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方利益分析的高职校企合作实践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015-04-29 15:56李升泽
职业技术教育 2015年17期
关键词:实践基地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

李升泽

摘 要 在讨论高职校企合作中各关联方主要目标的基础上,立足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师资队伍和运作功能四个方面,阐述不同关联方目标环境下当前高职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基于利益均衡的相关建设措施。探讨包含目标性因素和效果性因素在内的指标体系及相应指标标准,以期该体系能实现评价功能,可通过“均衡利益”推动基地发展。

关键词 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利益均衡;指标体系;高等职业院校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5)17-0052-04

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要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对接,校企合作是必由之路。近年来,不少学者对校企合作中的“利益”问题进行了研究,如王振洪(2011)提出了校企利益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路径[1],郭苏华(2012)阐述了校企利益共同体的主要特征[2],邱晓华(2012)探讨了高职基于共同利益的CDIO工程教育改革实践[3],等等。总体上看,大多数成果给出了高职校企合作中关于“共同利益”的宏观指导意见和框架,但从该角度出发论述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建设和评价的研究相对较少。在实践中,由于各关联方的核心目标本身存在较大差异,并不能完全保证利益的共同化,因此不如尽量满足于各方的不同利益,以达到均衡。另一方面,通过近年的发展,不少高职院校已通过校企共建、引资援建、产业辐射等方式建立了校企合作实践基地,也形成了一些研究成果,但却少有立足于主要关联方利益视角的详细阐述。基于此,本文将借鉴相关利益者理论中的基本分析方法[4],讨论高职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建设问题及相关评价指标体系。

一、相关利益方的校企合作目标

(一)校企合作中企业的目标

企业存在的意义是要满足社会对于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而社会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认可度,决定了企业的地位、规模和效益。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企业满足了大众的需求,同时也必须满足股东的经济利益。作为企业的投资者或所有人,企业股东表现为对经济利益的不懈追逐,补偿运营成本,以及获得超额利润。因此,不管是哪种框架,哪种模式,企业的目标最终还是逐利的。因此,校企合作中企业想要实现的目标:在人才培养方面,企业希望能够在实践基地长期训练人才,以便获得技术娴熟的毕业生,即便是订单培养,企业也并非“照单全收”,而是对人才质量进行严格的把控;在投入方面,企业将考虑各种成本和风险,希望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在教学内容方面,企业重视适合于本企业的相关课程内容;在科研方面,企业要求高职院校的科研成果具备实际功效,并可直接转化为本企业的生产力,等等。

(二)校企合作中学校的目标

与企业不同,高职院校必须首先体现其教育职能,具有强烈的公益导向,这决定了高职院校并非单一追求经济利益,而是将主要目标定位于社会对其职能的期望。校企合作中高职的目标:在人才培养方面,既要保证课堂时间,又要兼顾实践基地训练。在“就业率”的要求下,学校希望大部分“订单培养”的学生都能被企业接纳;在投入方面,高职院校希望企业能承担更大比例的投入和资金风险;在教学内容方面,既要注重校内课程内容的完整又要符合企业的培养要求;在科技研发方面,希望企业在承担科研风险的情况下,提供研发资金,等等。

(三)校企合作中政府、行业协会的目标

政府一般将目标定位于更宏观的视角,既关心高职的功能发挥,又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校企合作中,政府会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制定各种扶持性的政策,以及嫁接相关资源,加深校企合作;行业协会注重行业的发展,拟定相关标准,积极帮助行内企业实施各类技术攻关、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等。因此,政府和行业协会并不关注校企合作过程中具体的运营细节,而是立足更宽广的视角对各种资源进行调配。

二、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建设中的问题

由于目标的差异,导致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有些企业为了获得政府的政策资源而选择校企合作,并非将相关收益定位于合作本身,这给合作进程带来了相当的不确定性;学校为了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形式化地选择校企合作也屡见不鲜;政府、行协干预仅仅是起到“协调人”的角色,并不能从根本利益上解决双方需求。

