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
摘要:学徒制作为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一种模式,在实践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并非所有的专业都适合采用学徒制模式。目前,我国的学徒制还存在课程设置技能不突出,企业参与不积极,行业协会的作用被弱化等问题,在移植的过程中有全盘照搬的倾向,学徒制的实施缺乏通盘的考虑。实施学徒制,应完善相关制度法律,重视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师资培训中心和大师工作室,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等。
关键词:学徒制;人才培养;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6)07-0084-05
现代学徒制是校企合作方式下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联合培养学生(或企业员工)技能的人才培养方式,是“双主体”和“双身份”。这种方式有利于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形成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学生学习知识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从而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澳大利亚于2011年启动“学徒制激励计划改革”,美国以合作教育形式开展学徒制培养,意大利建立了全球教育层次最高的学徒制,学徒制已经成为国际上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
一、学徒制: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一种模式
学徒制是在近代学校出现之前进行传艺活动的学习方式。这种方式是由师傅带着徒弟手把手授艺,在真实的工作现场指导徒弟学会技能。徒弟通过观察、感知、模仿等方法,完整学会某项手艺,徒弟学会后叫“出师”,这就是传统学徒制的雏形。学校采用传统学徒制的模式进行育人,对学生进行知识与技能的“双边”培养,是学校和企业共同育人的一种模式,也就是现代学徒制。
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学习和借鉴,对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模式、英国的BTEC模式、加拿大和美国的CBE模式都进行了吸收和内化,把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落脚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上。为此,各职业院校根据社会发展和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专业实际,采取了“订单式”培养模式、学徒制培养模式、“双主体”培养模式等。不论什么模式,主要突出了就业导向下的“能力本位”和“学生本位”的理念,注重资源整合和师资队伍建设,在实践中注重可操作性,从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综合设计,在课程设置、实训安排、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采取工学结合、多种模式并行的方式,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学徒制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受到政府和职业院校的重视和欢迎。目前,尽管提倡开展学徒制培养,但有的职业院校受到条件、环境等制约,并没有实行,或者有的专业实行学徒制培养模式,有的专业采取其他培养方式。学徒制只是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一种模式,并不是所有的专业都适合采用学徒制模式。
二、学徒制在实践上的局限性
《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大胆探索实践,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从学徒制的历史发展看,学徒制主要有传统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和认知学徒制几种类型。从实践效果来看,运用学徒制培养人才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
(一)软技能的培养不一定采用学徒制
顾名思义,学徒制必须有师傅和徒弟。为什么要师傅带着学呢?因为技艺有时是很难用语言描述进行学习的,尤其是隐性知识的习得,必须由师傅手把手传授才行。因此,凡是涉及需要动手才能学会的能力,可采取学徒制的方式进行学习,效果会比较好。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职业需要的能力并不是有专门的师傅进行指导才能学会,而是需要学生自己动脑思考、不断反思才会有所精进,如培训师、秘书,除了教师在课堂上传授基本的理论知识外,更多的是靠自己不断实践、反思。当然,也可以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但不采用学徒制方式也是可以的,教师指导也行,或者是采用更宽泛意义上的学徒制。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还处在发展时期,有些专业很难精准找到与其对应的行业、职业,甚至讲不清楚学生毕业后从事什么岗位的工作,或者说,可以从事多种不同的工作,成为“万金油”专业。甚至从事的是与其专业无关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软技能”就显得特别重要,如遇到问题会如何解决,要做好一件事该如何与人沟通等等。这些能力可以通过学徒制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讨论式、情景式、模拟式进行,并非所有的专业都一定要通过学徒制来进行,尤其是“软技能”,授艺很难标准化、流程化,只能靠学生个人的领悟和琢磨。
(二)采取学徒制需要校企紧密合作
从职业教育的视角和历史看,采用现代学徒制必须和企业合作共同培养学生,企业的作用在于指导学生获得在真实情景下的技能。缺乏“真刀真枪”的实践,学生不易掌握技能的要点,无法形成或转化成真正的能力。
企业的这种作用有时是可以移交给培训机构来做的,如英国给雇主补助金,让学徒自己选择参加企业或培训机构的培训,雇主、学徒、政府都能从中受益。特别是在上岗前进行的岗位培训,基本上由培训公司承担。这种培训公司主要是接受专业培训任务,由国家拨款,学生培训合格后获得培训证书,这是上岗前必要的培训。例如,澳大利亚由雇主、学徒、培训机构三方进行协商,按照协商结果由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政府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估,按培训标准进行拨款。
政府如果没有相关的措施和政策驱动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就很难成功。采用学徒制,需要校企双方大力配合,必须“徒弟”给“师傅”缴费才能取得较好合作效果。我国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主要是学校找企业,学生到企业只能成为企业的低级实习(见习)员工或廉劳价动力,学生很难学到真正的技能。
(三)采取学徒制应有足够的“师傅型”教师
如果学校与企业的关系不是很紧密,也没有共同合作意愿,两者之间处于“分离”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企业基本不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任务,学校也与企业之间没有相互的依托。在这种情况下,职业院校只能聘请企业的“师傅”做兼职教师,很难做到建立起企业参与的、以培养学生岗位能力的“融合型”学徒制关系。兼职教师多数承担的是技能方面的教学,学校很难获得企业提供的真实资源与情景场所,学生主要是在学校的实训基地、实训车间等进行学习,很多时候兼职教师依然是在黑板上“种花养蚕”,学生看似学有所成,实际是几乎无技在身。因此,学校应有一个供学生实习的车间作为“自留地”,并聘请“师傅型”教师长期授艺。
三、从个案中思考学徒制
