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芳,于林龙
(1.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40;2.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语言·语境·语旨
——论哈贝马斯与巴赫金的语言观之“殊途殊归”
谭 芳1,于林龙2
(1.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40;2.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作为20世纪西方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和巴赫金一直被学界视为致力于对话的伦理建构理论家。笔者采用对比的方法,揭示了哈贝马斯与巴赫金的语言观在语言、语境、语旨上的主要差异。这些差异具体表现在两位思想家对规约普遍与统一差异、理想语境与开放语境以及理性沟通与平等对话等概念的不同阐释中。我们通过对以上三个方面的进一步追述和比较,得出了二者在语言观上的“殊途殊归”之结论。目前有关哈贝马斯与巴赫金语言观的对比研究,在国内学界尚未见诸于文献,本文旨在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一些相关启示。
哈贝马斯;巴赫金;语言;语境;语旨
从胡塞尔的“主体间性”、海德格尔的“共在”到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布伯的“关系”,再到巴赫金的“对话”、哈贝马斯的“交往”,对话思想贯穿于当代西方哲学家整个哲性叩问的求索之途上。20世纪初,西方哲学从认识论到语言哲学的转向使彰显主体间性的“对话”“交往”地位凸显,其中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与巴赫金更被学界视为致力于对话的伦理建构的理论家。
但是迄今为止,国内外真正对比哈贝马斯和巴赫金理论的研究并不多见。这主要由于二者的理论体系庞大,对于社会学、文化学、哲学等诸多领域都产生了影响;而且二者理论的研究内容繁杂,一些思想颇具争议,在理解二者庞大复杂的理论体系时,任何想要做全面的或是权威的研究,都是不切实际且盲目武断的;任何想要做深刻的或是细致的对比研究,特别是针对二者理论不同点的研究,都是有一定难度的。有鉴于此,本研究试图“得一门而入”,从语言、语境、语旨三方面对比哈贝马斯与巴赫金的语言观,进而指出二者在语言观上的“殊途殊归”。
哈贝马斯和巴赫金语言观的显著区别在于:哈贝马斯认为语言是规约的、普遍的概念;而巴赫金视语言为统一和差异并存的对话存在[1]。
哈贝马斯在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相融合的基础上,实现了哲学的“语用学转向”,他的“形式语用学”的目标是确定并且重构言语可理解的普遍条件[2],其核心是研究言语交际的语用学事实及语用“规范”[3]。“不仅语言,而且言语——即在话语中使用的语句——也可以进行规范性的分析”[4]。哈贝马斯指出语言是与外部的、内部的和社会的事务相联系从而达成理解的媒介[4]。他试图重建言语使用者在各类的言语行为中使用语言达到与现实(如:外部事实、内部事实和社会事实)相联系的各种方式。
语用学和转换生成语法对哈贝马斯的语言理论影响很大。乔姆斯基的语言学理论为哈贝马斯的交往的普遍预设提供了启示。哈贝马斯对理解意义能力的理论阐释也受到了达米特的真值——条件(truth-conditional)意义理论、格莱斯和塞尔的意图主义(intentionalist)意义理论以及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的意义理论的影响[5]。这些理论源泉影响着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一方面他将语言看作是抽象的语法范畴系统;另一方面,他试图抓住言语行为的社会结构,将语言视为充满了意识形态的世界观。
哈贝马斯的语言理论逻辑性极强且以规则为基础。他试图将其语言理论中的多种命题整合成单一的、理性的、一致的、普遍的理论观点。他指出日常交往实践本身建立在理想化的前提上,并着力建立一种语言交往的理想化规范。在他看来,交往行动也就是通过一系列语言规则或交谈规则、满足言语行为的有效性来实现的[6]。
