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妍 韩 梅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 300384)
聋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较,存在很多的个体内差异和个体间差异。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聋生的生源地不同。多数的聋生来自正规的聋校,接受过系统的聋人基础教育,少数聋生来自普通的学校,不同的生源造成聋生基础知识及接受能力的不同,从而使聋生产生了一定的差异。二是聋生的残疾程度不同。聋生中有有部分听力的,还有早期语言训练好的聋生,这些聋生和完全失去听力且没有语言能力的聋生相比,在学习能力上有较大差异,这些差异导致了对聋人学生实施一种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式的需要[1]。个别化教学是适应聋生个别差异、发展聋生个性的一种教学形式,其实质就是根据聋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采取有利于聋生发展的、适应聋生特点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其核心是让每一个聋生的个性得到全面发展,释放聋生的积极主动性和展现自己的欲望,充分培养聋生的独立思维与独特个性,从而很好的弥补了传统的班级集体式教学的不足。
“个别化教学”的概念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时期,就以个别化教学为主要教育形式。孔子就是我国个别化教育的先驱,他提倡的“因材施教”就是一种个别化教学的理念。个别化教学在我国发展至今,许多的学者都曾有过不同的定义,现在普遍认可的定义是:个别化教学是一种以适应并发展学生的差异性和个别性为主导的教学策略与设计。更具体地说,它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根据学生的能力、兴趣、需要、身体状况等设计不同的教学计划和方案,采用不同的教学资源、不同的教学方法和不同的评价方法进行教学工作,从而使班级中的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合适的教育,取得尽可能大的进步[2]。
在聋人高等教育的背景下,可以在个别化教学原有内涵的基础上将其理解为:针对聋生进行个别化教学,就是要根据聋生的个体内差异及个体间差异,制定一种以适应并发展聋生差异性及个别性为主导的教学策略与教学模式,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根据聋生的致聋程度、语言能力、心理素质等不同设计不同的教学计划和方案、采用不同的教学资源、实施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进行教学工作,从而使班级中的每一个聋生都能根据自己的实际身体状况和学习能力得到合适的教育,从而发展与培养聋生自己独特的个性。
首先,个别化教学是由特殊教育对象的差异性决定的。针对聋生来说,从整体上看,聋生是一个特殊群体,聋生的个体差异显著。这种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体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不同的聋生在致聋原因、致聋时间、致聋程度、家庭环境、学前语言康复等方面的差异;不同聋生的兴趣、个性、情感等心理素质有所不同;还有的聋生伴有多重残疾。二是个体内差异。同一个聋生的各种心理特征发展不平衡(如有的聋生善于思考但记忆力不好)。上述差异导致聋生群体在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思维方式、认知速度等方面差异显著。所以,面对不同的教育对象间的多样化差异,就要针对其特点,最大限度的因材施教,才能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3]。
其次,个别化教学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任何知识的获得都要以良好的素质为依托,“育才先育德”是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秉持的理念,无论是对普通大学生还是对聋人大学生来说,实施素质教育都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并且要渗透到日常的工作与学习中。尤其对身体有残疾的聋人大学生,其心理发展与智力发展都与普通大学生有很大的差别,要使素质教育的实施能够面向每一个聋生,使每一个聋生都得到充分发展,提高每一个聋生的整体素质,特殊教育只有最大限度的适应聋生差异,满足各类学生的个别教育需要,才能使聋生得到较好素质教育。
最后,个别化教学是克服过于单调的集体教学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的落后观念的存在,对于聋人大学生的教学还往往受普通教育的影响,强调整体教学,忽视聋生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使聋生的个性得不到发展,特长得不到发挥。实施个别化教学就是要克服集体教学“一刀切”的模式,真正的做到以聋生的发展为中心,满足聋生因各方面的差异所带来的不同需要。
