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办高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9-01-20 15:20陈婉萍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12期
关键词:民办福建民办高校

陈婉萍

(阳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5)

民办高校近30年的发展情况表明民办高校在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满足人们多样化教育需求、补充我国公办高校数量不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目前,我国已形成政府办学与社会办学、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协调发展、互为补充的格局,但也存在不少发展困难、问题与瓶颈。

一、福建民办高校的主要问题

(一)办学经费有限

总体而言,福建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十分有限、相对不足。从固定资产来看,2017年(下同)福建仅2所民办本科院校超过15亿元,10所低于10亿元(占2/3);仅2所民办高职院校超过5亿元,12所低于3亿元(占60%)。从硬件设备来看,公办本科高校与民办本科高校的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分别为2.13万元、0.74万元,公办高职院校与民办高职院校的校内实践基地数分别为71个、47个,校外实践基地数分别为151个、60个。从收入构成来看,福建民办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学费收入分别约占总收入的95%、70%;社会捐赠收入主要依靠人脉拉动,但因社会资源有限,使得社会捐赠微乎其微。

(二)治理结构滞后

福建民办高校的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制约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福建部分民办高校董事长“一言堂”“夫妻店”“父子兵”乃至“子承父业”的家族化倾向仍然存在,高校企业化运行或家族化管理弊端日益显现。校长在财务权、人事权方面职权不清晰,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力真空”的现象。同时,未能充分发挥校内各级各类机构的参与管理决策职能,亟待进一步保障教职工的权利权益。除此之外,仍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二级管理、师生参与、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等治理制度,可以探索设立相对独立运行、权责较为明晰的监事会,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监管尚需加强。

(三)生源较为不足

总体而言,福建民办高校办学规模偏小,民办本科、专科在校生没有超过2万人、6000人,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福建省民办高校折合在校本科生154479人、专科生67198人,分别占全省本科生、专科生总数的30.94%、30.45%。全省22所民办高职院校之中,仅9所办学规模超过3000人(占40.91%),还13所办学规模不足3000人(占59.09%),以生均拨款为主收入的民办高职院校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除此之外,民办高校学生的录取批次靠后、录取分数垫底,这类生源理论基础较差、学习动力不足。当然,生源情况与毕业生就业状况息息相关,福建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平均起薪不足3400元、对口就业率不足70%。

(四)师资水平偏低

福建公办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专任教师之间差距悬殊,表现在正高级职称比例分别为16.31%、8.25%,副高级职称比例分别为33%、24.18%,博士比例分别为37.14%、9.69%。福建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表现为年轻教师(35岁以下)和老年教师(56岁教师)占比过高;兼职教师比例偏高(9所本科高校超标、合格标准为25%以下),且仍有4所民办本科院校的生师比未达标;高级职称比例偏低,表现为7所本科高校未达标(合格标准为30%以上),民办高职院校均值虽已达到20%的合格要求,但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4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民办高校的专职教师少兼职教师多、职称结构与学历结构普遍偏低、高层次人才缺乏,深刻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

(五)办学特色缺乏

发展至今,福建公办高校的办学类型多种多样、办学特色较为鲜明,民办高校则不然。从办学类型来看,福建民办本科院校全部集中在综合、理工、财经三种类型,比例分别为46.7%、33.3%、20%,缺乏师范、医学、政法、农业类高校。从办学区域来看,福建民办高校集中在福厦泉漳四地市,南平地区只有1所民办高校,三明、龙岩、莆田、宁德地区没有民办高校,这与其经济社会发展实力、依附老牌公办高校密切相关,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容易形成人才奇缺的恶性循环。此外,民办高职院校共22所(占42.3%),专业数量多、学生规模小,这种现状使其专业建设投入、培育特色专业困难重重。