2011年,江西省新余市开始试行以现代学徒制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改革试点;2013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北京华恩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爱亲学院,进行“订单式”学徒制培养;2015年,教育部公布了100多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从这些实行学徒制的学校来看,招工与招生难以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教学运行管理模式也没有完全突破,人才培养模式还停留在模仿的阶段,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还有待完善与探索。
(一)学徒制实施的困难
1.课程设置没有突出技能化
现在职业院校使用的教材基本上是以理论知识为主的教材,因为教材大多由教师编写,企业的师傅没有参与其中,教材中的实践知识较少,且教材中理论知识与今后的工作岗位对应关系不是很明显,即使设置的课程“大而全”,对很多高职学生来说,学校的理论考试让其感到不适应,学生学习的重点放在了知识点上,这对学生今后就业及能力的形成影响较大。理论教材对学生的作用更多的是学历提升,而不是技能的形成。由于学生不是通过技能测试、案例分析、问题诊断、职业规划等来获取知识、能力,学生很难形成对未来工作的认识与准备。
2.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冰冷化”
单个企业或不同的企业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中,如设置专业、设置课程、编写教材、招聘学徒等,尽管可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但因为我国没有统一的行业、职业、岗位标准,各个企业培养人才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在此企业培养与在彼企业培养结果不一样。学校与企业之间不是订单培养,企业参与的意愿较低,热情不高,尽管学校花了很大的力气与企业合作,可能学生获得的只是个别技能和粗浅的技术。企业担心培养的员工跳槽,也不愿意接受学徒工。由于企业参与的深度和力度不够,影响到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的形成,当然也会影响学生的就业质量。
3.行业协会的作用被弱化
行业协会在中国的作用不是很明显,每一级协会都可以制定自己的标准,它不能统领整个行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岗位标准。即使制定了标准,也很难得到行业的认可。由于缺少权威性和相应的资质,对课程的设置、方案的制定、职业资格的考证等,无法承担起在行业中的指导、培训、发证、引领的重任,行业协会往往成为务虚、“闲置”、一种“圈子”的机构。
(二)国外成功的学徒制模式能否移植
19世纪70年代,许多德国的学者和科学家移居美国,把德国的大学模式移植到了美国,并在此基础上与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相结合,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这种模式移植,是在制度、师资、理念等方面进行有适切性的主动改造过程。模式的移植成功,是美国大学主动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大学,模式移植困难不大。
德国的“双元制”模式是德国政府主导下的制度化的产物,它与德国的行会传统、民族的自由观和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密切相关,它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也是政府主导下校企共同合作“双赢”的结果。双元制模式是国家和学校共同选择的结果,不是单方面选择的结果。
基于各国之间的差异性、独特性、复杂性,要有效开展现代学徒制,必须有开放的心态、创新的精神、政府的支持等,同时,也取决于所在国家的国情、国力。即使全盘移植别国学徒制模式,要在本国生根、开花、结果,也必须有所取舍、有所“进化”、有所创新。在移植的过程中,要与本国的制度、经济、文化等融合,很难做到整体移植,只能部分借鉴。
(三)如何设计学徒制的实施
学徒制的实施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要选定合作的企业,确定进行学徒制模式培养的专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与企业进行对接。其次,学校、企业、学生三方签订协议,通过协议明确三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再次,成立学徒制工作小组。负责学徒制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内容的设定,确定师徒结对的具体人员。然后,进行课程体系的优化和设置,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等。最后,根据企业、行业的标准制定质量监管过程的各项制度和评价模式,形成以能力为导向的管理和评价模式。
学徒制的实施还是一个社会问题,即企业必须认可学徒制,能积极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中。如果校企合作松散,或学生无法参与到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学生的技能培养无法由师傅传授,学徒制的实施必然会受到限制。因此,学徒制设计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加强校企合作,促成企业主动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学校才能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人才。另外,学生在学习时,不要过于局限在某一技术上,应在专才的基础上进行通才的训练,以便于就业。
四、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路径构建
实行现代学徒制,是对原有人才培养模式的超越。它需要重构课程,按企业的要求开发课程;需要改革教学方式,按照企业项目化和技能化进行教学;需要改革教学评价的方式,按学徒制的评价方式和标准实施评价。这些都需要全方位设计“双主体”的责任,一体化设计学习内容。同时,要解决企业的生产与教学安排、技能训练与课程对接、资源的融合和共享等问题,没有这些超越,只是学校热、企业冷,学徒制只能是纸上谈兵,效果也较差。
(一)完善相关的制度法律,让企业主动与学校紧密合作
高校与企业紧密合作,才能推动学徒制的发展。企业与高校合作,目前最为紧密的是高校办企业,企业办教育,但这两种方式较少,因受到资金、场地、政策等的影响,大部分是高校和企业各自“找婆家”,而且主要是高校主动“找婆家”。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由政府出面,制定相应的政策,促使企业必须与高校“联姻”,为企业培养合适人才。如果政策不能出台,高校须有一定的经费与企业合作,去“购买企业岗位”,让学生按“准员工”的身份进入企业。
因此,要完善相关的制度法律,为现代学徒制的推进提供保障。例如,作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学生如何合法进入企业,国家对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如何减免税收、津贴补助,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学校、家庭、企业三方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行业协会的作用与地位等,这些不明确,企业就很难真正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
在出台制度法律的前提下,学徒制的推行才有保证,“订单式”培养模式或联合培养模式才有可能普及。高校按照企业的要求对人才进行“量身定制”,企业不会因学生流动变相为其他企业培养人才,因为所有的企业都有责任与高校一起培养人才。这样,企业才会积极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学生在企业实习,企业按员工的标准、要求进行“师傅带徒弟”,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企业工作。
