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的问题

2018-03-13 11: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苑教育 2018年5期
关键词:贫困学生贫困生资助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孔 婧

根据《2015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国家已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师范生免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体系。资助体系的完善已基本解决了高校贫困学生有学上的问题,但关于贫困生如何全面发展问题却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例如贫困生以”助“养家、贫困生精神贫困、技能贫困和信念缺失等。而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不断重视,专科类学校数量呈现逐年递增,2014年全国专科类院校已上升至1327所。逐步扩大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吸纳了大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对于这些学生的经济资助和精神扶助成为了高职高专学校的一项重点工作。而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决定了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学生培养以及职业发展方面的特点,因此探索高职院校资助中的问题也变得至关重要。

一、经济资助覆盖面广而精准度不足

高校经济资助体系的完善,基本覆盖了高职高专学校在校贫困学生的资助,但对于特别贫困、持久性贫困或因突发性事件引发贫困的学生群体来说,其经济资助力度不够,扶贫精准度不足,没有形成程序性解决方案,导致部分贫困学生虽然受助,但经济困难依然成为其学习的巨大负担,无法真正资助到点、到位。虽然通过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多种资助渠道,许多特殊贫困学生可以选择多种资助渠道交叠来减轻学费和生活费对于家庭的负担,但由于申请资助和审批需要过程,拨款时间固定,许多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需要先垫后补,在实际操作中也导致了学生阶段性经济压力,特别是有多种因素交织导致的贫困,以及因突发性事件引发的贫困,在经济救济和扶助时会出现滞后,影响资助的实际效果。

勤工助学也是高校的资助渠道之一。由于勤工助学方式脱离了无偿助学的方式,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劳动,锻炼自身素质,提高实践能力,获得相应经济报酬,也被作为是育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在高职院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学校可提供的岗位数量少、层次低,提供的时薪较校外低,与学生所学专业不匹配,职位申请和职务匹配没有形成规范体系,导致多数贫困生对助学岗位信息不明,对勤工助学岗位评价不高。很多勤工助学岗位上的学生是老师推荐的学生干部,他们之中大多数并没有家庭贫困问题,而是出于其他目的进行勤工助学,这使得勤工助学岗位并没有起到真正的效用。勤工助学岗位虽面向全校学生,但应该向贫困生倾斜,优先实现对贫困生的扶助,才能真正还原勤工助学的初衷。

二、学生主体性缺失,缺乏自主发展意识

高校资助体系的建立是希望通过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来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学习,提高各方面能力的意志,在促使教育公平的前提下,使贫困生得到应有的教育机会。而在高校资助育人的过程中,学生一般是被动资助的对象,学生的积极性仅表现在申请资助的时候,积极提供证明材料以及积极表达自己希望接受资助的意愿,接受资助以后缺少主动反馈。资助的育人功能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得到体现,学生也只是资助体系的终端,无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导致育人效果不佳。学生对资助没有思考,没有反馈,也就无法意识到资助的励志功能;不能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自主性,也就无法使学生产生内化的驱动力,自觉行动去提高自己的能力。

在与高职院校贫困生的交流中发现,贫困生对个人尊重、理解和自我实现等发展性需求逐渐增加,但在实践过程中,贫困生对于自我发展的要求无法在教育活动中实现,参加各种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下降,转而消极被动接受教育活动,不再主动需求自我发展、自我突破。而高职院校中,资助体系与高校教育活动相分离,贫困生无法将教育活动直接和资助育人体系直接建立联系,导致学生接受资助时无感,参加教育活动时被动,即便经济资助到位,精神资助也缺位,资助育人达不到应有效果。

三、专门从事资助工作的师资力量不足

在高职院校中专门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较少,资助工作主要集中于经济上的资助,而从事育人助学工作的教师数量更少。学校资助育人仅靠少量教师和二级学院自主进行育人活动,无法形成体系。对于贫困生的育人工作没有考核体系和评价,资助工作职责不明确,分工不清晰,工作量无绩效和奖惩,无法调动二级学院教师资助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导致缺乏专门从事资助育人工作的教师队伍,也就无法形成专业教师团队,进行专门性的资助育人工作,教师在育人工作中的主导性无法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也无从激发。

四、育人氛围不浓,搭建平台不足

通过对高职院校30名获得资助贫困生的深度访谈发现,经济资助与其学习动力、学习兴趣、参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上并没有直接性关系。学生学习的态度不够端正,且课余时间活动安排自主性不足,受周围同学尤其是室友带动影响较大。这就使得学校环境,以及校园风气成为影响贫困生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

高职院校因其职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学生从事社会兼职的情况较多。据调查,高职院校里平均每个班级将近三分之二的学生都参加过或者正在进行兼职及创业工作。但在访谈中发现,大量的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存在盲目性,对社会兼职的认识仅局限于赚钱和消磨课余时间,在选择兼职的时候不会考虑自己的长处和所学专业的相关度,因此从兼职中吸取的社会经验有限,对长足发展的益处不大。在学生进行社会兼职过程中,高职院校对学生的兼职指导停留在防骗及自身权益保护上,所提供的与专业相关或者能帮助学生能力发展的高质量兼职平台较少,使得高校在学生兼职活动中所能起到的积极效用降低。对贫困生而言更是如此,30名有资助经历的贫困生中28名有过兼职经历,其中11名从事餐饮行业服务,9名从事的是发放传单类的工作,7名从事超市或商场促销员的工作,只有1名正在进行创业。由于贫困生占有的资源有限,选择兼职的岗位大多技术含量较低,工作类别层次低,获得的经济报酬也很有限。很多学生坦言自己在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很多锻炼,特别是业务熟悉以后,兼职大多只是简单的机械劳动,无法提高专业技能,却又占用了贫困生大量的课余时间,高职院校的这一特点又影响了对于贫困生育人工作的渗透。

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组织及实践活动,可以在组织中获得情感满足、技能提高和能力发展。高职院校具有育人功能的社团和组织本身比较少,包括团委下的青协、各院系组织的爱心社以及学生自主成立的社团对贫困学生的吸纳很有限,即便大部分学生都有做义工或者进行义务劳动奉献社会的意识,但是可供学生选择的组织或者渠道并不多。在参加访谈的学生中,部分学生参加过校内的青协或爱心社,但由于社内活动过于简单,活动过程形式枯燥,导致很多学生认为得不到锻炼,对自身能力的提升效用不大,最终半途而废,没有达到实际的效果。

资助育人工作不仅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重要的是德育教育在助学中所起的作用。贫困生全面发展不仅需要经济保证,更需要资助育人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改革,只有育人与资助有效结合,将育人思维贯穿于资助工作中,才能真正帮助贫困生自主发展、全面发展,解决现有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统计年鉴2015[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2]2015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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