(六)内涵建设薄弱

教学方面,福建民办本科院校的教学经费支出仅占本科院校的12.87%,教学改革支出占其教学经费总支出的10%以下,实践教学支出占比更是低于6%,65%的民办高职院校教学改革和科研经费不足100万元,且民办高职院校没有国家级重点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数仅占全省高职院校的25%左右。科研方面,福建民办本科院校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奖项、发表论文数、专利数量,分别仅占全省本科院校的6.90%、0.44%、2.12%、2.31%、5.97%。设施方面,福建民办高校的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新增值都远远低于平均水平,对教改、科研等涉及未来发展的投入较少,生均占地、教学行政用房、宿舍面积持续下降。

二、福建民办高校的影响因素

(一)社会缺乏理性包容

国外私立高校更具特色、更有创造力、层次结构更高,因此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认可且对学生吸引力更大。与之不同,我国民办高校普遍办学较晚、起点较低、投入较少、基础薄弱,存在生源不足、质量不高、培养不力等问题,致使社会舆论和民众心理对其存在偏见甚至歧视之意。难以避免,福建民办高校往往被当成“非正规军”,因而学生首选公办高校后才考虑民办高校。从招生层次与分数来看,福建民办高校也是处于最低招生层次,且录取分数线屡创新低,这都表明社会对民办高校怀有歧视心理,缺乏理性包容。

(二)政府重视指导不足

虽然国家在政策、法律层面出台了不少规定,对规范民办高校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针对民办高校的资助、扶持、倾斜等政策难以落地,对民办高校快速、可持续发展缺乏应有保障。一方面,教师的福利待遇、五险二金等往往按照企业最低标准执行,致使民办高校教师尤其是优秀人才招聘难、流失易、稳定性差。另一方面,民办高校的招生都在最后批次,生源数量与质量较为紧张,容易形成办学效益与生源质量的恶性循环。除此之外,民办高校缺乏财政拨款、专项资助,且存在多头管理或管理真空等现象。

(三)高校遇到发展瓶颈

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往往急功近利、追求效益,忽视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按照企业发展思维单方面强调经济效益最大化,使得办学定位有偏差、办学规模过大、软硬件设备落后、教学质量低下、教学投入偏少。同时,为了节约成本,民办高校内部管理存在裙带关系、用人唯亲、多头兼职等困境,加之校长受制于董事长,双方往往表现为注重教学质量与追求经济利益之间的冲突矛盾。更有甚者,把办学作为牟利、融资的手段,旨在以最短最低投入获取最快最高回报。除此之外,民办高校往往难以保障在软硬件上的固定投入,致使土地、设备、图书数量不达标以及师资数量不足、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

三、国外私立高校的经验借鉴

(一)完善法律保障

美国、日本私立高校均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既明确了私立高校与公立高校享有同等权利,又为私立高校规范化办学提供了明确方向和操作要求,是确保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法律确立了美国私立高校权利神圣不可侵犯,鼓励私立高校立足自身实际、根据特色优势进行办学发展。同时,联邦政府出台宏观教育法律,在确保私立高校规范化办学的基础上,对州政府、私立高校充分赋权,私立高校享有招生、教学、筹措经费、设置专业、教师聘任等自主权。日本一直很重视教育立法,并在1947年出台的《学校教育法》《教育基本法》之基础上,专门出台多部支持私立高校办学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政府资助

美国私立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依次为学生学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服务收入。美国私立高校的学生学费平均为每年4万-5万美元,远远高于公立高校;社会团体、行业企业、私人个体的捐赠占比很高,且在逐年提高;联邦、州、地方政府通过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科研经费等方式,核拨、发放办学经费;课题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对外培训等,也为美国私立高校带来了不菲收入。与美国私立高校相同,学生的学费收入也是日本私立高校的主要经费来源,日本在国家层面明确政府责任,对私立高校每年给予办学经费20%左右的财政援助,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依次为学费收入、政府资助、社会捐款、运营收入。

