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名的汉译

2011-08-15 00:50朱明胜
长春大学学报 2011年7期
关键词:西方人汉语英语

朱明胜

(南通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在中国,从古代就开始了关于“正名”的讨论,在此如果借用《论语·子路》中孔子的话“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到翻译学中来,则可以解释为:如果译名不正确的话,那么语言势必不通顺;语言不通顺,事情就无法办成。通过这样的解释,可见在交流过程中对事物“正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大翻译家严复在论述定名之难时曾说:“一名之立,旬月踟蹰。”这说明翻译时,译者为了选择译名所需要的严肃态度以及要付出的艰辛。

在《谷梁传·桓公二年》中,孔子曰:“名随主人,物随中国。”其中“名随主人”给翻译工作者在翻译异国文化中所独有的事物定下了规则。

尽管如此,人名作为“名”的一种,对其翻译也受到了译者的重视。但纵观目前对外国人称呼的林林总总,在有某些规则(比如参照《英语姓名译名手册》)的同时,特殊情况也不少,这些总让人感到迷惑,似乎理不出头绪。

下面试分析影响人名翻译的几个方面:一是名随主人;二是约定俗成;三是外国人名的汉化;四是“名”字的选择。

1 名随主人

在《谷梁传·桓公二年》中,孔子曰:“名随主人,物随中国。”其中“名随主人”给译者翻译不同文化中所独有的事物定下了规则。人的名字作为一个人区别于另外一个人的、具有排他性的社会符号,为拥有该符号的人所独有,但由于西方语言和汉语分属不同的语系,音、形、义的截然不同,在进行姓名翻译时,要注意语音和意义的协调,所以在翻译成汉语时,我们应该尽量采取音译的方式,把它翻译成和源语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发音,以免跟其他的外国人名产生混淆。这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读音随主人。人名是语言当中的个体属性,是其在语音上区别于另外一个人的主要形式,名字发音的不同可以把一个人跟另外一个人区别开来。在对人名的翻译过程中,利用音译来传达语音的相同性或相似性,就可以使目标语中的读音和源语的读音在表达该人名时达到语音相同或相似的效果,从而达到读音上的“忠实”。比如:George Walker Bush被译为“乔治·沃克·布什”;Bill Clinton被译为“比尔·克林顿”;William Shakespeare被译为威廉·莎士比亚等等。

第二种是西方人已经有了给自己取的汉语名字,我们当然要按照他们自取的汉语名字来称呼他们,而不音译他们原来的名字,这种现象在中西交流史上比比皆是。有些西方人取一个汉语名字,这样中国人称呼他们起来就比较方便,拉近了和中国人之间的距离,从而使中国人对他们有种熟悉的感觉,从而产生一种亲近感。

早在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来华期间,许多西方人为了传教方便,更好地让中国人接纳他们,进而更容易接受天主教,他们分别为自己取了符合汉语称呼习惯的中文名字。在这个时期有一些传教士的名字让人耳熟能详,如:利玛窦(Mattieu Ricci)、南怀仁(Ferdinand Verbiest)、汤若望(Jean Adam von Bell)等。初看这些被汉化了的名字,有谁能想到他们竟是一些金发碧眼的西方人呢?如果有个异样的外表再加上一个拗口的洋名,怎么能够拉近和中国人之间的距离而使大众接受天主教呢?

现、当代为中国人所熟知的外国人如: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博士(Dr.Joseph Needham)、美国女作家布克夫人赛珍珠(Pearl Buck)、美国哈佛大学终身教授、汉学家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等等。对于央视上出现的电视主持人大牛(Daniel Newham)、大山(Mark Rowswell)、爱中(Mika MacInnis)等这些人,在我们中国人在喊他们名字的时候,当然要根据他们为自己取的中国名字来称呼他们。当称呼他们时,我们可能早已把他们原来的外国名字给忘记了,或者说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英语名字。

