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伦
论高校教师专业道德建设
□冯海伦
[大同大学 大同 037009]
高校教师承担着教书和育人的双重职责,不仅是人类文化知识的传承者,更是学生心灵的培育者和灵魂的塑造者。加强高校教师专业道德建设,可以从重视师德教育,提高教师道德义务认知水平;完善教师专业道德规范,健全师德评价体系;培养教师专业道德品质,加强教师道德自律;优化师德环境,构建良好高校教师文化四个方面进行。
高校;师德;教师;专业道德
高校师德水平影响制约着学校德育水平,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高校师德缺失成为影响和制约高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问题。1999年颁布的《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仍是薄弱环节,因此把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作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之一……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职业责任感,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强化教师工作的政策导向,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随着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重视以及对高校教师关注度的增高,高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尤其是高校教师专业道德建设越发凸显其重要性。在加强高校师德建设上,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道德转化是近几年高等教育改革中关注的焦点之一。
高校师德建设是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学校的师德状况能反映出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同时影响学风、校风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当前高校师德状况及师德修养水平滑坡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中指出: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教书育人意识淡薄,缺乏爱心;有的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有的要求不严,言行不够规范,不能为人师表;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这些问题的存在,虽不是主流,但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与中小学相比,高校是包含不同学科和专业的教育场所,高校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学术性,承担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任务,高校师德建设有必要从单纯的思想道德规范向专业道德规范深化,否则就会脱离高校教育工作的实际。推进高校教师专业道德建设不仅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高校师德建设的重要方面,还是提高师德整体水平和加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
在高校师德的理论、实践研究中,广泛使用的是“教师职业道德”这一概念,而很少提及“教师专业道德”。近几年,随着教师专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师德的研究正在实现由“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的观念转移,这不仅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化高校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研究中对于“教师道德”、“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专业道德”的基本涵义不明确,认识和理解很不到位,导致了相关概念的滥用,不利于教师专业道德的建设和理论、实践研究,因此,梳理相关概念是加强高校教师专业道德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育者在从事教育活动时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品德,是教育者在从事教育工作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的总和。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正确理解要避免一种错误倾向,即将“教师职业道德”等同于“教师道德”,教师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都包含私德和公德成分,但前者更关注教师的私德,后者更关注教师的公德。这种错误倾向看到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在教育过程中放大和神话教师的道德形象,把教师看作是道德的化身,这种认识不加纠正就会在生活中泛化对教师的道德要求,增加教师的道德负担[1]。另一方面,也不能否认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道德之间的关联性,教师职业具有教育性和示范性,在教育实践中教师道德作为一种教育资源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道德影响,所以教师职业道德不能与教师道德完全划清界限。基于对两个概念的理解,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道德转变过程中,不仅要完善“道德立法”,健全师德教育和专业道德制度,还要关注教师个人道德品质的培养,加强教师道德自律。
专业与普通职业不同,它是职业的高级部分,具体特征表现为需要专门技术和特殊智力,职前必须接受专门教育;提供专门的社会服务,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拥有专业自主权或控制权。目前,对教师专业道德的涵义仍没有统一的认识。笔者认为所谓教师专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这一专业工作时所遵循的能体现教师专业特性、教师道德价值以及教师人格品质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它是教师这个专业共同体的道德标志,包含专业责任、专业精神、专业良心三个基本要素,并贯穿于教师专业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2]教师专业道德指向的是教师作为一种专门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和准则。教师的专业特殊性决定了教师专业道德具有三个特征:教师专业道德的不可替性、教师专业道德的示范性以及教师专业道德影响的深远性[2]。与传统师德规范相比,教师专业道德一方面会结合教师专业特点、专业发展实际来制定相关伦理规范,体现教师工作的独特性与专业性;另一方面,不同于传统师德规范侧重于对教师的约束和限制,强调依靠外在力量调节教师教育行为,教师专业道德强调以教师自律为核心的专业精神,
加强高校教师专业道德建设,要完善师德宣传和培训教育,通过多渠道提高教师道德义务认知水平。一般来说,教师的义务包括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教师的法律义务是依法产生的,是指法律规定的对教师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并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我国教师应该承担的具体义务包括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义务、关爱尊重学生义务、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义务、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义务共六项义务。
教师的道德义务是教师个体在社会道德生活中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使命,教师的道德义务不靠外在强制力保障,是教师基于自己的道德信念而自觉承担的道德责任。2011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中指出高校教师应尽的道德义务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当前,部分高校教师师德行为失范的出现主要是因为部分教师缺乏道德义务观念,道德义务认知水平不高。因此,加强高校教师专业道德建设关键之一在于教师的道德义务认知水平,即提高教师对道德义务的理性认识。教师的道德义务认知水平直接关系到教师专业道德能否内化为教师个人内在品质,道德义务认知水平高有助于形成教师良好的专业道德品质。教师掌握了道德义务的知识并不代表他会做出合适的道德行为,比如不少教师熟知自己应该履行和承担的教师道德义务,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却做出有违教师专业道德的行为。提高教师道德义务认知水平不仅要强化师德理论教育,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还应注重隐性教育的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的作用,利用各种文体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把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渗透到教师言行中,促使其内化为教师的道德品质。