(三)创新管理机制

在内部治理结构上,美国私立高校实行董事会、行政系统、学术委员会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董事会成员由资助方、政府部门、工商行业、律师、校友、教师、学生等代表共同组成,能够广泛代表各方行使选任校长与主要管理人员、制定发展规划与规章制度、监督办学目标与教学质量等职权。学校日常事务由行政系统负责落实,校长是最高负责人,董事会不能直接干预;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资深教授组成,确保专业设置、教师聘任、教学实施、教学改革等教授治学和学术自由。宏观管理上,日本私立高校统一归文部省管理,文部省下设高等教育局私学部、审议会,分别负责私立学校的管理、审议。文部省仅通过立法、审批等方式进行间接调控、服务指导,做到对私立高校的充分赋权及其自主办学。

(四)深化内涵建设

美国私立高校的内涵建设主要体现在自主管理、严格评价、服务社会等方面。一是自主管理。美国私立高校普遍实行学分制,所有专业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放;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学生社团组织享有开展活动的极大权限,学生校内外兼职均可获得学分奖励。二是严格评价。美国实行“宽进严出”的评价制度,综合考评学生的考试、出勤、完成作业、课堂参与等情况;采取同行评议的方式进行学历认证,由权威行业组织评估方可获得学历。三是服务社会。始终秉承公益的办学宗旨,注重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学联盟。日本私立高校内设教学监督评价机构,严把教学质量关口;非常注重扬长避短、特色发展,形成培养政府官员、科技人才、普通人士等特色目标定位。

四、福建民办高校的发展对策

(一)多方加大扶持力度

福建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多方加大扶持力度,主要包括保证同等待遇、完善政策法规、健全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扶持。一是保证同等待遇。教师权益保障方面,要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学生权益保障方面,要对福建民办高校学生一视同仁,给予一样的资助、奖励、医疗等保障服务。二是完善政策法规。福建政府部门要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资金支持、财政拨款,或实施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或设立基金会进行专项扶持;需要出台操作性、执行性强的金融信贷政策,明确基金组织、国有企业、信托机构等担保资质,为福建民办高校筹措发展资金开辟道路。三是健全保障机制。福建应当适当提高对教师引进、培训、评奖的资金支持,增强民办高校教师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教师的聘任、考核、待遇等正当权益与合法权利。四是加大财政扶持。对福建民办高校按照在校生数给予适当补助或生均拨款,避免盲目招生、追名逐利;政府牵头、社会参与,设立专项发展基金会,扶优扶强,示范引领。

(二)政府严格规范办学

在福建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政府严格规范办学,主要包括加强行政执法、实施分类管理、完善评估制度、引导社会舆论。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民办高校既要尊重社会力量投资者的权力与利益,也要吸收政府、相关社会组织部门或个人对学校监督与管理[3]。福建应在宏观法律框架下,制定操作性、落脚性强的规章制度,促使福建民办高校科学化、制度化管理。二是实施分类管理。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数量、质量、规模、办学层次和自身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等方面都会有着良好的发展态势[4]。福建对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要在招生指标、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生资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确保其公益性办学宗旨;对于营利性民办高校,要明确利润边界、投入比例、收费标准、税收优惠,确保其规范化、优质化办学。三是完善评估制度。建立全方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公平奖励扶持优质特色民办高校,整顿乃至停办质量低下民办高校。四是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引入社会各界、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等第三方监督力量,对福建民办高校办学质量进行透明化、公开性评价。

(三)高校坚持内涵发展

福建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高校坚持内涵发展,主要包括端正办学理念、健全管理体系、开拓融资渠道、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端正办学理念。福建民办高校要改变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现状,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和谐、可持续发展;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基础上,体现办学模式、教育理念、发展途径等“差异化”。二是健全管理体系。要借鉴美国、日本私立高校实行董事会、评议会、监事会等三权分立模式,试行董事会、校长、监事会相互制衡模式;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三是开拓融资渠道。福建民办高校面向社会、行业、企业开展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社会化服务,开拓创收路径;加强国际、闽台、校校、校地、校企交流,广泛吸纳外资合作办学。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从学历学位、实践经验等方面,引进“高精尖缺”优秀人才;提高教师待遇,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设立“绿色通道”,切实留住优秀人才、稳定师资队伍;创设干事创业、互帮互助的组织环境,激发教师热情与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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