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教师赴企业实践的现状与对策

2015-04-29 00:44刘晓徐珍珍
职业技术教育 2015年19期
关键词:企业实践双师型校企合作

刘晓?徐珍珍

摘 要 教师赴企业实践是联结企业、学校、政府三位一体,加强“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形式和主要载体。调查表明,当前职业学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教师层面条件保障有待规范、学校层面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企业层面自主性有待提高、政府层面配套政策亟待健全等问题。为此,可以从保障条件、制度建设、深化校企合作、激励机制等四方面完善并实现教师赴企业实践工作的自觉化、成效化、合作化、常态化。

关键词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5)19-0054-04

职业教育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是丰富企业工作经历、强化职业技能、增强实践教学能力、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1]。多年来,各职业院校都在积极探索一系列多元化、有成效的教师企业实践方式,努力建立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鉴于此,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职业学校教师赴企业实践现状,笔者通过抽样调查和访谈法,对全国各地近30所职业学校的275位教师进行了调研和分析。

一、职业学校教师赴企业实践的经验与成效

(一)实践制度由国家规定性向地方自主性转变

伴随着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也逐步由国家规定性向地方自主性转变。在国家层面,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对教师赴企业实践做出了详尽要求,为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的制度化迈出了关键一步。为进一步跟进和落实《决定》的精神和要求,2006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教师赴企业实践纳入长期教育战略规划中。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制定了2011~2015年职教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落实该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于2013年发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中等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的高度重视。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进一步健全职业学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各地方政府和职业学校依据当地具体情况,积极制定了适应当地发展的政策制度。如沈阳市建立了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开展了“千名教师进企业,千名技师进学校”活动;北京市实施了《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江苏省溧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制定了《关于组建教师专门工作室的试行意见》《教师企业实践的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这些地方性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由国家规定性向地方自主性转变,也促进了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建设的规范性和完善性。

(二)实践内容由单一性向多元化发展

纵观教师赴企业实践的过程,相关实践计划的制定、参训人员的选派无一不体现了实践内容由单一向多元转化与发展。首先,从制定计划主体来看,调查数据显示,46.9%的教师反映当前教师赴企业实践的相关计划是由校方、企业共同协商制定,而由校、企、教师共同商定占23.2%,剩下的12.3%、10.5%、7.1%分别由学校、企业、教师自主制定。可见,相关实践计划的制定由学校、企业单一主体逐渐向校、企、教三方联动的多元化方向发展。其次,从目标来看,教师赴企业实践的目标具有多元性。一是岗位实践技能目标。专业教学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实现学校人才培养和企业岗位需求零对接。二是新技术知识目标。教师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汲取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等信息,通过加快自身技术知识更新的频率来应对产业和知识更新速度加快的现状。三是企业生产流程与职业素养目标。教师除了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熟悉企业的生产流程,还必须要对企业文化、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培养学生符合未来职业需要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最后,从选派培训人员方面,据调查数据反映,87.2%的教师认为学校应该选派专业课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活动,但也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实习实训课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等各类教师都应有赴企业实践锻炼的机会,了解行业企业的最新动态,体现了实践主体的多样性与多元化。

(三)实践方式由浅层次向深层次推进

校企双方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教师赴企业实践活动,并且实践形式逐步由浅层次向深层次推进,由零散式向集中式转换。首先,从合作企业看,大部分企业都参与了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据调查,78%的合作企业为教师提供了实践机会和实习基地,21.2%的合作企业与学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项目,并且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其次,从教师自身入手,有的专业教师通过参加企业实践活动,熟悉了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了解了关键技术问题;有的教师根据岗位能力需求进行课程设计和实训教材的开发与编写;有的教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与企业联合承担科研项目,进行技术研发。总体上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形式由浅层次的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及培训岗位上的操作演练逐渐升级为校企双方联合研发、技术改造、产品开发,不断提升了教师赴企业实践的内涵和成效。此外,我国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已经由个别、零散的方式向集中方式转变,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教师赴企业实践和各职业学校集中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已经成为企业集中实践的普遍形式。