教师专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是由教育工作的性质、特点决定的。教师的教育劳动具有明显的直观示范性,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高校教师的师德修养会对大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产生深刻的影响。高校教师是社会高深文化知识的代表,是培养具有专门知识、专业技能人才的教育工作者。笔者认为,高校教师的专业道德规范上应完善对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建设,虽然2002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相关措施,2011年的《规范》内容中也提出了高校教师应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但目前仍缺乏关于高校教师学术道德的专门规范,相关规范的缺失不利于我国高校教师专业道德制度建设,更会影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进程。与我国相比,英美等国家高校师德建设经历了长期的发展,不仅制定了高校专业道德规范、教师教学道德规范和教师研究道德规范,还设立了专门的大学道德规范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机构,在我国的高校师德建设中可以从比较中借鉴相关经验。
高校教师专业道德评价是根据一定的高校教师专业道德规范及教师专业标准,对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思想、行为、态度进行评判的一种手段及过程。所以,教师专业道德规范的完善是教师专业道德评价的前提。当前许多高校的师德评价体系缺乏有力的导向、激励功能,往往是流于形式。
健全高校教师专业道德评价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在评价内容上,不仅注重教师的专业水平,更要注重教师在课堂细节中的专业道德体现,强调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在评价方式上,提倡多元评价方式,如利用校园网络、微信平台开展网上匿名评教。在评价主体上,既有教师自评,也有同行评价、学生评价、专家评议、领导评价等,以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各个高校应建立起由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督导评教和管理评教构成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在评价功能上,应积极发挥教师专业道德评价的导向、激励功能,以此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教师更为关注教师职业的伦理价值和专业价值,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水平为主。
专业道德品质是“教师作为个体对道德所做出的理解与体现,是教师在教学生活中通过个人行为表现出来的专业道德素质和道德修养”[3]。教师的个体道德品质影响和制约着教师专业道德品质,培养教师专业道德品质应首先重视教师个体道德品质的提高。教师的个体道德品质主要体现在教师的人格上。教师的人格,既体现着教师之间的个性差异,又是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在教师个人身上的内在表现,它反映在为人处事的道德风尚上,体现在教学风格中,表现在德育环境里。教师人格的提升关键在于教师对自我健康人格的塑造,表现在:具有健康积极的个性品质;不只遵守社会的基本道德行为规范和法律法规,还要从青年学生的成长出发为他们树立良好的榜样,比如,衣着的整洁、语言的文明、行为的得体大方、守时守信等等。
教师作为一种专门职业,不仅要求教师在工作技能上具有专业性和自觉性,在道德上也应有高度的自律性。传统的教师职业道德主要从外在强调对教师行为的约束限制和被动履行,忽视教师自律性的发挥。教师专业道德则强调以自律为核心的教师专业道德。教师的道德自律,是教师专业道德的内化过程,是教师有意识的改进和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笔者认为加强教师道德自律,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做起。其一,培养教师的角色意识。教师劳动本身就具有价值性、道德性,教师角色承担着相应道德责任和义务。培养教师的角色意识,能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观,预防教师不道德行为的发生。其二,教师需要慎独。《礼记·中庸》中说,“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慎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见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作为教师应在不被他人看到、听到的时候也有警惕慎俱之心,自己做事时要谨慎小心。慎独要求教师不断反省自己的思想深处和内心世界,时时提醒自身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教师应通过慎独进行自我监督和评价,不断完善个性品质。
高校教师专业道德建设离不开优良师德环境的构建,尤其是良好高校教师文化的熏陶。教师文化是整个学校文化的主导,在大学校园中,教师文化集中体现着大学精神和学校的文化品位。正如雅斯贝尔斯所言:“大学生活的一切都要仰仗参与者的天性。一所大学的性格是由它的教授们所决定的。每所大学都要仰仗它所招徕的那一类人。如果可以体认大学理念的人们不复集结在大学周围,那么即便最真切的理念都将是一场空。”[4]当前,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整体来说有所提升,大多数教师能够做到尽忠职守、爱岗敬业,发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大量涌入,给教师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出现部分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现状。针对这一现状,许多专家学者更多地强调师德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提高师德水平的重要方面,但是,仅靠外在规范发挥强制作用很难从根本上引导教师树立专业道德精神。专业道德是一种教师面对复杂的道德情境时产生的内在自觉性力量,它以“行动即道德”为箴言,强调教师在具体情境下应充分发挥自己的实践智慧,不断对自身所信奉的道德原则进行反思与建构,以使专业道德与专业生活同步[5]。教师专业道德建设中更应该重视教师的主体性与自律性,构建积极健康的大学教师文化才是高校师德建设的根本。高校教师文化是高校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长期积淀而形成的价值观念和群体意识,具有较强的学术性、自主性,优良的高校教师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外部的物质投入和制度建设,更需要结合高校教师文化的特点进行构建。
[1] 檀传宝. 走向新师德——师德现状与教师专业道德建设研究[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 21-22.
[2] 张凌洋, 易连云. 专业化视域下的教师专业道德建设[J]. 教育研究, 2014(4): 116-121.
[3]谷静. 专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的超越[J]. 教学与管理, 2008(3): 17-20.
[4]卡尔·雅斯贝尔斯. 大学之理念[M]. 邱立波, 译. 上海: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2007:147-148.
[5] 苏启敏. 论教师专业道德的实践品格[J]. 教育研究, 2013(11): 119-128.
Discussing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ollege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
FENG Hai-lun
(Datong University Datong 037009 China)
Collage teachers bear the dual responsibilities of imparting knowledge and educating people, who is not only inheritors of cultural knowledge, but also the cultivator of student’ spirit and the builder of students’ soul.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college teachers’ ethics, we can make it from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 emphasizing the importance of teachers’ moral education and improving the cognitive level of the teachers’ moral obligations; improving the professional ethics system of teachers and perfecting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teachers’ morality; cultivating teachers’ professional moral quality and strengthening teachers’ moral self-discipline; optimizing teacher’s moral environment and constructing a good culture of college teachers.
college; teachers’ moral; teacher; professional ethics
2014-07-07
山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高校德育生活化研究”(晋教政函[2013]45号).
冯海伦(1979-)女,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G64
A
10.14071/j.1008-8105(2014)06-0105-04
编辑 张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