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协商:创新社会治理的实践选择

2016-02-11 16:19谭宗梅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社会治理

谭宗梅



基层协商:创新社会治理的实践选择

谭宗梅

摘要:基层协商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为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着特殊作用,其稳妥推进必将有效提升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水平。本文从正确认识推进基层协商的重要性入手,深入分析基层社会面临的诸多治理难题,阐明推进基层协商的现实要求,由此探索稳妥推进基层协商的实践之路:一要科学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二要积极培育和提升公民素质;三要尽快提高协商的技术技巧。

关键词:协商民主;基层协商;社会治理

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推进基层协商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2015 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基层协商”的具体要求,通过基层协商民主实践,推动人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积累扎实的群众基础,以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文拟从中国社会现实需要出发,围绕基层协商民主何以必要、何以可能及何以有效三个层面展开讨论,旨在探索当下中国现代化发展背景下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实践之道。

一、协商民主: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自觉追求,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广大民众的需要,独立自主探索走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民主政治发展之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创建“三三制”民主政权,积累了丰富的协商民主经验。新中国建立之初,在北平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启了中国协商民主的新征程。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取得了经济社会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夯实了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和进步性。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政治概念,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做出科学定位:“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意见》为协商民主实践制定了基本框架:“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1]因此,在当下,将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在基层积极稳妥推进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突出特点就是强调人民广泛有序的政治参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2]是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保障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并且真正“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基层协商民主的意义在于“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3]

(二)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发展之依。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重要判断,深刻地揭示了“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根本要求,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进行治国理政的价值导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只要是“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4]因此,开展基层协商就是要在人民与政党(政府)之间架起随时随地联系的方便之桥,使执政党能够倾听人民的声音,同时也让人民获得了表达诉求的直通渠道。

(三)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重大工作和重大决策必须识民情、接地气。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5]党的决策必须来自于人民的现实需要,又必须回到人民的实践中进行检验,看看人民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基层协商民主能够更好地回应现代社会多元化发展的需要,通过广泛的协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同的民意诉求加以整合,然后充分吸纳到决策之中。因此,“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从而“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6]

二、协商民主:回应基层现实的需要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7]当前中国基层正面临社会多样化、社会公共议题增多、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客观现实,迫切需要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基层协商民主,以便及时回应民众需求,有效解决民众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

(一)应对社会多样化发展的需要。社会多样化是转型中国发展的客观存在。其具体表现在多方面:一是社会阶层多样化;二是思想观念多样化;三是利益诉求多样化;四是价值取向多样化。在多样化社会的客观环境中,各个阶层之间必然因为思想利益诉求的差异而产生距离,如果沟通不及时,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进而直接影响阶层之间的和谐、社会的稳定。因而在基层,迫切需要社会提供合适的平台,通过平等对话、相互协商、沟通妥协、尊重各方利益,找到民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分歧,缓解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对于社会各方的需求不可能一步到位,在此背景下,协商民主彰显出特有功能,它是基于社会共同体公共利益的需要,强调多方共赢的结果,有利于协调不同利益群体,兼顾各方权利与意志,避免出现零和博弈,防止不同利益群体在纷争中走向分裂。

(二)应对基层社会公共议题增多的需要。

现代中国社会,伴随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公共空间扩大,公共生活更加复杂化,基层公共议题不断增多,诸如,环境议题、食品安全议题、公共教育、医疗卫生议题,等等,这些议题涉及社会百姓千家万户、涉及大众每一位的生存发展。这些问题的解决,如果没有广大民众的参与,其决策必然缺乏民意基础而招致民众的反对。近几年许多地方涉及环境的开工项目,尽管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没有与当地民众沟通最终夭折,就充分说明任何社会决策的出台都应该与群众进行充分协商。而基层协商民主旨在通过对话的方式,有效缓解政府与社会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民众与民众之间的矛盾,通过广泛协商,将矛盾降到最少,妥善解决相关利益的冲突。

(三)应对基层社会矛盾冲突频发的需要。

当下中国正进入风险社会,改革发展所引发的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不公问题尤为突出,基层矛盾冲突激增,表现出多发、易发的态势。从矛盾所处领域看,存在劳资矛盾、医患矛盾、干群矛盾、警民矛盾;从矛盾发生特点看,往往是由于很小的事件稍不留意就引发严重的群体突发事件。就此而论,如果能够在矛盾萌芽初期,将不同类别的冲突利益各方,通过有组织的相互协商,如针对劳资矛盾,开展相应的劳工协商、集体工资谈判等方式,使利益相关方能够坐在一起,通过对话,沟通理解,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找到各方满意的平衡点,最终达成共识,就可以有效避免问题走向冲突激化的困境。因此,在基层范围内建立健全相应的各类协商制度平台,构筑方便的协商通道,就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矛盾冲突,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

