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烨
【摘要】为了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日本围绕农村师资改革,以法制建设、教学模式、待遇保障、教师培训等为重点,协调联动、不断优化、稳步推进,解决了长久以来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诸多问题。另一方面,我国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lO—2020年)》,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上了重要日程。为此,研究日本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对进一步建设与完善我国乡村教师队伍,具有积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关键词】日本;乡村教师;保障
中图分类号:G51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9949(2016)05—0068—04
农村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体现一国基础教育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如今,很多国家都面临着城乡教育二元化结构的问题。如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不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成为当前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作为农村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人事制度、专业发展、待遇保障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使得农村教育质量受到严峻挑战。日本为破解城乡教育差距大的困境,以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开展了尤为全面的改革。同时,在乡村教育崛起和经济重振的经历中。积累了很多较为成功的经验。即使在义务教育已达到基本优质均衡的情况下,日本也一直进行着师资队伍建设改革的不断优化和完善。
一、日本乡村教育的崛起与重振
20世纪50年代以前,日本农村经济、文化、交通等环境条件大多处于劣势,居民多以从事林业、农业或渔业为主。当时出台的偏远地区教育政策十分有限。除了对当地教师小规模地给予特别补贴之外,在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和完善教育教学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建设性举措。至此,日本深受城乡教育机会不均等、质量差距大的困扰。为了振兴偏远地区教育。日本“以法促教”开展了对乡村学校的全面改革。然而,在经济遭受重创时期,为了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并重振社会活力,日本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导致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镇,乡村学校教师面临严重流失的困境。于是,日本加大对乡村地区学校的教学投入,着重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和待遇,以明文化规定给予教师全面保障。例如,在教师录用考试中降低对部分地区教师的年龄限制,解决单身赴任教师的生活难题:为偏远地区教师支付特殊补贴,并提供住房及比城市学校更为优厚的待遇。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在政府投入了巨大精力和努力下,城乡教育的差距已基本缓解。
二、日本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特色举措
(一)全面建设教师权益法制保障体系
1954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偏远地区教育振兴法》及其实施令,文部省设立示范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了偏远地区教育实践研究。为了加强偏远地区学校教师培养,各地继续建立师范院校,免除师范生学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身份,使其依然作为“名士”受人尊敬。1960年以后,逐步建立偏远地区教师定向培养课程、研修制度及奖学金制度。《义务教育诸学校设施费国库负担法》《偏远岛屿振兴法》《产业教育振兴法》等多项教育方针政策一一出台,日本全国中小学就学率达到了100%。在重振农村教育时期,日本更是加大力度“以法促教”。2003年,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已达几千所。随着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不断制定和完善,日本已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乡村教师师资保障体系。如今,这些法律法规仍不断被修订和优化。在振兴偏远地区学校教育的50年以来,《偏远地区教育振兴法》已历经14次修订,逐步明确了偏远地区教职员工的待遇福利、居住条件、健康管理、研修培训及必要经费等各方面具体措施。时代和社会需求在不断变化,人们对偏远地区的概念认同也发生着相应转变,但只要城乡之间存在教育差距,《偏远地区教育振兴法》所发挥的保障作用及其不断优化的过程便不会终结。
(二)实施复式化特色教学模式
随着少子化现象的凸显,学校不断缩减办学规模。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未达到政府规定班额标准的偏远地区小学及其年级,必须实施复式化教学。可以看出,对于偏远地压师生数较少的学校,更易实行大城市学校所羡慕的小规模教学。在复式教育中,采取分学年教学的方式,教师在直接指导一个年级学生时。对其他年级学生则采取间接指导、协助自学的方式,培养其学习主体性、交流能力、思考能力和表现能力。再如,北海道教育委员会对复式教育的实施规定:通过“合同学习”方式,将两个年级以上学生作为一个教学主体开展教学活动,以发挥其不同年龄、不同经验的优势,如开设全校音乐课和体育课:通过“集合学习”方式,以集合相邻两所学校以上的学生为对象,各校教师对学习活动展开通力合作,如开设校际生活课、社会课、特别活动课:通过“交流学习”方式,将偏远地区小规模校与城市大规模校缔结为友好学校,以实现各校无法单独实施的学习和生活教育,如利用多媒体远程交流学习。不仅在校内和校外,城乡间也进行优势师资整合,转变教学方式,获得最优教学效果。采用复式教育使得乡村教师不再受班师比、师生比的局限,教学负担大大减轻。在教师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改善教学环境和办学模式,使乡村教师留得住,教得好。
(三)重视师范生的情感需求与能力培养
根据《农村计划》,师范院校对学生不仅实施分学科的教学培训,也培养他们对农村教育的理解和关心。例如,开设“农村社会学”、“农村经济学”、“地域资源论”等现场教学课程,深入探讨农村问题,鼓励师范生发掘农村地理及其文化价值,并通过与当地居民交流,培养师范生伦理、逻辑、想象力及批判精神。同时,开设“人与环境”、“特色地域实践教育”等课程,将师范教育与农村课题相结合,加强师范生对农村地理环境、文化的新认识,培养他们对支援建设农村重要意义的理解,促进农村就业生活的意识转换,提升对农村地域实力的自信。并且,通过提供偏远地区学校和小规模校的教育实习机会,达到让师范生熟悉农村并为振兴农村教育积累实践经验的目的。此外,积极提供毕业就业支援,为师范生成为教师后在晋升渠道、进修深造、扎根偏远地区等方面的良好心理建设做全方位辅导。
(四)完善利于教师发展的管理机制