(四)实践保障由倡导性向实质性落实

各项国家性政策的颁布和实施,保障了我国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经费问题。《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规定,要切实保障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经费来源和相关待遇,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由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2]。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府对于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的经费保障,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精神,认真落实具体制度。如2011年11月,大连市委、市政府发布《大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设立专项经费作为政府对职教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资金支持。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四川泸州《关于加强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政策均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大力支持。可见,对于教师赴企业实践的保障已经处于由国家政策的倡导性逐渐向以地方政府及地方院校实质性落实的过程中。据调查数据分析,目前绝大多数职业学校的教师企业实践经费已经呈现以政府拨款为主的多元化来源渠道,并且政府拨款资助和教师赴企业实践的专项经费已经成为教师赴企业实践经费的最大来源,分别占45.3%和35.2%。此外,争取行业企业的项目支持经费和鼓励社会及个人捐资也受到一定重视,共占19.5%。

二、职业学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层面:条件保障有待规范

调查发现,作为赴企业实践的主体,教师对赴企业实践活动是非常认可和期待的,一方面是想了解行业企业的最新动态,掌握市场需求动向;另一方面也是专业发展与自我提升的内在诉求。但现实的条件保障却是制约教师赴企业实践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首先,工学矛盾紧张。学校专业教师日常教学任务相对繁重,很难抽身参与企业实践活动,而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无疑加重了教师的额外负担。其次,待遇上的顾虑。据调查,对于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活动,只有45.6%的学校对参与教师发放相关补贴,且标准不一;54.4%的学校没有相应补贴。而教师因赴企业实践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食等费用也是一笔不小开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赴企业实践的积极性与成效性。

(二)学校层面: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通过调研发现,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和职业院校已经制定了教师赴企业实践实施办法,但总体来说,规范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行为的管理制度还不尽完善。首先,统筹规划不善。一方面,职业院校普遍未能把教师赴企业实践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环节加以统筹,尤其在学校专业和企业岗位对接度方面;另一方面,学校在对派出教师的选择上缺乏长远规划,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一般派遣工作量较少的教师到企业实践,而不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建设的需要进行派遣。其次,考核评价形式化。对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的评价考核是现行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工作最薄弱的环节。据数据分析,26.2%的学校在考评方面直接参照学校相关考评考核制度进行;也有31.2%的学校在考评环节存在不严谨的情况,对于实践效果没有相关的考评标准和考核要求。可见,学校对教师挂职锻炼的管理也较为简单粗放,这种缺乏精细化的考核评价方式难以达到教师赴企业实践的初衷与目的。最后,激励措施不到位。调研发现,大多数院校对于教师到企业实践建立了一定的激励措施和政策导向,62.1%的学校将实践情况视为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和晋升的重要指标;对于表现出色的教师给予个人奖励补贴与给予教师荣誉称号或学分奖励的分别占19.4%和11.5%。另外,还有8%的学校在激励措施方面存在空白。由于没有全面完善的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与机制,导致教师赴企业实践出现趋于形式化的倾向。

(三)企业层面:自主性有待提高

企业作为盈利的主体,以利用最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因此,对于教师企业实践的行为抱有“不作为”的思想。首先,在观念上,企业作为盈利的社会经济组织,认为发展职业教育更多的是政府行为,不太愿意接纳教师赴企业实践,更不想为生产实践中产生的损耗买单。其次,在态度上,企业对于教师到企业实践活动,一方面不太重视,教学组织不缜密,企业安排任务较为单一,单纯追求任务量,缺乏实时指导;另一方面,企业指导和管理不够规范和认真,缺乏对生产工艺要求、流程讲解、企业安全、规范措施的引导。再者,在企业性质上,考虑到部分企业的特殊性,如从事技术性工作的教师到企业实践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问题,使得企业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岗位不对外开放,“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也缺少实践的支撑,培养效果难以保障。

(四)政府层面:配套政策亟待健全

推进职业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不仅仅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且需要其他相关政策的配套。然而,目前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健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首先,现行的职业院校编制管理政策缺乏弹性。由于编制的硬性要求,使得专业教师存在结构性不足,难以满足推行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的条件,严重影响教师企业实践的效果和深度。其次,教师赴企业实践相关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尤其是激发企业参与方面,迫切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协调与配合,从而使得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得以实质性推行和进展。

