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6-06-01 09:30
怀化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法律风险创业高职学生

黄 琼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0)



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

黄琼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0)

摘要:微小企业形态当下已成为高职毕业生创业之首选。在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人数比例不断增长的同时,创业成功率却很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能有效地规避和防范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因此,只有准确识别和预测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分析其成因、类型和特征,才能找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

据麦可思发布的《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4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9%,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创业比例为2.0%,高职高专毕业生创业比例为3.8%①。可见,在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国家政策的推动下,高职学生已成为大学毕业生创业的主力军。报告分析,高职高专毕业生自主创业集中在其他个人服务业(4.4%)、综合性餐饮业(2.6%)、百货零售业(2.4%)等行业①。上述高职学生自主创业所涉行业,多数选择以微小企业为创业形态②。微小企业具有创业门槛低、所需资金少、收效快等优势,因此,已逐渐成为高职高专毕业生创业的首选企业形态。但是,与高职学生创业人数比例激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学生创业平均成功率仅为3%,这是因为创业原本就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面临着战略、财务、市场及营销等各种风险,其中法律风险往往容易被忽视。法律风险好比是创业旅途航行中可能遇见的“暗礁”,一旦触礁,对整个创业活动具有灾难性的影响。高职学生在创业实践中,常常会因法律知识的欠缺或法律风险意识的淡薄而导致其创业活动深陷法律危机和困境之中。因此,高职学生作为创业主体,只有准确识别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分析其成因、类型及特征,才能找到有效规避与防范创业法律风险的对策(如图1所示),提升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的成功率。

图1 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风险防控关系图

一、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类型分析

高职学生作为微小企业创业主体,因法律意识淡薄和法律常识的欠缺,往往不能正确识别和分析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对潜在的法律风险不能做出准确判断和及时有效的应对,从而导致创业失败。因此,要防范、控制法律风险就应该首先认识什么是法律风险。

国际律师协会(IBA)认为: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因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导致风险损失的可能性③。据此,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可理解为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创业者在企业经营各环节未能依法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回应外部法律、政策环境变化,致使创业活动遭受风险损失或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一)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高职学生创办微小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既有外因的影响更有内因的作用。创业活动中,引发法律风险的外因主要是高职学生创业的外部法律或政策环境不佳,或者未能对外部法律、政策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有效的回应。包括创业法律、政策环境不完备、执法不公正、或者未能对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动、外部经济环境的恶化、合同相对人失信、违约、欺诈等情形的出现,高职学生未能从法律上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导致创业法律风险的发生。引发创业法律风险的内因往往是高职学生创业群体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作为创业者,高职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在企业组织形式、运营模式选择、企业日常管理、市场经营及商业活动等环节中,往往只关注企业利润的增长,忽视对法律风险点的防范,致使创业者不能有效化解创业过程中的法律危机,导致创业失败。相比之下创业者自身原因引起的风险比例较高,其主要原因是高职学生创业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的能力与法律环境变化存在差距。

(二)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类型分析

根据法律风险来源及成因的不同,高职学生创办微小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外源性法律风险和内源性法律风险两种类型(如图2所示)。所谓外源性法律风险,是指创业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政策环境以及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变化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内源性法律风险是指创业者因法律意识淡薄,在企业组织形式、运营模式选择、企业日常管理、市场经营及商业活动等环节中的不当或违法行为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其中内源性法律风险,根据风险客观运动状态,又可分为静态法律风险和动态法律风险。微小企业创始之初,创业者在企业组织形式及运营模式选择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对稳定,多数体现为静态法律风险。创业者在企业日常运营与商业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往往随着企业经营行为和运营过程变化而变化,常常表现为动态法律风险。

图2 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类型分析图

创业实践中,导致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失败的因素往往不是国家法律、政策环境以及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变化而引发的外源性法律风险,而是创业者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管理经营不当或不法行为而引发的内源性法律风险。外源性法律风险对于创业者而言,可控性较低,高职学生在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不易预测和把握。相对而言,内源性法律风险是创业者自身所能掌控的,因此,内源性法律风险的防控应当是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