为了大力发展乡村教育,促进教师扎根偏远地区,日本在乡村教师的人事管理、工作待遇、职称晋升、交流进修等方面构筑了完善的管理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了稳定的教师人事管理机制。日本《国家公务员法》《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规定,乡村中小学教师同其他城市教师一样。均为公务员身份,由国家执行统一的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乡村中小学教师不仅有额外的补贴领取,还可以免于职称评审。为了确保乡村教师质量,每年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都进行公开、严格、统一的校园和社会招聘,
二是制定合理化的教师补贴梯度。根据《偏远地区教育振兴法实施规定》,各都道府县按照其设定标准,通过测定该校分别到车站、医院、高中、超市、市中心的距离综合计算五个等级中,设定了“偏远地区等级”,其分级结果运用于各校教师工资补贴标准的制定。分级结果运用于各校教师工资补贴标准的制定。
三是规划教师职业成长及其培训路径。为了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技术和经验,政府为乡村教师制定了切实的培训研修规划,以实现教师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组织化。如图1所示,教师培训面向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管理者,以提高不同阶段教师的相关能力为主要受训内容。例如,青年教师除了学习授课、家访及学生辅导方法外,还进行影子训练提高基础资质:骨干教师以提高和完善实践指导能力为主:管理岗教师重在加强全校业务调整和全局统筹能力。乡村教师根据自身工作年限与岗位要求必须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培训部署,使得乡村教师对工作更有热情和职业安全感。
四是完善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日本各都道府县负责中小学教师的交流、进修与轮岗工作,并为其所属区域内的城乡教师提供诸多进修机会与保障条件。其中,政府每年根据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并公开教师流动详细计划。包括派遣新任教师和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制定积累偏远地区学校工作经验利于晋升校级领导的选考方式,并注重同一行政区划内不同级别、种类、条件的城乡学校间的轮岗交流。通过这些举措,社会减少了对偏远地区学校教育的偏见和轻视,师资力量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得到了均衡发展。
此外,日本还成立了偏远地区小规模校教育研究联盟会、区域内合作型教育研究大会,以及市乡村联合型教育研究大会等,通过不同学校教师间的交流和学习,促进教学方法的改善与学科发展。构建与活跃教师交流组织,更加利于教师对乡村教育职业归属感的提升与稳定。
(五)协同联动农村教育和经济发展
在经济遭受重创时期,日本集中资本重建城市,导致了农村大量人口流入城市等诸多问题。为了防止其继续恶化,日本展开了地方改良运动,即新农村建设运动。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各村被要求发展、创造当地的特色产品,并以此为基础产业进而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不仅给予农村财政补贴。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还推动农产品的流通及其市场化开发,创设合理的农村金融制度等等一系列措施。地方改良运动更加强调了乡村要实现自我的完善和发展,尤其是对村民向心力的培育,培养既具有实践能力又能扎根于农村的人才。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政府制定了涉农经济政策,并无偿开办补习班,派遣教师授课,实施多元化的农民教育。在开展改良运动的短短几年里,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比于城市、农村混合二元化构造的北海道在发展农村城镇化的经济模式中失败的案例。地方改良运动带来的成果是城乡差距逐步减小,农民收入大幅提升,村民团结一致共建新农村。由此可见,教师培育和农村教育发展,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教育效果的取得也和社会发展程度相辅相成。日本通过振兴农村经济,实现了与教育的协同均衡发展,更利于乡村教师在本地区展现更多自信及其优势发挥。
三、对我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启示
日本围绕农村师资改革,以法制建设、教学模式、待遇保障、培养培训为重点,协调联动、不断优化、稳步推进,解决了长久以来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诸多问题。随着我国现代社会高速发展和教育需求多元化,农村教育问题已变得尤为凸显,尤其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受到广泛关注。近期,国家出台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旨在加强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在我国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的大背景下,针对目前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困境,汲取日本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特色举措。得出以下启示:
一是完善协调统筹机制,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各级政府的全面统筹和有效协调,并因地制宜,实现精准帮扶。同时,各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好的政策只有落到了实处,才能发挥出其改革的效用与优势。为此,如何将法规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就需要各级政府和当地学校的努力沟通和不断沟通。
二是创新教师教学方式,探索适合我国乡村教育实际的办学模式。随着农村集镇化建设和撤点并校,我国农村出现很多小规模学校。音体美小科教师极其缺乏,教育资源利用受限等问题产生。为此,在师资缺编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整合现有城乡教师资源及其优势,以办学模式转型为突破口,探索适合自身学校发展的复式化教学模式。
三是加强对本土化乡村教师的培养。通过开设农村地域环境、经济发展规划等校本课程,重视对师范生内心需求和能力的培养,激发其支援农村教育建设的情感。同时,加强岗前培训,实行由骨干教师指导的一对一帮扶。乡村教师的本土化培养也应使其具备城市教育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此外,拓宽非师范生进入乡村教师队伍的途径,并通过培训研修、建立乡村教师联盟的方式。为乡村教师的精神世界,构筑可以交流、深省、升华的渠道。
四是构建不落后于城市学校的师资保障机制。重视和解决教师住房、生活以及通勤等生活困难:提供比城市教师更适合乡村教师发展的完整晋升路径,以及能够继续自我提升专业水平和接受岗位培训的机会:构筑乡村教师创新激励机制,给予学校及相关教师用于教学创新的经费支持。特别是在降低乡村教师参与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保证其名额分配能够真正落实到每所乡村学校。
五是加强农村教育与经济的联动发展。农村经济水平提高了,自然会带动周边其他产业的发展,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带来好的影响。农村提高自身经济水平与也未必要走城市化发展道路,探索适合各地农村发展的道路尤为必要。通过县域乡镇政府的统筹规划,以产业特色创新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农村整体水平提高了,人们就会乐于留在农村生活并接受教育,为此,乡村教育的发展需同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共同全面发展才是真正解决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的长久之计。
[责任编辑:孙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