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以波兰尼的默会知识论和社会建构主义知识论为指导,指出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鸿沟,但这种鸿沟在实践中是可以逾越的,需要充分发挥理论主体和实践主体的能动作用,通过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协调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良性循环的关系。
关键词:默会知识;理论主体;实践主体
一、引言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基石和核心载体;知识是课程的内核,秉承什么样的知识论就会有什么样的课程观和教学观。每一次课程改革都是在特定的知识观的指导下展开的,课程变革的历史深刻反映知识观的变化历程。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依据就是知识观的变革。而波兰尼的默会知识理论和建构主义知识论凸显知识论中“人”在知识建构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重视主客体间的互动和对话,对正确理解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意义重大。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理论来自于实践,是对实践的高度凝练和概括,同时理论由于高度的抽象性又高于实践,指导实践;但理论必须接受实践的反复检验,才能得到不断地成长与发展,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理论和实践之间辩证关系的表述,对于我们科学辩证地认识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教学实践为教学理论提供了丰富的土壤,教学实践是教学理论的基础,是教学理论的产生根源。教学理论有待教学实践的检验、支撑、丰富与发展,没有丰富且广泛的教学实践,教学理论只会沦为空洞的理论和无聊的文字游戏。教学理论为教学实践提供了一个总体的指导原则,缺乏教学理论引领的教学实践如无头苍蝇,缺少的是理性,更多的是盲动,易误入歧途。因为,紧紧把握时代特点的教学理论可以激发和促进教学实践主体不断反思、不断试错,牢牢把握教学实践的方向,推动教学实践进一步深化。
因而,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是一种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相互滋养的关系,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由于教学理论的本质属性和自身所具有的层次性,必然导致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鸿沟和张力。
第一,教学理论的高度抽象性决定了它与教学实践之间必然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教学理论的抽象程度越高,离教学实践之间的距离也就越远,同时教学理论对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需要经过诸多中介因素,如思想、观念、认识水平等。
如果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没有这样的鸿沟与差距,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的区别与界限也就消失了,理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性。因此,教学理论的高度抽象性决定教学理论必须拥有自己的理论高度,方能对教学实践有所指导。
而教学理论的概括性和抽象性是以牺牲教学实践的丰富性和情境性为代价的,忽略了众多的事实与细节,因而教学理论研究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采用逻辑实证主义的方法简单再现和还原人类丰富甚至高度个性化的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教学理论的层次性导致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叶澜把不同的教学理论划分为三个不同的水平层次。其一就是初级水平的教学理论,即正确描述简单再现实践本身的教学理论。通过符号化的描述使该理论区别于教学实践,从而脱离了实践主体独立存在。其二就是关于对实践进行注释的教学理论,揭示教学实践中的各种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关系。其三就是旨在归结某类实践规律的教学理论,属于最高层次的理论。理论的不同层次性决定了我们不能粗暴地采用一种简单标准来衡量教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因此,不同层次的教学理论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不同的指导范围,对教学理论层次认知的错误会导致对教学实践指导作用的错位。
因此,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必然存在着一定的鸿沟,即一定的张力,但这种张力必须是合理的、适当的。这需要理论主体对教学理论做适度的概括和抽象,同时也需要实践主体学会科学合理地借鉴教学理论,将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的张力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避免使二者之间出现扭曲、错位甚至是关系断裂。
二、傳统认识论下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关系的弊病
