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h型-H型人才制度安排

2009-06-04 08:12潘晨光侯祖戎
职教论坛 2009年3期
关键词:制度安排

潘晨光 侯祖戎

摘要:人才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内容,从培养的角度看,主要是关于教育制度方面的内容;从使用的角度看,主要涉及人才与人事制度。在中国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转变过程中,对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现有的“h”型人才政策体系已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需要的人才短缺,不需要的人才过剩,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人才强国战略,在对我国现行“h”型的人才政策体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全覆盖“H”型人才政策体系的制度安排,希望能对有关政策制定部门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h型;H型;人才政策;制度安排

作者简介:潘晨光(1954-),男,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哲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9)03-0008-06

一、我国h型的人才政策体系现状

我国人才政策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现行的人才政策体系在发展过程中相对停滞,缺乏与时俱进的相对调整所致。其中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重心主要向研究型人才倾斜的人才政策”。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人才建设中的非均衡问题。其具体表现即是,在人才培养方面表现为h型高等教育体系,人才使用方面则为“h”型政策体系。

(一)关于人才培养方面——“h”型人才教育体系

我国的人才培养途径可以用图1表示。对于一个完成了九年义务制初等教育的人而言,要进行继续教育有两个选择:一是选择进入成为研究型人才的路径,其包括高中、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等多个阶段。二是选择进入成为应用型人才的职业教育体系,该体系只包含中专、大专,及少量的本科阶段。如果要进行更高层次的提升,必须转向进入研究型人才发展路径,这样的制度设计造成了研究型与应用型两类人才培养无法平衡发展。

在我国现行高等教育体制下,不同类型的高校所获得的政府财政拨款、经费支持是大不相同的。由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和经费直接影响高校的生存和发展。此外,还有师资的选择范围、学生的入学条件、科研项目的争取、校企合作的可能等,无不对高校的生存和发展有重要影响。在政府行为与财政拨款紧密地联系的机制引导下,各高校忽略它的人才培养的社会服务面向,而片面追求学校规模、人才培养层次、学校的研究层次等指标①,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实践中,这种“h”型人才教育体系在人才培养方面会带来以下几个方面负面效应:

1.高校追求大而全的“果篮式”办学模式

为了获得更多的下拨资源,我国高校间的竞争主要集中在着力提升办学层次,并由此出现了四种倾向:追求所谓一流、追求综合化、盲目扩大办学规模、追求所谓的研究型大学,但实际上很难达到目的,相反异化为追求一种大而全“果篮式”的办学模式。

2.高校教学资源矛盾突出

随着近年来的高校扩招,各所学校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硬、软件两方面的巨大压力,但由于追求规模经营,我国高校(包括“211”甚至于“985”等综合性大学)的人才培养既包括研究型人才培养,也含有大量的职业教育。在既有教学资源约束条件下,培养目标的不明确,研究型培养不突出,应用型培养没特点,导致毕业学生的质量逐年下降。

3.高职高专类院校发展受阻

相比较而言,由于“211”、“985”等综合性高校的毕业证具有更高的含金量,所以教育受众(包括学生及家长)在能够选择的情况下,即使准备接受职业教育,也普遍向往名牌大学。由于所招学生的数量和质量都难以保障,财政投资不足,这使得我国高职高专类院校的职业教育遇到了发展瓶颈,形成低质量学生→低质量就业→质量更低的学生的恶性循环。长此以往,我国应用型人才短缺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4.造成“大学后”现象

我国现行的人才培养的分工并不明确,许多普通大学较为重视培养所谓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国内许多大学的师生们多在应试教育的指挥下,机械地完成教与学的任务,要求学生在短短大学四年的有限学习时间里,成为精通多门类、跨学科的全面性人才并不现实,反而有可能使大学教育成为高中教育的一个简单性延伸。其所培养出的“复合性人才”对什么都了解一些,但多又属于一知半解,无法将所学的知识进行应用,继而造成所谓的“大学后”现象,即学生在大学毕业后,由于所学的知识与社会脱节,无法应用,不得不再次花大量的时间、精力重新进行学习和培训。这样一来,大学教育的社会评价值会大大下降,有些学生甚至瞧不起大学教育。

