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方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保障作用

2016-04-13 20:40洪振华
关键词:义务教育保障

洪振华

(邵阳学院, 湖南 邵阳 422000)

浅析地方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保障作用

洪振华

(邵阳学院, 湖南邵阳422000)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方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保障作用更加凸显。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经费保障等职能,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是地方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关键词:义务教育; 教育资源均衡化; 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同时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着力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新形势下,我国义务教育的现状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期盼,诸如教育体制不够完善,教育理念相对落后;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发展很不平衡;教育投入相对不足等问题,大多与地方各级政府的保障作用有关。为确保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到2020年,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的目标,本文就在实施义务教育进程中,地方政府所应发挥的保障作用进行探讨。

第一,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需要地方政府的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方兴未艾,日新月异。随着农民工大军的迁徙和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量集聚,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多年的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的布局结构已经悄然改变。一方面,大批乡村中小学校舍被闲置,相当多的教师岗位由于编制所限被取消,一些诸如音、体、美、生物等应开课程无法开齐,导致教学质量的急剧下降;另一方面,由于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优质教育资源有限,中小城镇普遍苦于人满为患,无法满足与日俱增的就学需求,从而衍生了违背教育规律的大班额和择校、分班现象,使得原本义务教育质量相对领先的城镇出现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整体下滑的状况。解决这一问题,首要一环是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调整城乡学校布局,增加硬件投入。而在当下,调整学校布局规划,责在政府;增加投入,虽有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但主体投入仍然是非政府莫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要求,城市政府的压力尤大。

第二,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地方政府的制度保障。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消除差距是地方政府面临的主要难题。当前,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差距主要体现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师资与设备配置等方面。首先,要缩小区域差距。要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教育专项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贫困地区办学;鼓励发达地区援建欠发达地区;引导大学毕业生向老、少、边、穷地区就业;着力提高农村教师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教师待遇。其次,要缩小城乡差距。在财政投入、校舍建设、教师配备、仪器与图书配置等方面应向农村中小学倾斜,使义务教育的普惠性在广大乡村得以全面实现,从而使得全民义务教育得以均衡发展。再次,要缩小城市校际差距。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和校园标准化建设,在资源配置上一视同仁;要加大教育力量薄弱学校改、扩建力度,着力提高师资水平,通过培训提高、岗位交流、对口扶助、联合办学、委托代管等方式提高办学水平,从根本上消除择校、分班和大班额等问题。

第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实行管办分离,需要地方政府的监管保障。地方各级政府必须牢固树立“强国必先强教”的执政理念,以建设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为目标,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兴教格局。各级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经费保障等职责,通过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学校目标和绩效管理的考核机制,推行政校分开、校务公开,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督导监管与建立问责机制等方式,深化改革,完善管理,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推进依法治校,需要地方政府的安全保障。依法办学、从严治校,是法治政府的应尽之责。要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和学校权益等行为,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正当权益。要开展普法和安全教育,促进师生员工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秩序,把教书与育人结合起来。要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整治脏、乱、差和黄、赌、毒等行为,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文明安全、和谐舒适的教学与生活环境。

第五,完善投入机制,需要地方政府的经费保障。教育投入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予以保障。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公共教育服务职能,把教育投入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要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保证教师工资福利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以及基本建设投入的逐年增长;要根据重点扶持老、少、边、穷地区教育发展的需要,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建立欠发达地区和特困学生教育救济和奖学、助学制度,使贫困地区做到脱贫先脱盲;要根据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要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大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的份额。

On the Protective Function of Local Governments in Implementing Compulsory Education

HONG Zhen-hua

(Shaoyang University, Shaoyang 422000, China)

Abstract: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urbanization, local governments play a more prominent protective role in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public education service system. Local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should perform their lawful duties by carrying out earnestly overall planning, policy guidanc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funds guarantee; realizing a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compulsory education, and maintaining educational equity and order.

Key words:compulsory education; balance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guarantee

收稿日期:2016-03-25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城镇化进程中湖南义务教育发展研究”(13YBA295)

作者简介:洪振华(1953—),男,湖南武冈人,邵阳学院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D67.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12(2016)03—0076—02

猜你喜欢
义务教育保障
税费改革与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研究
土地确权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研究
让法律走进心灵
推行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 促进电网应急物资保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背景下教师资源配置研究的三重解读
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确定与保护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与实施
信息技术走进山区教育,揭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篇章
我国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