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延芳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关于朗读的基本目标设定是:“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而三个学段在这一目标前面又加了不同的限制:“学习用、用、能用。”第一学段加“学习”限制,第三学段加“能”限制。“学段层次”要求十分明确,呈现循序渐进的态势。然而,在实施朗读教学时还绕不开有关“内容层次”的问题,即“正确、流利、有感情”三个词是并列修饰“朗读课文”,还是分成三个层次分别修饰?不少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为是否每篇都需要“有感情地朗读”而苦恼,为怎样才算做到“有感情地朗读”而争执。这里,笔者结合教学实践,简要地分析朗读教学的内容层次问题。
一、“课程标准”规定课文朗读应分层教学
综观各种版本的小学语文教材,几乎所有课文都提出相应的朗读课文要求,但措辞是有区别的。以人教版二年级为例,上册除了《纸船和风筝》《假如》《回声》等3篇课文明确要求“有感情朗读课文”外,其他课文只要求“朗读课文”。下册的相当部分课文也只提出“朗读课文”要求。再看苏教版教材,要求“有感情朗读”的为数不多,更多的课文也只要求“朗读课文”。由此,是否可以理解为教材编写者在研读“课程标准”时,认为“正确”“流利”和“有感情”是分别限制“朗读课文”的?笔者以为,尽管课程标准在“正确、流利、有感情”三个词之间使用顿号,但这是一种总体要求,或者说是最高要求,非唯一要求。其实,“课标”在关于朗读的评价部分已经明确表述:“ 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是朗读的总要求。根据阶段目标,各学段可以有所侧重。评价学生的朗读,应注意考查对内容的理解,可从语音、语调和情感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应该有个循序渐进过程。就是说,要逐步推进,先“正确”朗读,再“正确加流利”地朗读,然后“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课文的情感充沛时采用有感情朗读,属于一般内容的课文以正确、流利朗读为主。况且,由于教学风格的不同,课文教学的侧重点不一,用于训练朗读的时间安排也难恒定,对朗读课文的要求当然要有所区别。
二、学生实际决定语文朗读要分层教学
细致研究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我们不难发现,在二、三年级,要求有感情朗读的篇数一般是上册少,下册多,但最多也达不到讲读课的一半。到了高年段,要求有感情朗读的篇目占据“讲读课”篇目将近一半。笔者以为,这种安排应是基于学生的生活经验、知识累积、社会阅历和情感体验等因素的,它体现了循序渐进、逐步上升。根据这个发展趋势,朗读教学也就应必须有序进行,注重分层教学。欲速而不达,急于求成反而难有成效的。
所谓“正确”朗读,就是要用普通话读,读准字音,读通句子,把句子读完整,读清楚,不丢三落四,不拖腔拉调。所谓“流利”朗读,就是要把句子读通顺,不乱断句,读出句读的规范,读出词语的间歇,连贯流畅,速度适中。所谓“有感情”,就是要通过理解、感悟文本之义、之情,在深入理解文本思想内容的基础上,读出不同的语气、情感,语调恰当,轻重有度,比较准确地表达出文章的思想内涵。
笔者以为,在“正确”“流利”和“有感情”之间,也有个发展的“序”:“正确”“流利”是“有感情”的基础和前提,“有感情”是在“正确”“流利”基础上的逐步提高和螺旋式上升。朗读要求应该是分层递进的,中低年级要求正确、流利的多,高年级有感情朗读的要求就多了一些。朗读要求应因文而异,写景、抒情的要求有感情朗读的多点,叙事的要求正确、流利的朗读比较多。小学教材有的明确规定必须“有感情朗读”,有的只提“朗读课文”,意在告诉我们,对后者一定要视年级、学情的不同状况确定朗读的不同层次要求,而不必强求个个有感情朗读。
三、教学实践要求正确处理语文朗读分层教学
在教学实践中,由于学生的个性差异,我们不可能在朗读教学中达到统一尺度,而应该根据学生、教材的实际情况,科学处理朗读的分层教学。
其一,应针对不同学生提出不同层次要求。凡课文要求“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的,就应该保质保量,不打折扣地落实这一目标,而对仅提出“朗读课文”要求的课文,就要采取灵活的目标要求,做到“下有保底,上不封顶”。所谓的“下有保底”,指的是“正确地读”,这是“朗读课文”的基本要求,是所有学生都必须达到的,应该刚性规定为朗读教学的“保底线”。而“上不封顶”,指的是“有感情地读”,可根据学生的差异,进行弹性处理:对理解能力和朗读水平较好的学生,不仅要“有感情地读”,还要往更高的目标迈进,即看谁读得更加绘声绘色,声情并茂,引人入胜。对于理解能力和朗读水平稍弱的学生虽然可以鼓励他们“有感情地读”,但能解决“正确”加“流利”也就完成教学目标,达成“朗读课文”的任务。这样,有“刚性”的规定,又有“柔性”的灵活,既能保证全体学生的基本朗读能力的培养,又能让有一定朗读特长的学生得到锻炼。
其二,应允许不同学生有不同理解。在一次“能读懂文章”这个话题节目中,著名主持人阿丘、著名作家余秋雨和一名大学历史系二年级的女生分别朗读余先生《文化苦旅》“自序”中的一段话。女学生很快很急地读,因为她觉得“时不我待”;阿丘像朗诵诗歌般的很慢很慢地读,因为他认为需要“沉思”;余秋雨先生则用一种稍快和发问的语气读这段话的,因为追寻需要稍急切、探求的氛围。可见,对同一作品,理解角度、程度不同,朗读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读书并不是“染之苍则苍,染之黄则黄”的过程,个体语感、经历、背景、能力的不同,必然造成理解和感悟的差异,即便面对同一语句也是如此,因此,读出来的就千差万别。从这意义上说,“有感情”是没有统一、规范的标准的,往往因人而异,不宜强求一致。一个同学“这样读”,别人觉得似乎不够“有感情”,可就他本身而言,可能就是很有感情了。所以,那种一定要“读出××感情”的规定性指导、“像他那样读”的强制性要求,都不一定妥当,也难以起到应有的效果。
朗读教学是小学语文课十分重要的任务,我们提出“层次论”,并不是不要进行朗读指导,相反,是要求因人而异,因材施教,通过有效的朗读指导,促进学生准确感悟课文内涵,把握情感,提高朗读水平。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梧侣学校责任编辑:辛铭)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