哈贝马斯的理论主要强调语言结构和交往行动的理性、一致性和系统性,因此,他对语言的阐释是向心的、趋中化的理解;而巴赫金则恰恰相反,他对语言的阐释在肯定语言的向心理解的同时,也包含了对语言的离心的、狂欢化的、有区别性的、多声性的理解[1]。
巴赫金在开放的、未完成的动态开放空间研究语言[7]13,他对话语的理解既没有从根本上否定传统的语言学观点,也没有从形式的角度研究语言,而是另辟蹊径,重新建立了术语、概念和范畴。巴赫金的超语言学不同于传统语言学研究,他不研究抽象的、系统的语言体系,而是以对话思想为主线[8][9],“研究的是活的语言中超出语言学范围的那些方面”[10]5:239,即超出语言学研究的范围,超词汇语义学的范围,做话语主体及交谈对象的研究[11]。巴赫金的对话观挑战理性、抽象和结构理论化。巴赫金认为,对话交际是语言的生命真正所在之处[10],对话性造就了话语本身[8]。而“对话关系(其中包括说话人对自己语言所采取的对话态度),是超语言学的研究对象”[10]5:241。因此,对于对话及对话关系的强调是巴赫金的语言学理论最为突出的方面,也使得巴赫金的超语言学理论中所有的概念都具有对话的和多声的特点。
巴赫金既肯定话语的杂语现象、离心现象,也肯定话语中的“统一语言”这一现象。他认为,对话是语言的向心力和离心力碰撞产生的交流领域[12]。“说话主体的每一具体表述,都是向心力和离心力的施力点,集中和分散的进程,结合和分离的进程,相交在这话语中”[10]3:50;“每一表述都参与‘统一的语言’(即向心力量和倾向),同时又参与社会的和历史的杂语现象(即四散的分解的力量)”[10]3:51。杂语在对话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语言观点本身就是离心的。因为杂语在交际过程的意图从来就不会完美无憾,因此对话过程中的差异性必然存在,这也是对话得以生生不息的原动力[13]。巴赫金也强调语言的向心力,如他对类型的研究就突出了巴赫金的语言观重视语言向心力的作用。他指出话语体裁(言语体裁)即属于类型固定、相对稳定的构成人物活动领域,是语言运用领域的典型表述形式[7]88。人们在进行言语交际时,往往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着话语体裁,即便人们在最无拘无束的谈话中,也是按照一定的体裁形式组织语言的[10]4。言语体裁“对相互理解来说也像语言形式一样是必不可少的”[10]4:164。巴赫金把实现语言和思想世界统一的力量范畴称为“统一的语言”,该范畴“是语言的组合和集中的历史过程在理论上的表现;是语言的向心力的表现”[10]3:48。对话就是要消解中心,就是要领会处于杂语状态中的语言的复杂性和多声性。
与哈贝马斯不同,巴赫金超语言学的研究兴趣不是调查语言的结构,而是语言作为来来往往的事件的对话使用。这些动态的事件反映了语言的各个方面在统一与差异间不断地转换着。虽然哈贝马斯的语言观注意研究语言的社会性和普遍规则,但是他却忽略了个性化的语言创作;而巴赫金的语言观正是将语言的统一与差异相结合,表达了他对于个体差异的尊重。巴赫金将语言看做是将说者的意思传递给听者的符号中介;哈贝马斯则视语言为交往理性的符号中介,交往参与者使用语言来创造相互的理解。语言在交往行动表面和交往行动的深层实际结构之间进行中介。因此,哈贝马斯的语言理论更加抽象化、更具系统性,也更侧重分析规则的生成。
哈贝马斯和巴赫金的语言理论对通过语言实现的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内容和特质进行了不同的阐释。其中哈贝马斯理论中的语境是具体的、源于生活的语境,是与文化、社会及个性结构等密切联系的,复杂的、形态各异的、意义不同的语境。他根据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进一步阐释了生活世界语境要素。他指出,“生活世界的要素,诸如文化、社会以及个性结构等,构成了相互联系的复杂的意义语境,尽管它们的表现形态各不相同”[14],并由此明确了生活世界由文化、社会、个性等要素而构成。“我把文化称之为知识储存,当交往参与者相互关于一个世界的某种事物获得理解时,他们就按照知识储存加以解释。我把社会称之为合法的秩序,交往参与者通过这些合法的秩序,把他们的成员调节为社会集团,并从而巩固联合。我把个性理解为使一个主题在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方面具有的权限,就是说,使一个主体能够参与理解过程,并从而能论断自己的统一性”[15]。