传统客观主义认识论认为,知识是客观的,科学是知识的代表和典范,科学的使命是发现与客观实在相符合的价值中立的客观真理,只有极少数人掌握着真理,广大人民群众只是接受和传播他们所发现的真理。这必然导致客观主义认识论下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关系是一种纯粹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教学理论很容易被教条化,成为一种封闭的教学理论,甚至有可能把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关系演变为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因此,针对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出现了“质疑论”和“终结论”。他们认为“‘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命题存在着认识上的偏误和逻辑前提的失限”。教学理论有高低之分,甚至正误之分,教学理论必须经过实践主体的消化吸收、创新突破,其指导作用才能得以实现。更有甚者部分学者把“指导”演变成了“控制”。因此,部分学者指出在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中应避免出现万能的上帝、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指令,研究者需要根除其内心深处自我欺骗式自我保护本能,同时认识到世界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反对经典科学的本质论、还原论和因果思维方式,在教育科学领域倡导复杂的、非线性、整体性、跨学科的思维方式,避免绝对化和二元对立的错误思维。
针对教条主义和官僚作风导致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的指导关系演变为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质疑论”和“终结论”学者忧心忡忡,显示了广大学者的社会责任感,但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转而“怀疑”、否认甚至“终结”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过于偏激,有因噎废食之嫌,作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学者,更应该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辩证分析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的动态互动关系,既要承认教学理论对教学实践的重要指导作用,又要坚持两者之间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相互滋养、相互依存的关系,避免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出现两张皮的脱节现象。
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是如何才能建立一种良性辩证关系?两者之间是单向线性关系、双向互动关系抑或中介介入关系?要确立二者之间的关系,必须认识到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关系与作为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的人密切相关,教育研究工作必须把研究重心置于研究主体和实践主体身上。
三、默会知识论和社会建构主义知识论建立起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的桥梁
英国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在对实证主义和客观主义认识论的批判基础上,提出他著名的认识论命题:我们知道的多于我们能言说的。基于此,波兰尼认为除了“显性知识”之外,还存在一种“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即他把人类知识分为两大类,通常所说的知识是通过用言传、书面文字、数学公式系统表述的知识,即显性知识,此外,还有一种知识是不能被语言文字、符号进行逻辑表述的,波兰尼称之为默会知识。显性知识和默会知识论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如显性知识可以通过语言、书面形式进行传播,具有公共性,可以通过正规的方式在个体之间进行传播。而默会知识则很难通过语言、书面形式或符号进行说明和传播,不具有公共性。正是由于默会知识不具有公共性,导致教学理论主体在表达教学理论时天生就有其难以完全达意的特点,同时实践主体也因默会知识的非公共性,难以准确把握教学理论的特点和实质,其结果必然导致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鸿沟。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的鸿沟不可逾越,默会知识本质上是一种理解力,是一种领会、把握、重组经验,以期达到对经验进行理性控制并最终实现顿悟的能力。这就需要研究者在具体的理论与实践环境中积极的感知世界、辨别差异和澄清事物的本质,充分发挥理论主体和实践主体 “人”的主体性地位。同时,波兰尼指出,“默会知识是自足的,而明确知识则必须依赖于被默会地理解和运用。因此,所有的知识不是默会知识就是植根于默会知识。一种完全明确的知识是不可思议的”,即知识的本质是默会的。
这从根本上颠覆了几千年以来依赖书面和口头方式进行知识和文化传承的合理性。因此,不仅要重视一定量的有意义的接受式学习,促进公共知识的体系化,同时注重公共知识通过团队工作、做中学内化为个体知识,个体知识通过类比和隐喻外显为公共知识以及通过分享、示范、做中学来实现个体知识之间的相互转化。重视实践、重视参与、融入共同体的文化历史当中,加强主客体间的互动和对话,是默会知识获得的根本途径。
继波兰尼之后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是对默会知识论的继承和发展,该理论认为:知识是个体建构的,它内在与个体心灵中,而不是外在于世界中,科学是一种开创意义的高级心理活动,通过感知、理解、直觉判断,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个人的偏好、情感,并经过个体人的认知系统和价值观念的过滤,主张知识是主体和客体在相互作用过程中主动建构的和内部生成的。
而起源于哲学和心理学的建构主义知识论是涉及哲学、认知科学、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理论,是当代西方社会一种占主流地位的教学思想,对教育领域内的学习观、教学观、师生观、评估观产生了革命性的冲击。建构主义知识论是知识领域内的一场划时代的革命,是对传统知识观的扬弃和超越,强调学习者个人经验及履历和社会文化大背景的重要性,重视学习者对知识主体建构的重要性。因此,建构主义知识论强调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合作分享,因为课堂教学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不是简单的“告诉”与“被告诉”的过程。
