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刚 (萧山中学 浙江杭州 311201)
一道学考题的多种解法*
●沈建刚 (萧山中学 浙江杭州 311201)
浙江省2016年4月的高中数学学考卷第18题,函数式中含分式、绝对值,并带2个参数,同时又复合了“恒成立”与“存在性成立”等不等式问题,是一个考查点丰富、逻辑性要求较高的难题.在解答过程中,笔者发现,该题解法多样、灵活、多变,值得师生认真研究.
学考;恒成立;复合最值
( )
C.(-∞,1] D.(-∞,2]
(浙江省2016年4月高中数学学考卷第18题)
本题中函数式含分式、绝对值,并带2个参数,同时又复合了“恒成立”与“存在性成立”等问题,是一个考查点丰富、逻辑性要求较高的难题.它将中学数学中的函数与不等式问题提到了一定高度.在解答过程中,笔者发现,该题解法多样,各种解法又都围绕高中数学的难点知识,处理方式灵活、多变,这样的题值得师生认真研究.
分析1 这是一个“恒成立问题”与“存在性成立问题”的复合题,分2个层面处理.先处理内层:“存在x0∈[1,2],使得f(x0)≥m”,即f(x)max≥m;再处理外层:“对任意的正实数a和实数b,使f(x)max≥m”,这是关于2个参数的恒成立问题,利用逐一解决的办法,先b恒成立,再a恒成立,若设f(x)max=h(a,b),即先求h(a,b)关于b的最小值,进一步求关于a的最小值t,则m≤t.
g(x)∈[g(2),g(1)],
即
g(x)∈[1-2a-b,2-a-b],于是f(x)max=|g(x)|max=max{|1-2a-b|,|2-a-b|}.设max{|1-2a-b|,|2-a-b|}=h(a,b),下求h(a,b)关于b的最小值.因为
|1-2a-b|+|2-a-b|≥
|(1-2a-b)-(2-a-b)|=1+a,
图1 图2
解法3g(x)∈[1-2a-b,2-a-b],将它画到数轴上,如图2所示,g(x)表示的是一个区间,区间长度为1+a,当b变化时,区间在数值上左右移动,但长度不变.因为
分析2 上述3种解法对绝对值的处理方法是一致的,都用到“因为f(x)=|g(x)|,所以f(x)的最大值在g(x)取最大或最小时取到”.也可作下面的处理:|g(x0)|≥m,即g(x0)≥m或g(x0)≤-m,可形成下列2种新的解法:
解法4 存在x0,使得|g(x0)|≥m,即
g(x0)≥m或g(x0)≤-m,
等价于g(x)max≥m或g(x)min≤-m,即
g(1)=2-a-b≥m或g(2)=1-2a-b≤-m,
变形为
b≤2-a-m或b≥1-2a+m.
图3
由题意,上述2个不等式对于任意的实数b成立,如图3所示,则必须让2个不等式解集的并集为R,从而
1-2a+m≤2-a-m,
解法5 由解法4可知
g(1)=2-a-b≥m或g(2)=1-2a-b≤-m,
可化成
a+b≤2-m或2a+1≥1+m.
若将a理解为横坐标,b理解为纵坐标,上述不等式包含的区域记为A,将条件a>0,b∈R表示的区域记为B(实际即y轴的右边部分),由题意知必须满足B⊆A(小范围推出大范围).
图4 图5 图6
以上解法均围绕问题的难点,作了灵活、多变的处理:
1)绝对值的处理,如解法1~3,避开了对绝对值函数翻折的考查,利用绝对值函数的最大值取决于绝对值里面函数的最大值(或最小值)的特征,转化为考查里面函数的最值.解法4与解法5利用“|x|≥a”与“x≥a或x≤-a”的等价性,解法6利用|f(x)-g(x)|表示“2个函数值的距离”的几何特征.
2)多层分类讨论的处理,如在解法1中,得到绝对值里面函数的最大值与最小值,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2个函数取绝对值后谁大?按部就班的讨论会非常复杂,而且找到了最大值后又进一步要求最小值.解法1~3的处理方法是“2个事情一起做了”,就如电脑打“词语”,有时直接打“词语”比逐字打要方便,3种解法均展示了复合最值“最大求最小”的处理方法.实际上在解法1中,若|1-2a-b|+|2-a-b|≥|(1-2a-b)-(2-a-b)|=1+a>1,则可更直接得到答案,它将“a,b”恒成立“一起做了”.这或许是简化分类讨论题的方法之一.
3)存在性成立与恒成立的处理,除了转化为最值处理外,在解法4中,将“对于任意的b恒有b≤2-a-m或b≥1-2a+m”转化为不等式“x≤2-a-m与x≥1-2a+m”解集的并集为R”,即将逻辑关系转化为集合包含关系.这是一种新颖的处理方式,解法5也是如此.
在一个问题的解决中,调用了众多知识,采用了各种方法,并且这些方法差异较大,这是不多见的.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好”题,值得研究.笔者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得到更多读者的关注,会有更多奇思妙想,期待出现“一览众山小”的解法与观点.
2017-04-10;
2017-05-10
沈建刚(1970-),男,中学高级教师.研究方向:数学教育.
O122.1
A
1003-6407(2017)06-封三-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