第三种是非英语国家人名的读音问题,不能全部用英语发音来汉译,最好用其本族语中的发音来翻译。英语是当今世界上的强势语言,我们平时接触到的各种语言中的人名也大多以英语出现,这就给我们翻译西方人名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前苏联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总统戈尔巴乔夫的夫人,俄语名字为 РаисаМаксим овна,新华社译为“赖莎”。如果按照俄汉对译原则其发音应为“拉依莎”,在此为何译成“赖莎”?细究其中的缘由,原来新华社大概是从欧美通讯社的英语新闻稿(Raisa)转译的。让人费解的是:新华社并非没有俄语翻译,为何不直接从俄语译苏联总统夫人的名字,却偏偏要从英语转译[1]78?“拉登是媒体根据英语发音译的,但拉丹的名字来自阿拉伯语,阿拉伯语系里根本没有登这个音节,所以只能译成拉丹,因此可以看到在‘911’之后,新闻媒体对该名字有不同的翻译方法,这也许就因为从英语或从阿拉伯语翻译过来的结果吧。从这点可以看出,民间根据英文而音译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把‘绍罗什’错译成‘索罗斯’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因为他是匈牙利人,按照标准应该翻成‘绍罗什’。”[2]

2 约定俗成

荀子曾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如果引入到翻译中来,就可以解释为,音译西方人名本身并没有什么恰当不恰当的问题,它只是人们通过立约来命名的,即“约之以命”。经约定而形成的译名得到了社会成员普遍接受,如果“异于约”,则是“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的“不宜”之名[3]。

“约定俗成”是指有许多人名虽然并没有严格按照翻译原则来进行翻译,但译名经过长期流传,已经为大家所熟悉并接受,因而不必、也不宜再改,否则只能引起混乱。“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这两条原则,似乎相互有些矛盾。本来,“名从主人”应是天经地义,只有“名从主人”才可能有统一译名,避免对同一人你这么译、我那么译,破坏了语言的交际功能。但只要多了一条“约定俗成”,马上就出现麻烦: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已经“约定俗成”?是以流行时间计算(例如,流行了多少年就算已“约定俗成”),还是以数量为定(例如,这么译的人占多数就算“约定俗成”)?抑或以译者的权威性作标准(例如:以新华社的译法为准)?这些似乎都具有很大的主观性[1]77。

因为没有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翻译人名而造成大家被迫接受的“约定俗成”,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原因:

第一种是因为不懂原文或者是没有见到原文,只好根据用英语对其的报道来进行汉语翻译。以前懂外语的人才多为学习英语者,懂其他小语种的人很少,搞翻译的(尤其是政治、新闻界)大多只懂英语,因此来自英语的信息就成为我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汉译的西方人名通常来自英语也就不足为怪了。比如上面提到的“赖莎”就是根据英语Raisa而非俄语 РаисаМаксим овна(拉依莎)的发音来翻译的。

第二种是依汉语的方言翻译过来的。如:林纾所翻译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Holmes首译时就成为“福尔摩斯”。因为林纾出生于福建,口语交流用闽方言,而该方言中“福”字念hou,而不是fu,因此有了“福尔摩斯”而不是“霍尔姆斯”(如果这样翻译了,可能会跟当今著名的美籍荷兰翻译理论家Holmes混淆了)。处于吴方言区的上海话把美国影业中心Hollywood译成“好莱(lai)坞”而非“好里坞”,很明显是因为上海话中的“莱”字不读lai,而是接近于li的音。地处纽约的世界金融中心Wall Street被译成“华(hua)尔街”而不是“沃尔街”,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这种用方言来译音,不仅有人名地名,也包括大量的普通名词,如“的确凉”(dacron),“的士”(taxi)等,都是取自于粤语。对于此种现象,傅兰雅曾说,“用华字写其西名,以官音为主,而西字各音亦代以常用相同之华字,凡前译书人已用惯者则袭之,华人可一见而知为西名。”[4]在此傅兰雅对于翻译“西名”提出了一些原则:用官话中常用的汉字来进行翻译,如以前有固定的翻译,则采用约定俗成的译法。

