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瑜 朱本坤
摘要:针对高职院校教学主体的系部,其顶岗实习工作评价目前尚无广泛的研究。以实施顶岗实习教学模式改革系部为考核和评价的基本单位,以实现实践教学目标为导向,突出系部的责任驱动和利益驱动双重管理,对其顶岗实习工作做出基本判断,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定性与定量结合、易于操作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和操作流程,与实习单位密切合作,促进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关键词:顶岗实习;高职院校;教学系部;评价指标体系
作者简介:朱春瑜(1974-),男,江苏宝应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教学与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7518(2009)03-0017-05
高等职业院校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加强学生专业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是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文件精神的有效措施。2008年3月31日,教育部周济部长在2008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顶岗实习是职业院校有效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也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多途径拓展顶岗实习基地,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顶岗实习半年的制度。”教育部2008年4月9日印发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进一步强调了“实践教学”的要求,由2004年方案中的二级指标提升为一级指标,“顶岗实习覆盖率高,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更是用评估文件的形式颁布施行。
为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训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我校(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镇江高专),作为一所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其旅游系早在2000年就开始在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旅游管理上试行“2+1”的人才培养模式,即两年在校内学基础和技能(“2”阶段),一年到校外实训基地和单位顶岗实习(“1”阶段)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我校从2005级学生起全面实施“2+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45个专业(方向)的1900多名同学分赴全国各地的校外实训基地和单位,完成为期近一年的顶岗实习这一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习任务。我校在这一先进办学理念的引领下,在具有本校特色的产学结合办学、工学结合育人新模式运行过程中,在校生和毕业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教师得到了提高,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得到了提升。
系部作为实施教学活动的主体,其顶岗实习工作的水平、质量和绩效,将直接影响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影响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有必要对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指引,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和客观的考核和评价体系,必将充分调动系部教学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强化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规范管理和闭环管理,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
一、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是进行评价的基础,评价的成效取决于指标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客观性。建立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就是试图确立一条高效率的管理控制线,来实现与快速发展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线的依存互动,提高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确保人才培养战略目标的有效执行,推动学校科学、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地发展。
(一)科学性
指标体系的设置要能反映出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的内涵与规律,指标要符合相关性、代表性和系统性要求。选定的指标要与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的绩效密切相关,能够满足改进管理的需求。指标的选择还要以现代科技统计理论为基础,结合必要的专项调查和考证,通过综合考核评价,得出科学合理、真实客观的评价结果。
(二)导向性
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的实施与评价,都要以实现实践环节教学目标为最高原则与终极目的。评价指标体系是专业培养目标在实践教学方面的具体化、规范化,是进行教学评价的直接依据,它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导向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有效地反映系部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水平、指导工作的质量、绩效和特色,促进管理和指导工作手段、内容、方法的不断改革、发展和创新。
(三)可操作性
在保证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评价指标的数据可获得性和可操作性,并以合理的经济成本开展评价工作。各项指标定义要明确,不能含糊。指标数据要易于采集和相对真实可靠,能对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有效、可信地度量,计算公式要科学合理,评价过程力求简单,便于掌握和操作。
(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就是对顶岗实习教学管理过程和结果的性质进行分析,这种评价侧重于事物的质的方面。定量评价就是对教学管理过程和结果从数量方面进行评价,这种评价侧重于事物量的方面。数量和质量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承、相互补充,定性评价是定量评价的前提和归宿。在系部顶岗实习教学评价过程中,为了提供准确的信息,应当尽可能对复杂的教育现象作定量分析,凡适合通过测量取得数据的,一定要充分运用量化方法。但人的思想、情感、意志和态度等具有内在性、模糊性等特点,很难把握和度量。所以,评价是否科学并不在于提供的信息是定性的还是定量的,而在于信息是否深刻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特征。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在遵循上述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我校以实施“2+1”教学模式改革系部为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单位,加强系部教学主体的责任驱动和利益驱动双重管理力度,逐步探索出一套比较科学的顶岗实习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度,设计出一套可比性强、易于操作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和操作流程,与实习单位密切合作,严格过程管理,成效显著。
(一)组织保障
1.系部成立由系部和实习合作单位领导、教研室主任、系部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和班主任等组成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系部顶岗实习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系部成立由教研室主任、校内外实习指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的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小组,落实专人管理实习活动。主要负责安排本部门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实习的纪律和安全管理,处理违纪和安全事故,协调劳动保护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事宜。