1.适应聋生的个别差异,进行因材施教
近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身体上存在缺陷的学生之间在智力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而且这些差异要比普通学生之间差异大很多,这与残疾学生的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特殊有很大关系。对于聋生来讲,由于听力的受损程度不一样,就使得聋生对外界刺激的敏感程度不一样,从而导致专注力的不同及领会能力的差异。传统的班级教学制忽略了聋生之间的智能类型差异,不考虑不同聋生掌握知识的快慢和兴趣动机的不同,而从聋生的“平均情况”来设计教学方案与教学评估体系,以统一的标准要求他们共同进步。这种不符合聋生客观实际的做法,其结果是使能力低的聋生得不到特殊帮助,而能力强的聋生则无法充分发挥潜能,从而降低了教学的效率。
个别化教学强调要适应个别差异,注意加强学生的个性培养。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教学形式上更加注重聋生个性的发展,强调因材施教,以聋生之间的差异为依据进行教学研究与改革,如施行按智力、能力分班分组进行教学,开放教学等,重视聋生的自学能力的培养。实施个别化教学的目的就是要提高聋生的学习兴趣,激发聋生的学习动力,增强其展现自己的自信,从而提高聋人高等教育的教学效率。
2.重视聋生学习的主动性,加强对聋生能力和探索精神的培养
受传统的班级教学制的影响,针对聋生的特殊教育强调的也是教师的主导作用,只是把聋生当成单纯依靠教师传授知识的对象,并且由于聋生的特殊性,这种依靠性表现的更强。在班级教学中,聋生的主体地位或独立性受到很大的限制,聋生的探索性、创造性不易发挥,只是接受现成知识成果。久而久之,会使聋生在学习上养成一种不自觉的惰性,遇到挫折没有积极应对的能力。这种教学模式磨灭了聋生的探索精神、创造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因此,聋生的学习多是被动的,严重抑制了智力的开发和聋生创造思维的发展。
个别化教学形式能够引起聋生的学习兴趣并激发聋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聋生独立发现问题和勇于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同时,在引起聋生不断扩大知识范围的渴望的基础上,增进了聋生之间的学习互动与交流,使聋生在不断提升自己能力的同时减少自卑感,增强自信。教师能够从聋生的实际出发,根据各种具体条件为聋生制定适宜的学习任务,规定恰当的学习进度,使聋生不断以高效率获得新的知识、新的技能。
3.形成开放式的教学组织系统
传统的班级教学制是以书本为中心,由教师所操纵的封闭系统。教师根据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向全班学生传授统一的教学内容、排定课表,多科并进,交错授课。[4]这种班级集体教学的形式多是固定化、形式化的,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同时,以“课”作为教学活动的单位,而“课”的时间和周期又有严格的限制,这就很难使具有一定差异性的聋生在同样的时间里接受同等程度的知识,造成聋生理解和记忆的困难,从而影响聋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可能导致厌学情绪的产生。
个别化教学形式具有开放性的特征,开放教学形式的理念涉及心灵的开放、时间的开放、空间的开放、教学知识信息的开放、教学方法的开放、教学资源的开放等一系列要素的开放。[4]这就有效的避免了由于时间和形式上的固定化而导致的聋生接受知识状况参差不齐的现象产生,有效的弥补了班级集体授课制的弊端,提高了聋生的学习效率。
在聋人高等教育中实施个别化教学,并且要取得显著的成果,是一件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工作,在具体应用于教学实践之前,教育工作者必须做好前期的准备分析工作,考虑到诸多可能遇到的实施阻碍,并且设计出适宜聋生融入其中的个别化教学方案,才能使个别化教学在聋人高等教育中的应用取得突破性的成果。在这里着重分析两方面的问题。
1.班级授课制
一方面,在聋人高等教育中实施个别化教学,并不是要摒弃班级集体授课制的形式,而是要以班级集体授课制为依托来进行个别化教学。以班级集体授课制作为个别化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以及教学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下,教育资源分配不可能允许教师对学生一对一的教学,对于残疾人高等教育来说,教育的需求远大于教育的供给,缓解教育资源上的供需矛盾,实施班级式的集体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如何在集体教育的前提下,将个别化教学融入其中,这就需要教学工作者不断的探索与实践,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个别化教学。从客观教学规律方面来讲,聋生需要一个集体教育的环境来接受学习,弥补心理上的不足。因为对于聋生来说,心理的自卑感与孤独感要远大于同龄的普通学生,而集体学习可以培养聋生的归属感与自我实现感,从而有效的消除心理消极因素的影响。