第三种是先入为主的翻译。因为上述两种情况、大众信息匮乏以及缺乏相应规范的原因,译者没有正确地翻译出西方人名,不符合常规的翻译开始流行开来,而人们一旦接受这种翻译就很难加以改正,这样也造成了与通常的翻译规则不一致的地方。最著名的例子如美国前总统Reagan。这里的ea不读成长音[e],而应读[ei],Reagan应译为“雷根”。结果,真正的里根、当时美国的财政部长Regan,只好有意识地“误译”为“里甘”或“雷根”(出自《有道词典》),以示区别。这两个译法,就一直“约定俗成”到现在。一个无意的误译,人为地造成另一个有意的误译,这样的“约定俗成”实在不足为训[1]78。类似的例子还有:著名丹麦童话作家Andersen的汉语名字为“安徒生”,而如果按照译名规范,则为“安德森”。

第四种是灵活处理的翻译。翻译西方人名时,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他们姓名的顺序来翻译,即名在前,姓在后。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英国著名剧作家、评论家George Bernard Shaw(萧伯纳)的汉语译名,我们就会发现,萧(Shaw)为其姓,这种翻译方法跟通常翻译西方人名时把名放在前面,把姓放在后面的方法不同。细究其中的原因,笔者猜测,可能是因为Shaw(萧)作为姓,翻译成汉语时为一个单音节的字,不同于像Smith(史密斯)这样多音节字。作为一个单音节的字,其作为姓刚好类似大多数中国人的姓氏。再加上萧伯纳来华时交往的人士多为中国当时的社会名流和大文豪,对其姓名进行创造性的翻译(即把“萧”字放在前面)也就不足为怪了。对于克林顿时期的第一夫人和现任美国国务卿Hillary Clinton的名字翻译,可谓是着实令人困惑。在维基词典对她的介绍中①http://en.wikipedia.org/wiki/Hillary Rodham Clinton.,在其未婚之前她被称为Hillary Rodham,而在婚后则被称为Hillary Clinton,或者直接称其为Clinton;在美国国务院的官方网站上对其的简介中②http://www.state.gov/secretary/c27775.htm.,就一直称呼她为Secretary Clinton,Hillary Clinton或者直接称为Clinton,而反观大陆媒体对她的称呼则大多数是“希拉里”,间或称之为“希拉里·克林顿”。正如韩子满[5]所说的:“担心译名混乱,如果将这位国务卿的名字译为‘克林顿’,读者或许会误以为指的是其丈夫”。所以在这里只好把翻译姓(Clinton)改为翻译名(Hillary)了。笔者在此斗胆试问,在经过了女权运动之后的美国,女人在结婚后怎么就不保留自己原来的姓氏而改随夫姓了呢?这能反映出男女在姓氏称呼方面的平等吗?这和中国解放前的妇女在嫁人后被称为×(丈夫家的姓氏)氏有什么区别呢?

3 外国人名的汉化

当把西方人名译成中文时,其称呼也相应地受到中文称呼规则的影响。汉语化的外国人名也可按中国的称呼规则来称呼。西方人名的汉化可以分为主动汉语化和被动汉语化。

主动汉化自己名字的例子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明清时期来中国的传教士之外,还有一些当代著名的政治人物,如澳大利亚前总理陆克文(Kevin Rudd)、曾任香港总督的彭定康(Christopher Francis Patten)、曾任俄罗斯驻华大使一职的罗高寿(Игорь Алексеевич Рогачев)等。这些人来过中国,比较熟悉和热爱中国文化,主动取个汉语名字,以方便和中国人交流。

还有被动汉语化的例子。一些西方人的名字为国人所熟悉,但他们可能没有来过中国,或者根本不懂汉语。由于这些人名经常出现在我们的新闻媒体上,国人为了喊起来亲切,提起来方便,便对他们的名字进行了汉化。比如提到阿根廷前足球巨星马拉多纳在南非世界杯上的表现时,杭州《都市快报》体育记者徐毅就曾有博文说道:“没有人否认球员时代的马拉多纳是天才,但很多人怀疑教练时代的老马。”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5ae6d90100 jck7.html?retcode=0.正如“马克思”不姓“马”一样,“马拉多纳”也同样不姓“马”。犯这样的“错误”其实并不只是限于现在的人,早在明朝时期就有类似的称呼。徐光启在《〈几何原本〉杂议》中有“利先生作序,亦最喜其亟传也”[6],此处的“利先生”显然是指“利玛窦”。徐光启更把其名字汉化,直接称他为“利先生”,把“利”当作了他的姓,这跟称呼中国人没有什么两样。类似的例子还有:国人对于西方的文化巨匠莎士比亚尊称为“莎翁”;在1993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相声演员冯巩在调侃中国足球时,也把当时的足球总教练施拉普纳称为“施大爷”④http://www.cnhuu.com/Article/chunwan/201002/720269.html.。

