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校企合作面临的运行障碍及破解可能

2016-08-01 18:33施佩娟蔡飞潘红霞
上海城市管理 2016年4期
关键词:运行机制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施佩娟 蔡飞 潘红霞

摘要: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个职业院校对于如何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探索和实践。由于受到历史、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因素制约,我国各职业院校在办学实践中,对于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仍处于百花齐放的探索阶段。目前,我国正处于新旧经济体制的交替时期,统一协调的校企合作管理体制尚未形成,造成了校企合作这样的职业培养模式运行机制缺失保障,阻碍了校企合作的良性深入发展。所以,“校企一体,共育人才”的人才培养模式要进一步深化发展,就必须采取有效举措,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关键词: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 运行机制 对口协调

“校企一体,共育人才”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是高职院校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根本途径,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创新的重要抓手。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校企合作作为最具互补特征的实践形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工学交替、订单培养、定向培育等多种创新模式。但由于受到历史、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因素制约,目前各职业院校在办学实践中,校企合作仍处于百花齐放的探索阶段。在各地的探索实践中,先后取得了一些校企合作的成果,但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亟待破解。

一、政府层面的问题

(一)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不配套,校企合作缺少良好的合作政策环境

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从政府的职能、所拥有的行政权力和其特殊的地位来看,政府在职业教育培训模式推行中应当起到主导、领航的作用,从而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不断完善。但是,我国当前的职业教育模式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条件又不够成熟,所以政府无论是在政策法律支持,还是在财政、科研支持,远远没有适应新模式的发展要求。

(二)政府校企合作政策保障措施不力

尽管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如《职业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但目前校企合作总体上还处在民间状态,政策保障措施不够有力。政府至今没有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造成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没有出台奖惩机制,对校企合作中的学校、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从政策上对各自利益的保护还不够,难以推动和激励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

二、企业层面的问题

(一)合作的积极性尚有距离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追求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相当数量的企业尚未将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价值链中,很难主动承担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时,首先会考虑这种合作是否与其追求的目标相矛盾,否则企业就可能拒绝合作。在我国相关政策法规中,没有针对企业参与产学合作教育项目的刚性规定。一些企业“只摘桃不育桃”,只挑人不育人,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和生产实践等因素的考虑,在与企业利益发生矛盾时,就会把校企合作当作额外负担,缺乏与高职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义务感、紧迫感,总体上对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

(二)对及时获得所需高技能专门人才的可靠性心存疑虑

虽然企业亟需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高技能专门人才,但在目前人才市场供过于求的状态下,企业有十分广阔的选择空间,一般情况下不难获得所需人才,认为没有必要与学校合作。再者,学校与企业“生产”周期不同,在传统办学模式下,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一般需要2~3年,而企业在产品、技术、市场和管理环境等方面的变化十分迅速,对高技能人才需求也发生快速变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周期滞后于企业产品生产周期和企业人才需求变化的现象十分明显。即使近年来高职院校采取了若干灵活措施,实施弹性教学、“订单式”培养,人才培养周期落后于企业对人才需求变化的事实仍然存在。

三、学校层面的问题

(一)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是“两张皮”

目前,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和企业的实际需求还存在着脱节现象。一些院校不顾市场需求,盲目跟风,专业设置重复:或因循守旧,安于现状,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人才培养模式陈旧;或封闭狭隘,思想保守,缺乏开放式办学意识,导致职业教育难以真正形成系统科学的职业教育链。

(二)课程体系与实际工作是“两张皮”

高职院校普遍缺乏企业需要的实际工作知识、工作过程、工作场景、工作技能等教学内容的输入渠道,对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技能性人才缺乏研究,因此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也就无法建立起来。职业院校往往以学科性课程来进行“专业教育”,孤立地进行专业教育所涉及的专业理论验证实验和专业操作技能训练,这必然与企业的需求脱节。许多院校尚未形成专业教师与企业专家组建课程团队,构建以工作过程要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的课程体系,不能将教学空间延伸到企业车间,难以实现“做中学”和“学中做”。

(三)课堂情景和职业情景是“两张皮”

一定的教学内容必须在与之相应情景下传授,教学才能产生效果。许多院校总是试图通过专业技能训练实现学生适应职业岗位的要求,但这种专业技能训练却始终是在课堂情景下进行的。学校的实训基地也只可能在某个局部按照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流程进行仿真式的安排,专业训练项目的情景与真实的企业生产场景却是两个概念。学生除了学习部分专业技能外,不可能真正体验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也难以掌握真正的职业技能,更缺乏企业氛围和企业文化的影响。

(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是“两张皮”

高职院校与企业一体合作共育人才,实际上也是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合作和融合。特别是企业文化的熏陶,对学生思想素质的影响是深层次的,对学生职业生涯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然而,目前校企双方的文化建设往往是互不影响、互不参与、互相脱节,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存在着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两张皮”的现象。这种情况,对学生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提高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在校企合作中加强文化融合成为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

四、校企共性层面的问题

(一)利益考量和合作热情不同,导致合作深度不够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事关职业院校的生存和毕业学生的出路,学校方面往往热情较高,千方百计地主动寻找合作企业;而企业出于经营成本、风险承担和管理压力考虑,一般情况下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的积极性并不高,加上校企之间的利益关系缺乏法律和制度的刚性约束,无法形成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因此校企合作教学模式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企业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校企双方的利益考量不同,合作热情不同,导致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往往出现“学校一头热”的现象,校企合作尚未达到应有的水平。

(二)校企合作缺乏行之有效的合作运行机制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学生岗位能力培养为本位,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职业院校、企业的积极性,同时政府、行业、企业、院校联动,共同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由于我国正处于新旧经济体制的交替时期,统一协调的校企合作管理体制尚未形成,造成校企合作这个职业培养模式运行机制没有形成,阻碍了校企合作的良性深入发展。因此,“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发展的最大障碍,在于缺乏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

(三)组织机构建设未受到重视,缺乏相应的推动机制

目前,对高职校企合作更多的是停留在倡导、研讨和自由实践阶段。虽然高职院校、企业和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从总体上讲,校企合作教育组织机构建设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政府机构中对高职校企合作教育的管理尚处于真空状态,没有为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项目合作提供便利的管理载体,仅有教育部门号召难以促成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顺利进行,也无法建立校企合作教育的平台;高职院校在管理体制上还未来得及真正转变,很多院校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没有设立校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对口协调性机构,缺少学校一级的校企合作教育平台;企业也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校企合作教育,多数是由人力资源部门兼职负责或以项目形式开展。高职院校、行业、企业、政府在校企合作组织机构上的缺失,使合作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模糊,因而这种合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使目前的高职校企合作教育未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责任编辑:张 炜

猜你喜欢
运行机制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网上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机制评析
减刑、假释工作运行机制之重构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初探
“动能教育”模式下的工匠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论七年一贯制体系下本科学科建设中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刍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PLC应用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就业视域下卓越工程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探析
民办高职院校软件技术专业深度校企合作模式探索
对实训教学体系改革进行的思考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