另一方面,个别化教学与班级集体授课制并不是相互对立的,恰恰相反的是,二者的融合更有利于实现个别化教学的目标。集体性与个别化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因为教学过程既是一个主体认识过程,又是一个集体交往过程,可以将主体性与集体性看成是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两个侧面,二者是相辅相成的。随着班级授课制与个别式教学发展的日趋成熟,二者不但可以对立地统一于个体的发展之中,而且通过不断的融合创新,有可能成为教学组织形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2.教师
个别化教学在聋人高等教育中能否成功应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教师。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育学教授泰勒和教育学院院长布劳内尔,在《个别化教学》一书的结论部分指出“教师是个别化的关键因素,正是教师决定了教学的成功或失败”。[5]教师是个别化教学的实施者,实施个别化教学的基础就在于教师能够对自己学生的性格特征及能力水平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出合适的个别化教学方案。加强教师在文化知识素养和教育理论素养两方面的培养,使之认清自身在个别化教学中应充当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是个别化教学能够真正取得效果的关键所在。
个别化教学在聋人高等教育中应用,要选择恰当的模式来进行。对个别化教学的应用模式选择应当以一定的标准为基础,可以将这些标准根据聋生学习的实际状况概括为四点:一是学习数量标准,强调在单位时间内学习数量要在聋生能力接受的范围内达到最大;二是学习应用标准,即聋生对于知识的掌握不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而且可以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三是学习结构标准,强调通过个别化教学在聋生头脑中建立起有序的知识结构形态;四是学习自愿标准,即个别化教学的实施要在聋生自愿接受的基础上进行。[6]
根据以上学习标准,可以建立几种个别化教学模式,在不同的聋人高等教学环境下,进行恰当的选择性应用。
1.个别化循环学习模式
根据不同聋生记忆的特点和先快后慢的遗忘规律,对聋生实施循环教学的模式。具体应用到教学中,就是将一部分整体知识分成相互联系的几个小部分,由于每个聋生对于每个小部分的记忆强度都不同,就需要实施个别化教学,对于每个聋生不同记忆弱的部分进行反复循环式的教学,增强聋生对该部分知识的理解与记忆。
2.个别化小组学习模式
将一个班级内的聋生按照学习能力的高低分成若干小组,小组成员人数根据班级整体人数确定。每个小组中必须包括一个学习积极、性格外向的聋生担任组长,每周由班主任根据每个小组不同的状况布置不同的学习任务,第二周由组长向全体同学展现任务完成的成果,并由班主任进行评估。
3.个别化发现学习模式
针对不同聋生的性格特点和学习规律,选择恰当的方式引导聋生自己独立发现式学习,在发现式学习过程中对于自己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或周边同学,从而养成独立式学习的思维。
4.个别化讨论学习模式
教师在课堂上或课下给聋生留一定的自由讨论时间,让聋生彼此之间提出针对所学的知识不理解的地方,彼此之间进行讨论交流,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很好的知识交换过程,不仅能使聋生在知识上实现了“取长补短”,也增进了聋生之间的友谊,提高了班级整体团结学习的气氛。
以上的个别化教学模式在实际的应用中可以针对具体的情况作出合适的选择与搭配,可以单独选用某一个模式应用,也可以选用几个模式同时应用。可以在班级不同的发展时期不断换用个别化教学模式,也可以长期在班级中实践一个最适宜的模式,形成能够不断提高整体学习效率的学习定式。总之,个别化教学模式在聋人高等教育中的应用模式选择,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以提高聋生学习能力、发展聋生潜在能力为核心,不断在实际应用中寻求新的突破。
[1]刘建平,祝平.对残疾大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思考[J].计算机教育,2013(6):56-57.
[2]肖非,王雁.智力落后教育通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190.
[3]王美娜.对特殊教育学生个别化教学的实践与研究[J].科技教育,2012(1):42-43.
[4]郁芳.个别化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J].教书育人,2003(12):31-32.
[5]肖非.关于个别化教育计划几个问题的思考[J].中国特殊教育,2005(2):2.
[6]丁怡.从中美特殊教育的比较看“个别化教育计划”在中国的实施[J].中国特殊教育,200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