可见,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语境观在经验语用学的语境基础上提升了语境的本体意义[16]。“如果交往既没有受到外在的偶然力量的阻碍,更重要的,也没有受到交往结构本身的强制,那么,我将这种言语情景称为理想的言语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2]97。哈贝马斯对理想言语情景的强调使他的语境观成为超经验的语境。生活世界充满了解放的潜能,为言语行为的主题提供理想、规范的交流环境,是达到理性沟通的保障。保证理想对话产生的理想言语环境要具有三个特征:逻辑的(the logic)、辩证的(the dialectic)和修辞的(the rhetoric)特征[1]86。理想的言语环境是没有外部约束的相互交往的模式,它使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机会利用持续的,规约的和代表性的言语行为进行对称的,自由的对话[17]。理想话语环境是人们拥有平等机会自由表达他们观点的对话环境。哈贝马斯的理想话语环境是以普遍的、标准的规则为主导的,是以达成理性沟通为导向的,是确保理性的对话交往得以持续进行的理想语境。在理想化的言语环境中,哈贝马斯试图在语言系统和道德规范里发展普遍的统一的语言系统。交往能力又与生成理想言语情境的规则系统相联系[18]。一方面,这些规范(norms)是抽象的命令(imperative);另一方面,这些规范似乎具有社会和道德生活的生成力量,以克服杂语,并且聚集了各种不同观点[1]。
哈贝马斯试图描述交往环境的规约模型。在他的语言理论中,命题的逻辑和独立于所有具体生活环境的世界的逻辑相符合。全部的具体的生活环境总是大于哈贝马斯理论中所描述的理论化的、理想化的世界。在这点上,哈贝马斯的理论是不可以扩充的[1]。
巴赫金强调语境的对话性,他的超语言学“不是在语言体系中研究语言,也不是在脱离开对话交际的‘篇章’中研究语言;它恰恰是在这种对话交际之中,亦即在语言的真实生命之中来研究语言”[10]5:269。巴赫金认为语言的意义不能自足,必须在具体的语境之中才得以显现。他认为“在具体环境这一联系之外,言语的交际任何时候都是不可理解与说清楚的”[7]73,“话语也不会忘记自己的来龙去脉,更没有可能完全摆脱它所栖身的具体语境的影响”[10]5:269。他喜欢思考特殊语境的复杂性,并强调他异性和多样性。巴赫金强调“语言不是死物,它是总在运动着、变化着的语境中进行对话交际。它从来不满足于一个人的思想,一个人的声音。语言的生命,在于由这人之口转到那人之口,由这一语境转到另一语境,由此一社会集团转到彼一社会集团,由这一代人转到下一代人”[10]5:269。从巴赫金的理论来看,哈贝马斯形式统一体式的、超经验的语境是有问题的,因为在巴赫金看来,“每一个言语行为都是处于唯一的、具体的语境之中任何意识形态的符号,也包括语言符号,在社会交际过程中实现时,都是由这一时代的社会氛围和该社会团体所决定的”[7]60。语言是鲜活的、具有创造性的;语境是流动的、可渗透的,并且总是具有争辩性的[19]。“话语的涵义完全是由它的上下文语境所决定的。其实,有多少个使用该话语的语境,它就有多少个意义”[10]2:428;“使用同一个话语的不同语境常常是相互对立的。同一话语的不同语境的这种对立的典型情况,是对话的应答。在这里,同一话语出现在两种相互冲突的语境之中”[10]2:429。巴赫金从社会生活实践角度阐释对话,研究具体对话语境中的活生生的语言。他指出,“从对话语境来说,既没有第一句话,也没有最后一句话,而且没有边界(语境绵延到无限的过去和无限的未来)。”[10]4:391“理解是与其他文本相互比照,并在新的语境(我的语境、现代语境、未来语境)中重作思考。”[10]4:380因此,他的语境观是开放的,同时也具有历史取向。
巴赫金强调语境构成的丰富性,他将说话者、说话时间、地点、话题、阶级等级、社会文化、交际媒介等所有影响话语意义的因素都纳入“语境”范畴[7]74。他的语境观重视听话者,他把听话者(包括潜在听话者)的语境和对话关系(包括说话者和不在场的听话者之间的对话)也纳入语境[7]74。他强调语境的动态性,“各种语境不是相互平行而立的,好像互相视而不见,而是处在一种紧张而不断地相互作用和斗争的状态之中”[10]2:429;并且他强调听者在言语交际和对话交往中的作用,“当我说话时,我总要考虑到受话人接受我的言语的统觉背景:他对情景的熟悉程度如何,他是否拥有这一文化交际领域的专门知识,他的观点和信念如何,他有什么成见(从我们的观点上看),他的好恶如何;因为所有这一切将决定他对我的表述的积极的应答性理解”[10]4:182。巴赫金的语言理论在对话关系中集中表达,这种关系决定了社会和历史构成,也由社会和历史的构成所决定。在本质上,这是一个特殊时间和地点的物质的生成,它具有世界观及对说者和听者的理解[1]。巴赫金视语言为说者——听者的社会、历史行为(acts),他对于语言的对话理解,具有实践性和历史性的取向[12]。巴赫金的语言观之下,语境不是静态的、抽象的、超验的,更不是理想化的,语境是动态地存在于说话者和听话者互动之中的社会——历史性概念。