有了法律的保障,在实习期间,企业会主动负责安排学生在相关岗位进行轮岗实习。在每个岗位实习结束时,企业安排相应的技能考试、技术检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对学生的评价主要不是看考试的成绩和考勤,而是看学生实操运用的能力、岗位上的表现、对企业文化的认识与认同等。如果没有法律保障,企业的积极性、参与深度可能会大打折扣。
(二)重视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标准
国家委托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行业、职业、岗位标准,每个企业都成为相应的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根据标准向全国的企业、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招标。培训与评价分开进行,培训按培训时间、培训人数进行基本拨款,培训后国家根据培训的时间、人数、课程开设的数量、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按培训的质量进行追加拨款作为奖励。学生(或工人)经过培训,由企业、专门的职业评定机构进行评价,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并把证书作为就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除了制定标准,还要审查培训的资格、培训的条件等,对不符合条件、管理中存在问题、培训质量不过关的,应责成培训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训资格。
(三)建立师资培训中心,打造“师傅型”教师队伍
职业院校教师在成为教师之前应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省建立职教师资培训中心,专门承担职教师资培训的任务,包括职教师资的岗前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素质提升培训。企业申请参与培训,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培训的企业,培训资金由国家、省支付,并给企业一定的补贴。师资培训中心主要进行教师技能的培训,按职教教师的任职要求,提供一整套职业岗位的工作流程、要求和技巧等,按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培训,通过整个流程、情景的学习,教师学会如何设置课程、编写教材,掌握教学技能、熟悉整个生产流程等,从而更新教学观念,胜任教学岗位,使教师真正成为“双师型”教师。
(四)建立“大师工作室”,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作用
学校引进技术能手、技术专家、能工巧匠、工程师、经验丰富的师傅,建立“大师工作室”,同时吸收技能大赛获奖的教师、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参与进去,成立高素质的教学团队。通过建立“大师工作室”,按学徒制的模式教授学生技艺。首先,“大师工作室”把真实的项目引进校园,以真实项目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职业能力和技术素养。其次,在传授技艺的过程中,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管理素质结合起来,实施情景化、综合化培养,完成育人的功能。再次,建立大师工作室制度和配套政策,在职称、待遇、科研方面实行不同的标准,甚至可以一人一策,充分发挥大师的作用。一些大师可以是兼职的,每学期花一定的时间在学校“大师工作室”进行学徒制培养,同时,在企业建立“工程师工作坊”,大师带领学生做真实的项目,培养学生的上岗技能。
“大师工作室”的建立有助于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艺传承、技艺推广、技能挖掘、技术创新、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可以发挥培养人才、凝聚人才的优势,开展技术培训、个人研修、技艺交流、技术攻关等活动,推动经验与技艺的传承和推广,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五)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由国家(由人社部牵头)按不同的级别制定和颁布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证制度,并建立级别与学历(教育部管理)之间的层级关系,实现两者之间的沟通与互认。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可以为技能性人才的成长提供一个晋升、发展的空间,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资格证书之间的等值与转换。
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资格证书制度是根据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由政府认可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进行评价和鉴定,经过考核、鉴定为合格者授予国家资格证书。英国、美国、韩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规定了职业资格等级与学历教育之间的衔接与转换方法,对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发展、终身学习、素质的提高、实现就业等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人社部正在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把职业资格许可纳入国家管理,实行定期更新和动态管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维护职业资格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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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璐)
Abstract: As a mode of training talents in vocational colleges, apprenticeship mode has some limitations in practice, for not all of the majors are suitable for the use of it. At present, apprenticeship ha ssome problems in our country, such as limited curriculum design for skills, inactive participation of enterprises and the weakening of the role of industry associations. In the process of transplanting there is the tendency of complete copy , and lack of overall consideration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apprenticeship. The implementation of apprenticeship should improve the relevant system of law, pay attention to the role of industry (vocational) teaching and guiding committee, establish teacher training centers and master studio, and establish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Key words: apprenticeship; talent training;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