5.学校教师的两难选择

目前在我国高等教育实践中,在如何处理教学和科研的相互关系问题上,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有些高校忽视了大学的基本任务,在政策导向上将天平倾向了科研。对教师而言,由于科研功利主义思想的存在,认为科研是充实自己,可名利双收,教学是“点燃了自己,照亮了别人”,加之学校为发展成大而全给老师施压,因此许多教师往往无心钻研教学。

6.教师的素质

经常能见到这样的事例,有的教师在科研上已具相当水平、科研成果与论文很多,本可将这些学术成果和研究方法引入教学中,以开拓专业视野,丰富教学内容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由于缺少应有的对教学组织、教学法应用等能力,科研上优势在教学上得不到发挥。其实,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科研的教学是空洞、呆板的教学,没有教学的科研是玄虚、脱离教学的纯科研。理论与实践脱离,老师就远离实践,学生自然也难获得实际需要的知识。目前院校非常缺少有实践能力的教师。

(二)关于人才使用方面——“h”型政策体系

我国人才使用反映在人事制度上,也同样存在着轻视应用的问题。如图2,我们以工程师为例(此外,还有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等等)分析一下该政策体系的发展路径。

一条发展路径主要适用于学术型人才:从本科生及研究生—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到科学院院士(学术型)或工程院院士(工程型);另一条发展路径则适用于工程型、技术型人才:从本科生及研究生—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比较而言,研究型人才由于比技术性人才的晋升的环节更多,使得两条开始并行的发展路径到副高级产生分化。走应用型人才发展道路的人才只能停留在副高级水平上,而研究型人才却可以一直到院士最高点,因此,工程、技术类的应用型人才要想再继续发展,不得不转系列,由高级工程师转为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然后再继续发展,这些人为了晋升,会放弃在应用层面的努力,而转为写论文,写专著,为评职称而忙碌。工程型中极少部分优秀人才会划归学术型人才晋升路径可以继续向上发展,而绝大多数技术类的应用型人才则止步于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因此形成了一个不平等的人才评价制度。

由于国内学术界一直对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界定模糊,使得人才政策制定中,许多应该归为应用型人才队伍里的人才,不得不与研究型人才进行比较和评定。应该说,我国现行人才政策在最初设计时,由于社会经济尚居较低水平,高级应用型人才的供需矛盾并未显现。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应用型人才,特别是高级应用型人才的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而造成这种短缺矛盾的主要原因便是缘于现行人才政策的制度设计。从个人发展上看,由于产生的层次差异,使得属于应用型人才部分的工程型、技术型人才在与学术型人才的竞争中明确处于不利的位置,因此产生的激励效果,使得学术型人才成为理性选择。这种制度设计还影响到工人成才、高级技师等人的发展。

二、我国“h”型人才政策体系成因分析

(一)我国人才供需变化

我国“h”型人才政策体系的形成有着一定的历史背景。该政策体系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曾起到了积极作用。从人才的使用方面来看,改革初期,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对熟练工人及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量有限。从人才培养上看,我国实行改革开发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高等教育一直作为精英教育来发展。1998年我国高等学校招生人数仅为108万人,1999年高校首次扩招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到8%。所以说,在改革初期各种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h”型人才政策体系的形成就顺理成章了,在这一阶段中,无论从满足人才的供给还是需求方面,“h”型人才政策体系都功不可没。但是,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原有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政策体系已经开始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其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

1.人才需求发生变化

随着我国高速工业化进程以后,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工业经济大国。②我国形成了庞大的工业生产能力,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居世界前列。我国工业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已经占有绝对主体地位。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要求拥有大量应用型人才可以将技术、科研成果、专利等迅速转化成生产力。

2.人才供给发生变化

经过高校大规模扩招使我国的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转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我国的人力资源、人才资源发生了质变。随着1999年全国大规模高校扩招,2006年高校招生达504万人,2007年达560万人,毛入学率升至22%。

(二)认识误区所致

1.社会人才的分类上的误区

“四分法”的划分实际上是“两分法”的一种延伸与应用,虽然在内容形式上更加直观,但从本质来说,其并未增加新的内涵,不仅如此,社会人才的四分法由于没有厘清应用型人才的概念,反而常常使人们将应用型人才概念的外延狭窄化,只将那些处于实践一线从事具体生产建设活动或直接服务于生活实践领域的人称为应用型人才。其结果是将应用型人才等同于技能型、操作型人才,从而造成对学术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属性和功能认识的混乱。

