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 董跃荣
航天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三转”的路径探析
◎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 董跃荣
“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是推进纪检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步。如何落实“三转”要求是航天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亟待解答的时代命题和重要任务。
2014年以来,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到研究院、所(厂)相继开展了“三转”活动,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在推进“三转”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平衡,一些基层单位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愿意“转”、不知道怎么“转”的情况,尚处在观望等待或被动推进中。通过调研分析,笔者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存在一定的等待、观望和依赖思想,依赖上级纪委出台指导细则,等待同级单位的操作经验,主动作为和探索的意识不强。
二是部分干部存在保守思想,对于航天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而言,“三转”尚无经验可循,没有现成的路可走,而业已形成的工作思维定势一时难以扭转,对干过的、熟悉的,特别是曾经视为经验和有成就感的工作,存在着不舍得“转”或不愿意“转”的问题。
三是认为监督执纪问责难度大,有畏难思想,认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如何正确把握政策界线和问责标准是个难题,担心问不好责留下后患,甚至存在从严执纪得罪人的思想,因此监督执纪问责的勇气不够。
四是有的纪检监察机构把自己视为企业的内设职能部门,忘记了纪检是党设在企业中的一级纪律检查机构,对企业经营业务检查多,对党纪党风检查少。
2.能力不足
一是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揭示问题的能力不足。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纪检监察部对下属单位先后进行了2轮检查,牵头组织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有的单位上报的自查结果是未发现任何问题,但研究院在检查中却发现存在一些问题,这说明缺少发现问题的能力,导致问题即使摆在眼前都可能视而不见。
二是办案经验和能力不足。近5年来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纪委直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为0件,党委转交的申诉件1件,交办的情况反映2件,研究院纪委交办核查4件,立案为零。从近年的信访件和案件统计情况来看,航天基层单位纪委普遍收到的信访件少,立案查办的案件更少,致使办案机会几乎为零,办案能力很难提升,再加上队伍新老交替等因素影响,发现问题和办案能力不足就更加突出。
3.监督不力
近年来,随着航天企业管理日趋严格,考核中“一票否决”项有增无减,受到经济处罚已成常态。与之相比,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监督结果与综合考核挂钩的力度明显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考核还没有形成威慑力,往往只有在上级检查出问题时才有可能被追责,鲜有因内部监督检查出问题而受到处理或处罚的情况。在监督管理干部时,没能真正做到严在早、严在小,个别人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成纸老虎、稻草人,缺乏敬畏之心,究其原因就是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责任追究不到位。
4.作风不实
总的来说,纪检监察干部发扬了“严、慎、细、实”的航天作风,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与“三转”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对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新规定、新要求学习不够,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扎实,监督检查工作存在“不细不实”甚至走过场的情况。
“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基于对“三转”的研究和认知,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进行了初步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转职能强化执纪监督检查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因此,航天基层单位纪委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应以贯彻落实好中央及航天科技集团、研究院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和党委的工作部署为重点,深入开展针对职能部门和党支部的执纪监督检查,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在基层落地。基于此,研究所注重落实研究院纪检工作要求,强化了对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规定及“四项重点费用”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同时,深入开展对党务公开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等党内制度以及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增强党性观念。
2.转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履职
科学履职,着力改变纪检监察部门陷入职能部门具体事务,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对于航天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而言,主要是解决“怎么做”既能整合监督力量又能实现更高层次监督的问题,从而实现更高层次的监督。
在跟踪检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填报情况、群众路线边整边改事项的落实情况、会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会议待办事项落实情况中,由过去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情况逐条逐项检查转变为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并对职能部门的监管检查结果进行抽查。监督方式的转变助推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并下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理办法,推进了个人重大事项填报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使相关监督监管业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强化了责任意识,有助于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
3.转作风打造过硬纪检干部
中央纪委明确指出,转职能、转方式难,转作风更难。“更难”二字是告诫和提醒,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过硬的殷切期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只有自身硬,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好职责。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要首先注重把好准入关,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实效,加强课题研究,把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
一是通过深化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实现主动转。
“三转”没有落实到位,首先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只有思想的深刻转变和思维方式的深刻变革,“三转”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切实转变思想、认清角色,才会主动适应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要求,克服割舍其它分管工作会削弱权力和失去部门个人利益、专司主业主责会得罪人等错误认识,自觉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主责上来。
二是通过厘清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转职能。
转变职能不仅仅涉及纪检监察部门,也涉及主体责任部门工作的调整和安排。没有单位党委及主要领导的支持,没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三转”很难落实到位。首先,要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为推进“三转”奠定坚实基础;其次,要细化明确业务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责任分解强化监督合力;第三,要研究提出党支部和所属科研生产一线部门的责任,做到责任全覆盖。
航天基层纪检部门是党组织在航天企业中设立的一级纪律检查机构,承担着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因此,要着重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中央和上级及研究所党委的重大决定与部署的执行情况,检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强化作风建设以及依法合规经营与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要着力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维护国家法律和上级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对本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尽责的党支部和部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按照管理权限,航天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象主要是本单位中层以下领导干部、党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处级及处级以下的基层干部面临的廉洁风险比较多,要督促建章立制,同时还要落实好干部党风廉政谈话提醒、党风廉政工作约谈等制度,定期检查民主评议、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涉及人、财、物、项目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主要节点、重点对象的监督,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问责,防止小错变大错,避免小官大贪。
三是通过督促履职加强沟通协调,实现转方式。
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编制人员有限,而被监督的人员多、工作环节多、信息量大,监督难以做到面面俱到,有可能使现场监督流于形式,甚至被利用作“挡箭牌”和“保护符”。因此,要把握好参与的分寸和程度,避免涉入不必要的具体事务,将“一线参与”变为“监督推动”,督促和引导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应尽的监管职责,由过程监督转为事前预防及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
对于转出去的职能,相关职能部门能否真正承担起来,将直接影响到“三转”工作的深化。一方面要主动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争取部门的理解和配合;另一方面在相关职能部门尚不具备承接能力时,不要急于求“转”,要积极沟通,做好相关过度和衔接工作,做到有“转”有接,确保职能部门能真正承担起相关工作和事项,不出现断档、空档问题。
四是通过狠抓落实着力打造队伍,实现转作风。
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处于监督一线,要以扎实的作风坚持不懈地把中央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蓝图绘到底,不折不扣地落实“三转”要求,切实把“三转”转到位。
“三转”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已”的要求着力打造纪检监察干部“严、慎、细、实、精、深”的良好作风,加大业务培训学习,增加实践锻造机会,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有担当精神,又有担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