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新常态下党内“山头主义”的风险及治理

2015-04-29 05:01黄丽萍赵宬斐
宁夏党校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党的建设

黄丽萍 赵宬斐

摘要:针对“山头主义”行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与权力制约;完善党内事务公开制度和健全监督规章制度,对其进行严厉规制,彻底清除其恶劣影响,促进党内政治生态健康发展。

关键词:党的建设;政治新常态;“山头主义”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2921(2015)03-0031-04

一、政治新常态下“山头主义”的风险性危机

“新常态”一词,大致从2002年开始在国际主流媒体中流行。“新常态”一词起初是针对经济发展阶段表现出的新特点与新情况而言的,稍后逐渐被国内学界关注。国内学界的解释主要是从经济发展新特征、经济内在的建构功能、要素搭配和调控政策的支持与治理等方面对当前经济状况进行一种概括、梳理与总结。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公开提及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同年7月,他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专门提到我们党和政府要适应经济形势的“新常态”。2014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的演讲中首次系统阐述了“新常态”。他指出新常态有三个特征:新常态下,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新常态下,中国经济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1]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经济结构调整与政治文化发展的需求,“新常态”获得了更加丰富的内涵与意义,涵盖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改进党的作风制度建设,进行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就指出,我们党要打造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同时要求各级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根守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自觉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这个“好的政治生态”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一种“政治新常态”,这种常态对我们党的建设发展非常需要。“新常态”也必将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党中央之所以提出“新常态”,说明一些地方的政治生态确实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引发了社会民众的强烈不满。其中“山头主义”现象,就是一个突出的顽疾。近年来“山头主义”发展苗头日趋明显,严重破坏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政治生态。2014年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反馈中就首次明确提出“山头主义”的危害。这也表明,有些地方与部门的“山头主义”对当前的政治生态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针对近来的“山头主义”现象直言道:“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2]党内有些人把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和对党的忠诚与信仰抛到脑后,热衷于搞“朋党”“私人领地”和“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这是典型的“山头主义”表现出的政治痼疾,严重地践踏了党内政治生态。如果对“山头主义”现象听之任之,不仅会造成党纪、党法成为摆设,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和工作部署丧失权威性和严肃性,党可能会沦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小圈子”和“私人俱乐部”的利益工具,而且会导致党内组织系统涣散、纪律松懈,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更为严重的是会导致党的执政基础与合法性支持产生动摇,社会民众对党的信心也会遭受打击。我们党要对“山头主义”造成的风险性危机时刻保持高度警觉,绝不能允许任何人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和封建人身依附,决不能允许任何人在党内搞门客、门宦和门附。“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2]近年来的秘书工作领域、石油领域以及山西、四川等官场出现的政治生态问题,无不与党内“山头主义”顽疾存在密切关系。中共中央政治局明确指出:“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我们一定要对当前政治生态保持清醒认识和准确判断,承认客观存在的政治生态问题,坚决清除这些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和团团伙伙的“山头主义”孳生的土壤与活动空间,对打造政治新常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山头主义”形成的轨迹、原因及实质

1.“山头主义”形成的历史轨迹

这里谈及的“山头主义”主要是指我们党历史进程中出现的一种宗派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潮。“山头主义”顾名思义源于“山头”,而“山头”主要是指当年共产党领导红军武装割据建立的根据地俗称。当时,我们党在农村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建立的根据地,好比一个个“山头”,故得名为山头主义。

“山头主义”相当于本位主义、地方主义和分散主义,归纳起来主要是以宗派为出发点的思想表现与行为特征,突出表现为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有的以各种理由对中央指示执行不力,我行我素,以我为中心,影响团结和工作,酿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甚至造成分裂党分裂军队的惨痛教训。在我们党的历史中,对“山头主义”一直采取严肃措施,给予坚决清除。例如,针对当时有些根据地领导人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问题没有党中央的指示就擅自发表意见而造成一些被动的问题,党中央在1941年2月和5月,连续发出《关于发表有全国意义的通电、宣言与对内指示的规定》和《关于统一各根据地内对外宣传的指示》等文件对这种现象作出了纠正。

2.“山头主义”形成的原因及实质

党内“山头主义”形成的时代背景主要源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历史和当时的斗争环境原因,各个“山头”形成了一些比较特殊的人际与利益关系,在当时具有一定合理性,也具有其存在的客观现实性。针对这种实际状况,毛泽东指出,中国革命有许多山头,有许多部分,内战时期,有苏区有白区,在苏区之内又有这个部分那个部分,这就是中国革命的实际。离开了这个实际,中国革命就看不见了。而脱离了当时的实际仍然存在的“山头主义”必然会产生很多危害。毛泽东专门分析了其存在的根源,认为:“山头主义的社会历史根源,是中国小资产阶级的特别广大和长期被敌人分割的农村根据地,而党内教育不足则是其主观原因。”[3]由于中国社会是个讲究人情、关系与熟人的社会,人们习惯于圈子式的文化生活,注重营造一些所谓的老乡圈、同学圈、战友圈和同事圈等小圈子,关系网越织越密,“山头主义”就很自然而然地得以衍生与蔓延。

三、当前的“山头主义”表现及特征

由于社会的变迁和政治生态的变化,近年来“山头主义”发展确有抬头之势,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这些“山头主义”与过去“山头主义”相比较表现出诸多不同的形态与特征。

一是“山头主义”的“圈子化”日益盛行。把本来正常的一些关系,比如上下级关系、籍贯关系、同事关系、部门关系、行业和邻里关系都异化为“圈子”。各种各样的圈子中夹杂着十分复杂的人情与利益关系。如果你是圈子里面的人,往往好讲人情、好办事情、好灵活处理;如果是圈子外的人,那就要坚持立场和原则。在这样的圈子网中,人人都想建构一个中心,营造一个圈子,以体现出自己在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圈子化”成为铜墙铁壁和避风港,导致水泼不进、针插不进,严重地恶化了我们党的政治生态。