由此可见,哈贝马斯的“理想话语环境”具有乌托邦的性质,在生活世界中,哈贝马斯过于理想化的话语环境很难真空性地存在。相比之下,巴赫金的语境观则更为具体、更加实在;更具包容性、动态性与开放性。
哈贝马斯明确指出了语言作为中介互动活动的目的,“所有的参与者通过他们的言语行为所追求的都是以言行事的目的,而且只有这一目的。相反,如果互动中至少有一个参与者试图通过他的言语行为,在对方身上唤起以言取效的效果,那么,这种互动就是以语言为中介的策略行为”[20]281。而“沟通是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取得一致的过程”[20]274。换言之,以语言为中介的言语行为追求的是以言行事的目的,而以言行事的核心是人际沟通,因为“沟通是人类语言的终极目的。语言与沟通之间的关系尽管不能比作是手段与目的,但如果我们能够确定使用交往命题的意义,我们也就可以对沟通作出解释。语言概念与沟通概念可以相互阐释”[20]275。但哈贝马斯强调的沟通并非仅限于以言行事的人际沟通,对理性问题的反思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和形式语用学理论的出发点和核心。哈贝马斯说:“如果说工具理性要求人在生活中遵循某种技术规范的话,交往理性则承认人在生活世界中按照一定的规则,通过语言进行彼此的交流,这样一种理性是语言的理性,说话的理性,人的行为首先是同语言相关,这些交流不是通过强制来实现的,和谐一致也不是被迫的,而是人和人通过语言的反复交流、互动、沟通达成的”[1]。由此可见,哈贝马斯的语言观通过他重构的规范与规则,旨在最终达到理性沟通之终极目的。
巴赫金的理论强调“意识的对话本质,人类生活本身的对话本质。用话语来表现真正的人类生活,唯一贴切的形式就是未完成的对话。生活就其本质来说是对话的”[10]5:387。他指出,“人的存在本身(外部的和内部的存在)就是最深刻的交际。存在就意味着交际”[10]5:378。“一切莫不都归结于对话,归结于对话式的对立,这是一切的中心。一切都是手段,对话才是目的”[10]5:340。巴赫金提出的“对话”不是简单的人类的交往互动的口头行为,而是个体人类存在的基本原则[21]。他强调语言的对话本质,发现“我与他人”处于一定的关系之中,进而论证了人类与生俱来就形成一种“对话关系”[8]40。巴赫金强调了个体存在的唯一性、不可重复性、不可替代性。由于“我”存在的唯一性,“我”必然总是具有他者无法取代的观察世界的视角[8]42。他通过“外位性”概念高度抽象概括了人类的交际模式,这是人类交往互动的对话的重要前提[8];他通过“复调”倡导各自独立、各不相同的声音和意识的交错,“不同声音在这里仍保持各自的独立,作为独立的声音结合在一个统一体中,这已是比单声结构高出一层的统一体”[10]5:27。他通过“狂欢节”强调一种未完成的对话精神,“狂欢节不妨说是一种功用,而不是一种实体。它不把任何东西看成是绝对的,却主张一切都具有令人发笑的相对性”[10]5:164。对话又是复调和狂欢的共同精神主旨[22]。巴赫金的理论中,对话的目的是使主体间彼此多元共生、异声同啸、全民狂欢、平等对话,而这一目的不是而且永远也不可能称之为终极目的,因为“对话结束之时,也是一切终结之日。因此,实际上对话不可能、也不应该结束”[10]5:340;“世上还没有过任何终结了的东西;世界的最后结论和关于世界的最后结论,还没有说出来;……一切都在前头,而且永远只在前头”[10]5:221。
由此可见,哈贝马斯和巴赫金的对话观虽然都强调主体间的交往对话,但是目的不同。哈贝马斯的理论可以理解为,作为系统的语言,个体利用语言实现的思想或理性交往;而巴赫金的语言观视语言理解为对话,旨在通过语言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的对话关系,并且这一平等关系永远都具有未完成的特性。在这一点上,巴赫金的“平等对话”实际上是一种更注重差异和历史变化的“平等对话”,它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哈贝马斯的旨在理性沟通的“平等对话”。