二、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特征分析

(一)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具有可预见性

虽然创业法律风险是否发生、何时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但引发风险的因素确是可以预见的。高职学生创办微小企业的法律风险既可能是国家法律、政策以及外部经济形势变化等外部因素引发的,也可能是创业者或者微小企业自身经营活动导致的。法律风险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高职学生可通过对法律规则的分析,得出创业行为法律风险的边界,从而确定出微小企业创业活动最大法律风险的极点;通过对法律事实的分析和管理,可以有效的分析出法律事实中涉及的风险点,进而确立相应对策,以降低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1]11。除此之外,创业者或者微小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具有主观能动性与可控性,高职学生作为创业者如果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完全有能力预见自身的经营行为是否违规违法,进而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不利法律后果的发生。

(二)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发生的过程具有延续性

法律风险贯穿于整个微小企业创业过程的始终,存在于微小企业创设、经营及退出等各个阶段。尽管在创设阶段,微小企业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但创业法律风险或隐患往往在企业创立阶段就已酿成[2]18。由此可见,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发生并非一朝一夕之事,经历了从潜伏、酝酿到爆发这样一个演变过程。因此,对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防控也应该是动态的,渗透于微小企业创业的全过程。高职学生作为创业者,应当在微小企业内部创立一套完备的法律风险防范流程,包括正确识别处在潜伏和酝酿期的法律风险,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状况进行预测与分析,建立创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避免风险的出现;对已经发生的法律风险,要建立有效的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机制,通过分散风险、转嫁风险等补救措施将风险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或损失降至最低。针对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具有过程延续性的特性,高职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应当坚持事前预警、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的风险全程管理原则。

(三)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内容具有法定性

如前文所述,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是指创业过程中,创业者在企业经营各环节未能依法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回应外部法律、政策环境变化,致使创业活动遭受风险损失或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与创业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相比较,引发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内因和外因具有法定性,都是以有关法律法规或特定法律政策环境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简而言之,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都是在法律调整范围之内因特定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而引发的风险。高职学生作为微小企业创业主体,国家法律法规已为其创业活动设置了法定范围和边界,保障创业者在行使法定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要求创业者必须依法经营,否则,将引发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即法律风险。由此可知,创业法律风险是以法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定性是其重要特征。

(四)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后果具有损害性

高职学生作为微小企业创业主体,保障其创业活动稳健发展的重要一步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法治的强调越来越强,一旦其创业活动或经营行为中出现了违法甚至是犯罪的活动,对整个创业活动而言所造成的后果通常都是损害性、毁灭性的。高职学生在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样如此,假若没有正确预测、识别、防控或化解法律风险,将有可能会对整个微小企业创业活动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让创业之梦最终破碎。

三、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高职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法律风险观,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性要求市场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自由平等、诚实守信等法律原则,否则就可能引起不利法律后果[3]。高职学生作为微小企业创业者,应当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属性,在正确的法律风险观的指导下,识别和分析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与防范风险。与自然风险相比较,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是可预测并具有可控性的法律风险,高职学生应正视这一属性,在创业前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遵循事先预防的法律风险管理原则。因为,创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最大的价值在于发生法律风险之前的预防,其次才是法律纠纷发生之后的应对和救济[4]。此外,创业法律风险也不同于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具有收益与损失并存的双重属性,但是创业法律风险的后果仅具有损害性。“风险越高利润越大”的经验之说并不适用于法律风险,高职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往往因不能正确认识法律风险具有损害性的特征,而被动陷入创业的法律危机之中。因此,高职学生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法律风险观,才能从源头上避免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发生。