二是“山头主义”内部日益封闭化。“山头”行为一般表现为以权力为基础的等级式控制的独断专行的封闭行为。这种封闭行为,经常压制正常的意见反馈,造成一言堂,搞依附制,或者有话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或小道消息乱传的情况。尤其是当前一些“山头主义”者不仅盲目狂傲与自大,无视党纪国法,有的甚至沦落为与黑社会同道。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党的各级组织功能正常发挥,削弱了人们对党和集体组织的认同,使党内关系不正常,使党风恶化、政风恶化,严重影响着人们公平、正义、和谐地生存与发展。

三是“山头主义”日益腐败化。当前的一些“山头主义”实际上已经结盟成为一种利益共同体,只为利益共同体这个小集团谋取不当利益。在利益同盟中,有利益共同瓜分,有风险共同承担,而且相互之间盘根错节,结成固化的利益藩篱,其他人只有进入这样的圈子,才能获得特殊的好处,否则,就会被圈子排斥。在这种“山头”里的成员往往是集体腐败,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导致其相互勾结,订立攻守同盟,腐败团伙分子犯罪行为很难被查出。即使查出来,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查一个带一串、挖一个出一窝、打一个揪一群,涉及面较广,影响甚为恶劣。

四是“山头主义”导致权谋与厚黑盛行。权谋和厚黑是封建文化的典型遗产。权谋意味着以不受制度约束的权力为基础上的驾驭,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搞权谋,不讲究科学民主、不讲公开平等,喜欢以背后的人际关系远近为准绳,搞“小帮派”、造“小圈子”。

五是“山头主义”导致“后花园”盛行。当前,有些领导干部喜欢各自为政,往往把自己所把持的行业或部门当成自己家的“自留地”、“私家田”和“后花园”去经营,在自己经营的一亩三分田中,把自己看成山大王,为所欲为、排斥异己、拉帮结派,打造独立王国。在工作中讲圈子、搞山头、留后路,违规提拔秘书和身边工作人员,甚至把下属当成自己的家臣、家仆,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和江湖义气关系,严重地破坏了党内民主制度与科学决策机制。

四、清除“山头主义”的对策与路径

“山头主义”不仅进一步加剧党内有生力量的内耗和组织纪律的涣散,而且使党内政治生态关系病态化,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态,这势必使民众对我们党治理国家能力的信心弱化,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因此,当务之急,尽快营造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责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要及时干净地清除当前存在的一些“山头主义”,尤其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当前存在一些“山头主义”痼疾,也说明一些地方、部门和组织中缺乏党内民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内请示报告等组织原则和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贯彻。只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落实广大党员群众的政治参与,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清除“山头主义”。没有真正的党内民主氛围,“山头主义”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清除,那些“占山为王”者、“拉山头”者和“傍山头”者就会破坏党内政治生态。

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4]这深刻说明了党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核心,而不是任何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时刻坚守对党的忠诚,严格遵守党规党法。对待 “山头主义”这个问题,不仅要在国家法律层面,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来制约这种不当行为,同时还要不断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来制约这种不当行为。“山头主义”之所以能够存在,也说明在党内有些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甚至无视法治与规则。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不仅为党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强烈的规则意识与自觉守法意识,做到时时警醒、事事防范,彻底远离“山头”。

三是进一步加强权力制约。“山头主义”从来都是与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其盛行的关键。人治思维无限制地扩张,权力的高度专制与无序张扬,成为滋润“山头主义”的温床。要想让一些人不想、不敢和不能立“山头”、拉“山头”和傍“山头”,就必须标本兼治、管束权力、筑牢权力之篱,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牢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组织纪律,任何敢于违法取利、以“山头”行事的人都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要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共中央制定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管好各级组织与干部手中的权力,理清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上做到公开和透明、程序化与规范化。

四是进一步完善党内事务公开制度。凡属党内的重大事项、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只要与党和国家机密无关,要一律向广大党员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积极拓展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要从制度、程序、载体和内容等方面入手,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有效履行义务。完善党内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健全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党员参与讨论重大问题制度、党员参与重大事务论证制度、重大事项征求党员意见制度和以党员为主体进行党内听证制度等,使党员对党内决策有更多了解和参与。

五是进一步健全监督规章制度。抵制“山头主义”,不仅需要自律与慎独,更需要借助他律进行规制。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通过健全监督规章制度,来清除“山头主义”。特别是要积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具体细致的配套措施和程序支撑,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并健全完善相关的执行、监督、问责机制,以保障其有效运作和真正发挥作用。尤其是通过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公众监督、舆论与媒体形成全方位的监管机制,消除任何权力合谋寻租机会与可能,这样就难以形成“小团伙”的聚合力,“小山头”、“小圈子”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

任何人无论具有什么资历、处于什么岗位,都不能论亲疏、搞宗派、拉圈子和立“山头”。无论是上下级、同事,都要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我们党要一如既往地大力推动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的原则,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建设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从者云集、四海归心,才能万众一心追求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新常态”:一个新词成为治国理念的7个月之旅[EB/OL].新华网,2014-12-09.

[2]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EB/OL].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3]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940.

[4]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7.

Abstract: As far as the “Sectarianism” behavior, we must uphold the rule govern the state and regulations to lead the Party.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y, to better inner-party democracy and power restriction, to perfect inner-party affairs system and the supervision rules and regulations, to strictly regulate it, to remove its adverse effects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politics of the Party

Key word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y; political sectarianism;“new n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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