2.国内高校分类的误区

我国高校分类问题的提出始于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到20世纪末和新世纪初,高校分类的研究范围和力度加大。其客观背景是,从1999年起,中央政府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强力推动高校大幅度扩大招生,使我国的高等教育迅速从精英教育转向了大众化教育。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更好地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高等教育学界在汲取国外高校分类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的高校分类进行了广泛探讨,提出了种种分类理论。在这些理论中,意见比较一致且对政府决策和高校影响比较突出的,主要包括:《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分类法》和联合国教科文《国际教育分类法》。

学界在借鉴美国卡内基分类的基础上,提出国内大学应该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等四种类型。

有学者(杨兴林,2007)指出,我国高校的四种分类方式导致现行的教育制度表现出一种矛盾:一方面政府部门主观上试图人为阻止高校盲目追求提升办学层次,另一方面又在事实上鼓励高校追求研究型、追求综合化、追求办学规模,研究型大学追求国内一流和世界一流,造成理论与实践存在悬殊的背离。这种大学的分类方式不是立足于人才培养服务面向的定位,而是立足于人才培养层次的定位,是对学校学术水平、研究实力等方面的定位。这两个不同的定位,对高校的影响有重大区别。立足于人才培养服务面向的定位,体现的是高校对社会不同领域的适应关系,反映的是社会不同领域对高等教育的不同需求。实际情况是,由于我国研究型大学多带有应用型部分,如果一味追求研究型,绝大多数高校不仅无法成为国际一流,甚至成为国内一流都十分困难。反观我国就业市场,应用型人才异常短缺,越来越无法满足社会需要。

所以,不同类型的高校只是服务社会的具体功能不同,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彼此是相互弥补的关系。但是,现行的教育制度安排,使国内高校立足于人才培养层次的定位,造成了高校之间事实上存在高低贵贱之分。

可见,造成我国目前“h”型的人才政策体系和教育体系的一个根本原因是人才分类的概念模糊与相关政策的缺位所致,其结果是培养人才的教育部门与使用人才的人事部门对国家整体发展表现出一种不适应。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要突破目前我国人才政策体系困囿,要厘清概念,明确政策方向。对人才要求应该是以能力主义为目标,而不应是对名牌大学等学历主义为目标。对于高校建设而言,不应该“重研究——轻应用”。

三、构建H型人才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需要创新人才政策体系,构建一个全覆盖的人才制度框架。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进行人才两分法的分类选择

要改变我国教育体制和人才政策的h型现状,需要从人才分类的根本上进行改进和完善。我们主张采用“人才二分法”,从工作职能的属性,将人才分为应用型、研究型两类,没有孰优孰劣之分,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这就避免了对人才属性的人为分割:片面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这种人才分类方法对我国现有社会人才的涵盖面来说是全面的,清晰的,简捷的,它不仅能给我国有关人才政策制定部门提供有效制定人才政策的科学依据。更为重要的是,它为突破我国人才政策体系困囿,推进应用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并行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发展“双线制”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长期以来,注重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忽视职业技术教育的加强和推进,在这样的培养体系下,导致我国应用型人才的匮缺。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改善现行高等教育体制过于侧重于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单一办学思路,构建“双线制”③的高等教育模式,实现终身教育,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和发展。其中,“职业教育体系”应允许设置职业教育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的培养层次,并可与“普通高等教育体系”在本科以上层次交叉,即职业教育大专可以升入普通高校读本科(学分也可以部分带入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而在普通高等教育体系中,普通高校大专、本科亦可升入高等职业学校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如图3所示)。并取消职业教育的概念,(因为所有的教育都是职业教育,没有哪个院校毕业后不从事某种职业的)把职业院校建设成为我国新型的应用型大学,与普通院校共同构成一线。

(三)构建全覆盖H型的人才政策体系

如图4所示,建立H型全幅盖的政策体系,使得研究型和应用型政策体系同时完善起来。从政策层面,打通应用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的交互通道,拓宽应用型人才发展空间的可能性,使之达到与研究型相匹配的地位和发展阶段,从制度上保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对改善我国各类应用人才短缺会产生本质的影响。

四、几点政策设计的参考建议

(一)构建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的前提

我国人才政策体系的创新必须依赖于新的制度安排,需要进行一些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其前提应该有两个:

1.厘清人才分类

1982年到2004年,我国一直沿用国发[1982] 149号“专门人才”,即指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者或具有技术员(包括相当于技术员)及以上职称者。后来,专业技术职称又改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了。2005年10月,我国启用了新的人才统计标准,即“人才资源”,涵盖了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即所谓的“三支队伍两类人才”。应该说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对我国人才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人才的组成部分,这五种人才应该是一种平行并列的关系,为了能科学统筹划分,不宜将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单列出来,否则有可能在人才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厚此薄彼”的现象。同时,概念也不清晰。如果提“五支队伍两种类型”划分,即为五支队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两类人才(应用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五支队伍包括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应该基本能涵盖我国目前的各类人才。

2.构建“两个平等”

一是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人才的平等。在人们的社会实践中,无论从事揭示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研究型(或学术型)人才,还是把科学原理应用到社会实践并转化为产品的应用型人才,都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应该说这两类人才同等重要:如果没有牛顿、爱因斯坦、亚里斯多德这样的研究型人才的伟大贡献,我们恐怕还不得不停留在蛮荒时代;但试想如果没有更多将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应用于实践中的更多的诸如爱迪生、袁隆平、裘法祖这些应用型人才,我们也无法享受更多人类发展的文明成果。

二是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平等。多年来,普通教育一直被社会上大多数人视为成才的必由之路,故“头悬梁,锥刺骨”者有之,虽“屡考屡败,仍锲而不舍者有之”。金榜题名不仅仅是科举制的追求,也成为现代适龄学生最大的梦想。反观职业教育的发展,可谓“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上了职高一定是成绩不好,考不上大学的孩子”成为许多人的观点。反观近年来的大学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而社会上对应用型人才却呈供不应求之势。这不能不令我们的教育界反思,如果早一点意识到,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话,就不会出现我们前文所述的教育体系“h”型的不均衡发展。

(二)制度安排中的具体措施

1.在人才培养方面

(1)重新分类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分类是高等学校定位和确定发展方向的前提。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轨的时期,传统的高等学校类型已不能满足大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自从高等教育的职能发生拓展、高等教育不再仅仅是大学的专利以来,高等教育机构的类型便开始走向多样化。正如美国著名学者菲利普·阿特巴赫(PhilipAltbach)曾经指出的“世界上大众化高等教育体系的一项核心特征是异质性。高等教育体系应该是一个服务于不同的顾客、拥有不同的目的、接获不同方式的补助、具有不同质量与成就水平的各类高等教育机构的集合体”。

所以,我们建议应按照全覆盖“H”型人才政策体系的思想,对我国高等教育进行重新分类。根据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两种分类,明确双线制下的两种人才培养目标,以构建H型人才培养体系。④

(2)打破“果篮式”办学模式

当前,我国许多高等学校追求大而全的“果篮式”办学模式,不仅拥有从专科──博士的整个培养序列,而且包括大量的职业教育,其非但没有促进高等学校合理、有序的健康发展,反而导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诸如办学模式趋同,重点不突出、特色不明显、各高校之间职能不清晰、分工不明确,难以适应新的历史时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打破“果篮式”办学模式势在必行,各类院校应该对培养目标进行分类与分层,营造不同的人才培养环境。少数具有培养研究型人才比较优势的重点综合性院校,应集中资源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和设计能力的研究型人才;而众多高职高专类院校及一些普通类大学则应该把培养目标定在具有独立从事技术、科技转化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上。高职高专类院校完成中初级职业教育;一些普通类大学应该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作为高职高专类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延伸阶段,即以培养应用型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以完成H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搭建。

2.在人才政策使用方面

(1)针对应用型人才,进行制度创新

培养应用型人才是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阶段向大众教育阶段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大众化教育办学理念下培养的应用型人才有别于精英教育办学理念下培养的学术研究型人才。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创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必然要求对传统的教育观念进行变革,改革现行的教学方法:变模式化为个性的教学,从被动式到参与式教学,从封闭式到开放式的转化等等。

