比例。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深入中职学校进行宣传。在对口招生之前,高职院校招生办要派遣招生人员去中职院校就院校与专业的选择、考试、录取等各方面的问题进行宣讲,为学生提供明晰的报考方向,消除学生报考顾虑,提升报考率。此外,高职院校要利用互联网,如“学校网站、本省教育网、本省高招咨询平台、360 教育在线,特别是‘90后学生使用最多的QQ群、微信圈、微博等”⑦ ,加强信息发布的密度和准确度。每个社交平台开辟专门的人工咨询窗口,方便学生咨询。只有这样,才有望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生源质量对提升我国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源质量涉及考试招生中的效率问题。“效率通常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⑧在对口招生中,主要涉及人才选拔方面的效率,即如何提高对口招生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准确检测应试者的实际水平并进入相应的高职院校就读。提高生源质量并不在于和其他高职院校抢夺生源,而在于提升人才和院校的匹配度,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效果。假设应试者具有A水平,相应的只能进入专业水平为A的高职院校(A1,A2,A3)。类似的,具有B水平的应试者也要在专业水平为B的高职院校(B1,B2,B3)就读,以此类推……如果具有A 水平的应试者想选择专业水平为B的高职院校(B1,B2,B3),虽然可以保证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却没有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如果专业水平为C的高职院校(C1,C2,C3)想招收具有A水平和B水平的应试者,这对高职院校而言非常困难,毕竟选择权在应试者手中(如图1所示)。只有应试者的水平和高职院校专业招生要求相配,才能实现高职院校对生源质量的要求和学生对高职院校专业发展的要求,实现应试者与高职院校的最佳匹配。

2.调整文化课考试内容,扩大职业技能考试分值比例。首先,如果考试内容能有效检测学生的文化素养,提升招生质量,说明考试内容的设计是符合高职院校人才选拔标准的。因此,对口招生文化课的改革应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调整文化课考试的科目组合。语文、数学和英语一直都是对口招生的常考科目,学生在参加文化课考试时没有任何选择的空间,这种科目组合过于僵化,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要建立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相结合的文化课考试体系,即在文化课考试中实行“3+x”的模式,“3”即语文、数学、英语或德育等必考科目;“x” 包括信息技术、体育、生化等学生感兴趣的任何科目,这部分选考科目的范围可以无限扩大。灵活设计选考科目的原因在于部分学生对语文、数学和英语等科目确实不感兴趣,如果这部分学生文化课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就意味着不能填报志愿,也意味着高职院校将流失部分中职生源。在生源危机愈发严重的背景下,任何一个升学对象都应该是高职院校争取的生源。二是考试内容凸显职业性。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只有类型差别而没有高下之分,所以在文化课考试内容的设计上不能只有简易之分,还要凸显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从我国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情况看,中高职教育都是按照专业类别培养的,所以在文化课考核中按照不同专业大类考查,方能凸显职业教育的属性。就空乘类专业的文化课考试而言,语文考试中的阅读理解、作文等这类开放试题加入经典案例,让学生在阅读和分析的过程中彰显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英语考试要以国际化作为出发点,以不同国家的航空发展情况作为背景知识,潜移默化地考查学生的国际视野。一般认为,衡量考试成功与否的标准在于:考试欲测的内容是否与考试所测结果一致;考试结果与被测者应试方面的实际水平是否一致。如果考试内容、考试结果、应试者三者所具有的实际水平一致,说明考试是成功的。

其次,职业技能考试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和复杂的工程。从宏观上讲,职业技能考试涉及职业院校、考生、社会和行业企业各方面的协调与参与,从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评估反馈等各方面需要有机互动;从微观上讲,职业技能考试内容既要体现区域内经济发展要求又要符合学生发展规律。可见,职业技能考试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即使职业技能面对众多的挑战,仍要加大对职业技能的考核力度,具体从以下两方面实行:一是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发布的关于对口招生的通知中要逐年加大对职业技能的考查力度,从政策层面为职业技能考试树立威信,逐步达到职业技能考试比重和文化课考试至少各占一半。只有突破50%的职业技能的考查比重,对口招生才能称之为为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而设。二是高职院校在制定招生简章时要明确职业技能的考试地位,为学生宣传职业技能考试在升学中的重要地位,为扩大职业技能考试比例做好宣传工作。理想状态下,学生、老师、家长提到对口招生时,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其选拔的是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技能考试是中职学生升入高职时必要的考查科目和非常重要的考查点。只有从思想观念上扭转考生、家长对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认识,才能使职业技能考试深入考生内心。

3.行业企业以多重角色参与考试招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也要向着市場化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1984年,弗里曼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任何一个企业只有从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出发才可能盈利,企业经营者要基于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行管理活动。培养优秀员工的基础是优质的人力资源,而优质的人力资源必然来自教育。可见,让企业参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具有一定的价值。因此,高职院校和企业要寻找到共同招生(招工)的合作点,成立“招生—招工委员会”,从招生专业设置和职业技能考试两方面进行合作。一方面,行业企业作为咨询者的角色向高职院校提供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未来行业信息演变趋势,方便高职院校在招生专业的设置上与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相适应;另一方面,行业企业以参与者、监督者、投资者的身份参与职业技能考试。聘请行业企业人员参与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制定,提升职业技能考试效度和区分度;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职业技能考试现场评分,提高职业技能考试的信度;以投资者的身份为举办职业技能考试的院校提供资金、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如19页图2所示)。只有基于共同价值诉求的双方才有合作的可能性,只有高职院校和企业找到一个合作的契合点才能实现双赢。

考试招生的管理监督权集中在政府手中并不利于净化招考环境,很大程度上还会助长权力的异化,因此,有必要建立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内外监督机构。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内部监督机构应由教育主管部门、高职院校、学生等构成。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对口招生统筹及内部监督工作,并将权力下放至高职院校。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外部监督机构由评估机构、家长、民间团体和专家学者等构成。评估机构负责对口招生录取环节的工作,保证“阳光录取”;家长、民间团体做好外部监督工作,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途径将招生和录取中的不公平问题反映至教育主管部门;专家学者要对考试招生中的任何有歧义的问题与现象做出专业分析,并上报相关单位。考试招生中的内外部监督机构相互制约,建立“以内促外,内外结合”的考试招生监督机构有助于推动对口招生走向规范化。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的发展取得了不错成效,并在我國“转方式、调结构”的经济发展背景之下逐步形成“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这一考试招生模式。虽然在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和监督机制方面存在问题,但可以通过一系列措施得到改善。从长远来看,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要整合教育行政部门、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和社会等诸多力量,最终形成政府监督、高职院校自主实施、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有效监督的运行体系。

[注释]

①温颖.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D/OL].秦皇岛: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5 [2018-11-29].http://www.wanfangdata.com.cn/details/detail.do?_type=degree&id=Y2858555.

②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发厅〔1999〕2号)[Z].1999-01-20.

③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304774人(其中:本科170623人);在校生1069374人(其中:本科670588人),比上年减少6880人;毕业生305124人(其中:本科172708人),比上年减少16224人。

④江苏省实行“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的考核形式;重庆实行“文化课考试+专业综合考试”的考核形式,专业综合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安徽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形式,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广东省实行“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的考核形式,文化基础考试内容涉及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职业技能考核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核;湖北省实行“文化综合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核形式,文化综合包括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

⑤周海涛,景安磊.招考分离的意义、内涵和路径[J].中国高教研究,2014(10):8.

⑥李小娃.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变迁与改革趋势[J].职业技术教育,2017(34):10.

⑦戴成林.高职招生改革的特征、问题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7(20):18.

⑧刘海峰.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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