(二)高职院校要结合微小企业创业实践,加强创业法律风险教育

高职院校在创业教育过程中法律风险教育的欠缺,是导致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成功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根据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实践的特点,针对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开展法律教育,是高职院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高职学生微小企业创业行动稳健、持续发展的保证。首先,高职院校应当科学、合理地进行创业法律风险教育课程设置。建议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与规划》等公共必修课中穿插进创业法律风险教育的若干小内容,而后将《高职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实务》设置为选修课,丰富创业法律风险教育的相关课程。其次,高职院校应当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学校方面带头打造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预防平台,对创业孵化基地中的创业团队提供法律风险防控指导。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利用政府、企业各界的人才、资金、政策等优质资源与高职院校的教育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一支不仅有深厚的创业理论,还拥有一定创业经验的“复合型”创业教师队伍,通过自身的经历,为高职学生的创业法律风险现身说法。最后,高职院校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法律风险教育实践活动。比如可以通过邀请具有成功创业经验的学长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分享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以此来提高高职学生的创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大多数学校都有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可以邀请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学教师作为专家为学生的创业项目提供法律指导。

(三)建立健全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本文认为,应当从精神、制度以及机制三个层面建立健全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首先,从精神层面分析,高职学生在微小企业创业之初,就应当树立以“依法治企”为核心的企业法律文化,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过程,从物质层面的企业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到精神层面的企业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树立,无不和企业的依法治企相关联。通过依法治企,不但夯实和完善了企业规章制度,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形成和树立了法律意识和法律权威,使企业在管理事务中能够处处体现出法律文化氛围,增强了企业的管理力和执行力,也能进一步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5]。其次,高职学生作为创业者应当建立与完善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顾问制度。微小企业创业者,往往为了节省创业成本,在企业内部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务机构,聘请专业的法务人员,直到企业深陷法律风险,无法应对之时才被动求助于律师,错过了防范与化解危机的最好时机。因此,结合微小企业创业资金薄弱的实际情况,创业者虽不必在企业内部设立法务机构并聘请法务专员,但可以考虑外聘律师当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企业系统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将对经营风险的处理态度由事后化解转变为事前预防,最大限度地把企业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6]。最后,高职学生在微小企业创业过程中应当建立创业法律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如前文所分析,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具有可预见性和延续性的特征,其发生并非一朝一夕之事,经历了从潜伏、酝酿到爆发这样一个演变过程。由此可见,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是一种可控性的法律风险,高职学生作为创业者,完全可以通过建立法律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来规避、控制和化解风险。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应先收集与法律风险相关的信息,通过分析和判断,正确识别处在潜伏和酝酿期的法律风险,并对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制定出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对已经发生的法律风险,要建立有效的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机制,通过分散风险、转嫁风险等补救措施将风险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或损失降至最低。

综上,高职学生想要提高微小企业创业的成功率,除了合理、恰当的经营之外,首要前提就是在创业前,能够全面、透彻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正确预测和识别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深入分析成因、类型和特征,从而找到有效规避与防范微小企业创业法律风险的对策。

注释:

①数据来源:麦可思《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

②数据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摘要)》。

③参见智库·百科有关法律风险的定义。

参考文献:

[1]戴文良,王素华,陈科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2]张继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3]黄兆信,黄丽君,宋兆辉.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必然性、问题及建议[J].中国高教研究,2012(11):76.

[4]陈巍,任慧云.创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原则初探[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2(12):42.

[5]王辉.依法治企与企业法律文化培育[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5(10):96.

[6]栾伟,舒胜.中小企业法律风险及对策探讨[J].怀化学院学报,2010(8):41.

A Study of Legal Risk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Micro-enterprises during the Vocational Students’ Entrepreneurship

HUANG Qiong

(XiamenCityUniversity,Xiamen,Fujian361000)

Abstract:Micro-enterprises have become a preferred choice for the vocational graduates during the entrepreneurship.The proportion of graduates in micro-enterprises is increasing readily.However,the ratio of entrepreneurial success remains low.The micro-entrepreneurship inability in avoiding and evading legal risks is considered as a major reason for their failures.Therefore,in order to find effective ways against legal risks of micro-entrepreneurship,we need accurately identify and predict legal risks of micro-entrepreneurship during the entrepreneurship and further analyze their originality,types and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vocational graduates;micro-enterprises;entrepreneurship;legal risk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743(2016)04-0082-03

作者简介:黄琼,1981年生,女,湖南岳阳人,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法学。

基金项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青年研究课题“融入高职学生创业实践中的法律风险教育研究”(KYQS2014-3)。

收稿日期: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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