(一)硬件资源方面

从硬件设置上看,校企合作中的实训设备共有三种设置模式,企业承担、学校承担、企业和学校共同承担。但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由企业承担的模式下,学校希望企业能够提供先进优良的设施设备,但从企业立场上考虑,这些硬件大多数都价格不菲,成本较高,且难以明确学校能在多大程度上补偿其投入;二是由学校承担的模式下,学校难以把握硬件的功效是否切合了当前市场或企业的实际需求;三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承担的模式下,又难以确保各方资金准确到位。从硬件使用上看,双方在合作中往往找不到利益的结合点,风险太高而保障机制滞后,因此企业常拒绝进一步投资于硬件的更新。

(二)软件资源方面

从政策制定的角度看,部分地方政府制定了针对校企合作的引导和扶持性政策,但指导功能大于实际资源补给功能。由于没有“牵线引桥”的嫁接资源,院校被迫单方面寻找合作伙伴,而对于发展初期的高职院校,企业在对其进行选择时非常慎重。从制度拟定的角度看,企业少有参与,这容易导致企业认为校企实践基地只是学校单方面追求利益的手段,而非双方的共赢桥梁,同时认为实践基地是单纯的学生实习实验及勤工俭学场所,而非发挥生产、社会和科研功能的重要平台。

(三)师资队伍方面

从“双师型”队伍建设上看,许多仍然是延续着“学生—教师”模式,青年教师从大学毕业后直接走上教师岗位,缺少实践经验,无法对实践基地的发展提出实质性的指导意见,同时也增加了教师培训成本。而企业为了保留实力,拒绝派遣核心成员和骨干在平台建设方面投入过多精力。

(四)运作功能方面

从教学功能上看,教学是实践基地的核心功能,若平台的课程开设仅仅是对书本理论知识的简单再学习或停留在对基本操作的演练,而非多功能的、深入的实践,将最终难以达到企业的期望和符合行业的实际情况。从科研功能上看,国内较少有校企实践基地能够像新加坡“教学工厂”那样做到知识成果的迅速转化,许多企业将技术攻关任务交给学校实践基地却收效甚微,其原因是学校环境和企业环境不一致,企业更敏感于市场变化以及更了解市场需求,完全由学校承担技术攻关则在现实需求上容易出现断点。

三、基于利益均衡的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建设

综上述分析,在平台运作中,政府主要提供政策、资源或者资金方面的支持,目的是建设高水平的高职院校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主要是提供面向市场的先进技术、装备、资金、人才和相关流程建设方面的意见,希望能够降低自身成本,并获得经济回报和人才的补给;高职院校主要提供智力和劳动力支持,为学生的就业寻找宽阔的空间,为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寻找结合点,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寻找合适的平台。因此,三方必须达成一致,找到符合各自需求的平衡点。

(一)硬件资源方面

在硬件设置方面,不主张设备购置。资金来源单一化,因为单一化会造成一方对另一方的依赖,进而带来合作风险,此外,若某一方的主导效应过强也将失去“合作”的中心理念。因此,对于新高职院校而言,在知名度不高所导致的社会资源匮乏情况下,可向政府(行协)寻求相关支持,及寻找其他有意向的企业共同负担,并确保购置资金的有效利用及成本分摊。

从硬件的更新上看,首先要尽量符合企业的需求,将企业项目与教学结合能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吸引企业的再投入。同时,实践基地要满足社会需求,形成一定经济效益以补给和更新设备,并由校企共同分享利益。

(二)软件资源方面

从政策制定角度看,高职院校应积极与政府沟通和交流,了解相关扶持性政策,寻找校企合作中的利益点,然后依托政府资源吸引企业开展深入合作,而政府则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环境,如对于较为成功的实践基地实施经济奖励,并及时宣传和推广经验;从制度拟定的角度上看,企业必须充分参与其中,在制度中明确双方权、责、利的分配机制;从资源获取角度看,在依托政府资源嫁接功能的同时,高职院校也应充分发挥已有社会资源的杠杆效应,以聚集更多资源。

(三)师资队伍方面

一方面,校方应注重教师的企业工作经历,可以参考新加坡的做法,规定“引入人才”的企业工作年限,并强调新员工应获得各种职业资格认证,补充实践经验,还要安排有经验的校内专家进入基地并培养年轻骨干。作为企业,则可在制度上保证一定数量的精英参与基地建设,这不仅能在技术上提供支持,也有利于市场导向的确立。另一方面,可提升平台的功能定位,如果将功能定位在高端,那么校企双方必然有相当数量的高端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参与其中,从而提升平台的功能定位。

