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个一”推动落实降本增效
一个规划定目标。《浙江省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社会物流成本明显降低,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较‘十二五期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第三方物流占全社会物流服务体系比例不断提高,物流整体运行效率大幅提升,物流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一个方案明分工。袁家军省长、冯飞常务副省长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作出重要批示,浙江发改委组织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行动方案》,明确了物流业降本增效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个机制抓统筹。在全省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中明确,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统筹协调物流业工作中的问题。
二、降本增效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物流信息开放共享
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100%应用平台、100%系统打通、100%网上审批、100%网上申报。依托国家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省交通大数据中心和企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信息汇集并逐步开放,有效降低空载率。开展物流从业人员电子转籍试点工作,实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網上办理和并联审批。实施道路货运分公司证照合一、普通货运和货运场站证照联办、非核心材料分类容缺等制度改革。
(二)深化一体化通关,推动智慧口岸建设
全面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实现进出口企业“自主申报、自行缴税”,为企业提供“先放后税,汇总缴税”的通关便利。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优化和改造智慧口岸检验检疫流程,推进无纸化工作,据测算可为企业节省各类成本约1.8亿元,节省通关时间约为430万小时。
(三)提升道路交通监管水平,推进物流车辆提速增效
实现公路超限运输监测站常态化、制度化管理,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异地检测和异地年检,全省72家综合性能监测站中已有63家与安全技术建设站顺利合并。嘉兴市对临时通行证实现系统平台自动审核和发放,提高了货运车辆的通行效率。
(四)优化流程降低费用,构建降本综合治理机制
集装箱降费便利化方面,调降进口重箱调箱门装卸费、调降海关集装箱检查设备机检辅助作业包干费、免收进口重箱转关施封辅助作业费等。集装箱海铁联运方面,调降海铁联运港站装卸费、调降专用线取送车费、免收码头堆存费、转栈费等。港口物流方面,调降港口设施保安费、重箱装卸费,调整拖轮费、停泊费,免除无问题外贸企业查验吊装移位仓储费。以上措施为企业减少港口物流费用近8亿元。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据统计,自推开营改增以来,浙江省(不含宁波市)交通运输业累计减税39.62亿元,物流辅助服务业累计减税44.03亿元。
(五)开展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减轻物流企业负担
在道路货物运输方面,取消了宁波宝幢至瞻歧公路、衢州双港至航埠公路等多个项目车辆通行费;在铁路货物运输方面,取消供应链管理费、专用线共用费等,清退专用线违规收费;在水路货物运输方面,取消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收费,调整沿海港口拖轮计费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
物流业降本增效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意见和本次会议部署,积极做好物流降本增效工作。一是加强物流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综合考虑物流发展用地,统筹安排物流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在综合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物流集散地布局和完善一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确保规划和物流用地落实。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二是拓宽物流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集团。三是完善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加强物流行业与公安、工商、交通运输、银行、保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共享,建立物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严重失信黑名单,完善物流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四是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国家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政策实施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