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探析

2019-01-28 13:2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胡震宇
中国商论 2019年23期
关键词:进项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胡震宇

随着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实施了营改增方案和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在结构性降低宏观税负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仍有部分企业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出现了税负不降反增的情况,给企业带来了资金压力,阻碍着企业的长远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必须提高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从强化税务管理层面着手,寻求合理降低企业税负的空间,保证企业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1 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影响

1.1 税收负担加重

营改增之后,部分企业出现了税负不降反增的情况,尤其在增值税方面,企业税务成本较高,成为了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中重点关注的税种之一。部分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与其自身业务特点有着密切关系,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人工成本高。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人工成本所占企业总成本支出的比重较大,尤其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人工成本可能占企业总成本的1/3以上。但是,人工成本中的工资、福利费等不能进行直接抵扣,易造成企业税负增加;二是进项发票不足额。当前,我国目前尚处于增值税抵扣链条逐步完善的阶段,对于部分企业而言,在与上游企业开展业务往来中难以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增大了企业增值税税负。如建筑企业在采购零星材料时经常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使其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签订甲供材料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会提供相应材料,并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费用,使得建筑企业无法获取材料采购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减少了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增加了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1.2 税务管理要求高

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明显增加了税务管理工作的难度,要求企业必须转变以往粗放式的管理方式,提高税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但是,大部分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不高,相关税务筹划工作缺乏前瞻性和计划性,导致税务筹划效果不明显。如,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法和税收政策掌握不扎实,会计核算不规范,税收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纳税申报不准确;增值税的“进项侧”“销项侧”经营活动管理不到位,会导致公司的法律风险、财税风险、税收负担增加,进销项侧管理对于开展多个项目的企业而言,由于各项目分散在各个地区,使得财务人员很难及时收集到各项票据,参与到各个项目活动实施的过程中,进而增加了税务筹划工作的难度。

1.3 税务风险增大

营改增之后,由于国家对增值税征收监管的力度有增无减,加之企业增值税管理环节存在薄弱之处,所以导致企业税务风险有所增大,易使企业面临逃漏税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足。企业在采购小批量、零星物资时,经常会选择与拥有价格优势的小规模纳税人合作,使得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造成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不足,不利于进行税务筹划;二是税负转嫁风险。如,建筑企业中,大部分施工人员均为零散工,按照工时工种支付薪酬,使得建筑企业在人工成本核算中无法进行进项抵扣。而建筑企业增加的这部分成本会体现在工程造价上,将税负间接转嫁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此反映出上游企业倾向于将无法进行进项抵扣的税负转嫁给下游企业;三是发票管理风险。企业财务人员受利益的诱惑,可能会存在着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同时,部分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力度不足,未能分派专人管理发票,使得发票面临着遗失、未及时认证等风险。

2 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应对措施

2.1 合理采用税务筹划方法

(1)纳税人身份筹划。在营改增背景下,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这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在纳税人身份筹划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规模、财务核算能力,确定是否具有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在一般纳税人身份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中,企业可利用进项税额扣除率平衡点进行筹划。增值率=(销售收入-进项价款)/销售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1-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假设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则11%(1-进项税额/销项税额)=3%,得到进项税额/销项税额=72.73%,即为进项税额扣除率平衡点。当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重超过72.73%时,则应当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反之则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2)合同拆分。企业可实际业务情况对合同进行合理拆分,以扩大税务筹划空间,寻求降低税负的合法途径。如,A建筑企业具有总承包资质,能够承揽建筑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的业务。A企业承接一项工程,与建设方签订EPC合同,总价款为40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其中包括工程款1600万元,材料设备款1800万元,设计款600万元。在未进行税务筹划的情况下,A企业应缴纳增值税4000×17%=680万元。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情况下,A建筑企业可与建设方进行协商,将总合同拆分为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安装三个独立的合同,分别签订合同。合同拆分后,A企业应缴纳增值税为600×6%+1800×17%+1600×11%=518万元。通过进行税务筹划,A企业可降低增值税税负680-518=162万元。

(3)定价筹划。企业定价直接关系到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高低,所以企业在产品或服务定价之前,应当做好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筹划工作,准确测算相关成本的税负以及毛利润,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以建筑企业为例,企业在投标工程项目之前,要对投标报价体系进行调整,采用“不含税增值税收入价格+增值税税费”的模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价税分离,按照适用税率扣减报价中的进项税额,计算出税前造价,再加上与工程毛利润和销项税额,计算出投标总报价。该报价为价税分离下的报价,能够将税负转嫁给招标企业,降低本企业的税负。

(4)人工成本筹划。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加强人工成本筹划,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如建筑企业可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将所有劳务进行外包,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3%的增值税进项。对于大型建筑企业而言,可设立建筑劳务子公司,用以获取人工劳务成本的进项发票,实现母公司与子公司互利双赢。

2.2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在营改增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为此,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善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使企业获取最大化的税后收益,节省企业税务支出,帮助企业积累更多的发展资金。以建筑企业为例,在税务筹划中可利用以下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可自行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计税,享受税收优惠;建筑企业向境外提供设计服务、建筑服务、外包业务以及工程监理服务,可享受零税率的增值税税收优惠;建筑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建筑企业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超过增值税税负3%的部分进行即征即退;建筑企业销售自产混凝土(掺兑废渣比例大于70%),可享受70%增值税的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2.3 强化税务风险管理

(1)加强专用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依法进行相关业务活动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原始凭证,关系到税务筹划的有效开展,所以企业应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具体做法如下:其一,实施专人管理制度。企业应派专人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严格把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与开具流程,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并加大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力度,消除税务筹划隐患。其二,规范专用发票开具。企业应当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提升到公章管理、现金管理的重视高度,不得出现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行为,并在发票开具过程中进行监督,确保每张发票均根据真实业务开具。其三,足额取得进项发票。企业在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业务往来的过程中,要向对方及时索取进项发票,检查发票上的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及时发现和处理有问题的发票,避免取得错票、假票。

(2)加强“三流”管理。企业要加强资金流、票据流与物流管理,确保三者一致,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如在企业采购过程中,要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齐全的资质,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时,应审查资金流向、合同名称与供应商主体是否一致。在验收货物时,要检查货物来源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在支付货款时,要核对收款人是否与合同约定方、发票抬头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如果在“三流”管理环节发现问题,则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制度以及管理流程采取应对方案。

(3)加强审计监督。在国家不断增大对增值税征收监管力度的形势下,企业应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查作为重点,杜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审查监督中,如果发现财务人员存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虚开发票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者要移交司法部门审查,避免因财务人员的个人违法行为给企业造成税务风险。

(4)加强税务会计培训。企业应建立起一支业务水平高的税务会计队伍,要求税务会计扎实掌握税务筹划方法,及时了解有关增值税的最新政策,提前做好税务筹划工作。税务会计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调整税务筹划方案,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使税务机关认同筹划方案,从而规避因对税收政策理解差异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3 结语

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要主动适应税收征管环境的变化,掌握企业各项业务的最新税收政策,依法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在税务筹划工作中,企业要组建专业的税务管理队伍,根据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主动进行税务筹划,寻找合法合理降低企业税负的关键筹划点,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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