三、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赴企业实践的对策与建议

(一)保障条件,为教师赴企业实践“自觉化”提供原动力

教师专业实践的价值品性内在地要求教师运用自身的能力认识和解决教育问题,体现思维方式的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实现教师专业实践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3]。因此,教师到企业实践应遵循针对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和主动性原则[4]。首先,在选派方面,一方面学校在确定人选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专业需求、教师需求的原则,优先考虑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的相关教师,同时兼顾差异;另一方面,在选择企业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到企业与专业的匹配度,尽可能选择与学校教学、科研发展紧密联系的企业,遵循不同职业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和职业成长规律。其次,在经费保障上,学校必须落实保障教师企业实践的经费及企业实践过程中的相关待遇。学校可以设立教师赴企业实践专项经费,明确规定教师实践期间,校内教学工作量津贴参照相应职务教师标准予以发放,并且另外给予赴企业教师交通、食宿等相应补助,从而实现教师企业实践的“自觉化”,形成自我驱动、良性运作的动力机制,满足教师赴企业实践的需求与期待。

(二)完善制度性建设,为教师赴企业实践“成效化”提供制度供给

首先,日常管理制度。学校有必要制定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从制度、机制层面规范教师企业实践行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再者,评价考核机制。开展多方评价,注重教师企业实践的过程质量监控,以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一方面,考核部门要对教师实践期间的实践过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督察,高度重视过程管理的激发性与交互性,并以此建立教师赴企业实践考核等级制度,避免考核评价环节中的不严谨情况;另一方面,强调企业对教师综合实践过程的综合评价,明确教师赴企业实践的社会目的,重在考察教师在企业的工作态度以及参与企业产品、技术研发等方面。此外,对于实践期间表现出色的教师,如攻克企业生产技术难关,参与企业产品开发等,学校应当根据其在企业工作量和贡献大小给予奖励,使得教师通过实践所取得的成效和增量具有可测性和激发性。

(三)深化校企合作,为教师赴企业实践“合作化”提供平台

教师赴企业实践既是提升专业内涵建设和专业教师素养提升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双方畅通校企合作渠道,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首先,教师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解决产品和技术研发中的一些制约性难题,为企业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其次,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教师企业实践长效合作机制的建立为自身带来的价值,为教师实践提供平台支撑。其次,一方面,学校应该积极争取企业支持,依靠现有合作企业不断拓展新的校企合作形式,积极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合作的稳定多元渠道,为教师轮岗实践提供良好平台;另一方面,学校应基于教师企业实践与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共性进行并轨设计,充分发挥和拓展教师企业实践的功能,为教师企业实践“合作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现实依据。最后,政府作为协调校企合作的第三方,必须多方统筹,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不断弥合企业和学校双方的角色差距,为教师企业实践“合作化”搭建桥梁。

(四)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为教师赴企业实践“常态化”提供保障

首先,对于教师,一方面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激励机制,将教师企业实践作为绩效考核、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和依据,让教师高度意识到实践的意义与重要性,充分调动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热情与积极性;另一方面,各地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职教师资紧缺的实际,以教师编制管理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增加专业教师为重点,大幅改变因教师短缺而影响教师赴企业实践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鼓励学校适当采用空编运行的方式,缓解工学矛盾,为教师赴企业实践提供人力支持。其次,对于企业,各级政府应出台系列保障教师赴企业实践的规定性与促进性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如给予接受教师赴企业实践的企业相应的经济补偿,从机制上保障教师赴企业实践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企业参与社会实践的主体意识与主动适应的自觉性。

参 考 文 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资料汇编[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155-157.

[2]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Z]. 教职成[2006]11号.

[3]刘旭.论教师专业实践品性[J].教育研究,2009(2):74-75.

[4]蔡清田.教育行动研究[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87.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Vocational School TeachersPractice in Enterprises

Liu Xiao, Xu Zhenzhen

Abstract For teachers, to go to practice in enterprises is an important approach and major media to link the enterprise, school with government together for strengthening and building dual-qualification teachers. Currently, there are four issues waiting to be solved for teachers practice in enterprise: the conditions should be regulated,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school should be reformed, the positivity of enterprise should be improved, and the supporting policies should be completed.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oal of teachers practice to enterprises that is conscious, effective, collaborative and normalized, there are four main aspects have to be improved from supporting conditions, establishing relevant regulations, deepening cooperation between school and company, setting up incentive mechanism as well.

Key words vocational schools; teacherspractice in enterprises;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dual-qualification”teachers

Author Liu Xiao, associate professor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Hangzhou 310023); Xu Zhenzhen, master student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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