4 “名”字的选择

在对西方人名进行翻译时,汉语用字的选择权归我方翻译人员。具有相同发音的字可能会具有不同的含义,可能会表达不同的感情色彩;在对不同性别的人名翻译时,同一个音要选用不同的字来表达,以示性别差异。

(1)不同感情色彩的用字选择。对于西方有些人名进行翻译时,一般情况我们会选用一些中性的、不易引起误解的词语来进行翻译,但有时翻译也可能会受到当时的政治环境及意识形态的影响。当两国交恶时,翻译对方的人名时可能就会选择带有极强贬义感情色彩的字。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对于美国在朝鲜战争中的陆军上将Ridgway的翻译。据外交部前翻译室主任过家鼎介绍,过去的侵朝美军司令李奇微原本在大陆被译为“李奇伟”(港台一般把此人的名字翻译为“李奇威”),后来将“伟大”的“伟”改成了“微小”的“微”。“这是有意要贬低一下”[2]。这反映出了对某一人物的感情色彩极大地影响了用字的选择。而随着中国不断走向世界舞台,“译名用字忌含褒贬”的规则也为译者所遵守,选用中性、常用、无歧义的词语已成为业界的共识。

(2)不同性别的用字选择。中国女性的姓名中常常带有“花”、“芳”、“莲”、“丽”、“兰”等明显表示女性性别的字,所以在翻译外国女士名字的时候也应该体现此特征。比如:对翻译界著名的学者Niranjana的名字进行翻译时,耿强就译为“尼兰佳娜”[7],而没有采用翻译界广为流行的译名“尼南贾纳”。把这两种译法进行比较就不难发现,前者更女性化,一眼便看出该学者为女性,而对于后者,没有深入阅读足够多的资料的话,则很难判断出她是女性。戴问天[8]曾经指出,美国第五位总统叫“James Monroe”,汉语翻译为“詹姆斯·门罗”,以提出“Monroe Doctrine”(门罗主义)而闻名。而美国性感明星“Marilyn Monroe”的汉译名则为“玛丽莲·梦露”。“门罗”和“梦露”都译自“Monroe”,但由于他们性别不同,译者采取一名两译的方法,从而使得总统先生和电影明星的汉语名字各具特色。但要把二者统一起来,就有点麻烦。要是把性感明星改成“门罗”,恐怕太严肃了一点,不够“性感”;让总统改叫“梦露”,则恐失之庄重,延伸下去“梦露主义”会让人怎么想?由此可以看出,在对西方女性人名进行翻译时,选词也要考虑到对方的女性身份,使国人一看到名字就知道对方的性别,从而产生类似中国女性名字的联想。

本文通过对一些外国人名汉译进行分析,旨在说明对外国人名的汉译绝非易事。在翻译时,在根据新华社、中央编译局或其他标准机构所制定的原则基础上,采取音译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约定俗成、“名”字的选择、译名的汉化等相关因素,并参照相关的语言学等各学科的知识对西方人名进行翻译,从而达到读起来流利、通顺,易于接受的目的。

[1]林宝煊.谈“名从主人”与“约定俗成”[J].外语学刊,1998(4).

[2]漆菲.外国政要译名背后的故事[N].国际先驱导报,2009-11-20.

[3]翟锦程.先秦名学研究[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64.

[4]傅兰雅.江南制造总局翻译西书事略[C]∥罗新璋.翻译论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218.

[5]韩子满.译名的困惑[J].东方翻译,2010(1):65.

[6]徐光启.《几何原本》杂议[C]∥罗新璋.翻译论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92.

[7]耿强.双重脉络中的译者身份:评单德兴博士的《翻译与脉络》[J].东方翻译,2010(1):80.

[8]戴问天.《英语姓名词典》与外国人名翻译问题[J].博览群书,2002(12):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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