(2)营造宽松环境,增加国家投资

鉴于应用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具有同等的重要性,首先必须赋予两者平等的地位,营造适合“双线制”发展的政策环境,提供包括人才培养和使用两方面政策支持。要完善“双线制”,改变社会歧视职业教育学生的现状,国家必须在人事待遇上配套政策,给予职业教育毕业生与普通大学毕业生同等待遇。通过推行“双线制”,建设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加大职业教育的力度,以完善我国人才培养的体系,满足社会对不同体系人才层次的需求。

公平地说,我国职业教育目前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上,都无法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提并论。我国每年主要的教育资源都较为集中向985、211类综合型大学倾斜。相比之下,职业教育体系还得不到同等的国家投资力度。所以国家应该从包括对现行的教育人事、人才培养两方面,给予培养应用型人才更多的配套政策支持,否则既不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也无法真正实现双线制教育体系的构建。

(3)改革制度设计,更新评价标准

现行高考是根据同一张试卷的结果对学生进行评估与划分,这不利于我国发展“双线制”教育。要构建一个完整的人才培养系统,有关部门需要从完成基础教育的中小学起,就开始进行人才双线制培养的设计。结合“研究型人才是以研究为基础,应用型人才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特点,组织专家对教材的编写、教学内容,以及考试的形式都进行分类区别。尤其是针对应用型培养模式中,要强调着重考核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建议将研究型与应用型高考分开进行,撤消所谓的一本、二本、三本分类,将普通高校中的应用专业与现行的职业教育接轨,统一高考,研究型单独高考,方向各自侧重。

由于应用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不应用一个评估标准对二者进行衡量。学术型人才的主要任务是致力于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客观规律转化为科学原理。所以考核研究型人才的主要标准应该是科研论文及研究课题的数量与质量。而应用型人才的主要任务是将科学原理或新发现的知识直接用于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实践领域。所以其考核指标应该是专利发明或能反映其技能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评审也应分别建立制度。

(4)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人才无障碍流动

提高应用型人才的激励水平,满足高层次应用人才在物质、精神、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政府特殊津贴、股权激励等,精神激励如评选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发展激励如体制改革、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科技创新等。

针对现阶段人才市场上既存在市场歧视,又存在制度歧视的现状,应从两个方面同时入手:一是针对制度性歧视,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创建平等公正的法制环境;二是针对市场性歧视,大力发展规范的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作用。同时,强化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行政执法,用司法实践作为保障底线,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多管齐下,消除人才市场中的歧视现象。

注释:

①诸如每个授予的博士点数量、科研经费的多少、国际高规格的论文篇数,学校规模、高校排名等等指标。

②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7年《工业化蓝皮书》称,到2021年,中国的工业化水平综合指数将达到100,中国将实现工业化。中国的工业化水平综合指数在2005年达到50,这意味中国工业化进程进入中期的后半阶段,虽然从产业内结构看,中国还不是一个工业经济强国,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的基本经济国情已经完成从农业大国转为工业大国的过渡。

③“双线制”,指的是普通教育体制与职业教育体制这两条线。包括中等教育双线制和高等教育双线制。中等教育双线制,指普通中等教育体制与中等职业教育体制。高等教育双线制,指的是普通高等教育体制与高等职业教育体制。

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于1997年8月第29届大会修订并颁布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nternational StandardClassificationofEducation,ISCED)。该分类法按照发展阶段将教育划分为7个层次,两种类型——学术型与职业型。本文的高等教育分类思想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是吻合的。

参考文献:

[1]杨兴林.“四分法”理论的重新审视与我国高校分类的再思考[J].高教探索,2007(1).

[2]罗洪铁.人才含义之商榷[J].人才开发,2007(7):24.

[3]徐庆东.新形式下的人才分类[J].前沿,2005,(11).

[4]章小林.人才评价类型论[J].求索,2004,(4).

[5]刘建国.创新型人才类型与个性结构的分析[J].大学教育科学,2004,(3).

[6]樊玉敬,王丹.论人才的类型结构及培养[J].人才与交流,2006.

[7]张振元.素质结构与人才和教育分类探讨[J].职业技术教育,2006,(19).

[8]严雪怡.试论人才分类的若干问题[J].职教通讯,2000,(8).

[9]王通讯,王康.人才学基础[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1987.

[10]潘晨光主编.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4,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5月版.

[11]AltbachP.G..DifferentiationRequiresDefinition:theNeed for Classification in ComplexAcademicSystems.Intrrnational HigherEducation,Winter,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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