3.贯彻“四全机制”,做到系部专业教师全员参与,学生全部参加,实习过程全程跟踪,实习单位全面合作。
(二)制度建设
1.制定顶岗实习计划。
2.制定顶岗实习分专业实习教学大纲。
3.制定顶岗实习教师指导工作计划。
4.制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办法。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工作的过程控制和考核。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考核方法要量化、可行,考核目的要与高职院校办学目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5.制定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明确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的第一责任人。
6.制定顶岗实习校外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7.制定顶岗实习系部与学生(家长)协议书。
8.制定顶岗实习系部与实习单位协议书。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双赢合作,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生产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学生实习的岗位、内容、场合、方式,避免学生在生产、服务中受到身心伤害,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9.制定顶岗实习学生定期返校制度。学生要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接受教师的指点与辅导,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实习效果进行阶段性考核。
10.制定定期联络学生制度。
(三)核心指标
1.学生顶岗实习落实率。实习岗位落实统计时间截至到“1阶段”实施年10月31日,以实习联系表为据。
2.校外实训基地安置率。统计时间截至到当年10月31日。
3.每一顶岗实习单位平均安置学生数。
4.系部与顶岗实习学生(家长)实习协议签约率。统计时间截至到当年10月31日。
5.系部与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协议签约率。统计时间截至到当年10月31日。
6.系部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实地检查、指导覆盖率。两个月走访一次实习单位,以实习学生数为统计单位。
(1)检查、指导前要列出书面计划,实施前一周报学校顶岗实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审批。
(2)检查、指导后要有书面记录材料,填写《镇江高专校外顶岗实习实地检查指导记录表》,实施后一周内报实验实训中心备案。
(3)实地走访时,每次要拍摄检查、指导教师与学生、走访单位领导、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等人在企业现场的合影。
7.指导小组校内远程指导覆盖率。保持与实习学生的电话指导和联系,准确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内容包括:联系时间、地点、学生名单、交流事项、指导内容、发现问题、处理结果等。
8.顶岗实习学生返校率。
(1)学生集中时完成考试考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就业指导与招聘、毕业答辩、毕业典礼、文明离校等事务。
(2)集中返校日程安排,应在每次活动实施前10天将活动时间、内容、人数(男女生数)等书面报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总公司,共同安排好学生返校后的管理、食宿及相关活动。
(3)每次集中返校一周后,报书面总结材料至实验实训中心。内容包括:返校时间,应到数,实到数,缺勤数,缺勤学生名单,实际返校率等。
9.顶岗实习学生交费率。以顶岗实习正式开始日期为统计时间点,由学校财务处提供数据。
10.顶岗实习学生就业签约率。以第一次集中派遣日期为统计时间点,由学校就业办公室提供数据。
(四)辅助指标
1.材料立卷归档。顶岗实习结束后,系部应将实习报告、实习日记、指导记录、学生实习考核等材料及时归档。原始资料由系部负责,及时、规范、完整和有序地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
2.鉴定《镇江高专学生工作经历证书》。证书由实习单位和系部共同鉴定,为顶岗实习考核合格的学生统一颁发。
(五)提高性指标
1.毕业设计(论文)评比获奖或公开发表情况。
2.顶岗实习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情况。
3.顶岗实习学生先进事迹媒体报道情况。
4.顶岗实习工作开拓创新情况。
(六)扣分项目
1.顶岗实习期间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程,加强实习期间的安全与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财物、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倡导多渠道为实习学生投保相关安全责任险种,防范与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2.不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学生无故旷工、离开实习单位、离岗造成恶劣影响等重大事件,给实习单位造成较大的影响和财产损失。
3.不遵守顶岗实习单位保密制度,泄露商业秘密。
4.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接受校内外指导老师的指导,严重顶撞老师。
5.未能按要求及时上交实习材料,或材料不规范、不齐全。
6.学生出现严重群体事件,造成较坏影响。
7.违反社会公德,有损学校声誉。
8.有参与非法传销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的现象。
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如表1所示。
三、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评价的实践
(一)系部自评
顶岗实习教学系部要在系部主任领导下,组织实习合作单位、教研室、系部办公室人员和实训教师,组成顶岗实习考评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开展顶岗实习评价工作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认真回顾总结本部门“2+1”教学模式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系部的顶岗实习管理和指导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对照顶岗实习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逐项评议打分,形成自评分值、等级和必要的文字报告,做到有测量、有分析、有改进,形成自我要求、自我检测、自我修正、持续改进的管理局面。
(二)申请校级评审
系部向实验实训中心提交书面自评材料,申请学校评审专家组赴系部考核、评价。
(三)确定校级评审专家组成
评审专家组应由熟悉实践教学要求,具备顶岗实习管理和指导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其中必须包括学校和顶岗实习合作单位的领导、职能部门人员、行业企业和一线专任教师、师傅。确定专家组成员人数和名单后,履行必要的公示、公布程序。专家组人数一般以5-8人为宜。
(四)现场考评
校级专家评审组到现场考察、调研、评审,在与系部和顶岗实习有关合作单位充分交流和对系部自评材料、申报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审工作报告。
(五)确定结论
各系部最终考核定等,学校根据评审报告,由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确定。评价总分值为100分,评价结果划分4个档次: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措施
对顶岗实习工作突出系部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实施“2+1”教学模式改革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考核与评价结果,由学校正式行文,公布与存档。设置奖项若干,奖励相应金额的同时,将评价结果与系部顶岗实习经费挂钩,实行浮动拨款制度。对于评价结果良好以上的系部,次年顶岗实习经费预算给予奖励性倾斜;评价结果不合格要求限期整改的系部,在整改的基础上可重新申请考核组二次评审,如果复审结果仍不合格,将在系部次年顶岗实习经费上予以削减,并视情节轻重研究进一步处理意见。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对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有效评估的前提,客观、公正地评价系部顶岗实习管理和指导工作,为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实践性环节的教学质量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重视评价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系部评优评先、经费预算、领导班子调整、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当然,评价结果要用发展的眼光动态地看待,以期真正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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