三、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实践之道

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基层协商侧重点更多围绕“本地城乡规划、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而展开,其协商的内容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其协商的水平将直接反映社会治理实践的现代化程度。稳步做好这项社会工作,其结果能够极大提升政府社会治理的公信力,更多地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协商,更好地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开展基层协商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开展基层协商需要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中国社会体制架构下,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对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意见》指出:“党委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掌握协商民主理论,熟悉协商民主工作方法,把握协商民主工作规律,努力成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积极组织者、有力促进者、自觉实践者”。[8]就此而论,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努力树立协商民主的核心理念,增强协商民主的工作能力,在实践中做到“协商就要真协商”。

首先,树立“人民主体”理念。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各项基本权利,这是搞好基层协商的前提。协商是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而开展,因此,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其次,树立“平等”理念。协商的参与方相互之间关系是平等的,这是协商民主的必要条件。所以,实践中党政领导干部需要克服过去高高在上的传统管理理念,逐步确立现代社会的平等理念,保证参与协商各方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再次,树立“妥协”理念。妥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原则。协商过程是各方之间相互妥协、相互包容、相互理解,最终达成社会共识,妥协的目的是追求双赢、多赢,它更加强调基于多数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仅仅是个体利益的满足。因此党政领导干部应该善于创造条件让不同利益方充分表达他们各自的想法、意见、建议,以便寻求社会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二)开展基层协商需要培育和提升公民素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协商,需要不断提升民众现代社会的公共素养,培育与之相应的公民素质,使之成为真正富有公共理性的现代公民。

中国社会虽然正在向现代化社会迈进,但是由于受几千年农业社会的浸染,传统社会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依然对民众有着浓厚的影响,其突出表现就是人们缺乏公共社会与私人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严格区分。人们的行为往往有意无意与现代社会发生冲突,导致出现公共领域行为失范,例如,当下中国大妈“广场舞”的纠结表现就是一个典型范例。在现代社会,公共空间对所有人平等完全开放。因此,每个人的行为不能妨碍和损害他人的自由,这是公共社会、公共领域的基本行为准则。也就是说,作为公民你要做到保持个体权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懂得行使个体权利,同时又要知道自己承担的责任;当行使个体权利时,需要考虑自己的行为不能损害他人。广场舞大妈们恰恰是只强调了自己跳舞的权利而忽视了尊重他人的权利。作为现代合格公民,应树立起公共理性的理念,善于处理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秩序、尊重与合作的公共社会关系。

据此,基层协商的成功取决于公民公共理性的唤起,惟有如此,基于公共理性的讨论才可能进行,社会共识才能形成。所以在实践中,通过组织群众对类似具体案例的广泛讨论,逐渐培养和提高民众的公共参与意识,唤醒公民权利与责任的意识,培育公民的公共理性精神,养成公民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妥协的行为习惯,从而使协商得以顺利开展。

(三)开展基层协商需要提高协商的技巧与技术

开展基层协商的要义必然是能够让人自由表达、说出真实意愿的过程,因此如何营造让协商各方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能够理性有度合法依规的良好协商氛围,由此提出了科学把握协商的技巧与技术的现实问题。

从语言的掌控角度看,如何表达?表达什么?怎样做到好的表达?这对协商各方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保持说话和蔼可亲,不能居高临下;第二,坚持态度中立,避免出现观点偏好;第三,坚持不设置论题导向,以免误导他人。

从信息把握角度看,毫无疑问,充分利用现代社会新媒体技术成为重要选择。中国社会已经进入自媒体时代,根据2015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 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9]老百姓通过手机了解社会通过手机自主表达思想已经成为最平常的生活方式与交往方式。互联网作为21世纪当之无愧的公共信息平台,不把握它就会变成现代社会的“聋子哑巴”。尽管新媒体技术具有“双面刃”的作用,但是,只要合理使用,则会带给我们把握舆论舆情的重大机遇。因此,基层协商要学会做到从线中来到线中去,及时了解网上社情民意,随时反馈民情需求,使互联网成为社会民众沟通、平等对话协商的良好平台。

参考文献:

[1][6][7][8]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EB/OL].新华网,2015-02-09.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04.

[3][4][5]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新华网,2014-09-22.

[9]2014年我国网民规模达6.4亿人 手机网民5.5亿[EB/OL].中国经济网,2015-02-04.

(责任编辑 刘晓明)

作者简介:谭宗梅,中共龙胜县委党校教研室 (邮政编码 541799)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359(2016)02-00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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