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彩云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众多家政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各个城市,服务家庭与社会,有利于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笔者结合家政服务公司的相关增值税政策文件规定进行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附件1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因此,家政是生活服务业中的居民日常服务。
按照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家政服务公司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和依据如下: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其会计核算健全,也能够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但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税法规定,上述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家政服务及其他业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如果该销售额为含税的,应按照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征收率是3%。
1.一般纳税人家政服务公司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例1]甲公司从事家政服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第二季度取得的提供家政服务收入含税金额为106万元,日常经营支出取得的进项税额为3万元。那么,甲公司当期应缴纳增值税是多少?
[解析]甲公司当期销项税额=106÷(1+6%)×6%=6(万元),应纳税额=6-3=3(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家政公司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的方法,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例2]B公司从事家政服务,是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7月,该公司提供家政服务含税销售额为103万元,那么,B公司当期应缴纳增值税是多少?
[解析]应纳税额=103÷(1+3%)×3%=3(万元)。
按照营改增文件的规定,企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企业取得家政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
既然一般纳税人接受家政服务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因此,建议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开具发票还是只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号)规定,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以下简称51号)规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免税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也就是说,2018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2018年12月31日前,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家政服务,与百度百科界定的家政服务的范围要狭窄一些。根据财税51号文件的规定,这里的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
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也就是说,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的家政服务企业不一定是专门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只要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就可以。提供家政服务兼营的企业提供的家政服务也属于免税的对象,比如,一家物业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除了提供物业管理外,还有提供家政服务的经营内容,那么,该物业公司提供的家政服务,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家政服务企业提供的家政服务,并不是所有的家政服务都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只有家政服务公司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才可以享受优惠。那么,什么是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呢?顾名思义,提供家政服务的服务员必须是企业签有劳动关系的固定员工,具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全国两会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干部开展“午间学两会”活动。图为该局办税服务厅税务干部利用电子报屏学习政府工作报告。 (图/文:省税网)
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
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其实隐含三个条件:一是家政服务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现金支付是不能认可的。二是实际支付的工资标准要高于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福建省福州市2018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650元,那么,要符合条件,则企业实际支付给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不能少于1650。三是这个工资1650以上还必须是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是实发数,不是应发数。
1.根据财税36号附件1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2.符合免税条件的家政服务公司,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供《减免税优惠备案表》进行备案。同时每个月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必须对照规定的减免税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例3]C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家政服务,既有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又有其他服务收入。该公司未将家政服务收入与其他服务收入分开核算。那么,C公司可以享受家政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吗?
[解析]按照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C公司没有按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分别核算应税、免税收入,造成申报数据混乱和不准确,致使该享受的税收优惠不能享受。
因此,对于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来说,要享受税收优惠,首先要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核算,比如,准确核算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准确划分应税和免税项目共用购进货物、劳务包含的进项税额等,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进项抵扣,如果抵扣了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等。
[例4]D公司是一家家政服务企业,从事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业务,2018年税务机关对其2017年家政服务增值税优惠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有100名员工,其中签订半年以上合同的只有80人,签订合同半年以上的80人中有10人工资支付低于1650元,其他符合员工制家政服务规定的条件。那么,这种情况下,D公司可否享受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解析]按照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因此,D公司可能存在两种处理情况,这里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符合条件的70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和其他不符合条件的30人提供的家政服务收入能能够分别核算,按照“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的规定。那么,D公司符合条件的70名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取得的家政服务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其他30名不符合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果D公司不能将上述70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和30名不符合条件的收入分开核算,那么,该公司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