虽然哈贝马斯的理论也受到了巴赫金理论的影响,但是二者的语言观有着显著的差异。系统性、理性和一致性成为哈贝马斯语言理论和交往行动理论的首要价值。哈贝马斯试图发展抽象的、系统的、理想的和统一的语言理论。他着力重构理想语境下的语言交往规则,以最终实现理性沟通;而巴赫金更为关注活的语言超出语言学范围的方面,他的注重语言统一和差异并存的对话思想,使其语境观更具开放性、历史性和动态性,从而使他的语言观最终指向了一种永未完成的、具有包容性和灵活性的平等对话。通过本文的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哈贝马斯与巴赫金的语言观在语言、语境、语旨方面可谓“殊途殊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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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Context and Tenor——Difference between Habermas'and Bakhtin's Language Views
TAN Fang1,YU Lin-long2
(1.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Harbin 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Harbin 150040,China;2.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Changchun 130024,China)
As the main representatives of the western philosophy in the 20thcentury,Habermas and Bakhtin are both regarded as the theorists for ethical construction of dialogue.The present paper contrasts both of the two figures'views of language,context and tenor and finds out the key difference.To be more specific,Habermas attaches more attention to the general and unified rules of the language system,while Bakhtin pays more attention to the unification and difference of the language system.Habermas concentrates on the ideal speech context while Bakhtin focuses on a more dynamic and opener dialogical context.Habermas emphasizes the reasonable communication while Bakhtin stresses the equal relationships of eternal dialogue.The present study enriches the comparison of Habermas'and Bakhtin's language views and provides implications for the future relevant research.
Habermas;Bakhtin;Language;Context;Tenor
H0-06
A
1001-6201(2014)03-0159-05
[责任编辑:张树武]
2014-02-26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2512047)。
谭芳(1981-),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于林龙(1963-),男,吉林榆树人,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