现代建构主义流派众多,但最具代表性的大致有三大主要流派:个人建构主义、激进的建构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而社会建构主义是在补充、发展和修正个人建构主义和激进的建构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建构主义理论的主流。
现代建构主义知识论主要源于皮亚杰(Piaget)的认知发展理论、维果斯基(Vygotsky)的社会建构理论、库恩(Kuhn)的范式理论。这些理论为建构主义理论提供了哲学基础和心理学基础。皮亚杰的认知建构主义思想认为人的认知图式是结构与建构的统一,认知图式的建构过程是通过“同化”和“顺应”而不断发展以适应新的环境的。而维果茨基社会建构理论强调社会文化在心理发展中的作用。库恩的范式理论认为科学世界是主观约定的世界,“范式”并不是客观世界必然的知识。
建构主义知识论观点如下:从知识的本质上看,知识是對客观世界的一种假说、一种解释,并不是绝对真理和终极答案,知识必将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化而不断改写和深化;从教学观上来看,注重整体化学习,注重大概念及情景的设定,注重跨学科能力的培养,注重问题的探究和学生的兴趣,以学生为中心;在学习观上,主张基于互动、批判性思维为主、以小组活动为主建构学生知识,主张教师与学生互动对话,帮助学生建构知识,教师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支持者、协商者、互动者和促进者;在评估策略上,主张评估策略多元化注重过程性评估,比如学生作品的收集和档案袋的管理等。从知识的来源和获取方式看,建构主义知识论认为知识的获得并不是通过移植而得到的,学习者也不是被动灌输的空容器或者电脑磁盘,学习者的学习是基于自身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主动建构新知识。这一观点正好与英国批判理性主义哲学家波普尔的知识观遥相呼应。波普尔在其《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中提出了科学知识增长和科学发展模式的学说,科学就是在“问题—推测—证伪—问题”这种模式中无限循环前进的。
总之,建构主义知识论认为知识的获取必须通过学习者发挥主体能动作用,置身于广泛的社会文化大背景,加强与他人的交往互动,通过合作性学习来建构知识。这一观点主要从知识的主体构成(个体知识和公共知识)这一向度来理解知识的基本属性,即强调知识的个人性和社会性之间的彼此互动和相互转化。社会建构主义知识论继承和发展了波兰尼的默会知识论。二者都承认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对于知识的影响,默会知识论强调个人因素,社会建构主义知识论则强调社会文化因素。社会建构主义知识论和默会知识论都强调知识的个人性与社会性之间的互动,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之间的辩证关系,因此它在知识观上与默会知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在传统知识论为基础的教育模式中,个体知识受到压抑,过分注重公共知识的传递。固然,公共知识在保证知识的系统化、可传递性等方面意义重大,但它过分强调知识的公共属性和客观性,而忽视乃至否认知识的个体属性,把知识仅仅看成是社会的公共产物,个体知识则被排除在外。随着现代科学知识“客观性”标准的被证伪和现代知识论中知识的“文化性”标准的提出,个体知识理论的提出显然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凸显了知识论中“人”在知识创新中的主体性地位,另一方面顺应了当今时代个体知识和公共知识并重的教育发展的潮流。
正如余文森所言,认识运动是一个辩证过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反复以至无穷。同理,由个体知识→公共知识→个体知识→公共知识……无限转化、提升,以至无穷。这正是人类知识产生、发展、进化的基本途径。可见,默会知识论和社会建构主义知识论更注重理论主体和实践主体的能动作用,以及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强调个体知识和公共知识之间的互动和相互转化的知识观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一脉相承的。
四、对当前课程改革的启示
总之,教学理论是理论主体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对已有的教学实践总结、提炼、提升的成果,凝聚着教學理论主体的智慧,其中必然有教学理论主体对教学实践的主观认识或者主观评价,具有自身的局限性和时代的烙印,但它作为一种体系化的教育思想会给教学实践主体以启迪;教学实践的主体必须通过自身的消化吸收、创新突破来指导教学实践,而不是简单地拿来主义。分析教学理论提出的历史背景,以及新的时代背景下该如何恰当地引入教学理论,让教学理论与时俱进,这都应成为每一位教学实践主体认真思考的问题。广大教育战线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应尽快从传统知识观向新的知识观转型,尽快转变角色,通过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协调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良性循环的关系,从单纯的课程的实施者转变为课程的研究者、开发者和实施者,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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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徐鹏(1976— ),男,河南南阳人,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毕业生,英语语言文学硕士,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现为上海政法学院外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美国戏剧、英语教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