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合众/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教育局
面对那些像毒蛇一般、吐着红信,盘桓在教师头上的各类考核,有时你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当然,有些考核的出发点是好的,对学校、师生确实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对于师德的考核,我认为它可以休矣。原因如下:
考核标准不科学。师德考核,考核的是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到底是什么,在什么程度上算是遵循,什么程度上是不遵循,根本没有标准可言。而且,每个时代的道德规范并不同,将一份十几年才有一点小变化的职业道德规范当作真理的化身,来检验教师队伍,实在玄乎。比如“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被很多专家、学者用来评价“令人望眼欲穿”的性教育,致使“性教育”在一些学校领导的眼里,被扣上“不健康”的帽子。
考核方式不民主。据我所知,很多学校在考核师德的时候,不可谓不细致,有教师自评、同事互评、领导评价、家长评价、学生评价等,大部分都是下发调查问卷或评价表。虽然评价方式多样,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缺乏广泛而深入的调查了解,很容易出现一些不民主的现象。例如,领导评价受到光环效应、面子工程的影响;自我评价也会出现夸大自己、评价过高的现象;同事互评更是互怕得罪、你我都好。这样的考核方式执行时难免陷入形式,无法起到真正考核的作用。
考核人员不专业。大多数学校并没有专职人员从事师德研究和评价工作,一般情况下,执行考核的主要是学校办公室的负责人。在没有科学地构建评价标准和完善评价制度的前提下,让非专职人员开展该项工作,就会导致评价内容的信息失真,评价过程中的监督机制无法完善,评价也就成了“走过场”。
事实上,道德更多是用来律己的,如果用来捆绑别人,不免容易变质。一种考核既不科学,又无民主、法治的精髓,真的没有存在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