(四)运作功能方面

从教学功能上看:一是伴随实践基地建立到成熟,可逐步加大实践教学的比例;二是课程体系应结合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市场侧重点来建设;三是由专职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承担教学任务;四是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学生技能的形成,也要注重学生职业素养的培育。

从科研功能上看:一是借助政府、行协的资源,积极寻找各类纵向和横向项目;二是由学校、企业共同成立科研团队,同时要求学生全程参与研发;三是将产出目标升华为有经济效用和社会效用的产品或成果;四是实行双方共享所有权机制,并实施成果的推广与转化。

四、基于利益均衡的校企合作实践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采用评估方式可以有效保障基于利益均衡的实践基地建设的顺利开展。但由于各评价主体有不同的利益点,因此在评价中的倾向也不同。本文提出基于目标和效果的评价体系,即不管评价主体由几方构成,都可尽量满足各方的利益。

(一)校企合作实践基地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应由各相关方共同商讨,包括目标性因素和效果性因素。拟采用目标分解的方式建立“校企合作实践基地指标体系”,建设目标应体现出它的实际功效,这种功效的直接反映就是受训者、学校方、企业方、政府方的满意,本文将“实践基地满意度”作为该体系的最终目标。在该目标的引导下,将“硬件”、“软件”、“师资队伍”和“运作功能”四个维度作为一级目标,并从一级目标下继续分解,最终得到三级指标,见表1。

硬件方面的指标。在资金方面体现了来源的多样性及政府对于财政资金使用的满意情况。硬件本身则体现了先进性,不仅要有基本的生产实践功能,也要具备科技研发和形成知识成果的功能,且强调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以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软件方面的指标。运作和管理制度须由双方协商,共同制定和遵守,以保证利益均衡。促进与政府的交流,推进资源嫁接,实践基地自身也须积极寻找各类伙伴。

师资队伍方面的指标。在教师引进时予以把关,引进有企业工作经验的人才。双方互派专家参与基地建设,保障基地的高端功能。合作的人数直接体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合作过程中的友好氛围决定校企合作的长远发展。

运作功能方面的指标。既要保证课程制定的多方参与,又要保证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有足够的兴趣,难易适当。教学任务体现了实践基地的利用程度及校企共同教学的模式,教学效果以学生获得相关认证的数量作为依据。知识成果既可作为资质评定的原始材料,更应促进其向现实成果转化并观察效用。若实践中生产的产品可直接被企业或市场接纳则为合格品,合格品的比例则反映实践基地的效果。最后,在基地所获经济利益的分配中,必须首先符合企业的经济期望。

(二)校企合作实践基地评价标准

指标标准的设置也将直接决定目标的最终得分情况:如果目标设置过高,则会得到较低的评价结果;如果目标值设置过低,虽然能得到较高的评分,但是不能从客观上反映实际情况。设置指标的标准可参考两方面:其一,参考国家和地区评估因素,通过与同类实训基地进行比较确定指标标准;其二,指标标准的制定同样并非单独由某一方提出,在制定标准时应考虑政府、行业、学校和企业的意见,否则将产生关联方对评价结果的争议。

五、结论

校企实践基地处于各种因素相互制约的“系统”中,为了实现远期发展,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并摄取外部资源,必然要求将视野转移到影响实践基地运作的各个方面。基地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影响和互动关系,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满足利益相关方的目标带来的效益和违背其目标所形成的损失”上。因此,需对各利益相关者主体实行激励,以提高其积极性,而达成有效激励的手段就是实现各主要相关方的核心利益。本文探讨相应的指标体系和指标标准,一方面,通过评估的手段评判实践基地的优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正确识别各相关方的主要目标,并积极寻求“利益的均衡”,助推实践基地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王振洪.校企利益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路径[J].中国高教研究,2014(2):18-80.

[2]郭苏华.从职业教育需求看校企利益共同体的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2012(16):5-9.

[3]邱晓华.基于校企利益共同体的CDIO工程教育改革实践[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1):102-104.

[4]Freeman. Redd. Stockholders and Stakeholders: A New Perspectiv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J].California ManagementReview,1983(25):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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